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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鐵路地下化徵收範圍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RobertEugeneCushman寫的 土地正義(2冊套書)土地正義+超額徵收 和徐世榮,張雅綿的 土地正義: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一段被掩蓋、一再上演的歷史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桃園鐵路地下化進度 - 異鄉台客路也說明:國發會於109年1月7日審查桃園鐵路地下化綜合規劃案,經費分擔部份,會中桃園市政府與交通部達成共識,以地方政府負擔計畫總經費25%、中央負擔總經費75%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遠足文化 和遠足文化所出版 。

南臺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 余建明所指導 陳威廷的 桃園航空城計畫影響周邊房價變動關鍵因素之實證分析 (2021),提出桃園鐵路地下化徵收範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建物個別特徵、總體經濟因素、房市供需因素、桃園航空城。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許登科所指導 郭晉宏的 都市計畫確定程序之研究-以都市計畫委員會之組織與審議程序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組織、民眾參與、都市計畫審議的重點而找出了 桃園鐵路地下化徵收範圍的解答。

最後網站桃園鐵路地下化沿線影響170戶房屋里長嘆:心情忐忑則補充:桃園鐵路地下化 綜合規畫去年獲行政院核定,預計明年4月動工, ... 地籍、房子位置才會知道目前的詳細拆遷範圍,民眾常抱怨,「咦原來這邊有被徵收」。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桃園鐵路地下化徵收範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土地正義(2冊套書)土地正義+超額徵收

為了解決桃園鐵路地下化徵收範圍的問題,作者RobertEugeneCushman 這樣論述:

  徐世榮教授以這套書揭櫫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這是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是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人必讀之作。   《土地正義: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一段被掩蓋、一再上演的歷史》   你不知道的土地黑歷史,   第一本全方位解剖臺灣的土地政策。   ★從1949年施行的「三七五減租」到今天,為何還有3萬多筆未解除的租約?   ★1953年的「耕者有其田」,總共徵收了14萬多甲土地,為何其中還包含了將近10萬甲「共有出租耕地」?  

 ★為何當年蔣介石要急著推動土地改革?當年接收臺灣的資源委員會究竟是怎樣一個單位?它與現在的中油、台糖和經濟部又有何關係?   ★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我們琅琅上口的「政府德政」,到底影響、改變了臺灣什麼?   ★台糖公司的土地有如「魔戒」,政商名流趨之若鶩,其廣大的土地如何演變而來?   ★何謂土地改革、區段徵收、一般徵收、市地重劃、都市計畫?在這些名詞背後,地方派系與財團究竟在操作著什麼樣的「土地遊戲」?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幾乎臺灣的每一片土地都可以被「區段徵收」,臺灣現今處處充斥著浮濫徵收案件的起源是什麼?   ★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

予保障。但為何臺灣政府不需經過人民同意,就能強制剝奪人民的財產權、生存權與人性尊嚴?   出身雲林農村的徐世榮教授,秉持「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關懷與社會實踐,在土地政策研究與田野調查的過程中,逐步發現臺灣盤根錯節的土地問題,雖然政權幾度轉換,人民的土地和家園被侵害、強奪的故事,仍不斷上演。   他在本書檢視了臺灣近代以來的土地發展,處處充斥著看不見的「合法掠奪」。從日治時期糖業株式會社半強迫徵收土地,到戰後的土地改革、經年累月遍布全臺的浮濫徵收,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其實都是政權掠奪與炒作土地的工具。   戰後初期國民政府的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等政策,不僅削弱地主

階級的力量,更剝奪了數萬小面積土地的所有人賴以生存的工具,導致臺灣的經濟菁英大量流失;而國民黨政權則藉此培植樁腳、扶植地方派系、改組農會,並與財團、特權相結合,以政策法令保護特權和財團,進而控制地方政治。   然而,大多數的掠奪都在看不見的地方進行,如近年爆發的土地徵收抗爭事件,包括苗栗大埔、灣寶、竹北璞玉、二重埔、桃園航空城、彰化二林中科四期等,在在印證了土地政治就是地方政治,而土地炒作是拉攏地方政治勢力最簡單的方式,被犧牲的往往是無辜的弱勢民眾。   土地究竟是什麼?是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心之所向、家之所在?還是政治家與財團眼中的龐大利益?被剝奪與被損害的土地所有人,何時才能得到補償與

