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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無子女繼承順位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雷丘律師寫的 小心,原來這樣也有事!:腦洞大律師雷丘的生活法律常識與對策 和輕愉的 這是一本身分法解題書(7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究竟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林秀雄、許政賢所指導 吳昭誼的 論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 - 以民法第一一一八條之一之適用及其於公法和私法上之影響為中心 (2018),提出有配偶無子女繼承順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法第1118條之1、民法第一一一八條之一、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相對化、老人福利法第41條。

而第二篇論文玄奘大學 宗教與文化學系碩士班 黃運喜所指導 林意純的 以保險方式因應佛教團體高齡化之策略運用 (2015),提出因為有 高齡化、少子化、長期照護、信託、保險的重點而找出了 有配偶無子女繼承順位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有配偶無子女繼承順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小心,原來這樣也有事!:腦洞大律師雷丘的生活法律常識與對策

為了解決有配偶無子女繼承順位的問題,作者雷丘律師 這樣論述:

  ★少即是多:   簡單幾個字,裡面很多事!透過輕鬆的筆法、簡單的架構和八點檔般的劇情,說明生活中各種可能「有事」的情境;除了長知識,連腦洞也一起大開!     ★人生好難:   法律不保護讓權益睡著的人,看似無傷大雅的言行舉止,可能一不小心就觸法!怎樣才能不踩雷?怎麼自保權益?   ★律師也能超有梗:   打破一般法普書籍分門別類的寫法,腦洞大律師雷丘透過幽默的文章和意想不到的角度,為你細說職場、家庭、兩性、日常生活的法律大小事。除了善用網路笑梗寫成文章,連武俠小說也能寫成題組!想知道梗梗如何相連到天邊,還不快看!   ★我推我驕傲:   蔡孟利(國立宜蘭大學生物機電工程系教授)、

蔡昆洲(尚澄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史書華(盾牌牙醫)、ICU醫生陳志金、阿爸小生(作家)、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楊晴翔(律師)、林智群(律師)、吳俊達(律師,《上法院這檔事》《別讓黑心裝潢坑你錢》合著者)、P律師(律師,《上法院這檔事》合著者)、郭榮彥(Lawsnote創辦人暨執行長)、陳業鑫(律師)、小益(粉專「法律唸成這樣,我一定是頭腦有洞」主理人)、林大涵(貝殼放大創辦人)──有事沒事都說讚   只是看一下伴侶的手機,   或隨口對人罵句「白癡」……   這樣也有事?   法律不保障讓權益睡著的人!   幽默筆調+八點檔般的劇情+簡明專業法律解說,   雷丘律師不但讓你長

知識,就連腦洞也一起大開!   ◆只是看一下伴侶的手機,這樣也不行?   ◆樓上彈鋼琴超吵,還彈得超爛,可以告他製造噪音嗎?   ◆我只是業配,為什麼產品出事了也要算我頭上?   ◆隨口說句「白癡」也要告,有沒有那麼玻璃心?   ◆女友和媽媽同時掉進水裡,該救誰竟然也是法律問題?   ◆就算瞞著老婆偷偷買樂透,中獎了還是要拿出來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挨刀的可能。生活與法律如此密不可分,但人們常常認為「這不干我的事」「我不會那麼衰」。   忍一時不會風平浪靜,只會讓你越想越氣;退一步不會海闊天空,只會讓你吃虧更多。社會越來越複雜,看似無傷大雅的言行舉止,一個不小心就

會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等到發現自己不慎觸法、權益受損,才吶喊「我不懂法律」就太晚了!   雷丘律師以幽默的筆調、簡單的架構和有如八點檔的劇情,說明生活中各種可能「出事」的情境,再用簡明淺白的專業解說,帶你了解隱藏在生活中的各種法律眉角。不論是避免被人軟土深掘,或不想一言不合就挨告,都能透過事先預防,省去事後的勞民傷財,不再讓自己的權益莫名其妙變成犧牲品! 各界推薦   蔡孟利|國立宜蘭大學生物機電工程系教授   蔡昆洲|尚澄律師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ICU醫生陳志金   史書華|盾牌牙醫   阿爸小生|作家   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楊晴翔|律師   林智群|律師  

 吳俊達|律師,《上法院這檔事》《別讓黑心裝潢坑你錢》合著者   P律師|律師,《上法院這檔事》合著者   郭榮彥|Lawsnote創辦人暨執行長   陳業鑫|律師   小益|粉專「法律唸成這樣,我一定是頭腦有洞」主理人   林大涵|貝殼放大創辦人   ──有事沒事都推薦   身為雷丘律師平時一起睡公園的好夥伴(?),這本歪掉的法普小書可以說是相當實用,   從家庭、日常、工作、婚姻、勞資,到發達的網路生活。   俗話說得好,「法律是拿來保護懂法律的人」,   我自身做為一個多方面斜槓又常常挨刀的公眾人物(?),多少也該懂點法律。   人在江湖跑,哪有不挨刀,了解法律除了能保護自己,還可以講

