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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律研究所 陳荔彤所指導 任芷儀的 從國際人權法論我國精神障礙刑事責任法律制度與實踐 (2021),提出桃園100萬以下套房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人權、精神病患、精神障礙、刑事責任制度。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行政管理研究所 黃慧娟所指導 楊濬黌的 我國旅宿業管理法制之研究 —以日租套房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旅宿業、管理、法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桃園100萬以下套房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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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際人權法論我國精神障礙刑事責任法律制度與實踐

為了解決桃園100萬以下套房的問題,作者任芷儀 這樣論述:

近20年來台灣社會因精神障礙者所犯之重大刑案,自原本每年平均0至1件,至2021年底重大刑案犯罪率成長了11倍,日前屏東高樹鄉一名曾有多次傷害前科的楊姓男子因潘姓女店員提醒其要戴好口罩而對潘女感到不滿,不料楊男突然抓狂暴怒,便衝進便利商店欲以徒手強挖潘姓女店員之眼睛,導致潘女一眼視網膜剝落險失明。惟楊男行為令人髮指之行為,已非第一次,事發二個多月前持刀劃傷早餐店蔡婦脖子,2月時亦曾向母親要錢不成而攻擊母親…,其多次的傷害暴力前科,犯案後總是被帶進醫院,一陣子後再放出來,如此的惡性循環,當地村民既無奈又憤怒,連署將他趕出村外並要求法官從重量刑,給男子一個教訓,否則村民生命受到威脅,只能無止盡的

生活於恐懼之中。「人權」是近數十年來國際社會致力推動的議題,受到兩公約的限制,我國刑法制度之設計,也必須設法與國際接軌,惟相關法規及配套卻來不及跟上刑法的步調,尤如兩條不重疊的平行線,造成治安死角;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也指出:「因為社會安全網的漏洞,無辜民眾成為風險降臨後的犧牲者,而加害者無疑也讓自己陷入更加悲慘的處境」。刑罰的本意是要教化人民,為防止犯罪之最後手段,這最低的道德標準也是奉公守法的小老百姓最後希望。然而近年來台灣社會發生駭人聽聞殺人案件,往往嫌犯都會自稱是精神病患者,依據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罰。」同法第89條:「因第19條第1項…期間為五年以下。但執

行中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處分之執行。」在人民心中精神病無形中或多或少已成為犯罪保護傘,釀重大刑案之温床;然而據研究顯示,真正精神病患犯罪率其實遠低於一般人正常人犯罪率,導致精神病患屢遭污名化,人民開始不信任司法,不僅無法弭平受害者及其家屬所受冤屈,也影響真正精神病患之權益,更無法令社會大眾信服。論及精神疾病犯罪者責任能力之判定,首重精神鑑定制度之運行。然我國精精神鑑定制度並未設有明文的標準化規範,使得精神鑑定結果在法院實務的適用上容易孳生程序面的疑義,包含鑑定人之選任與到場、角色分工之差異、必要時的鑑定留置,以及內部鑑定流程的運行基準。此外,基於精神鑑定本質上科學性的不足,在實體的

證明力方面更涉及精神鑑定結果與法院判決認定不一致之情形,而為了釐清鑑定人與法院對責任能力認定之差異,彙整與精神疾病犯罪相關的實務判決,歸納並分析其各自對責任能力認定的採擇因子。我國憲法第8條保障人民人身自由的權益,同時第15條也規範了人民生存權之保障,精神病患犯罪人就像是個家庭與社區的不定時炸彈,隨時威脅著家人及民眾的生命安全,本文即對人權及精神病患犯罪人之刑事責任制度作深入的研究,期在保障精神障礙病犯之權益時亦能兼顧被害人或是其他百姓之權益,提供一個不同的視角,讓我國的法律能更趨於完善,更貼近所有人之權益,符合人性。

我國旅宿業管理法制之研究 —以日租套房為中心

為了解決桃園100萬以下套房的問題,作者楊濬黌 這樣論述:

現今旅宿業以營利為主,並衍生各種非法經營態樣,影響整體社會秩序之安寧。本文以「我國旅宿業管理法制之研究—以日租套房為中心」為題,意在管理制度之探討,惟管理制度源自於法規範,故其他與此問題相關實證性探討,則不在本文研究範圍內。以下謹就旅宿業法制內涵予以探討,期能就現行法制設計之邏輯結構和系統環境進行瞭解,知悉整體規範的意義關聯、內涵及欲達成之目的,進而探求可精進改善之處,以提供未來權責機關制定或修正相關規範及制度之參考。本研究分為五章,其主要內容說明如下:第一章緒論,首先提出我國旅宿業面臨問題,顯示出我國旅宿業有改善之必要。其次針對國內相關旅宿業文獻進行歸納與比較,最後論述本研究之研究範圍與採

用之研究方法。第二章為日本旅宿業管理法制,其內容包括日本民泊民宿概說、旅館業法、住宅宿泊事業法及國家戰略特別區域外國人滯在施設經營事業概念介紹、並加以探討日本現行旅宿業管理現況。第三章以美國、歐盟、香港旅宿業法制,說明各國旅宿業的歷史沿革、意涵、管理現況,並探討探旅宿業法規制定過程以及內容。第四章就我國旅宿業管理法制說明,包含我國旅宿業之意涵、現行管理狀況、以及旅宿業違法態樣及案例,說明我國旅宿業有亟待管理之必要。第五章結論與建議部分,整合前述議題作一概括說明,並就旅宿業修法就法制面、管理政策面及執行應配合面提出我國旅宿法規改進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