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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契約無名契約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永然寫的 契約書之擬定與範例(十五版) 和許杏宜的 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創投法務長教你開公司、找員工、財稅管理、智財布局與募資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八旗文化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鄭冠宇所指導 林銘翔的 不動產押租金契約法律問題之研究 (2018),提出有名契約無名契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押租金契約、有名契約、無名契約、要物契約、同時履行抗辯權、法定契約承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有名契約無名契約,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契約書之擬定與範例(十五版)

為了解決有名契約無名契約的問題,作者李永然 這樣論述:

  民眾在買賣、互易、交互計算、贈與、租賃、和解、保證時,就等於有了契約行為,每一種契約都有其特點,有其法律規定,訂定時應注意的重點也不同,稍有不慎如同簽下賣身契,常造成莫大損失,況且經濟社會許多商業行為是在商家提供單向的定型化契約下完成,消費者的權益受到剝削常見,故具有相關的法律意識及擬訂一保障自我權益的契約,一般人都應具備的。   本書對民眾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契約書加以整理分類為:買賣、國際貿易、互易、租賃、借貸、贈與、借名與信託、委任、承攬、公寓大廈、合作、勞動、和解、保證、婚姻等契約書,共數十種契約範例及其法律重點,供民眾於實務運用時參考。  

不動產押租金契約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有名契約無名契約的問題,作者林銘翔 這樣論述:

押租金契約者,民法內未設有任何規定,一般以為其屬無名契約。然則關於有名契約與無名契約之區分標準,各家學說意見不一,本文擬重新檢視契約典型化(有名化)之功能,並以此探究有名契約法之內涵,再以此判斷標準確認押租金契約是否為有名契約。區分有名或無名契約之實益,在於其二者之契約意義探求路徑不同,於探求押租金契約是否有名化後,即可求得其契約意義之內涵。押租金契約性質論之層次爭議,乃押租金契約法律問題研究中最具重要性之部分,其性質論之解釋,將連帶影響效力論之解釋。多數(實務及學說)見解以為,押租金契約屬要物契約,以押租金之現實給付作為其契約之特別成立要件。此等性質解釋反於財產性契約諾成化之現代思潮,其立

論基礎為何,遍尋多數見解相關文獻,均未得見。本文自要物契約之存立價值探究,並具體化檢視押租金契約制度,未能發現應賦予押租金契約此等特別成立要件限制之理由。又押租金契約屬信託的讓與擔保,乃學說之一致性見解,則讓與擔保制度相關性質論與效力論之解釋,得否無差別地用於押租金契約?本文擬具體比較其間之異同,嘗試自讓與擔保制度之角度,找出押租金契約爭議解決之道。效力論之層次內,關於押租金契約之擔保範圍是否包含「租賃物之返還」,可分為廣、狹二義之不同見解,雖此二者解釋均有相關立論基礎支撐,然其解釋立場均忽略此層次內可能產生之連動關係-亦即「擔保範圍」之解釋,將影響「押租金返還時期」之解釋;「押租金返還時期」

之解釋,將影響「出租人之押租金返還義務與承租人之租賃物返還義務間是否具有同時履行關係」之解釋。自此,本文於效力論層次之爭議,擬參酌上揭連動關係本身及其各階段所需考量特定利益或法律原則,諸如對弱勢承租人之保障與租賃當事人雙方公平原則…等開展解釋論述。產生以上諸多爭議之癥結在於,押租金契約於我國租賃實務上適用之頻繁,長久以來卻未能將此契約立法化,導致文獻與實務見解各自提出不同主張。是以,本論文於文末統整前述押租金契約三者層次之本文意見,以及檢視押租金契約相關行政管制之缺失,建議於特種租賃之立法外,制定關於押租金契約之一般性立法並點出其具體內容。

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創投法務長教你開公司、找員工、財稅管理、智財布局與募資

為了解決有名契約無名契約的問題,作者許杏宜 這樣論述:

讀完本書,你的創業路不再有夢醒時分, 與國家級創投法務長一起,建立法務素養,減少犯錯, 提・高・創・業・存・活・率!   身為創業者,你的行動總是「疾如風」、「侵略如火」,   嗅得商機、想到好點子,馬上著手付諸實踐,尋找各種可能的商業模式與變現機會,   然而,一旦開始設立公司、找員工、支付費用……各種古怪問題紛至沓來。   —你不知道對你最有利的公司型態是什麼;   —你不知道境外公司的優勢已經大不如前;   —你不知道如何避免淪為股東的打工仔;   —你不知道錢快燒完了,應該上哪去找;   —你不知道僱人做事,必須付出比預期多出近20%的隱形成本;   —你不知道忽略扣繳會

