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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業登記費用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旭屋出版編輯部寫的 咖啡店&料理教室 開業的第一步 和楊春寶王成兵的 創業投資法律手冊:那些你在創業時應該知道的公司法知識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停業登記也說明:請參考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書表與範例/ 商業行政書表/ 各類登記範例或至 ... 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繳費方式:免繳登記費。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天下雜誌 和中國法制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高階法律暨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LBA) 廖義銘所指導 陳聖允的 水利田地地上物徵收探討 –以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大溝頂住戶拆遷乙案為例 (2020),提出歇業登記費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湄洲里大溝頂、土地徵收、徵收補償。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社會學系 鄭斐文所指導 周芷伃的 從全面禁止到全民娛樂:我國電子遊戲的發展與變遷 (2019),提出因為有 電子遊戲、電動玩具、數位遊戲的重點而找出了 歇業登記費用的解答。

最後網站02.商業登記問題與解答(Q & A) - 工商登記服務網 - Google ...則補充:答:商業登記種類繁多,依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停復業登記、歇業登記等檢附不同文件,請參閱商業登記應附書件一覽表;其 ... 更多登記及變更費用,請參考以下文件:.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歇業登記費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咖啡店&料理教室 開業的第一步

為了解決歇業登記費用的問題,作者旭屋出版編輯部 這樣論述:

你曾夢想開設咖啡店或料理教室嗎? 想實現夢想卻不知從何開始,不妨考慮在自家開設咖啡店或料理教室, 不僅可省下租金費用,優點更是多到數不完。   喜歡咖啡、喜歡料理,想要自己起頭創業,但是資金有限,這時就可以考慮在自家開業。   既不必繳房租,也不用通勤上班,與家人相處的時間更長,自宅咖啡店與料理教室的好處多多。只要清楚掌握關鍵與方向,釐清自己的強項和優勢,擁有料理的技巧,再加上溝通的手腕,想要明天馬上開始創業也沒有問題!   書中介紹了日本最受矚目的十一間自宅咖啡店、十間自宅料理教室,   從店內空間布置到創業者的心路歷程和專業建議,   希望給有意願在自宅創業,開設咖啡店和料理教室的你

,一些實例參考和啟發。   本書羅列了日本最受矚目的十一間自宅咖啡店和十間自宅料理教室,分享創業者在職業生涯中,累積的知識與建議。從空間布置到工作的甘苦談,你一定可以從中汲取靈感、獲得啟發,並且找到屬於自己的自宅店鋪風格。   除了二十一篇開業實例外,本書也統整了開設自宅咖啡店和料理教室的基礎知識,一步步引導你做好準備開店的前置作業。此外,書末專欄「網路策略」提供了最入門的傳媒溝通技巧,教你如何自己用網路宣傳、行銷,使業績能夠蒸蒸日上。按照本書的步驟,參考業界人士的成功經驗,相信就能引領你走上自宅咖啡店與料理教室的創業之路,完成擁有自宅店面的夢想! 名人推薦   王國雄    王品集團

共同創辦人、成真社會企業董事長   史法蘭    找找私廚創辦人、主廚   徐有鍵    福邸餐飲顧問創辦人   阿寬      寬廚Kuan's Pantry創辦人兼工友   紅色子房  紅色子房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廖義榮    獨立財務顧問(IFA)   啟動「找找私廚」前,曾購入幾本這樣的書籍,邊做筆記、邊想像他們創業的歷程。這些分享,能讓在雲端上的夢想,緩緩、踏實的落向地面,讓我們大步走上同一條路,帶著看完本書後,產生的鼓勵和信心,一起前行。-找找私廚創辦人 史法蘭主廚   人與人之間互動所產生的溫度是一種難以取代的感動,再加上店鋪裝潢的風格更是屬於自宅主人獨一無二的氛

圍。很喜歡看到本書實例中,創業者們一步步打造出屬於自己的咖啡館。-福邸餐飲顧問創辦人 徐有鍵   我想對每個充滿熱情、想開咖啡店或私廚的朋友們來說,在自家開設工作室或私人廚房,不只提供入行一個相對低風險的作法,也因規模容易掌握,較容易發揮創業者的獨特理念。往夢想前進的路上時常是孤獨的,本書提供許多珍貴的自宅咖啡店與私廚創業者的經驗及心路歷程,讓讀者可以更有信心及勇氣往心目中的咖啡店或私廚餐廳踏出第一步,在這邊誠摯推薦給大家。-寬廚Kuan's Pantry創辦人兼工友  阿寬   譯者簡介 呂美女   一九五七年生於台灣新北市,日本上智大學新聞研究所畢業,專職翻譯。譯著包括《稻盛和夫

