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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時報出版 和遠足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企業管理系(所) 陳玫真所指導 邱奕繽的 應用知覺價值理論與知覺風險探討不動產法拍屋之投資意願 (2021),提出新北地方法院法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法拍屋、知覺價值、風險知覺、投資意願。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企業管理系(所) 張旭華、葉清江所指導 林定國的 臺灣法拍屋市場獲利關鍵成功因素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房地產、決策實驗室分析法、基於距離平均解評價分析法、法拍屋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北地方法院法拍的解答。

最後網站各地法院 - 不動產拍賣協會則補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http://tpd.judicial.gov.tw.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http://pcd.judicial.gov.tw.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司法院法拍屋公告院.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北地方法院法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韓國性暴力事件全紀錄套書】我是金智恩+您已登入N號房

為了解決新北地方法院法拍的問題,作者金智恩,追蹤團火花 這樣論述:

  《我是金智恩:揭發安熙正,權勢性侵受害者的劫後重生》   倘若性暴力是對身心的殺害,   二度傷害就是對人格與人生的殺害。   我為了活下去而掙扎,這個世界卻要我死。   ▲阿拉丁網路書店2020年度之書,50萬名讀者票選Top1   ▲教保文庫、《韓民族日報》2020年度之書   ▲Yes24網路書店、教保文庫「社會政治類」Top1   ▲《朝鮮日報》、《京鄉新聞》、《韓民族日報》、《東亞日報》、《文化日報》推薦好書     「金智恩」這個名字,因「安熙正性暴力受害者」而為世人所知。   她在遭受四次性侵及數不盡的性騷擾、猥褻後,   決定挺身而出,揭發南韓政治明星安熙正的惡行,

  她的勇氣卻沒有得到世界的諒解,反而遭受更多無情質疑──     「妳怎麼不拒絕?」   「被性侵後為什麼不立刻報案?甚至默默承受多達四次?」   「聽說她是知事的狂粉,暗戀對方。」   「說不定隱藏著什麼政治陰謀……」     沒有人在乎,金智恩是個必須為生計奔波、不能失業的約聘職,   是遭到同事性騷擾,卻被告誡要以大局為重的女性,   是上司說YES她就不能說NO,必須絕對封口的「殉葬組」,   而在那一切之前──金智恩也是一個人。   聆聽她的吶喊,正視她的遭遇,這是我們應該實現的正義。   《您已登入N號房:韓國史上最大宗數位性暴力犯罪吹哨者「追蹤團火花」直擊實錄》   全面

失控的數位時代,沒有人的身體和性是安全的!   ▲《每日經濟》與教保文庫共同評選「開啟2021年之書」   ▲YES 24網路書店2020「年度之書」   ▲《時事IN》、《東亞日報》、《文化日報》2020年度之書   ▲《東亞日報》、《韓民族日報》、《京鄉新聞》推薦好書   非法拍攝、脅迫未成年、熟人凌辱、合成裸照……   我的隱私,我的身體,我的性,竟變成他人的娛樂   網路上的惡蔓延之迅速,超乎我們想像   在Telegram聊天室裡,加害者散佈非法拍攝影像、脅迫未成年自拍,   還惡意合成熟人照片,恣意發表性騷擾及厭女言論,甚至以此獲利。   加害者毫無愧意,也不擔心被捕,更事先

擬好撤退守則;   被害者飽受威脅,只能獨自恐懼,甚至成為玩物也一無所知;   旁觀者從起初的震驚、真相的刺激,最後則隨著時間,遺忘了那個黑暗的平行世界……   我們的世界,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N號房事件最初報案人、首位報導者──「追蹤團火花」現身說法,   這是「記者」火與煓,對N號房事件誓不放棄的心路歷程,   更是「女性」火與煓,意識社會的性別不平等、勇於發聲的成長故事。 勇敢推薦   王曉丹(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   方念萱(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苗博雅(臺北市議員)   房慧真(報導文學作家)   阿潑(文字工作者)   陳潔晧(作家)   陳宜倩(世新大學性別研究