話大聲不怕被告。   雷丘律師用幽默詼諧的文字,點出每個人或多或少會遇到的法律問題,   告訴我們沒兩把刷子,就不要隨便出來混,這本法律書就跟關刀一樣好用。   ──史書華|盾牌牙醫   我與雷丘律師,曾有一面之緣,但他本人並未察覺。   彼時他在暗處,我在明處;一個睡公園,一個住陽臺。   我遙敬了他一杯,畢竟任何一位能面不改色去公園打地鋪的男人,   都是正直敢言、剛毅不屈的男子漢,都值得Respect。   相信此書必如其作者,不打誑語、不開車。   讀完此書的人,也都會收穫滿滿的,法學姿勢。   抱歉我是說知識。   ──阿爸小生|作家   面對大眾對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應用之疏離,

  雷丘律師選擇以幽默詼諧的方式推廣法普知識,吸引更多人關注並了解法律,   光耀雷家門楣,也順帶提升了「雷律師」三個字在相關關鍵字的排名,   敝人除身蒙其利外,亦深表感佩,   對雷丘道長的謝意有如滔滔江水,將再具狀補陳。   本書以各種生活中常見的狀況,   深入淺出(非開車)地向讀者說明其背後的法律意義及應當留意的事項;   尤其是〈關於工作,我一律建議竹科輪班〉這一篇讀得我虎軀數震,   心有戚戚焉,非常推薦!   米国作家Robert White有句名言:   「There are no funny lawyers-- only funny people who made a ca

reer mistake.」   竊以為,若他有機會認識雷丘律師,   這句話就會改為「There are no funny lawyers, except Ray Chu.」   ──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聽說雷丘律師出書了,跺腳!   為什麼出版社要找一個睡公園的律師出書,而不是找我呢?   難道我講幹話的功力比不上雷丘嗎?   什麼時候出版社變成照顧流浪律師的社會福利機構了?   不過看了書籍內容之後,我的怨恨消失了!   雷丘用一個又一個淺顯的好笑例子,帶出要介紹的法律問題,   並以詼諧的方式跟大家解說這社會上的遊戲規則(法律)。   喜歡法普的人,可以藉由這本書

得到一些基本法律常識,   在社會上開車,就不會受傷了!   ──林智群|律師   看著雷丘律師瘋狂歪樓、充滿典故、搭配梗圖的發文,總讓我在忙碌生活中開懷大笑。   雷丘擅長在故事敘述與法律分析間保留空間,讓讀者自己動腦思考、想像推理,   這讓大家的法律常識學習過程更充滿許多趣味。   修練魔「法」之路,也可以心情愉悅!   ──吳俊達|律師,《上法院這檔事》《別讓黑心裝潢坑你錢》合著者   本書每篇文章都以幽默開頭,後寫到法律觀念,   好笑又有寓意的廢文、專業白話的法律分析,   真是佩服雷丘律師,明明睡在公園,卻可以寫出兼具笑點與專業的好書,   裡頭諸多創意,令人拍案。   ──

P律師|律師,《上法院這檔事》合著者   雷丘律師很難得的是,   大部分律師是先念法律才出社會,習慣用法律理解社會;   而他是先出社會再念法律,用社會理解法律。   這樣的經歷始終可以帶給我們很多不一樣的刺激。   ──郭榮彥|Lawsnote創辦人暨執行長   大約二、三年前吧,臉書出現一個自稱「雷丘律師」的帳號加我好友,   沒頭沒尾的,我以為是假帳號來騙財騙色騙個資的,當然沒理他。   去年因為籌備高中畢業三十年同學會,   偶然知道,原來雷丘就是我高二就認識的朱同學啊!   非常驚訝:他在建中念的是資優班,最後知道他的消息是讀了臺大電機系,   怎麼想不開、放棄傳說中電子新貴大

好前程、跑來當律師呢?   因為家裡有困難嗎?   也因此,跟雷律師(其實我搞不清楚到底要叫他朱律師還是雷律師,   因為藝名「雷丘」比本名響亮多了)互動漸漸多了來,   發現他的粉專看似搞笑,其實用心良苦地置入不少正確的法律觀念,   讓素人可以建立正確的觀念,理解法律含意。   此次集結文章成冊,必能造福關注生活中各種法律問題的讀者。   當然,他時不時突然開車的良好(?)習慣已經成了註冊商標,   因此我鄭重邀請雷丘下一本書跟我一起合著,   好好談談「職場性騷擾」這個熱門話題,不要浪費雷大律師丘的天賦(哈)。   ──陳業鑫|律師   很多人都說律師欠缺幽默感,我只能說:都當律師了哪

還笑得出來?   但即便自己笑不出來,卻還是能在傳遞知識的同時帶給大眾歡笑,   這就是我眼中的雷丘律師。   ──小益|粉專「法律唸成這樣,我一定是頭腦有洞」主理人  

