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瑕疵擔保舉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權利瑕疵擔保舉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三民補習班名師群寫的 2023地政士最後衝刺(速成+題庫+法典)三合一套書(贈地政士專業科目模擬試卷) 和陳仕弘,洪正的 2023地政士專業科目35天速成(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一本收錄)(五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公共行政學系 莊國榮所指導 賴郅如的 不良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研究 (2016),提出權利瑕疵擔保舉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政府採購法、不良廠商、停權、政府採購公報。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鄭逸哲所指導 廖于清的 論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範圍 (2003),提出因為有 證據排除法則、證據禁止理論、無罪推定原則、不自證己罪原則、法官保留原則、正當法論程序原則、毒樹果實理論的重點而找出了 權利瑕疵擔保舉例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權利瑕疵擔保舉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3地政士最後衝刺(速成+題庫+法典)三合一套書(贈地政士專業科目模擬試卷)

為了解決權利瑕疵擔保舉例的問題,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這樣論述:

  ★套書內含:地政士專業科目35天速成+地政士專業科目題庫+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   ★速成+題庫依2022年最新公布修正條文編寫!   ★實用小法典完整收錄2022年最新修正法條!   ★隨套書附贈地政士專業科目模擬試卷,厚植應考實力!   【本書適用】   《2023年地政士最後衝刺(速成+題庫+法典)三合一套書》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每件約15,000~24,000

元,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性高,同時取得,業界最吃香!   【套書有什麼】EAN:4711100554763   ◎《地政士專業科目35天速成》2022/09   ◎《地政士專業科目題庫》2022/09   ◎《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2022/09   ※套書出版日期為上架日,實際出版日以各單書為準※   【套書內容】   一、地政士專業科目35天速成   (一)四大專業科目高分速成,聚焦這一本就夠!   1.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總則編、債編總論、債編各論、親屬編、繼承編的內容,深

入淺出。以標題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附有「舉例言之」,用淺顯的例子幫助讀者記憶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Tips」與「補充說明」,即使是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理解。讀懂民法後再讀信託法,將民法的法律關係套用到信託關係中,將信託行為的權利義務以一貫之,事半功倍。   2.土地法規   本書深入淺出整理土地相關法規(土地法及施行法、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地政士法及倫理法規),去除不必要、繁雜的資訊,留下會考的、能考的及必考的重點,幫讀者釐清概念。以先土地法,後特別法,依序辨明規範重疊處,降低混淆機率,奪分關鍵盡在我手。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

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答題關鍵字以底線加粗體標記,讓讀者掌握土地法規精要部分。   3.土地登記實務   土地登記實務的內容多涉及實際操作,對於欠缺相關實務經驗的考生而言,最需要一本從實務切入的參考書籍。因此本書整理相關實務重點以及常考規定,讓讀者快速抓取重點。作者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透過總論、各論分類編寫,架構清楚分明,讓讀者研讀時能夠清楚知道章節脈絡,以及各章節間的關係,且將重要實務見解與歷年試題穿插內文相對應位置,讓土地登記實務內容不再是斷簡殘篇的各種法規,而是透過本書進行體系性地學習。   4.土地稅法規   本書整理相關土地稅法規(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房屋稅條例、契稅條例

、所得稅法財產交易新制部分、遺產及贈與稅法及其施行細則、稅捐稽徵法及其施行細則及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將法規內容化繁為簡,讓考生以簡馭繁,提高易讀性。一一梳理法規脈絡,完整擊破學習盲點,緊扣命題大綱進行章節安排。以精緻圖表輔助學習,釐清相似或易混淆概念,並結合實務,讓讀者在法規研讀及實務操作之間靈活運用。   (二)收錄111年最新試題,100%題題擬答助搶分!   本書第二部分「最新試題詳解」,收錄111年地政士專業科目(4科)的考題,並由名師撰寫解析,以深入淺出的詳盡說明,精闢剖析考點與破題方向,讓考生能即刻洞悉考情及趨勢,全面提升戰力!讓最新試題成為考生之鏡,以明趨勢,強取勝機。   