所教授)   許菁芳(作家)   楊虔豪(駐韓獨立記者)   蔡宜文(專欄作家)   盧郁佳(作家)   羅珮嘉(女性影展策展人)   (依首字筆畫排序) 《我是金智恩》好評   本書就像一個當代寓言,訴說著所有人的故事。能動者動彈不得,卻也可能絕處逢生的突圍。──王曉丹(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   本書讓我們看見「衡量位階與權力」所指為何。性暴力的發生,原因並不在受害者。──李秀靜(韓國犯罪心理學系教授)   我們需要的不只是#MeToo,還有#WithYou,面對受害者被權勢者性侵的情況,更是如此。──陳潔晧(作家)   我感謝金智恩,感謝這本書,感謝她選擇用自己的姓名示眾人;這

使得那位加害者失去了姓名,無論他曾經有何權何勢,我將只會記得他為傷害金智恩的人。──許菁芳(作家)   從《我是金智恩》到《您已登入N號房》兩本書,前者是事件受害者本身,後者則是觀察、採訪與揭發的旁觀者,從不同立場呈現的社會缺陷。──楊虔豪(駐韓獨立記者)   從沉默隱忍、堅強控訴到二次傷害的過程,金智恩的Me too之路,將為我們解鎖過分狹隘的性傷害課題。──羅珮嘉(女性影展策展人)   金智恩站了出來,帶領讀者全程實歷這場艱苦的鬥爭。所受的傷害令人戰慄,倖存的勇氣更激勵人心。──盧郁佳(作家) 《您已登入N號房》好評   本書文字直白、不虛矯,探問社會惡行的心念生猛。追蹤團火花不

忍不仁、奮而起身,房外有她們,真才有明日。──方念萱(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保護兒童安全使用網路,從正視「N號房」事件開始。──陳潔晧(作家)   兩位韓國大學生記者在採訪過程必須經驗的痛苦,來自於同理共感韓國社會的深度性別壓迫。向兩位年輕的女性主義者致上最高敬意!──許菁芳(作家)   揭發韓國N號房事件的追蹤團火花,將為我們啟動對抗虛擬性暴力的正義之路。──羅珮嘉(女性影展策展人)   兩位女大生在課餘不懈地臥底揭弊,捅出驚天大案,過程荒謬、痛苦,也展現了追蹤團火花的堅強意志,願其艱辛戰鬥,激發讀者抗爭的勇氣。──盧郁佳(作家)  

新北地方法院法拍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01010三立iNEWS 張綱維在新北市淡水小坪頂的環遊郡 百戶別墅恐法拍
三立新聞→https://youtu.be/uBm3qNTXQzQ

記者/李依庭:「位在淡水小坪頂上的別墅社區,我們可以看到一間一間通通都是獨棟的別墅,不過仔細看就會發現,這些房屋已經有一些殘破了,甚至大門經過日曬雨淋都還有一些殘膠,包含旁邊還有地方法院的封條,代表說這邊的房子都是被法拍的,另外債權人也蠻清楚的寫上是合作金庫,而債務人就是遠東航空,原因就是因為遠東航空的董事長張剛維涉入掏空案,現在名下的房產有可能會被法拍。」

記者/李依庭、王承偉 採訪報導……↓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小坪頂那一帶附近的住宅人口密度比較低的,而且生活機能坦白說不是那麼樣的成熟,畢竟地理位置稍微偏遠一點點,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是不會有投資客願意進場的,看它這次的法拍除非是有建商它願意一次大量的整個買下來,那可能重新包裝整理過後再逐批地對外銷售。」

法拍的消息其實早在當地傳開,而這個社區只有高達300多戶但是入住率不到三分之一,放眼望去有不少的住宅都是閒置非常久,有些連門窗都沒有,看起來就跟鬼城一樣,一旁還有知名的爛尾樓蓋到一半就停工只剩下鋼骨架構,讓小坪頂這個社區更顯得有些荒涼。

現在以交通跟生活機能來考量的話,如果想成功發拍掉,難度恐怕不小。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1pgwzWZo9Gs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0/201010inews.html

應用知覺價值理論與知覺風險探討不動產法拍屋之投資意願

為了解決新北地方法院法拍的問題,作者邱奕繽 這樣論述:

隨著貸款利率下降與房市升溫促使法拍屋案件銳減,但有鑑於法拍行為的研究仍然重要,故此景氣循環應會持續下去。過去研究多集中於法拍屋的拍定價格與影響因素之探討,少部分則涉及到法拍屋制度面及其周邊事務之討論,而顯少有針對法拍投資客競標行為之分析,故本研究聚焦於欲投資法拍屋者作為研究對象。欲投資法拍屋的投資意願常利用法拍屋特徵判斷投資風險,並追求最大的價值,故以本研究在以問卷調查法瞭解知覺風險在法拍屋投資者評估法拍屋以形成知覺價值所扮演的角色。故本研究依據相關學者所提出的模型,以及根據相關文獻推導出的理論模型,並利用結構方程式模式加以比較和驗證。

土地正義(2冊套書)土地正義+超額徵收

為了解決新北地方法院法拍的問題,作者RobertEugeneCushman 這樣論述:

  徐世榮教授以這套書揭櫫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這是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是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人必讀之作。   《土地正義: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一段被掩蓋、一再上演的歷史》   你不知道的土地黑歷史,   第一本全方位解剖臺灣的土地政策。   ★從1949年施行的「三七五減租」到今天,為何還有3萬多筆未解除的租約?   ★1953年的「耕者有其田」,總共徵收了14萬多甲土地,為何其中還包含了將近10萬甲「共有出租耕地」?  

 ★為何當年蔣介石要急著推動土地改革?當年接收臺灣的資源委員會究竟是怎樣一個單位?它與現在的中油、台糖和經濟部又有何關係?   ★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我們琅琅上口的「政府德政」,到底影響、改變了臺灣什麼?   ★台糖公司的土地有如「魔戒」,政商名流趨之若鶩,其廣大的土地如何演變而來?   ★何謂土地改革、區段徵收、一般徵收、市地重劃、都市計畫?在這些名詞背後,地方派系與財團究竟在操作著什麼樣的「土地遊戲」?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幾乎臺灣的每一片土地都可以被「區段徵收」,臺灣現今處處充斥著浮濫徵收案件的起源是什麼?   ★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

予保障。但為何臺灣政府不需經過人民同意,就能強制剝奪人民的財產權、生存權與人性尊嚴?   出身雲林農村的徐世榮教授,秉持「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關懷與社會實踐,在土地政策研究與田野調查的過程中,逐步發現臺灣盤根錯節的土地問題,雖然政權幾度轉換,人民的土地和家園被侵害、強奪的故事,仍不斷上演。   他在本書檢視了臺灣近代以來的土地發展,處處充斥著看不見的「合法掠奪」。從日治時期糖業株式會社半強迫徵收土地,到戰後的土地改革、經年累月遍布全臺的浮濫徵收,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其實都是政權掠奪與炒作土地的工具。   戰後初期國民政府的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等政策,不僅削弱地主

階級的力量,更剝奪了數萬小面積土地的所有人賴以生存的工具,導致臺灣的經濟菁英大量流失;而國民黨政權則藉此培植樁腳、扶植地方派系、改組農會,並與財團、特權相結合,以政策法令保護特權和財團,進而控制地方政治。   然而,大多數的掠奪都在看不見的地方進行,如近年爆發的土地徵收抗爭事件,包括苗栗大埔、灣寶、竹北璞玉、二重埔、桃園航空城、彰化二林中科四期等,在在印證了土地政治就是地方政治,而土地炒作是拉攏地方政治勢力最簡單的方式,被犧牲的往往是無辜的弱勢民眾。   土地究竟是什麼?是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心之所向、家之所在?還是政治家與財團眼中的龐大利益?被剝奪與被損害的土地所有人,何時才能得到補償與

正義?土地正義如何能達成?我們生活在這片土地、這段歷史之中,不能不關心,因為「看不見」的掠奪就發生在我們身邊,也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所以,當我們談論臺灣的土地政策,也就是談論土地的轉型正義!   《超額徵收:都市計畫?或炒作土地、侵害人權?揭開區段徵收的真相》   區段徵收合憲嗎?   ◎源自十九世紀的超額徵收(Excess Condemnation),與台灣區段徵收的狀況非常近似,與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也有很高的相似度。我們必須了解超額徵收在歐洲及美國是如何被實施及被放棄。   ◎二十一世紀的台灣仍大肆實施建構於十九世紀、但在二十世紀初已被拋棄的區段徵收制度。   ◎區段徵