正義?土地正義如何能達成?我們生活在這片土地、這段歷史之中,不能不關心,因為「看不見」的掠奪就發生在我們身邊,也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所以,當我們談論臺灣的土地政策,也就是談論土地的轉型正義!   《超額徵收:都市計畫?或炒作土地、侵害人權?揭開區段徵收的真相》   區段徵收合憲嗎?   ◎源自十九世紀的超額徵收(Excess Condemnation),與台灣區段徵收的狀況非常近似,與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也有很高的相似度。我們必須了解超額徵收在歐洲及美國是如何被實施及被放棄。   ◎二十一世紀的台灣仍大肆實施建構於十九世紀、但在二十世紀初已被拋棄的區段徵收制度。   ◎區段徵

收剝奪了憲法對人民基本人權的保障,這個制度的實施是否有其正當性、合理性及合憲性?   ◎「區段徵收」是中華民國特有的「土地徵收」制度,但後來在台灣延用實施下,政府從未依法支付高額價金來進行全區的照價收買。   十年前,苗栗大埔強拆張藥房的事件引發社會廣泛的關注。在那之後,許多類似的區段徵收個案也都引起土地被徵收人的強烈抗爭,如桃園航空城、台北社子島、林口A7、新北八里台北港、淡海新市鎮、竹北台知園區(璞玉計畫)、竹東二三重埔等,這是因為區段徵收剝奪了憲法對人民基本人權的保障。區段徵收的實施顯然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在這個時刻,台灣社會亟需盡快理解何謂區段徵收,並辨明這個制度的實施是否有其正

當性、合理性及合憲性。   如此惡劣的情勢或許有機會隨著羅伯.庫斯曼教授《超額徵收》中譯本的出版而有所改觀。在本書中,庫斯曼教授以十九世紀及二十世紀初的美國為例,將土地徵收分為二大類:強制徵收(eminent domain)、超額徵收(excess condemnation),後者又可分為三個類別:殘餘地徵收(或稱附帶徵收、一併徵收)、為了保護某項公共建設而在其周圍所實施的有限度擴張徵收(台灣的法律制度似無此徵收),以及為了賺錢財政目的所實施的獲利徵收(即國內的區段徵收)。當時他為了撰寫這本書,還特地從美國遠至歐洲蒐集資料及進行移地研究,如法國、比利時、英國三個國家的實務經驗,而後在一戰期間

從德國返回美國。本書也敘述美國各州當時所實施的眾多案例及法院的判決,內容詳實豐富,也具有很高的價值。雖然這本書出版於一百多年前的1917年,但書中所討論的主題與台灣區段徵收的狀況非常近似,與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也有很高的相似度。   在台灣,「土地徵收」主要分為「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其實施的關鍵都來自「都市計畫」。政府經常以「都市計畫」的手段,強制徵收人民的土地,以致引起抗爭。在國外,「超額徵收」是指政府透過強制徵收來獲取土地,其政策的重點在於政府徵收超過實際所需的土地。對都市規劃者來說,超額徵收是一種掌控都市實體環境發展的手段。在《超額徵收》一書中,庫斯曼教授探討了區段徵收的合憲性,

他特別強調,如果只是為了賺錢財務目的而進行徵收,這絕非徵收的公共目的,這樣的徵收不僅違背了法律公平的保護原則,也牴觸了法律的正當行政程序,而這大抵是為何西方民主國家在二十世紀初都逐漸不再使用區段徵收的主因。   到了二十一世紀,台灣竟然還在大肆實施建構於十九世紀、至今大抵已被拋棄的區段徵收制度。即使超額徵收的廢止在國外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但由於政府不斷啟動區段徵收,並將其誤導為土地合作開發事業,以致國人受其蒙蔽而產生誤解。區段徵收的定義為何?又從何而來?在中華民國的法制史中,區段徵收最早出現於1930年所制訂的舊《土地法》中,該法後來於1946年做全面的修訂,成為現行的《土地法》。其中,區段