二、地政士專業科目題庫   (一)專業科目,縮點聚焦   若說這世間有什麼是應該花在刀口上的,那答案想必只有時間跟金錢。本社秉持著「幫考生將時間跟金錢花在刀口上」的理念,開發出這本地政士專業科目題庫書籍。提供考生實戰演練+hold住CP值。   (二)模擬演練,仿真實戰   模擬試題共有三回,作者精研具有命題實益之考點,透過自我演練方式,培養審題能力,快速擬定申論題解題大綱,熟悉作答節奏。一方面可熟悉題型與出題方向,強化考試重點的記憶,另一方面,則找出自己未讀通透之處,即刻補強,讓讀者應試時遊刃有餘,登臨勝境。   (三)歷屆試題,洞悉考情   本書收錄96年到111年地政士試題,由三民輔考名

師題題擬答,教你如何鋪陳解題內容,使答題井然有序、層次分明,完美擬答一揮而就,伴你克服申論題恐懼!   (四)依最新修法編寫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要素!考生練習過往法科題目常要克服舊題目考點與現行規定有出入的棘手問題,這點作者都貼心幫考生「超前部署」好了,本書試題擬答皆依最新修法規定撰寫,除免去考生費時費心查找求解的麻煩外,也進一步突顯最新修法動態,可避免不小心誤記舊法而陷入事倍功半的窘境。   三、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

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九年已改版二十一次,累積銷售量已突破上萬冊。並由三民名師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專業科目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

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

,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

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不良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研究

為了解決權利瑕疵擔保舉例的問題,作者賴郅如 這樣論述:

政府採購法為落實公平公開採購程序,確保採購品質,建立廠商間良性競爭環境,另設有通知不良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規定,即廠商若有該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則於一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此規定雖能(為)避免不良廠商之違法違約行為、避免其再危害機關,然而對廠商商譽與權利亦影響甚鉅,因此立法施行以來,一直有「要件過於寬鬆,法律效果過於嚴峻」,情輕法重之批評。此外,機關通知不良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規定,此「通知」依最高行政法院見解屬行政處分,然其通知之法律性質係單純不利處分抑或屬裁罰性不利處分實務學界皆有不同見解,而最基本的處分性質為何亦影響其後續時效適用之認定。本文欲從各

款要件分析,舉例實務上機關認定是否符合要件時常見爭議問題,並回顧整理實務與學界對於「通知」之法律性質認定及時效問題,以對此停權規定有較全面的瞭解。另類型化分析法院撤銷機關原通知處分之原因,從中探討機關在執行上可能產生之違法或瑕疵態樣;並針對廠商聲請暫時權利保護,即「行政處分之停止執行」法院裁定准駁歸納其原因。 此外,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統計資料所示,平均仍有千餘家廠商被刊登為不良廠商於1年或3年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或分包對象,顯示被刊登為不良廠商家數仍眾多,本文將進一步探討對廠商商譽與權利影響甚鉅的停權制度設計是否能達到嚇阻效果,實務上影響停權制度執行成效的可能因素。

本文內容先就研究動機及各章架構說明,簡要介紹不良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制度,接著分析不良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要件、法律性質、法律效果及機關違法處分撤銷之原因分析,並探討此制度於實務上運作效果受限於那些可能的因素,最後就廠商是否能依法訴請獲得即時權利救濟歸納其原因。

2023地政士專業科目35天速成(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一本收錄)(五版)

為了解決權利瑕疵擔保舉例的問題,作者陳仕弘,洪正 這樣論述:

  依最新公布修正條文編寫!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4科重點整理,1本就夠!   ★收錄111年最新試題,100%題題擬答!   【本書適用】   這本《地政士專業科目35天速成》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每件約15,000~24,000元,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性高,同時取得,業界最吃香!  

 【本書優勢】   .「民法」專有名詞又多又難,非法律系也能讀懂嗎?   .「土地法」與其他特別法重疊或牴觸時該怎麼釐清適用順序?   .遇到「土地稅」的計算題直接想放棄?適用何種稅率搞不清楚?   .沒有實務經驗搞得定「土地登記實務」這科嗎?   以上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排除所有應試障礙,助您取得高分!本書特色如下:   一、四大專業科目高分速成,聚焦這一本就夠!   (一)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總則編、債編總論、債編各論、親屬編、繼承編的內容,深入淺出。以標題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