收剝奪了憲法對人民基本人權的保障,這個制度的實施是否有其正當性、合理性及合憲性?   ◎「區段徵收」是中華民國特有的「土地徵收」制度,但後來在台灣延用實施下,政府從未依法支付高額價金來進行全區的照價收買。   十年前,苗栗大埔強拆張藥房的事件引發社會廣泛的關注。在那之後,許多類似的區段徵收個案也都引起土地被徵收人的強烈抗爭,如桃園航空城、台北社子島、林口A7、新北八里台北港、淡海新市鎮、竹北台知園區(璞玉計畫)、竹東二三重埔等,這是因為區段徵收剝奪了憲法對人民基本人權的保障。區段徵收的實施顯然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在這個時刻,台灣社會亟需盡快理解何謂區段徵收,並辨明這個制度的實施是否有其正

當性、合理性及合憲性。   如此惡劣的情勢或許有機會隨著羅伯.庫斯曼教授《超額徵收》中譯本的出版而有所改觀。在本書中,庫斯曼教授以十九世紀及二十世紀初的美國為例,將土地徵收分為二大類:強制徵收(eminent domain)、超額徵收(excess condemnation),後者又可分為三個類別:殘餘地徵收(或稱附帶徵收、一併徵收)、為了保護某項公共建設而在其周圍所實施的有限度擴張徵收(台灣的法律制度似無此徵收),以及為了賺錢財政目的所實施的獲利徵收(即國內的區段徵收)。當時他為了撰寫這本書,還特地從美國遠至歐洲蒐集資料及進行移地研究,如法國、比利時、英國三個國家的實務經驗,而後在一戰期間

從德國返回美國。本書也敘述美國各州當時所實施的眾多案例及法院的判決,內容詳實豐富,也具有很高的價值。雖然這本書出版於一百多年前的1917年,但書中所討論的主題與台灣區段徵收的狀況非常近似,與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也有很高的相似度。   在台灣,「土地徵收」主要分為「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其實施的關鍵都來自「都市計畫」。政府經常以「都市計畫」的手段,強制徵收人民的土地,以致引起抗爭。在國外,「超額徵收」是指政府透過強制徵收來獲取土地,其政策的重點在於政府徵收超過實際所需的土地。對都市規劃者來說,超額徵收是一種掌控都市實體環境發展的手段。在《超額徵收》一書中,庫斯曼教授探討了區段徵收的合憲性,

他特別強調,如果只是為了賺錢財務目的而進行徵收,這絕非徵收的公共目的,這樣的徵收不僅違背了法律公平的保護原則,也牴觸了法律的正當行政程序,而這大抵是為何西方民主國家在二十世紀初都逐漸不再使用區段徵收的主因。   到了二十一世紀,台灣竟然還在大肆實施建構於十九世紀、至今大抵已被拋棄的區段徵收制度。即使超額徵收的廢止在國外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但由於政府不斷啟動區段徵收,並將其誤導為土地合作開發事業,以致國人受其蒙蔽而產生誤解。區段徵收的定義為何?又從何而來?在中華民國的法制史中,區段徵收最早出現於1930年所制訂的舊《土地法》中,該法後來於1946年做全面的修訂,成為現行的《土地法》。其中,區段

徵收的定義規定於第212條第2項:「謂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應重新分宗整理,而為全區土地之徵收。」但這個定義很不明確,而且賦予了政府非常大的權力。其立法緣由是為了仿照德國人於中國膠州灣租借區之開發前例:在地方建設開始之前,由政府先行「照價收買」擬建設地區的全部土地,防止私人壟斷土地。但在台灣,政府從未支付高額價金來進行全區的照價收買。   在解嚴三十多年後的今天,台灣的土地亟待解嚴。《超額徵收》這本書幫我們找尋到區段徵收的根源,找到了區段徵收的身分密碼。希望藉由本書的出版,能喚起大眾的共識,督促政府重視憲法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廢除侵害人權的區段徵收制度。 名人推薦   《土地正義》   

