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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股票下市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日燦寫的 黃日燦看併購Ⅱ:台灣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 和李華驎,鄭佳綾的 公司的品格:22個案例,了解公司治理和上市櫃公司的財務陷阱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經濟日報 和先覺所出版 。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企業管理學系金融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楊台寧所指導 鄭玲惠的 銀行對上市櫃境外公司融資決策關鍵因素之探討 (2021),提出日月光股票下市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KY公司、融資決策、德爾菲法、層級分析法。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洪秀芬所指導 藍健軒的 論管理階層收購與股東權益之保障 (2019),提出因為有 管理階層收購、股東權益的重點而找出了 日月光股票下市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日月光股票下市,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黃日燦看併購Ⅱ:台灣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

為了解決日月光股票下市的問題,作者黃日燦 這樣論述:

  ★想精研併購案例,一定要看!想了解併購眉角,更是要看!   ★哈佛法學博士從實務面、法律面,採說故事的方式,讓你看懂傳產、科技、電信、金融、陸資與私募股權基金一場場精采的併購大事件,每個案例還附有「私房微言」心得分享,是企業經營最佳參考書。   過去,台灣企業擅於生產管理,以成本掛帥,靠價格取勝;現在,受到中國與其他新興國家崛起的推擠,台灣企業的競爭優勢大不如前,加上世代交替、產業位移等變遷,未來何去何從,煞費思量!   全書共計49篇文章,分成9個部分:經營權戰火、台商西進、陸資來台、私募基金入股、傳產轉型、策略聯盟、併購整合、合縱連橫各有盤算、電信媒體卡位,深入淺說細說在利益至上的

併購交易裡,企業之間如何互利雙贏,是最佳的產業併購案例智庫。 本書特色   ★本書每篇案例都引人入勝,讓你眼界大開!   ★併購成功後,體質更佳,將成投資好標的!   金錢豹如何從酒店轉型進軍大陸,在餐飲業闖出一片天?   日月光張家與凱雷聯手推動「管理層收購」,為何破局?   維格鳳梨酥為西進積極引進陸資,主要的著眼點是什麼?   壹傳媒出售案,各方競標,為何政府主管機關介入干預?   康師傅如何乘勢結盟百事可樂,拓展對岸市場如虎添翼? 聯名讚譽   蔡明忠、嚴凱泰   六大名家專文推薦   陳冲總統府資政、王伯元怡和創投董事長、湯明哲台灣大學副校長、   黃欽勇DIGITIMES

總經理、盧明光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     劉連煜政治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作者簡介 黃日燦   台灣大學法學學士、美國西北大學法學碩士及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在紐約、香港及台北執業多年,現為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Jones Day)全球大中華業務主持人暨台北分所主持律師,亦為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理事長。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是全美及全球首屈一指的最大律師事務所之一。   黃律師的執業專長為企業併購、跨國投資、證券金融、公司治理等領域,連續多年被選為世界傑出律師。2009年榮獲《Asian Legal Business》雜誌列為「全亞洲頂尖25位併購律師」之一,是台灣唯一獲選者,201

3年更獲頒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金鑫獎之卓越成就獎,有「併購大師」之譽稱。   黃律師經常在報章媒體發表評論及文章,深入淺出,言簡意賅,廣受重視,著有《法律決勝負──企業併購與技術授權》及《黃日燦看併購─台灣企業脫胎換骨的賽局》。 推薦序 微言入心 夙喻動眾──陳冲 透過併購 突破產業困境──王伯元 企業經營的必修課──盧明光 面面俱到 才能竟全功──湯明哲 正面思考資源整併的價值──黃欽勇 視角寬廣 橫縱兼顧──劉連煜 自序 丕極泰來  再創新高 導讀 台灣應有前瞻性的併購政策 Part 1  逐鹿中原 龍爭虎鬥 1-1台泥股東 演出世紀爭霸戰 1-2味全家變 頂