徵收的定義規定於第212條第2項:「謂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應重新分宗整理,而為全區土地之徵收。」但這個定義很不明確,而且賦予了政府非常大的權力。其立法緣由是為了仿照德國人於中國膠州灣租借區之開發前例:在地方建設開始之前,由政府先行「照價收買」擬建設地區的全部土地,防止私人壟斷土地。但在台灣,政府從未支付高額價金來進行全區的照價收買。   在解嚴三十多年後的今天,台灣的土地亟待解嚴。《超額徵收》這本書幫我們找尋到區段徵收的根源,找到了區段徵收的身分密碼。希望藉由本書的出版,能喚起大眾的共識,督促政府重視憲法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廢除侵害人權的區段徵收制度。 名人推薦   《土地正義》   

蕭新煌∣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許雪姬∣中研院臺史所所長   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陳立夫∣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范 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黃紹恆∣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蔡培慧∣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   詹順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楊斯棓∣方寸管顧首席顧問/醫師   王美琇∣自由時報專欄作家   尤美女∣前立法委員/律

師   《超額徵收》   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專文導讀   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范 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陳致曉∣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   黃紹恆∣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黃信勳∣法鼓文理學院環境與發展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兼心靈環保研究中心主任   黃益中∣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詹順

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楊貴智∣律師/法律白話文站長   楊淑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楊斯棓∣方寸管顧首席顧問/醫師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台灣公民行動影音紀錄協會理事長   廖麗敏∣中國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兼會計室主任   廖桂賢∣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戴秀雄∣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助理教授   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兼任教授   蕭新煌∣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依姓氏筆畫排列) 好評推薦   《土地正義》   「土地、住宅與空間的議題一直都是臺灣社會的核心問題,徐世榮教授鑽研這個研究主題已經有十多年,《土地正義》一書正是他

長久學術心得的累積,內容非常深入與豐富,值得所有的讀者好好閱讀,可以說是臺灣土地課題研究的代表作品。   世榮兄在這本書充分揭櫫一種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他的論點相當有批判性,促使我們過去一直認為是成功的政策背後所隱藏的問題,很有獨到的見解。   一般學者主要會專注在理論論述,但世榮兄是言行合一,對於不合理的土地徵收作為可以說是無役不與,總是衝到第一線,長期投入社會運動,從體制外來維護公眾權益,展現了公共知識分子的典範,令我非常佩服,也是當前學術界少有的實踐型學者。   本書是一部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

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非常值得推薦給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朋友。」──陳東升(臺大社會系教授)   「世榮老師真正做到不以學識服務權勢,而是用以濟弱扶傾,是薩伊德所定義公共知識份子的最佳詮釋者。」──詹順貴(前苗栗大埔區段徵收案自救會律師、環保署副署長)   「一位從研究土地改革歷史,到義無反顧投身捍衛土地正義的行者,再次用心、用行動寫我們自己土地的歷史。」──林子凌(惜根臺灣協會秘書長)   《超額徵收》   「近年來,台灣的土地徵收引發許多爭議,其中尤以區段徵收的爭議最多,並且引發許多街頭抗爭。台灣區段徵收爭議的討論範疇雖然很廣,但卻極少探討區段徵收的本意。

《超額徵收》一書,雖然是1917年的舊書,確正好填補了台灣在這方面的空白。在《超額徵收》一書中特別提出,區段徵收不是完全不能實施,但以區段徵收做為政府財政收入工具,絕對是一種誤謬。目前台灣實施區段徵收的時機很多,其中許多時機與政府財政收入有關,正可藉由本書的論點來檢討台灣的區段徵收。」──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土地徵收是國家對個人財產權的剝奪,在民主法治與極權專制國家也採行不同方法,國家可否利用區段徵收以遂行其租稅收入之目的,方法與手段是否選擇最小之損害,或有其他更好之替代方案,是否符合憲法第23條之規定等等,都值得我們深思。本書可提供我們思考與判斷上之重要