蕭新煌∣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許雪姬∣中研院臺史所所長   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陳立夫∣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范 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黃紹恆∣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蔡培慧∣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   詹順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楊斯棓∣方寸管顧首席顧問/醫師   王美琇∣自由時報專欄作家   尤美女∣前立法委員/律

師   《超額徵收》   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專文導讀   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范 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陳致曉∣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   黃紹恆∣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黃信勳∣法鼓文理學院環境與發展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兼心靈環保研究中心主任   黃益中∣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詹順

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楊貴智∣律師/法律白話文站長   楊淑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楊斯棓∣方寸管顧首席顧問/醫師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台灣公民行動影音紀錄協會理事長   廖麗敏∣中國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兼會計室主任   廖桂賢∣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戴秀雄∣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助理教授   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兼任教授   蕭新煌∣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依姓氏筆畫排列) 好評推薦   《土地正義》   「土地、住宅與空間的議題一直都是臺灣社會的核心問題,徐世榮教授鑽研這個研究主題已經有十多年,《土地正義》一書正是他

長久學術心得的累積,內容非常深入與豐富,值得所有的讀者好好閱讀,可以說是臺灣土地課題研究的代表作品。   世榮兄在這本書充分揭櫫一種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他的論點相當有批判性,促使我們過去一直認為是成功的政策背後所隱藏的問題,很有獨到的見解。   一般學者主要會專注在理論論述,但世榮兄是言行合一,對於不合理的土地徵收作為可以說是無役不與,總是衝到第一線,長期投入社會運動,從體制外來維護公眾權益,展現了公共知識分子的典範,令我非常佩服,也是當前學術界少有的實踐型學者。   本書是一部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

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非常值得推薦給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朋友。」──陳東升(臺大社會系教授)   「世榮老師真正做到不以學識服務權勢,而是用以濟弱扶傾,是薩伊德所定義公共知識份子的最佳詮釋者。」──詹順貴(前苗栗大埔區段徵收案自救會律師、環保署副署長)   「一位從研究土地改革歷史,到義無反顧投身捍衛土地正義的行者,再次用心、用行動寫我們自己土地的歷史。」──林子凌(惜根臺灣協會秘書長)   《超額徵收》   「近年來,台灣的土地徵收引發許多爭議,其中尤以區段徵收的爭議最多,並且引發許多街頭抗爭。台灣區段徵收爭議的討論範疇雖然很廣,但卻極少探討區段徵收的本意。

《超額徵收》一書,雖然是1917年的舊書,確正好填補了台灣在這方面的空白。在《超額徵收》一書中特別提出,區段徵收不是完全不能實施,但以區段徵收做為政府財政收入工具,絕對是一種誤謬。目前台灣實施區段徵收的時機很多,其中許多時機與政府財政收入有關,正可藉由本書的論點來檢討台灣的區段徵收。」──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土地徵收是國家對個人財產權的剝奪,在民主法治與極權專制國家也採行不同方法,國家可否利用區段徵收以遂行其租稅收入之目的,方法與手段是否選擇最小之損害,或有其他更好之替代方案,是否符合憲法第23條之規定等等,都值得我們深思。本書可提供我們思考與判斷上之重要

參考價值。」──楊淑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土地徵收是國家取得土地的最後不得已手段,必須基於公益性、必要性、區位不可替代性之原則,依法定程序為之,並給予公平合理的完全補償,否則不得為之。而區段徵收是土地徵收的一種,自當依循上述原則行使,但我政府當局往往將之視為一定區域內土地全部予以徵收整體開發、自籌財源的農地變更使用手段,其實已經逾越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分際,而有重新檢討之必要。今《超額徵收》一書的出版,不僅讓人瞭解到實施超額徵收的原由,從解決殘餘地問題、增進公共建設效能,到獲得增值利益不等,更警惕我們當須深省現今區段徵收的合憲性,是一本地政、公共政策、法律界學者專家、執行業務公