新乘機入主 1-3展茂私募現增荒謬 一著錯全盤輸 1-4中石化公轉民 威京做嫁變當家 1-5中石化 經營權攻防大戰 1-6春雨和平共治 撲滅經營權戰火 PART 2  台商西進 各展神通 2-1聯電入股和艦 撲朔迷離 峰迴路轉 2-2富邦併港基 登陸布局手法妙 2-3科蒂併丁家宜 前景難卜 2-4土洋攜手 雀巢參股徐福記 2-5金錢豹改頭換面 進軍大陸 2-6聯手百事可樂 康師傅如虎添翼 PART 3  陸資來台 逐步加溫 3-1陸資來台先河 京東方併購美齊 3-2復星入股維格 兩岸異業聯姻 3-3康聯集團布局生技 兩岸搭橋 3-4入股中美實加持晶實 金鷹袖裡有乾坤 3-5璨圓反守為攻 併

購結盟突圍 PART 4 私募基金 加持助陣 4-1中鼎工程有料 私募基金青睞 4-2八大電視 安博凱殷拓輪番入主 4-3引進私募基金 萬泰銀起死回生 4-4隆力入主整頓 安泰銀否極泰來 4-5凱雷入股大眾銀 新舊股東共治 4-6致伸轉型 從下市到新生 PART 5 傳產轉型 改革創新 5-1台泥新世代 聚焦核心本業 5-2晶華併購麗晶 反客為主 5-3寶成鞏固本業 強攻第二核心 5-4能率併購整合 十年有成 5-5本土股東聯手 能率入股台灣三洋 5-6德記洋行百年老店 找到好歸宿 PART 6 策略聯盟 尋求綜效 6-1仁寶聯想 代工與品牌另類結盟 6-2擴大結盟垂直整合 瑞軒戰力升級

6-3晶電+光寶 照亮LED產業 6-4新日光併購旺能 多贏 6-5群創統寶奇美電 世紀聯盟三合一 PART 7 併購整合 成敗互見 7-1合縱連橫 打開聯電輝煌併購史 7-2力晶 從叱吒風雲到黯然落幕 7-3茂矽辛苦求變 一場空 7-4垂直整合 日月光成就封測大業 7-5世界獲台積加持 轉型求生 PART 8 合縱連橫 各有盤算 8-1晶電併購擴張 成就霸業 8-2併購合資拓版圖 友嘉實力大增 8-3光寶集團分合互用 靈活併購 8-4好事多磨 鴻夏異國戀碎 8-5台積中芯大對決 8-6信義房屋 房仲業合縱連橫典範 PART 9 電信媒體 卡位布局 9-1遠傳透過併購 電信版圖擴大 9

-2台灣大多元整合 搶數位匯流先機 9-3中華電信跨界 穩坐龍頭寶座 9-4壹傳媒群雄競逐 高潮迭起 推薦序一 微言入心 夙喻動眾/總統府資政 陳冲   企業的成長擴張,可以採自然方式(即organic growth),也可以藉進補(即併購)而壯大。台灣過去因為「寧為雞首」的傳統觀念,不僅中小企業眾多,併購案件也不常見。另一方面公司法雖容許合併,但也無多鼓勵措施,法律環境明顯不足。   民國88年(西元1999年),本人任職財政部次長,當時鑒於公司法對合併的誘因有限,金融機構又不以公司組織為限,故建議草擬金融機構合併法,並於2000年11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使金融機構的水平合併有特別

法為基礎。嗣又再接再厲,提出金融控股公司法,使垂直併購亦有簡政便民的環境,亦經立法院於2001年7月通過。而因該兩法協調時在財政部內部已取得賦稅單位的諒解,亦奠定經濟部推動一般併購的基礎,促成2002年中華民國首部企業併購法的立法。得力於法律環境較前成熟,2006年本人主政的合作金庫得以順利完成與農民銀行的合併。   正因個人對併購粗具了解,因此對2012年出版鉅著「黃日燦看併購」,更覺格外驚艷;以往日燦兄專欄定期見報,常因公務繁忙,偶有遺漏、或有遺忘,故對該書問世極為珍視,不時翻閱參考,甚至將其中哲理用於日燦兄娶媳、嫁女時致詞之內容。日前日燦兄表示,應各方需求,同一書名的第二冊即將出版,我