參考價值。」──楊淑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土地徵收是國家取得土地的最後不得已手段,必須基於公益性、必要性、區位不可替代性之原則,依法定程序為之,並給予公平合理的完全補償,否則不得為之。而區段徵收是土地徵收的一種,自當依循上述原則行使,但我政府當局往往將之視為一定區域內土地全部予以徵收整體開發、自籌財源的農地變更使用手段,其實已經逾越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分際,而有重新檢討之必要。今《超額徵收》一書的出版,不僅讓人瞭解到實施超額徵收的原由,從解決殘餘地問題、增進公共建設效能,到獲得增值利益不等,更警惕我們當須深省現今區段徵收的合憲性,是一本地政、公共政策、法律界學者專家、執行業務公

務員,以及初學者不可或缺的研習專著,謹此特予推薦,值得一讀再讀!」──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兼任教授)   「上世紀初在歐美即已飽受批判的超額徵收制度,近年來卻因著新自由主義式土地掠奪在全球擴張鞏固,而重現於各國的土地政策。讓這本百年前的鉅著,至今仍振聾發聵,值得我們精讀省思,啟發我們對徵收法制的檢討。」──范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很希望台灣的土地被徵收人及社會弱勢都能認清局勢,我們根本就不是活在一個民主立憲的國家,若以浮濫的土地徵收為例,我們其實是活在一個『以自由民主及愛台灣為名,實質卻是進行土地及人權掠奪』的類社會主義共產國度!這部憲法根本無法保護社會弱勢及

其家園,當權者完全忽視憲法的存在,並恣意掠奪及侵害我們的權益,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是排隊等著當那個被掠奪的少數,有許多人排在前面,而且已經很不幸的遭遇到了。」──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用公權力協助權貴財團掠奪平民土地』是台灣炒房炒地國家政策的第一環。想了解當前台灣土地掠奪政策嗎?請看這本批判19世紀歐美國家『超額徵收』的鉅著。21世紀台灣,19世紀人權。早已被文明國家摒棄的這些侵犯人權政策,目前正在台灣以前瞻的『公共利益』為名,大規模、加速發生!別以為『超額徵收』和自己沒關係,每個人都有機會遇到!」──陳致曉∣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   「超額徵收,目的是想要攫取超

額利潤。閱讀本書,就可以知道台灣地方政府為何不顧人民反對、農民抗議,一直樂此不疲。這本《超額徵收》,不僅值得全民閱讀,更是從政者都應該仔細閱讀看,並引以為鑑的好書!」──詹順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台灣不當徵收,讓已非少數的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傷心、甚至死亡,而不分黨派的政客們至今仍為所欲為地以『發展』之名為徵收利器,不斷地揮斬人民家園的根基,關心不當徵收及受迫害者,如何援助及自救──就從閱讀此書開始吧!」──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在全球生態多樣性枯竭、自然資源超限利用、氣候變遷的威脅之下,國土自然保育、永續發展已是國家發展之必須策略。然近年來台灣仍動輒以區段

徵收浮濫開發,將珍貴的農綠地、人民珍視的家園轉為可炒作之建地,此乃不永續、不生態、不正義之愚蠢作為。藉由對區段徵收制度來源之認識,期待 《超額徵收》為台灣之短視敲一警鐘!」──廖桂賢(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庫斯曼教授的《超額徵收》一書,為我們提供了重要的歷史借鏡,讓對區段徵收早已習以為的台灣,得以重新思考其正當性與合理性。」──黃信勳(法鼓文理學院環境與發展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兼心靈環保研究中心主任)

桃園鐵路地下化徵收範圍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智翔的議會質詢-都市發展局(3/13)】

#煉油廠都計變更

每個會期都會追蹤進度的中油煉油廠,今天智翔再次詢問都發局針對煉油廠範圍(南崁地區都市計畫之「特種工業區(工一)」及林口都市計畫之「特種工業區(工八))做都市計畫變更,包括內容與時程,是否有後續進度?

