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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公司法第九十八條規定也說明:說明: 原規定有限公司股東之最低人數為二人,僅有二股東之有限公司, ... 並增加投資管理上之困擾,爰在第一項增訂國內股東出資比例之限制,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野人 和波斯納出版有限公司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王志誠所指導 余梅涓的 運用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模式進行家族企業傳承之困境--兼論股東新股認購權之排除 (2021),提出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上限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家族企業、股份轉讓限制、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新股認購權。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洪秀芬所指導 鄧茗佳的 新創公司股權融資之法制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新創事業、融資管道、特別股、混合式融資、未來股權簡單協議、群眾募資、私募的重點而找出了 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上限的解答。

最後網站有限公司股東人數規定- 公司設立知識- 普法知識館則補充:有限公司股東人數 規定說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限制是五十個以下。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上限,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創業投資聖經:Startup募資、天使投資人、投資契約、談判策略全方位教戰法則【暢銷10週年‧最新增訂版】

為了解決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上限的問題,作者BradFeld 這樣論述:

正是這套夢幻法則,造就矽谷成為創業家與投資家的天堂樂園! \Twitter 前CEO 迪克‧科斯特洛:「我創業的時候怎麼會沒有這本書呢?」/   ☆誠品、金石堂、博客來,各大書店暢銷榜完全制霸!   ☆《華爾街日報》暢銷榜、長踞亞馬遜網路書店創投類冠軍   ☆美國《企業家》雜誌年度必讀   增訂六個全新章節!   詳解股權結構表、探討群眾募資需要注意什麼法律問題,股權該如何分配?建議何時該讓創投銀行介入、解析條件書的必要與重要性……豐富內容不藏私全公開!   原始章節大幅修訂新增即時資訊!   繁體中文版 獨家加注台灣「在地觀點」!   作者布萊德.費爾德與傑生.孟德森   以近30

年、數百次參與創業投資的經驗,傳授給讀者:   撰寫投資條件書的藝術   討論參與創業投資各個面向的參與者   如何融資並了解投資協議的具體條款   融資時的談判技巧、法律問題   以及所有創業者、投資人應該知道並熟記的所有知識與技巧……   本書從創業投資條件最簡單的來龍去脈說起,先介紹參與創投交易的各方人馬。   接著談到如何籌錢,包括判斷「應該籌多少錢」,還有踏上籌資道路之前,需要哪些東西。這部分會講到許多創投人士決定投資時所遵照的程序。   再來是深入創投投資條件的細項,此處分成三章:「牟利的條件、控制權的條件、其餘條件」。我們在細項條件,力求觀點平衡,加上策略的輔佐,以圖公道地

做生意。   後續會談到條件,有談「可轉換證券的方法」,再公開「創投商人的手法」,包含動機和報酬;接著會討論現實結構面如何影響一家公司籌資成敗,或在投資作成事後影響「創投人士、創投廠商、創業人士」三者的關係。   本書會初步講到談判,及特定策略在創投界是加分還是扣分,因為這在募資的過程中至關重要。我們也有意幫創業人士避免常見的錯誤或圈套,同時圓滿完成創投融資的交易。     世上沒有所謂標準的創投融資,各項議題會考量公司不同階段籌資納入考量。   本書特別用一章是講創業人士要知道的其他重要投資條件:向你收購公司的合同意向書。   最後以數個新創公司大多會面臨到的法律層面問題作結。本書也

許沒辦法像論文那樣洋洋灑灑,羅列所有創業須知,不過已納入數個作者認為創業理當注意的重點。   ★新創的世界瞬息萬變,初版已是必讀聖經,二版新增逾八萬字內容,完整抓住趨勢脈動,趁勝追擊,擴大公司規模!★ 名人推薦   余宛如(生態綠創辦人、立法委員)、   李開復 (前Google副總裁、創新工場創始人) 、   周欽華(科技島讀創辦人) 、   林之晨(之初創投創始合夥人)   林弘全 Light Lin (無名小站、FlyingV、Poseidon Network創辦人) 、   林冠羣(KKBOX執行長)   邱繼弘Nathan (cacaFly聖洋科技董事長) 、   徐挺耀(潮網

科技創辦人) 、   張景溢 (華威創投董事長)、   郭展榮(一諾新創共同創辦人) 、   馮昌國(中銀律師事務所 共同主持律師)、   黃沛聲(力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   溫肇東 (創河塾塾長、政大科管智財研究所兼任教授)、   詹德弘(之初創投合夥人)、   翟本喬 (美斯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趙如媛Josephine (Garage+執行長)、   蔡玉玲 (行政院前政務委員) 、   蔣萬安 (立法委員、萬澤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蔣顯斌(新浪網聯合創辦人、CNEX董事長)、   鄭光廷Tim Cheng (flyingV共同創辦人兼執行長)……等不藏私推薦