論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 - 以民法第一一一八條之一之適用及其於公法和私法上之影響為中心

為了解決有配偶無子女繼承順位的問題,作者吳昭誼 這樣論述:

  扶養法制設計往往為一國文化之展現,西方扶養法制以維護下一代為優先,而我國扶養規範則處處可見傳統孝悌文化之痕跡,直系血親卑親屬縱使不能維持生活,倘扶養權利人為尊親屬時,僅能減輕而不得免除扶養義務。惟考量自幼遭受遺棄、虐待之子女,成年後仍須奉養父母實有不公,故民國99年,我國增訂民法第1118條之1,若可歸責於扶養權利人時,扶養義務人得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本條增訂迄今已屆8年,除了在立法上撼動孝悌文化與扶養理論基礎外,於適用上,關於適用要件、權利性質、裁判效力之解釋亦待討論。更重要者係,扶養義務減免後於私法和公法上均會產生影響,如何在不同法規範間進行合理之解釋,實賴進一步之考究。  

因此,本文將以民法第1118條之1之適用及其於公法和私法上之影響為研究中心,試圖透過學說見解、實務案件之考察以及比較法之參照,對該等議題進行通盤性的檢驗。第一章為緒論,旨在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研究範圍、研究方法以及論文架構。第二章為我國扶養法制之介紹,包括我國扶養法制之歷史沿革、現行民法關於扶養之規範,並將我國扶養法制與德國扶養法制進行比較。第三章即係民法第1118條之1之規範探析,首先,介紹民法第1118條之1之立法歷程、立法理由以及立法評釋,再來,仔細分析其之適用要件並歸納實務上之操作情形,再者,進行權利性質之爭議討論,最末,則就裁判效力之問題加以釐清。第四章乃扶養義務減輕或免除後於私法上

之影響,即處理經減免之扶養義務是否轉嫁同或後順位扶養義務人,以及扶養義務免除與裁定確定前代墊費用償還之問題。第五章為扶養義務減輕或免除後於公法上之影響,自老人福利法第41條保護安置措施之介紹為始,復討論老人福利法第41條第3項費用償還請求權之權利性質,接著進入民法第1118條之1與老人福利法第41條第3項之適用爭議,於後再說明扶養義務免除與裁定確定前安置費用償還之疑問。第六章結論,本文將統合上開研究成果,提出最終之研究結論並敘明研究展望,希冀對此議題能生拋磚引玉之效。

這是一本身分法解題書(7版)

為了解決有配偶無子女繼承順位的問題,作者輕愉 這樣論述:

  WHY?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身分法這科無論在國家考試或是研究所考試,相對而言比較簡單且容易準備。身分法就考試來說,太過瑣碎的地方不需要花太多時間準備,而且讀者如果觀察過歷年考古題應該不難發現,身分法的考點重複率很高,近年的趨勢特別喜歡考剩餘財產分配之計算以及遺產繼承分配。這不是沒有原因的,一來是因為這兩個部分非常重要,二來是因為改題老師好改!   身分法在考試上大概只要抓住傳統考點及近期修法重點即可,本書主要是幫準備考試的讀者們整理歷年研究所及國家考試經常出現的考點,以及近期修法比較有考相的部分。用題目讓讀者複習身分法中比較容易成為考題的法條及章節!林老

師和戴老師有特殊見解的部分,筆者也以題目帶觀念說明兩位老師的看法。而本書解題是以身分法的兩大家—戴說與林說為中心,因為在考試當中時間有限,沒有辦法把各家學說一一並列,所以以這兩大家的見解為主,再適時的補充實務見解。本書希望可以提供讀者寫題時的架構與鋪排,以及在考試有限的時間內應如何呈現答題內容,讓改題者可以一眼就看出答題的重點。  

以保險方式因應佛教團體高齡化之策略運用

為了解決有配偶無子女繼承順位的問題,作者林意純 這樣論述:

摘 要 因社會人口結構的改變,高齡化及少子化之影響,僧員來源不足佛寺傳承堪憂;寺院老人居多,年老僧眾生病無人照料及欠缺足夠資金支撐晚年生活,在在充滿不確定感。 本論文從第二章介紹各類保險、信託之功能與意義;透過實際訪談,以及問卷調查分析,彙總前人的研究、資料的收集,探究國內的佛教團體面臨的諸多問題,從寺廟收入遞減及高齡化、少子化之衝擊、老病死殘帶來的金錢支出、精神耗弱、遺產稅問題、寺產問題等面向;在此研究者提供以人身保險、產物保險、信託等方式轉移風險的寺院案例供參。 本論文的預期成果是了解如何應用保險工具(人身保險、產物保險、信託)來提供宗教團體面對人身風險保障、財產之維

護及寺產之問題。以實際案例提供不同面相的分析與探討,希冀對高齡化社會宗教團體有所助益,讓經營寺院的主事者能紓解各般問題無後顧之憂,有更多的心力投入寺院經營,來利益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