都發局長表示,今年六月可望將煉油廠區域的都市計畫公開展覽,會將高度污染的「特種工業區」降級,做其他桃園區的產業使用,但勢必會遭遇中油的反對與陳情,都發局長也提到,會將這些陳情內容一併提到都委會去做審議。

#桃園區公保地通檢進度& #取得公保地的財務規劃

目前南崁、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的公保地通盤檢討,已經獲市都委會通過,將送中央審議,智翔也請都發局促請內政部盡快審議通過,早日進行半半徵收或跨區重劃,以達到當初實施都市計劃的目的。

因為通檢的結果,連帶影響這些公保地的解編,智翔日前在市長施政報告當天也提到,許多地主等待公保地解編許久,根據一般徵收的規劃,距離目標年也還有21年,因公保地特性又無法做其他利用,不符地主權益,所以能否來規劃未來每一年度的徵收計畫與財務規劃。

但都發局長也透露,目前市府財政上無法做到,希望以區段徵收跟容積轉移處理,智翔也建議,起碼在公體綠廣兒用地的用地上可以儘早規劃,將項目的預算編列出來,畢竟是能夠提升生活品質與市民福祉的公共設施。

#容積移轉代金制度

與上一題連帶相關的題目,目前用代金取得容積的制度即將上路,但代金的支用辦法仍然不明,因此今天藉機向詢問到局長確認幾個問題,包括:一、容移代金是否專款專用?二、是否全數用在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取得?三、使用上是否依照都市計畫的區分,讓同一都市計畫內增加的容積,帶來區內更多的公設用地?

而上述問題目前都得到都發局長肯定的答案,未來制度上路後,我們就期待看看,能否加速桃園的發展。

#舊市區振興

包括今年度剛辦完的「夜妝古城」活動,桃園市府各局處其實皆有協助舊市區振興的方案,例如都發局的老建築整新、經發局的短期活動,和工務局的街道改善等,但實施的區域或路段常各行其是,看似缺乏整體規劃,也不易讓民眾有感。

因此想建議,能否就舊市區的振興進行跨局處整合,把預算與資源集中在同一區域或路段,相信能有更明顯的效果。

另外,智翔也藉由分享關於新、舊「桃園人」對於「街上」認知的差異,來提醒都發局,應重視舊城區包括車站周邊的都市更新,如果可以比照其他直轄市,成立都更中心和都更處,拉高都更的層級以及人力、資源,相信可以讓都市更新的工作更加順利。

#中路站整開區的公設用地不足

因鐵路地下化計畫新增的中路站,整開區現有的公設用地,目前在圖示上僅有埤塘公園、學校用地、以及社會住宅用地,但計劃書內明列的停車需求,預計要2.65~2.9公頃,卻未劃設停車場用地。將來隨人口增加勢必有新增停車場的必要,如果現在不及早規劃,那恐怕中正公園停車場開發受阻的情況將重演。

再者,由於桃園綠地已嚴重不足,加上未來可能的社福、公托、公幼、停車場等設施,智翔認為不應把這邊的公園做多目標使用,減損僅剩的綠地。如果真要在公園要設立停車場,或是結合社宅及學校用地設立,也請透過土管要求地下化,設置地下停車場,社福設施也可以設置在社宅之中,希望都發局能將眼光放遠,做長遠的規劃。

#社會住宅的比例目標

最後一題則是社宅的比例問題,目前全球社會住宅比率最高的國家為荷蘭,達到 32%,其首都阿姆斯特丹甚至有 50%都是社會住宅,在荷蘭,只要是中等收入以下的市民都有資格申請社會住宅,是自購住宅以外最重要的居住選擇。

而亞洲國家中,日本及韓國約有 5%至 6%的社會住宅存量,主要協助無能力自購或租賃的弱勢家戶,也包含部分剛出社會的年輕家庭。

台灣目前社宅比例還不到1%,因此想問問都發局,桃園市的社會住宅比例,目標應該是幾%? 若目前配合中央的社宅政策,桃園調配到的戶數,距離理想的目標又有多少的差距? 由於時間關係,希望都發局能在會後再給我詳細的數字。

桃園航空城計畫影響周邊房價變動關鍵因素之實證分析

為了解決桃園鐵路地下化徵收範圍的問題,作者陳威廷 這樣論述:

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作為我國史上最大的徵收案,然而桃園作為亞太地區之樞紐區位,說明其國際地理位置之優越,藉由桃園航空城計畫這一故事性,可估計其計畫外溢效益影響之深遠。針對桃園航空城周邊行政區分為航空城坐落內的大園區、蘆竹區及中壢區與毗鄰航空城外的八德區、平鎮區、桃園區、龜山區及觀音區等八個行政區中房價實際成交資料209,843筆作為實證研究分析,研究期間為2012年9月至2020年12月,藉由建物個別特徵、總體經濟因素、房市供需因素及機場城市政策等四個層面進行分析與探討。其特徵價格法實證結果顯示,大園區、蘆竹區、桃園區及龜山區月平均單價上升5.59 %至19.4 %不等;而中

壢區、八德區、平鎮區及觀音區月平均單價分別下降2.8 %至41.57 %不等,顯示桃園航空城計畫的影響較有助益帶動大園區、蘆竹區、桃園區及龜山區等周邊的房地產價格,而對於中壢區、八德區、平鎮區及觀音區的房地產價格較無益於提升。其分量迴歸模型實證結果顯示,大園區月平均單價分別上升16.67 %至20.18 %不等,蘆竹區月平均單價分別上升2.95 %至5.14 %不等,桃園區月平均單價分別上升7.9 %至8.67 %不等,龜山區月平均單價分別上升8.36 %至9.65 %不等;而中壢區月平均單價分別下降4.38 %至6.58 %不等,八德區月平均單價分別下降6.72 %至10.11 %不等,平鎮

區月平均單價分別下降12.62 %至15.33 %不等,觀音區月平均單價分別下降35.55 %至38.6 %不等,顯示桃園航空城計畫的影響較有助益於帶動大園區、蘆竹區、桃園區及龜山區在低價位群、中價位群及高價位群房屋的房地產價格,而對於中壢區、八德區、平鎮區及觀音區的房地產價格較無益於提升。

土地正義: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一段被掩蓋、一再上演的歷史

為了解決桃園鐵路地下化徵收範圍的問題,作者徐世榮,張雅綿 這樣論述:

你不知道的土地黑歷史, 第一本全方位解剖臺灣的土地政策。     ★從1949年施行的「三七五減租」到今天,為何還有3萬多筆未解除的租約?   ★1953年的「耕者有其田」,總共徵收了14萬多甲土地,為何其中還包含了將近10萬甲「共有出租耕地」?   ★為何當年蔣介石要急著推動土地改革?當年接收臺灣的資源委員會究竟是怎樣一個單位?它與現在的中油、台糖和經濟部又有何關係?   ★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我們琅琅上口的「政府德政」,到底影響、改變了臺灣什麼?   ★台糖公司的土地有如「魔戒」,政商名流趨之若鶩,其廣大的土地如何演變而來?   ★何謂土地改革、區段徵收、一般

徵收、市地重劃、都市計畫?在這些名詞背後,地方派系與財團究竟在操作著什麼樣的「土地遊戲」?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幾乎臺灣的每一片土地都可以被「區段徵收」,臺灣現今處處充斥著浮濫徵收案件的起源是什麼?   ★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但為何臺灣政府不需經過人民同意,就能強制剝奪人民的財產權、生存權與人性尊嚴?     出身雲林農村的徐世榮教授,秉持「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關懷與社會實踐,在土地政策研究與田野調查的過程中,逐步發現臺灣盤根錯節的土地問題,雖然政權幾度轉換,人民的土地和家園被侵害、強奪的故事,仍不斷上演。     他在本書檢視了臺灣近代以來

的土地發展,處處充斥著看不見的「合法掠奪」。從日治時期糖業株式會社半強迫徵收土地,到戰後的土地改革、經年累月遍布全臺的浮濫徵收,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其實都是政權掠奪與炒作土地的工具。     戰後初期國民政府的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等政策,不僅削弱地主階級的力量,更剝奪了數萬小面積土地的所有人賴以生存的工具,導致臺灣的經濟菁英大量流失;而國民黨政權則藉此培植樁腳、扶植地方派系、改組農會,並與財團、特權相結合,以政策法令保護特權和財團,進而控制地方政治。     然而,大多數的掠奪都在看不見的地方進行,如近年爆發的土地徵收抗爭事件,包括苗栗大埔、灣寶、竹北璞玉、二重埔、桃