務員,以及初學者不可或缺的研習專著,謹此特予推薦,值得一讀再讀!」──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兼任教授)   「上世紀初在歐美即已飽受批判的超額徵收制度,近年來卻因著新自由主義式土地掠奪在全球擴張鞏固,而重現於各國的土地政策。讓這本百年前的鉅著,至今仍振聾發聵,值得我們精讀省思,啟發我們對徵收法制的檢討。」──范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很希望台灣的土地被徵收人及社會弱勢都能認清局勢,我們根本就不是活在一個民主立憲的國家,若以浮濫的土地徵收為例,我們其實是活在一個『以自由民主及愛台灣為名,實質卻是進行土地及人權掠奪』的類社會主義共產國度!這部憲法根本無法保護社會弱勢及

其家園,當權者完全忽視憲法的存在,並恣意掠奪及侵害我們的權益,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是排隊等著當那個被掠奪的少數,有許多人排在前面,而且已經很不幸的遭遇到了。」──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用公權力協助權貴財團掠奪平民土地』是台灣炒房炒地國家政策的第一環。想了解當前台灣土地掠奪政策嗎?請看這本批判19世紀歐美國家『超額徵收』的鉅著。21世紀台灣,19世紀人權。早已被文明國家摒棄的這些侵犯人權政策,目前正在台灣以前瞻的『公共利益』為名,大規模、加速發生!別以為『超額徵收』和自己沒關係,每個人都有機會遇到!」──陳致曉∣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   「超額徵收,目的是想要攫取超

額利潤。閱讀本書,就可以知道台灣地方政府為何不顧人民反對、農民抗議,一直樂此不疲。這本《超額徵收》,不僅值得全民閱讀,更是從政者都應該仔細閱讀看,並引以為鑑的好書!」──詹順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台灣不當徵收,讓已非少數的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傷心、甚至死亡,而不分黨派的政客們至今仍為所欲為地以『發展』之名為徵收利器,不斷地揮斬人民家園的根基,關心不當徵收及受迫害者,如何援助及自救──就從閱讀此書開始吧!」──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在全球生態多樣性枯竭、自然資源超限利用、氣候變遷的威脅之下,國土自然保育、永續發展已是國家發展之必須策略。然近年來台灣仍動輒以區段

徵收浮濫開發,將珍貴的農綠地、人民珍視的家園轉為可炒作之建地,此乃不永續、不生態、不正義之愚蠢作為。藉由對區段徵收制度來源之認識,期待 《超額徵收》為台灣之短視敲一警鐘!」──廖桂賢(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庫斯曼教授的《超額徵收》一書,為我們提供了重要的歷史借鏡,讓對區段徵收早已習以為的台灣,得以重新思考其正當性與合理性。」──黃信勳(法鼓文理學院環境與發展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兼心靈環保研究中心主任)

臺灣法拍屋市場獲利關鍵成功因素之研究

為了解決新北地方法院法拍的問題,作者林定國 這樣論述:

「有土斯有財」是我中華民族之固有信念,房地產價格的波動也一直為社會大眾甚至是專家學者所熱衷研究討論的項目。法拍屋價格相較於一般買賣交易房屋可能更為低廉,但購買法拍屋有其複雜性,還有許多必須要注意的關鍵因素,貿然投資更有遭受損失的風險,投資法拍屋之投資人,若沒掌握好相關的重要資訊,將大幅減少獲利,甚至可能慘賠出場。本文透過實際訪談探討實際投資法拍屋之業界人士與一般大眾,對於從法拍屋獲利關鍵因素之意見,透過DEMATEL分析法與EDAS法歸納整理並計算各類人士判斷的各個因素權重與各方案之評分排序,如此可以比較專業人士與一般大眾對於法拍屋市場獲利的關鍵因素看法差異,藉此也可提供更多想要投資法拍屋的

投資人一個有效的參考依據。以本研究來說,「投資者」構面被認為是法拍屋市場的獲利關鍵,在方案選擇上,具投資臺灣法拍屋投資經驗者認為「全由代標公司操作」是較好的方案,而不具投資經驗者則認為「全由自己操作」是較好的方案。兩者顯現出投資觀念的不同,而產生資訊的取得的落差決定了得標與否,更進而影響獲利的機會,因為在法拍市場上就算只差一塊錢,結果就是0分和100分,沒有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