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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修正對照表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許育典寫的 同性婚姻、同性平權與宗教自由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本府採購函釋 - 臺北市政府採購業務資訊網也說明:檢送本府修正之「臺北市政府企業社會責任評選項目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關因應「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0條自民國111 ...

南華大學 文化創意事業管理學系文創行銷碩士班 萬榮水所指導 邱稚嫻的 藝企平台經營成功關鍵因素之研究 (2014),提出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修正對照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藝企合作、藝企平台、關鍵成功因素、AHP層級分析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碩士班 徐筱菁所指導 許又衡的 文化空間扶助法規與政策 —以微型文化創意事業遷移歷程為中心— (2013),提出因為有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微型文化創意事業、文化空間的重點而找出了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修正對照表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共藝術審議作業流程圖(D002)則補充:一、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三階段審議作業. 收到興辦機關檢送 ...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 ... 事會)暨文化局審查意見修正對照表/執行小組名單及.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修正對照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同性婚姻、同性平權與宗教自由

為了解決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修正對照表的問題,作者許育典 這樣論述:

  本書是作者第四本的宗教法學專論,也是國內第一本以同性婚姻、同性平權與宗教自由為主題的學術專論,內容含括:同性婚姻憲法保障基礎、同性伴侶與宗教自由下的文化衝突與國家義務、宗教自由面對同志權利議題的抗辯、宗教性院校拒絕同志入學案、宗教團體法人化、辦理寺廟登記須知、殯葬管理條例與違法納骨塔、內湖保護區慈濟案及宗教自由與宗教團體自治等法制爭議,使本書成為面對現今台灣社會在同性婚姻、同性平權與宗教自由激烈討論的重要參考書,本書內容足以提供政府及公部門參考,也成為宗教團體處理國家管制問題的最佳工具書。

藝企平台經營成功關鍵因素之研究

為了解決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修正對照表的問題,作者邱稚嫻 這樣論述:

  1996年1月政府依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成立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目的在推動民間企業與文化藝術領域間的專業交流與資源共享,發展至今已有顯著的成效。未來計畫以長期及策略性地與藝企建立夥伴關係並創立媒合平台為未來發展目標。本研究期望藉由藝企平台經營成功關鍵因素的探究,從政府、企業、表演藝術團體及平台等四大構面的觀點,建構藝企平台經營成功關鍵因素評分準據,以供未來國內組建具功能效益之藝企平台的參考。  本研究結合專家意見調查法及層級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藉由相關文獻的參考,自編調查問卷作為資料收集的工具。根據25位四大構面領域專家的意見,主要研究發現如

下:  評估指標的四個構面重要程度相當。以百分比來呈現,依序為企業組織28%、政府與環境26%、平台組建與運作23%、及表演藝術團體23%。顯示專家們都認為此四大構面相當重要,但以「企業組織面」相對重要些,不僅因其為主要的資源提供者,也顯示當前環境下該層面應為推動重點。  第二層級12個子構面中,顯現出較重要的前六項排名依序為「與藝文團體建立合作關係共同創造產值」、「平台運轉後能產生實質效益及影響」、「增進與企業建立合作關係的能力」、「認同藝企合作能創造效益」、「提升藝文創作與消費環境」、「實施藝企合作政策」。其中第一至第四項直接呼應企業組織的相對重要性。

文化空間扶助法規與政策 —以微型文化創意事業遷移歷程為中心—

為了解決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修正對照表的問題,作者許又衡 這樣論述:

依照《2013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的資料,我國的文創業的資本額普遍偏低,有83.24%的資本額規模低於五百萬元,並有聚集在大台北地區的現象。鑑於此,本研究欲從文化創意事業的空間需求出發,將視角鎖定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定義下的微型文化創意事業,並以曾進駐於UrbanCore城中藝術街區(台北市中正區)的事業體為例,除討論文化事業與文創產業的定位外,也藉由調查其移動歷程、訪談切確需要的空間類型,進而檢視台灣現有法令政策對於微型文化創意事業所需空間的扶助行為。最後,比對實務面與政策面,試圖找出兩者之間可能存在的期待、落差與交互作用,並依此提出建議,期待創造更好的文創產業環境。研究結果如下

:一、文化創意產業有被限縮解釋的可能性,集中在商業、產值、營利等議題研究上,使得不具有相似特色的非營利事業體認為沒有適用的可能性;二、文化藝術、文化創意等非營利團體需要在法位階上有新的定位;三、建構文化基本法或非營利組織基本法有其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