有幸先睹,發現精采更勝前冊:生動描述各種併購案例,法律實務兼備,而且分門別類,用詞遣字俱見用心,尤其難得的是每則事例後均附作者的「私房微言」,極有啟發意味。《逸周書》中有言:「微言動心,夙喻動眾」,日燦兄深入淺出細說案例,等同「夙喻動眾」;其私房註解精深微妙,豈非「微言入心」!   三千年前周公已為日燦兄作序,我不敢掠美,謹援引之。 推薦序二 透過併購 突破產業困境/怡和創投董事長 王伯元   繼2012年出版「黃日燦看併購」一書後,時隔一年多,黃律師又出版續集,真可謂多產作家。在他繁忙的法律工作以及併購協會理事長諸多活動下,還能立言著書,集結國內企業併購案例及寶貴經驗以供傳承,我不禁

要說:「傑克(Jack),這真是太神奇了!」   正如黃律師所言,台灣這幾年的政經發展及企業生態,正處於一個十字路口。過去的輝煌不再,而且因為長期的鎖國,導致經濟陷入泥沼,心態也趨於保守。雖然政府急欲突破當前困境,提出種種產業革新的政策,並積極向外招商。但似乎著力點都未能到位,以致往往事倍功半、成效不彰。對比鄰國如中、韓、日、星等這幾年經濟的快步發展,台灣的處境更為不利。   過去我們一直以「代工」為產業主軸,雖然創造經濟奇蹟,但沒有自己的品牌技術,一旦景氣不好或大廠抽單,經濟就會受到重大衝擊。台灣產業向來逐廉價勞工而居,當大陸的勞工便宜時,便一窩蜂到對岸設廠。如今此項優勢不再,很多廠商因

而遇到瓶頸。我們需要改變這樣的產業生態,藉由「創意創新」,重新建立台灣的產業價值。   再者,台灣小公司林立,即便是國內的大企業,如以全球眼光來看,都還不算巨擘,如果單打獨鬥,勝算並不高。應該透過「垂直整合」及「水平整合」的方式,把同性質的公司合併在一起,才能有充足的人才、技術、資金、市場,與國際大廠競爭,達到一加一大於二甚至大於三的目標。而併購(Merge & Acquisition)就是達成這個目標不可或缺的工具。   然而我們政府對於「併購」還是心有疑慮,不但設下很多限制,對於私募基金的運作也存有負面的想法。如過去凱雷收購日月光、遨睿收購國巨等,均被打回票,這對台灣標榜自由經濟的形象

是一個傷害,加深外資對政府箝制經濟的疑慮。事實上,「併購」是一個正常的商業途徑,而私募基金的收購併購是國際間很常見的經濟活動,政府應該以開放的心態及觀念來看待並且予以鼓勵支持。對於此,我和黃律師都有很深的感觸,也在不同的場合呼籲政府重視並公平看待「併購」這個商業行為,讓企業經營有更多選項,讓公司可以藉著併購調整體質,以因應更多的挑戰。   黃律師投身併購領域已有很長的時間,現在更身為「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理事長,承先啟後,除積極透過各種管道導正大家對併購的迷思,未來更希望能協助政府制定具前瞻性的併購政策及培育優秀的併購人才,讓台灣能透過併購,突破產業困境,增加競爭力,再造台灣經濟奇蹟。

推薦序三 企業經營的必修課/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 盧明光   有併購經驗的人,看了黃日燦律師的第一本專書《黃日燦看併購》都視為珍寶,咸認是很實務的併購經驗談。現在黃律師又出版《黃日燦看併購II》,我有幸得以在本書出版前先閱讀,分外感動與佩服。   黃大律師工作這麼忙碌,協助正進行的國內/跨國併購案不計其數,仍然願意抽空將台灣過去二、三十年來重大影響的併購案予以整理分類,讓有志於併購的企業人士,得以用看故事的方式瞭解每個併購案之時空背景、企業主的企圖心和策略目標,以及併購過程、併購後對企業經營和版圖的影響。   我個人從1989年協助光寶集團宋恭源董事長替當時旭麗電子併購美商D