領之效。複雜的條文附有「舉例言之」,用淺顯的例子幫助讀者記憶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Tips」與「補充說明」,即使是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理解。讀懂民法後再讀信託法,將民法的法律關係套用到信託關係中,將信託行為的權利義務以一貫之,事半功倍。   (二)土地法規   本書深入淺出整理土地相關法規(土地法及施行法、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地政士法及倫理法規),去除不必要、繁雜的資訊,留下會考的、能考的及必考的重點,幫讀者釐清概念。以先土地法,後特別法,依序辨明規範重疊處,降低混淆機率,奪分關鍵盡在我手。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答題關鍵字

以底線加粗體標記,讓讀者掌握土地法規精要部分。   (三)土地登記實務   土地登記實務的內容多涉及實際操作,對於欠缺相關實務經驗的考生而言,最需要一本從實務切入的參考書籍。因此本書整理相關實務重點以及常考規定,讓讀者快速抓取重點。作者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透過總論、各論分類編寫,架構清楚分明,讓讀者研讀時能夠清楚知道章節脈絡,以及各章節間的關係,且將重要實務見解與歷年試題穿插內文相對應位置,讓土地登記實務內容不再是斷簡殘篇的各種法規,而是透過本書進行體系性地學習。   (四)土地稅法規   本書整理相關土地稅法規(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房屋稅條例、契稅條例、所得稅法財產交易新制部分、遺產

及贈與稅法及其施行細則、稅捐稽徵法及其施行細則及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將法規內容化繁為簡,讓考生以簡馭繁,提高易讀性。一一梳理法規脈絡,完整擊破學習盲點,緊扣命題大綱進行章節安排。以精緻圖表輔助學習,釐清相似或易混淆概念,並結合實務,讓讀者在法規研讀及實務操作之間靈活運用。   二、收錄111年最新試題,100%題題擬答助搶分!   本書第二部分「最新試題詳解」,收錄111年地政士專業科目(4科)的考題,並由名師撰寫解析,以深入淺出的詳盡說明,精闢剖析考點與破題方向,讓考生能即刻洞悉考情及趨勢,全面提升戰力!讓最新試題成為考生之鏡,以明趨勢,強取勝機。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

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

,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

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

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論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範圍

為了解決權利瑕疵擔保舉例的問題,作者廖于清 這樣論述:

  所謂證據排除法則,係指國家機關違反取證規定所取得之證據,是否排除之問題。詳言之,係指該證據是否具備證據能力而得進入審判程序,得作為裁判基礎之問題。而有關於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範圍,本文之研究心得認為:在各國的立法例中,凡涉及此問題,則均與與憲法有密切之關連。從而本文首先研究證據排除法則與憲法之關連性。其次,則探討刑事訴訟法之兩大目的──發現真實與保障人權的衝突。最後,則為本文對證據排除法則適用範圍之研究心得。 一、證據排除法則與憲法的關連性   就本文第三、四、五章之探討,可以發現:無論美國、日本、德國此三國之證據排除法則,其目的為何,最後均無法脫離

保障人權。質言之,均係為了要將憲法對於人民權利保障之規定落實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例如:在美國的憲法當中,由於有禁止不合理的搜索扣押的規定,因此違背該規定所取得的證據,在刑事訴訟程序當中,不會被允許使用。雖然目前美國對於證據排除法則的目的係採取嚇阻不法說,惟其基本之出發點仍然是在於第四修正案。蓋嚇阻不法說,係屬一反面論述。其旨在不能嚇阻不法之時,證據則不排除。倘從此一述觀察,則其目的仍不脫離保障人民被憲法第四修正案所賦予的權利。又例如在日本之證據排除法則當中,其思考方式係繼受美國之思考方式,且更進一步將之規定於日本憲法第三十八條中。其較美國更進步之處,在於憲法中即明文規定不得作為證據之法律效果。此

乃係一種憲法為了要落實其所保障之權利,而將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效果,強制的規定在憲法本身中之一種方式。由此例更可以看出,證據排除法則與憲法的密切關連性。而在德國的證據禁止理論當中,亦可看出其出發點亦係緊扣德國基本法之規定,特別係有關於基本法中人民基本權之規定。整個德國證據禁止理論之思考,均係扣緊著基本法所保障的基本權。證據可否使用,著眼點即在於基本法所規定的基本權是否受到侵害。   從上述所舉之三個國家的例子,即可看出證據排除法則與憲法的密切關連性。身為繼受法國家的我國,在這方面也不例外地承襲了這樣的思考模式,這是因為刑事訴訟法之所以採取法定程序主義,就是為了呼應且落實刑法作為