園航空城、彰化二林中科四期等,在在印證了土地政治就是地方政治,而土地炒作往往是拉攏地方政治勢力最簡單的方式,被犧牲的往往是無辜的弱勢民眾。     土地究竟是什麼?是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心之所向、家之所在?還是政治家與財團眼中的龐大利益?被剝奪與被損害的土地所有人,何時才能得到補償與正義?土地正義如何能達成?我們生活在這片土地、這段歷史之中,不能不關心,因為「看不見」的掠奪就發生在我們身邊,也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所以,當我們談論臺灣的土地政策,也就是談論土地的轉型正義! 本書特色   本書歷經長時間製作,收錄數十張珍貴歷史照片,呈現徐世榮教授多年研究和參與運動的心得,唯一完整闡述

臺灣土地政策的震撼力作。 名人推薦   蕭新煌 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許雪姬 中研院臺史所研究員   李承嘉 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副校長   陳立夫 政大地政學系教授   顏愛靜 政大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 臺大社會系教授   范 雲 臺大社會系副教授   黃紹恆 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教授   張怡敏 中國科技大學財政稅務系助理教授   蔡培慧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管中祥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詹順貴 前苗栗大埔區段徵收案自救會律師、環保署副署長   林子淩 惜根臺灣協會秘書長   楊斯棓 醫師   王美琇 自由時報專欄作家   尤美女 立法委員

  土地、住宅與空間的議題一直都是臺灣社會的核心問題,徐世榮教授鑽研這個研究主題已經有十多年,《土地正義》一書正是他長久學術心得的累積,內容非常深入與豐富,值得所有的讀者好好閱讀,可以說是臺灣土地課題研究的代表作品。   世榮兄在這本書充分揭櫫一種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他的論點相當有批判性,促使我們過去一直認為是成功的政策背後所隱藏的問題,很有獨到的見解。   一般學者主要會專注在理論論述,但世榮兄是言行合一,對於不合理的土地徵收作為可以說是無役不與,總是衝到第一線,長期投入社會運動,從體制外來維護

公眾權益,展現了公共知識分子的典範,令我非常佩服,也是當前學術界少有的實踐型學者。   本書是一部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非常值得推薦給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朋友。──陳東升(臺大社會系教授)     世榮老師真正做到不以學識服務權勢,而是用以濟弱扶傾,是薩伊德所定義公共知識份子的最佳詮釋者。──詹順貴(前苗栗大埔區段徵收案自救會律師、環保署副署長)     一位從研究土地改革歷史,到義無反顧投身捍衛土地正義的行者,再次用心、用行動寫我們自己土地的歷史。──林子凌(惜根臺灣協會秘書長)

都市計畫確定程序之研究-以都市計畫委員會之組織與審議程序為中心

為了解決桃園鐵路地下化徵收範圍的問題,作者郭晉宏 這樣論述:

摘要  都市計畫的形成過程需經歷草案擬定、公開展覽與說明會乃至於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審議、主管機關核定與發布實施,而都市計畫的內容涉及對於都市內土地利用的行政管制,亦及直接或間接的限制土地所有權人對財產權使用收益的權利。都市發展受到不同的因素影響,行政機關未必能全盤掌控這些因素,故在形成過程中,都市計畫範圍內的民眾提供意見或不同專業領域的委員提供專業知識協助審議,均有助於都市計畫貼近都市發展的需求。本文以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及審議程序為探討標的,並參考不同行政法的委員會組織及相關審議程序,作為比較基礎,對現行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及程序的設計檢討後提出相應立法建議。  本文認為,對於都市計畫委員會的組

織有將人事結構調整的需求,強化組織正當性;委員選任則應建立相對應的選任標準,避免「專業」過度抽象而減損可信度;就都市計畫個案需求,可建立兩階段式審議程序,集中行政資源於較複雜的案件審議;在民眾參與方面,就審議相關資訊應更加詳細,以回應民眾對於審議過程的疑問。關鍵字: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組織、民眾參與、都市計畫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