iodes公司(目前仍在美國那斯達克上市,代號DIOD,2014年2月27日市值11億美元,敦南科技仍擁有18.18%股權)以來,我常藉由跨國併購讓自己經營的企業突破困境,超越競爭同業、轉型升級,甚至如黃律師所說的「脫胎換骨」。   傳統企業的經營主要靠內部創新研發的有機成長方式,但全球經濟環境變化又快又激烈,市場和客戶需求變化也很快很大,企業內的創新不一定能跟得上技術的趨勢。為彌補策略藍圖的不足─有時是市場分布、有時是銷售通路、有時是技術能力、有時是跨國人才,這時透過有效的跨國併購,會是快又有效的手段。   2007年3月31日,我從光寶集團敦南科技總經理職位退休,在2007年4月2日接

任中美晶董事長的工作,於2008年3月完成併購美國Globitech (6吋及8吋半導體磊晶廠),當年度中美晶成為全球第八大半導體晶片廠。2012年3月再完成併購日本Covalent Materials Silicon(原Toshiba 8吋及12吋半導體晶片廠),中美晶的營收也由2006年的46億增到2013年的222億(其中半導體占156億,太陽能占66億),中美晶立即成為全球第六大半導體晶片廠。中美晶在半導體兩次的跨國併購,對營運所顯現的績效,足以印證黃大律師說的,企業確可藉由併購達到脫胎換骨的目的。   雖然根據統計,企業成功併購機會約僅三分之一,眾多因素像是文化差異、策略模糊、規劃

與執行不力以及管理經驗不夠成熟,都可能造成併購的失敗下場。然而,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併購初期的審慎評估,併購過程和實地查核的嚴謹,併購後的詳盡整合工作,都有助於併購後的成功經營。   併購已經不是企業經營的選修課,而是必須正視的必修課。近年來併購趨勢愈加顯著,你的企業不是併購人家,就是有一天人家併購了你,但被併也可以化妝得美一點呀!黃律師的《黃日燦看併購II》,的確是一本企業經營很好的參考書。 作者自序 否極泰來 再創新高   最近幾年,台灣經濟普遍陷入原地空轉的困境,主要產業紛紛面臨轉型升級的挑戰,亟需突破瓶頸,卻似乎欲振乏力。影響所及,社會各界時常充斥消極悲觀的論調,令人慨嘆曾經活

力十足的台灣經濟與台灣產業何以淪落至此地步?   其實,「解鈴還需繫鈴人」,數十年來台灣產業締造了台灣經濟奇蹟,現在還是要靠台灣產業發揮篳路藍縷的精神來重振台灣經濟。   經濟有景氣周期,而產業則有生命周期。目前台灣產業所面對的考驗,就是生命周期的陣痛。「小孩轉大人」的蛻變,各國皆然,並非台灣獨有。危機就是轉機,台灣產業若能痛定思痛,正視現實,積極應變,對症下藥,則否極泰來,再創新高,指日可待。   我從2011年7月開始在經濟日報撰寫「黃日燦看併購」專欄,每周一篇,針砭剖析台灣企業併購案例。在這段筆耕過程中,我看到了不少企業積極進取創新求變的好故事,讓我對台灣企業脫胎換骨的賽局,基本上

抱持審慎樂觀的態度。可惜的是,台灣企業透過併購調整體質,尚未蔚成主流,蔚為風潮。   2012年9月,我集結上述專欄數十篇案例文章,出版了「黃日燦看併購─台灣企業脫胎換骨的賽局」一書,倖獲各界好評。如今,上述專欄又累積了另外數十篇文章,把目前台灣企業可為公評的併購案例幾乎都寫完了。有人建議我應該彙整這些文章做為續集出版,俾能較為完整地呈現台灣企業的併購經驗。「黃日燦看併購II─台灣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於焉問世。   這本書的文章風格,還是秉持了我一貫的寫作標準:文字務求淺顯易懂,筆法講究深入淺出;內容務求扼要簡潔,理路強調概念啟發。在每篇文章之後,我這次還「加菜」附送了「私房微言」,希望是