「市民自由大憲章」這種不可讓步的理念。此種從憲法來思考刑事訴訟法的角度,在最近證據排除法則的學說當中在在可以看出,例如有關於我國憲法第八條保障人身自由的規定,限制人身自由必須以法定程序為之,就司法院大法官第三八四號解釋即可看出,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定程序除了程序正當外,也包括實質正當的法律程序。而此正當法律程序就被作為證據應否排除之思考。此種思考模式,由我國最高法院民國八十七年台上字第四O二五號判決可以很明顯的看出。從而可知,整個證據排除法則之思考方向,在現代世界各國之刑事程序思潮中,均係與憲法脫離不了關係。 二、發現真實與保障人權的衝突   證據排除法則之

思考方向,除與憲法保障人權之規定息息相關外,其適用範圍則與刑事訴訟的目的密不可分。蓋刑事訴訟的目的在於發現真實與保障人權,而整部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均係在調和這兩個目的的衝突,證據排除法則也不例外地係此二目的衝突下所調和之結果。因證據排除法則之根本思考即係用來做為刑事訴訟上發現真實的界線。而基於前述保障人權之思想更認為,以不計代價之方式發現真實,並非刑事訴訟法所欲追求之目標。   換言之,在形成國家追訴權之同時,為避免國家濫用刑事追訴權,必須對其做限制,惟限制之範圍在何處,往往均會視各國之憲法而定。通常各國憲法對於國家追訴權之限制,均以保護無辜之人,免於受不正當的追訴與過度的限

制自由,同時亦能保障有罪之人,維護其所有之防禦權。一個刑事判決,即使係對有罪之人實施,惟只有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之司法形式才可以成立,如果訴訟沒有司法形式的擔保,均是屬於對被告不利的侵害。一個法治國的刑事訴訟,其維護訴訟司法形式的重要性,絕對不會亞於對被告作成有罪判決及重建法秩序的和平性。舉例而言,刑事訴訟程序中國家搜索、扣押之權力,對憲法所保障人身自由權利之侵害,其界線必須要依照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而為分配;又例如,對被告自白供述證據之取得,必須要在不侵犯人之意思形成自由以及人性尊嚴原則為前提。就此觀之,證據排除法則正是發現真實與保障人權衝突下的產物,而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範圍,將因發現真實與保

障人權的調和而產生變化。 三、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範圍   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範圍,如何因為發現真實與保障人權之調和而發生變化?就本文之研究心得,發現當一個國家之刑事訴訟目的著重於發現真實時,其刑事訴訟中法定程序之規定較少,國家偵查機關之人員於蒐證時,將由於法定程序限制較少,而極少出現違反法定程序之情形。此時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範圍便較為狹隘。相對地,當一個國家刑事訴訟目的著重在保障人權時,其刑事訴訟法中所設之法定程序限制必然較為繁多,使得國家偵查機關在追訴犯罪蒐集證據的時候,如果一不注意就會牴觸法定程式的規定,而使得證據很容易就會遭到排除。此時,證據排除法

則之適用範圍便相形擴增。職是之故,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範圍將會隨著一個國家刑事訴訟目的的偏重與走向而劃分其界線,而此界線之範圍並非一成不變。   此種情形,在我國亦屬相同,例如:我國在搜索扣押的法制修法前並不採取法官保留原則,而認為檢察官亦有簽發搜索票之權利,除違反法治國原則以外,實務上也經常濫發搜索票,嚴重侵害人民權利。在此種以發現真實為出發點之刑事訴訟程序下,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範圍,便相形縮小。但是自司法改革以來,我國之刑事政策逐漸趨向於保障人權的思考,因此,刑事訴訟法中對於國家偵查機關取證過程所須適用之法定程序,便設有許多限制,避免任意地侵害人權。此時,發現真實不再成為

刑事訴訟法之唯一思考。因此,對於違反取證規定之行為,為了要抑制或對抗此種侵害人民權利的行為,證據排除法則的適用範圍,相形地擴大。綜上所述,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範圍,並非一成不變,亦無一恆然不動之界線標準,而是隨著一國刑事訴訟目的之追求,而加以劃定其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