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條款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條款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江朝國寫的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國立政治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陳俊元所指導 陳宣含的 論兩岸汽車交通事故責任風險之保障機制-以中國大陸2020年車險綜合改革為中心 (2021),提出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條款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中國大陸2020年車險綜合改革、無過失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第三人責任保險。

而第二篇論文逢甲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洪介偉所指導 賴亭樺的 消費者風險認知與購買機車任意險關係之研究 (2017),提出因為有 風險認知、機車任意險、購買意願的重點而找出了 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條款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條款,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為了解決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條款的問題,作者江朝國 這樣論述:

  儘管汽機車的使用為現代社會帶來無數的便利性,然而也由於肇事率的大幅提高,導致台灣地區每年平均三千人以上的死亡人數,及數千人的受傷人數,對社會及個人的影響甚為重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自民國八十七年施行以來,不僅使車禍受難者得到應有的保障與協助,更在某種程度上免除我們對於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恐懼。惟,該法施行多年以來,不論是制度的建構以及實務的運作方面,多有未盡周詳及有待檢討之處。因此,於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修正公告後之本法,乃有大幅度之修正,並總計五十三條條文。惟,相關著作卻仍付之闕如。   是以本書再版後的內容,除對舊法相關規定及立法理由予以保留外,對於新修正通過後本法之解釋及適用,一方面徵引

相關理論、蒐集有關法令與立法例,用以說明本法之適用以及未來的展望,另一方面更對於實務過去累積之判決提供詳盡的分析,以期讀者能充分掌握最新的法院見解及實務運作方式,使本書除可供學術研究外,更是實務界參考不可或缺的書籍之一。而具體案例的說明與解答,也可供你、我日常生活中遭遇相關問題時,直接索驥參考之依據。

論兩岸汽車交通事故責任風險之保障機制-以中國大陸2020年車險綜合改革為中心

為了解決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條款的問題,作者陳宣含 這樣論述:

隨著汽車逐漸普及,其所造成之風險不斷上升,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每年約有130萬人死於道路交通事故,對於此風險,大多數人多傾向於投保汽車保險來作為轉嫁風險的方式,故汽車保險之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汽車保險制度之設立,可能因時間之推移而導致其保障範圍無法與現代社會契合,汽車保險之異質性高,除受到駕駛人之性別年齡影響,在不同地區或不同社會背景下亦會有所差異。縱無一種精確的制度是可以適用於所有國家及社會,然仍可依照不同國家之性質,予以修正並調整成最適合該國家之保險制度。中國大陸於2020年提出之車險綜合改革,以保障消費者為主軸出發,同時大規模的修正交強險與商車險。而相較具備地緣關係且學術交流頻繁之

台灣,雖在制度上較中國大陸先行實施,然中國大陸2020年車險綜合改革,或許能給予更多可以參考的部分。因此本文欲探討其中國大陸之改革內容,並與台灣比較之。故本文以風險角度切入,欲探討對於汽車交通事故風險之保障。針對汽車交通事故所造成之風險,如駕駛對於自己所造成人身風險、財產風險以及駕駛對他人造成損害之責任風險。其中,因本文之篇幅有限,因此以責任風險為主,探討汽車交通事故責任風險之保障。透過將強制汽車保險作為基本保障,任意汽車責任保險作為進階保障之架構,分析並討論兩岸制度上之運用。主要以探討強制汽車保險應以何種立法始能達到其政策目的並施行無礙,而任意汽車責任保險,應如何修正以完善整體道路交通安全體

系。最後,再以彙整理論與實務之現況,並與中國大陸2020年車險綜合改革做比較,以供未來制度完善之參考。

消費者風險認知與購買機車任意險關係之研究

為了解決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條款的問題,作者賴亭樺 這樣論述:

本研究之目的在於探討消費者對於駕駛機車風險認知和機車任意險購買影響動機和因素,藉由問卷收集資料,並使用羅吉斯迴歸模型分析相關資料,探討目前和未來消費者對於機車任意險之購買意願。其研究結果顯示:1.消費者風險認知對機車任意險購買意願並無達到統計上顯著關聯。2.消費者購買動機對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乘客責任險和慰問金保險等險種之購買意願具有顯著關聯。3.消費者購買機車險經驗對機車任意險購買意願具有顯著性差異。4.消費者理賠經驗對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和限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購買意願具顯著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