畫龍點睛,而不是狗尾續貂。   在此,我要感謝一些人:經濟日報的翁得元副社長和于趾琴總編輯,持續督促我為「黃日燦看併購」專欄撰文;經濟日報出版社的鄭秋霜主任精心策劃編輯,讓本書順利付梓;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紀天昌和卓彥安兩位大律師及其他若干同事,協助我蒐集整理案例資料。最後,特別要感謝幾位我尊敬的前輩好友為本書推薦作序,他們的溢美之詞我是愧不敢當,但他們的肯定加強了我的信心。   就如同我在上本書的自序中所說,我更要感謝我專欄文章裡的主角,各個進行併購交易的台灣企業,沒有它們的衝鋒陷陣和開疆闢土,台灣經濟就不會有再造榮景的出路。我企盼這些企業能積極主動地分享它們的心得經驗,讓其他的台灣企業借

鏡參考。台灣企業亟需掌握旋乾轉坤的契機,運用併購,轉型升級,在脫胎換骨的賽局中勇往直前。馬年行大運,此其時也!   這是我個人著作的第三本書,謹獻給我可愛的小孫女黃若誼,謝謝她讓我在今年1月升級成「公」,跨入人生的另一個階段。 1-1台泥股東 演出世紀爭霸戰台灣水泥創立於1946年,是由政府在台灣光復後接管數家日本水泥廠所組成。1953年,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農地徵收款就是用四大公司(台泥、台灣紙業、台灣工礦及台灣農械)股票抵付給地主,四大公司頓時從公營移轉民營。1962年,台泥響應政府「資本證券化」號召,成為台灣第一家股票公開發行掛牌上市的公司。台泥長年來位居台灣產業界龍頭,台

泥的董監事也被視為社會地位的重要表徵。因此,台泥的董監事向來都是國內的重量級財團,包括鹿港辜家、板橋林家、高雄陳家、新光吳家、國產林家、嘉泥張家、永豐餘何家等,原先還有霖園蔡家,陣容極為強大,國內首屈一指。台泥首任董事長即由板橋林家德高望重的林伯壽先生擔綱,日後掌控台泥的辜振甫先生初入台泥時才任職協理,經過了22年的長期歷練才當上董事長。股東大會 暗潮洶湧具有悠久歷史的台泥,其實股權相當分散,各大家族持股大致不相上下。和信辜家能夠長期掌舵,主要是靠辜振甫先生深厚的政商脈絡和個人魅力,得到各大家族的禮讓支持,再加上三商銀約10%持股的鼎力相助。因此,歷屆的董監改選,過程還算平順,成員變化不大,外

表上似乎水波不興,但骨子裡卻有若干微妙的心結逐漸醞釀蓄積,遲早要跳上檯面白熱化。台泥多年來始終維持21席董事的局面,其中常務董事六席,除董事長外,原還設有一位副董事長,先由高雄陳家的陳啟清擔任,陳氏去世後,則由國產林家的林燈接任。林燈過世後,台泥副董事長一職懸空,常董也因而缺了一席。當初設計六席常董的規劃,辜家占三席而其他家族占三席,平分秋色,相互制衡。爾後辜家在實任五席常董中占了過半數的三席,變成獨掌大局的形勢。各大家族雖不滿意,但礙於辜董事長的情面,暫時相安無事。1994年初,市場突然盛傳包括高雄陳家、國產林家、新光吳家,以及新興的東帝士、三重幫等五大財團,有意聯手爭奪董監席次入主台泥,甚

至要求將常董人數增為七席,讓幾個月後即將改選董監的台泥股東常會未演先轟動。媒體爭相報導各方人馬持續加碼台泥股份的消息,充滿了「山雨欲來風滿樓」的緊張氣氛。

銀行對上市櫃境外公司融資決策關鍵因素之探討

為了解決日月光股票下市的問題,作者鄭玲惠 這樣論述:

我國經濟生產向來位階處於全球供應鏈的高階生產地位,無論是過去中國獨佔「世界工廠」地位時代,扮演關鍵零組件的供應者或進行中的「世界工廠」轉移的重要時刻,我國更是繼續承擔重要零組件的供應角色,現今「地球村」及「在地生產」趨勢的形成,設立海外的生產基地將成為各國供應商不可避免的生產方式,所以境外公司來臺申請上市籌資將成為我國未來資本市場成長的重要動力之一。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是現代商業社會運行的重要部份,尤其是上市櫃境外公司(簡稱KY公司)向我國銀行申請融資額度可以活絡國內金融市場,擴大我國資本市場、促進國際貿易、提高就業率及增加國際經濟流動,故本研究透過文獻回顧及諮詢資深專職人員之結果,彙整出銀行

對KY公司融資決策關鍵因素的層級架構,並以德爾菲法及層級分析法二階段調查進行關鍵成功因素權重分析。問卷第一階段德爾菲法,調查對象為銀行授信審查資深主管及金融相關學者共5位,第二階段層級分析法,調查對象為銀行授信審查人員共15位,問卷皆全數回收。經過本研究的調查發現,歸納出結論包括:一、銀行對上市櫃境外公司融資決策關鍵成功因素之評估指標架構共有「生產」、「技術與競爭力」、「市場」、「企業內部治理及永續發展」及「銀行評估風險」等五大主準則及其十七個次準則。二、銀行對上市櫃境外公司融資決策評估準則的權重五大主準則排序分別為:銀行評估風險(0.3622)、技術與競爭力(0.1942)、市場(0.164

2)、企業內部治理及永續發展(0.1492)、生產(0.1303)。在次準則層級所得之權重值前五名依序為:資金用途與還款來源(0.1049)、技術在行業中的地位(0.1000)、經營者資信(0.1000)、核心競爭力(0.0941)、市場景氣(0.0929),故除了銀行評估風險及技術與競爭力下的次準則外,市場景氣因素也是銀行對KY公司融資決策關鍵成功因素考量的重點。三、本研究的實務貢獻為提供上市櫃境外公司參考,在申請融資額度時,對銀行融資決策關鍵成功因素有所了解,使融資更為順利,促進業務發展,吸引更多的境外企業來臺上市,活絡我國資本市場,並為我國銀行提供更多商業機會。

公司的品格:22個案例,了解公司治理和上市櫃公司的財務陷阱

為了解決日月光股票下市的問題,作者李華驎,鄭佳綾 這樣論述:

為什麼好企業一夕之間淪為全民公敵? 你用血汗錢傾力託付的對象,是值得信賴的公司嗎?   財經版「看見台灣」,揭露台灣上市櫃公司治理盲點及怪現狀,   讓你知道怎樣選擇好公司,投資不吃虧、消費不憂心!   誰是接班人?台積電 的交棒難題   高階主管獎酬計畫是激勵還是誘惑?宏碁 與蘭奇條款   績優生也犯錯?從 中華電信 避險案看內部控制   什麼是合理的董監酬勞?以 力晶科技 為例   餐桌上的董事會--莊頭北工業 啟示錄   一場荒謬的股東會--中石化 經營權之爭   禿鷹與狼的鬧劇--亞洲化學   高獲利低配股的迷思--從 TPK宸鴻 談起   帝

國夢碎,股東買單--明基 併購啟示錄   從 國巨 案談台灣的管理層收購   ★胖達人炒股事件、黑心油風波、日月光廢水汙染案...標竿企業內部藏了哪些股東不知的隱憂?   食安問題、內線交易、掏空公司、金融危機...公司治理不彰,結果竟是你我必須付出代價!   22個案例,讓你看懂企業體質、守住自己的基本權益!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業永續發展及健全資本市場的重要基礎,但變相的公司治理、法律規範與金融機構,已形成共犯結構,嚴重影響台灣人民財富自由及資訊透明的權益!   專業財經部落格「RusRule」格主 Rus 針對五年來台灣上市櫃公司重要議題,以公司治理角度切入,透過不同面

向的分析,引領讀者深入淺出了解公司治理對投資人和經營者的重要性。   ★台灣人應該關心的代表性案例!投資人最想問的關鍵問題!深入淺出精采解說!   為什麼上市櫃公司喜歡把旗下金雞母分割上市?   企業分割,小股東任人宰割?   為什麼台灣內線交易很少被定罪?   上市櫃公司董事長會因為經營績效不佳下台嗎?   是慈善公益還是在慷股東之慨?   如何掏空一家公司?   政治利益與股東利益,孰者為重?   如何強化企業誠信經營,減少可能的違規或不法?   〈Rus的真心告白.台灣人應該看見的真相〉   在本書寫作將近完成時,台灣正被食品安全問題弄得人心惶惶。   整件