(按姓名筆劃排序)   英文版推薦序   前Twitter CEO 迪克‧卡斯特羅   聯邦廣場創投公司合夥人 佛瑞德・威爾遜   Fitbit公司共同創辦人兼執行長 詹姆斯・帕克   中文版推薦序   中銀律師事務所共同主持律師 馮昌國   力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黃沛聲   創河塾塾長、政大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兼任教授 溫肇東   Appworks之初創投合夥人 詹德弘(Joe)   立法委員、萬澤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蔣萬安   專業審定   AppWorks之初創投合夥人 詹德弘   力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黃沛聲

運用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模式進行家族企業傳承之困境--兼論股東新股認購權之排除

為了解決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上限的問題,作者余梅涓 這樣論述:

家族企業傳承甚為重要,輕則造成家族鬥爭,重則引入外人資金,從此家族色彩消失殆盡。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無法限制股份之轉讓,且無法對股份表決權為特殊規劃,造成經營權不穩定,股權若屬同一家族所有還易溝通,一旦股份至外人手上,主導公司營運方針,家族企業精神復不存在,讓外人享盡既有利益。然2015年公司法通過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可透過章程限制股權的轉讓,避免股權外流,且更彈性之股權安排,得以鞏固家族經營權,相當有利於家族企業傳承。本文試著就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制度予以介紹,尤其是針對其得以作為家族企業傳承之利器部份再加強論述,以便強化運用該制度以為家族企業傳承之機會,尤其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排除股

東新股認購權之規定是否適當?是否因發行新股而讓外人可以認購,家族企業大門洞開,使「閉鎖性」失其意義?有礙於家族企業傳承之可能?期能給予我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制較為實用有效之修正方向建議,使家族企業傳承之施行更加適宜,同時建立良好而健全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核心目的即為完善保障股東之權益。因此,若以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家族企業傳承之利器,必須使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得以適用股東新股認購權等規定,其制度始得以更加完善健全。本文亦就股東新股認購權之制度,包含其意義、性質之情形,及司法救濟途徑為何,實務上之判決取向為何,是否確能保障股東之權益等議題亦一併予以介紹。

公司法爭點即時通(二版)

為了解決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上限的問題,作者巧巧兵 這樣論述:

  【主題爭點】   .主題式介紹公司法之核心概念及相關爭點,並輔以視覺圖表、深化記憶。   .本書大量收入近年修法後相關爭點,非常適合已經有公司法基礎的讀者,能在適當篇幅中迅速掌握新法爭點。另資料整理翔實,樹狀圖、長條圖(資本部分)的呈現都是以往少見的記憶方式。   【大師觀點】   .收錄相關主題之學者文章,除了解學者針對特定主題之看法外,亦詳盡整理其論理經過,豐富應試寫作素材。   【筆者的話】   .補充筆者自身學習時對主題爭點的理解與心得,使讀者以更親近之方式掌握爭點,以及各說之間的差異。   【相關考題】   .收錄到109年律師、司法官之相關考題,使讀者可熟悉主題爭點的

呈現方式,並於point提供考題解析。

新創公司股權融資之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上限的問題,作者鄧茗佳 這樣論述:

本文主要重點在研究我國新創公司資金取得之來源,並聚焦在股權方面之融資管道上,且以公司為主要型態之新創事業。由於,新創企業規模不大、資本較少,處於事業起步階段,通常不會以公開發行公司爲組織型態,故全文會以處創階段的新創事業為主,於文中討論我國目前實務運作狀況,新創事業最主要面臨的問題為何,可以選擇何種類型的組織型態及選擇什麼類型的組織型態較有優勢,並分析法律規範下我國新創公司失敗率極高之原因,進而探討以股權為主的融資管道有哪些,每種融資管道的利弊,以找出解決辦法,活絡國內新創環境,讓富有創意、技術的新創業者,得以存續、壯大。首先,將以我國政府今年來所推動的新創政策為介紹,各種行業的新創事業如何

取得政府給予的資金、人力資源上之幫助。有鑒於,歐盟及美國在新創事業的發展成績,是大家有目共睹,因此,就歐盟及美國政府在協助新創事業上,如何做出整體規劃、整合產業鍊,甚至結合產官學三方的技術、資源,就相關的政策推動為分析及介紹。此外,新創事業最需要的資金來源,歐美兩國在法制上是如何規劃及安排,讓新創業者減輕取得資金的成本、減少行政流程抑或是給予新創公司足夠的自治空間,讓新創公司在取得資金與掌控公司經營權上取得平衡。最後,將歐美兩國對於新創公司融資上之立法例,與我國相類似的融資管道之法制做比較,觀察相同及不同規定,進而分析是否有值得借鏡之處,作為我國推動及多元化公司法對新創公司融資管道上之參考。關

鍵字:新創事業、融資管道、特別股、混合式融資、未來股權簡單協議、群眾募資、私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