被國稅局盯上,連補帶罰讓你痛不欲生;   —你不知道少申請幾個商標,可能得讓公司品牌砍掉重練;   —你不知道比競爭對手多懂一些智財,就能佔得戰略先機……   你不知道你還有太多太多的不知道,   你更不知道,以上總總問題,都與法律有關。   創業,本該是讓有志者燃燒體力智力,感到極度興奮的造夢工程。   你不該讓缺乏法務素養,成為創業絆腳石,   建立法務素養,善用法律工具,能為事業加分,更能果斷經營決策。   本書獻給所有苦到懷疑人生的創業者!   創業初期,有80%的時間,都在處理法律問題   本書幫你一次搞懂創業的五大法律面向   開公司 × 找員工 × 財稅管理 × 智財布局

× 募資   《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共分6課20章,為讀者建立起開公司、找員工、財稅管理、智財布局、募資等五大面向的法律觀念,從法律角度,幫創業者勾勒阻力最小的創業路徑,減少犯錯,少走冤枉路。作者許杏宜律師曾經擔任國家級投資公司台杉投資法務長,她觀察到,許多創業者在披荊斬棘,兢兢業業於自己的事業時,經常忽略法律問題,造成許多本該可以避免的風險與麻煩,吃了一堆本不該吃的苦。   很多時候,創業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碰上的是法律問題,東問西問,最後才發現應該要找律師協助,找到律師時,問題已經很嚴重了,也無法清楚表達自己遇上什麼麻煩,白白耗費金錢、時間,與機會成本。歸根究柢來自沒有建立起清晰的法務素

養。   為了幫助讀者更快進入商務法律的世界,本書以六回漫畫串起一家電商小公司的創業故事,漫畫劇情特別設計成創業者們經常會碰到的麻煩事,創業者將從漫畫故事發現,創業的每一個環節,都隱藏法律可以著力的地方。建立法務素養,不只能降低風險、趨吉避凶,甚至能善用法律工具對外開闢財源,找到創新與其他獲利模式的契機。 各界熱烈推薦   吳榮義|台杉投資董事長   陳忠仁|台大商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胡德民|台灣微軟專家技術部總經理暨微軟新創加速器執行長   蘇拾忠|台灣天使投資協會秘書長   李柏鋒|科技媒體INSIDE主編   簡志宇|無名小站創辦人、矽谷創投家   鄭光廷|FlyingV創辦人

  李偉俠|Termsoup 共同創辦人   沈書緯|Aiello 創辦人   張瀞仁Jill|暢銷書《安靜是種超能力》作者   許景泰|SmartM大大學院執行長   游舒帆Gipi|商業思維學院院長   葛如鈞|臺北科技大學互動設計系專任助理教授   褚家容|矽基分子電測創辦人暨執行長   ——聯袂好評推薦   「每一位正直、善良、充滿熱情的創業家,都強烈希望新創公司能夠成功。然而,創立一家公司的方方面面都涉及法律,如果能夠即時諮詢律師,一定能讓創業事半功倍。只要讀者花一些時間,將《你不該在創業受的苦!》融會貫通,就能讓公司運作更順暢,業績蒸蒸日上。」——吳榮義|台杉投資公司董事長  

 「創業者若能積極學習了解創新創業所需的做法與法律知識,就較能主動地超前部署,營造較有利的經營格局與氛圍。創業者具備法務素養,對新創事業的發展,應會有更寬廣的布局視野,閱讀《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這本書, 相信會對讀者在此方面有所助益。」——陳忠仁|台大工商管理學系暨商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不僅僅適合創業家,也適合那些有機會加入創業團隊的勇士們,幫助您清楚創業的各類「眉角」何在。本書作者許杏宜律師看到,台灣的創業者多半是技術背景出身,所以把這些千金不換的前車之鑑,用漫畫、用大白話,容易入口,希望創業家們少走冤枉路,能夠專心磨練自己的必殺技,而不致於沉沒在法律條文、行

政程序、稅務規章、勞動規範之中,一次又一次吃著後悔藥心痛不已。」——胡德民|台灣微軟專家技術部總經理暨微軟新創加速器執行長   「十六年前創業有這本書就好了!!(還好當時有請許律師幫忙……),漫畫+白話文輕鬆了解創業法律須知。科技阿宅創業必讀。」——簡志宇|Principal, AME Cloud Venture、無名小站創辦人   「推薦給第一次創業的朋友,每少走一步彎路都能增加成功機率。」——沈書瑋|Aiello 創辦人   「一本好的創業法律書籍無非就是直接指出痛點,並深入淺出的說明。如果你需要這樣的好書,這裡剛好有一本。」——褚家容|矽基分子電測創辦人暨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