事最早始於一個香港觀光客無心揭露了知名麵包店胖達人使用人工香料問題,而後另一家食用米大廠山水米,被抓到混用進口米,欺騙消費者為本地米。   最後胖達人被「重罰」18萬元,而山水米則是被「怒罰」了20萬元。而且見鬼的是,這時大家才知道,原來同樣的事山水米在過去兩年被抓了18次,更見鬼的是,原來台灣最大的包裝米公司中興米過去兩年被抓了19次。   這代表著什麼?我們的稽查人員非常認真?還是我們的罰則太輕?   讓我推敲一下,如果胖達人這件事發生在美國,會有什麼結果?   首先,在衛生部門介入調查後如果確定屬實,會開出一張具有懲罰性金額的罰單,接下來大家會在電視上看到一堆律師告訴你:只要

你曾經買過這家公司產品而有身體不適現象,請與他們連絡,他們會免費幫你打官司。再接下來的結果不意外,這家公司會有打不完的官司,公司就算沒倒閉也會因而要付出驚人的代價,這就是美國著名的消費者集體訴訟!   很多人說美國人的亂訟造成了社會無謂的成本,可是我反問你,如果一家公司造假被抓包的結果是公司重傷或是倒閉,連帶老闆身敗名裂,台灣還有幾家公司膽敢欺騙消費者?更不要講兩年被抓20次還是18次這種笑話!   這件事告訴大家的不只是公司治理問題,而是今天台灣所有的問題都在此。 各界推薦   輔仁大學管理學院院長 李天行   深入探討台灣上市櫃公司財務陷阱,幫助投資人趨吉避凶的最佳專業著

作。 ──總幹事黃國華(作家)   自然人有人格,法人也有人格;自然人有品格,法人也有品格。自然人的品格不消說,法人的品格也不難懂。   公司法以董事長為公司代表人,因此法人的品格看董事長/會的管(治)理風格也就不言而喻了。   本書篇篇精采的案例與問題解答,在在說明真相只有一個:   有好品格的公司雖未必能讓你投資增值開心,但絕對能讓你的投資保值安心。   俏皮的說,詳讀本書內容,雖未必能讓您迎向大富大貴,但絕對能讓您避開大災大難! ──唐樹萬(中華策略管理會計學會理事長)

論管理階層收購與股東權益之保障

為了解決日月光股票下市的問題,作者藍健軒 這樣論述:

管理階層收購有降低公司代理成本與提高公司營運績效等諸多優點,然管理階層收購亦有其缺點,例如,在管理階層向目標公司的股東收購的過程中,有侵害股東權益之可能;再者,於收購後,公司將被少數的管理階層所控制,此時若無妥善的監督機制,則有管理階層掏空公司資源之危險等。管理階層收購所產生之問題主要可以資訊揭露、設置特別委員會、要求有利害關係之董事與股東迴避以及股份收買請求權等方式加以保護股東之權利,而關於以上幾種防護措施,本文提供改進方式如下:一、 首先,法律不應強制要求目標公司設置特別委員會,並賦予特別委員會更全面的權利;第二,選任特別委員會之成員時,應參考M&F案中之重要性判斷標準。二、 企業併

購法雖規定有利害關係之股東於有合併案中不需迴避,惟在排除事前禁止行使表決權之規定後,應參考日本事後救濟之制度。三、 依企業併購法之規定,除簡易合併外,若股東欲行使股份收買請求權,則應於決議合併之股東會集會前或集會中,以書面表示異議,或以口頭表示異議經記錄,放棄表決權,惟如此將使股東於表決權與股份收買請求權二者中擇一行使,因此宜參考德拉瓦州公司法之設計。我國法院應參考德拉瓦州法院所建置之司法審查體系,建構一套屬於我國之審查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