的哲學 人為什麼活著》、《日本航空再生》、《一個人,最好》(以上均由天下雜誌出版)等四十餘冊。   私廚推薦 推薦序 想要築夢,就從本書開始!  王國雄 推薦序 找回熱情,就能走上創業成功之道  紅色子房 推薦序 做好前置準備作業,是成功先決要件  廖義榮 目錄 Special Interview Cafe No.1  chichi+ (愛知.名古屋)常田知里女士 School No.1  Hitotsumugi(東京.芝)亞子女士 Chapter 1 在自宅開設咖啡店!    How to   在家開設咖啡店不失敗的方法 Cafe No.2   la felicita

di tutti (東京.狛江) Cafe No.3   matel garden & cafe(愛知.名古屋) Cafe No.4   cafe Villanda (大阪 .河內長野) Cafe No.5   cafe 雙木林  (東京.吉祥寺) Cafe No.6   Diciotto. 18 (岐阜.長森) Column  師徒嗆辣對談 堀口俊英x 生田目賴子 Cafe No.7  風味絕佳 (北海道.北廣島) Cafe No.8  貓咖啡 310 works (埼玉.北葛飾郡) Cafe No.9  和樂cafe 希志庵 (大阪.高槻) Cafe No.10  Le temps

pour maison an.(愛知.稻澤) Cafe No.11  NOBU的廚房 (東京.西東京) Chapter 2 在自宅開設料理教室! How to   書上體驗教授開設料理教室學校的講座內容 School No.2   aiai@cafe  THE KITCHEN(大阪.日本橋) School No.3   Beauty Cook(愛知.清須) School No.4   Kurina’s Cooking Class(埼玉.入間) School No.5   Milk & Cocoa Kitchen(愛知.名古屋) School No.6   Lek Prik-kee-noo 

(神奈川.高津) School No.7   Laurea(東京.目黑) School No.8   ks-cafe(神奈川.橫浜) School No.9   Hunan Garden(兵庫.西宮) School No.10  TEFUTEFU(東京.世田谷) Column  咖啡店&料理教室的網路戰略 推薦序 想要逐夢,就從本書開始!   每個人都懷有一個夢,一生一定要開一家咖啡店,以前的人重視賺錢,新時代的人重視賺生活,如果有一種方法既能賺錢又能賺生活,肯定是最美好的方式。這本關於自宅創業的書《咖啡店&料理教室 開業的第一步》,詳述多位達人的創業故事,他們努力實踐人生夢想,鼓舞

了眾多想往這條路發展的逐夢人。書中的每個案例,均附上創業者介紹與簡歷、平面設計圖、財務預算、特色商品與氛圍的打造,讓自宅創業有具體可行的步驟,只要按圖索驥,就能創立心目中的風格店鋪。   把一家小店設計成溫馨的幸福空間,收集自己喜愛的物品、布置出屬於自己的生活寫照。因為是自己的家,無需繳房租;因為是自己的家,不用通勤上班;因為是自己的家,與家人相處時間變長,真的是好處多多、非常吸引人。   縱然是一家小店,卻有詳實的創業步驟:   1. 決定概念、印象   2. 製作事業計畫書   3. 想採用新建築先探詢店面,決定菜單   4. 尋找委託設計師   5. 取得工程的造價預算   6. 練

習操作的過程   7. 先辦招待會再開店   編者把開大店的模式,變成小店經營的成功方程式,十分令人感動!   就讓本書,開啓你的夢想。就讓這本實用的書籍,伴你邁向成為自宅咖啡店與料理教室的創業者成功之道。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一切計畫就從這本書開始吧! 王國雄 (本文作者為王品集團共同創辦人、成真社會企業董事長) 推薦序 找回熱情,就能走上創業成功之道!   「我想做的不是以億為單位的金錢遊戲,而是做可以看到別人笑容的工作,」這是書中從創投基金轉入料理教室後,如魚得水的亞子小姐,回歸原點的心聲。   作為房地產私募創投的專業經理人,我也常常與夥伴們討論:「熱情原點在哪裡?」以我為例,

創造容納美好生活體驗經濟的建築容器,讓美好的人事物可以在這裡發生與成長,是我推動風格地產投資的核心理念。事實上,我看過許多漂亮的咖啡店、特色餐廳、會展空間,卻因為主事的經營者失去熱情,讓原本看似美好的投資以關店頂讓收場。   本書列舉二十一個日本咖啡店與料理教室創業成功的案例,我看到這些優秀的創業者,都有十足的熱情。熱情推動他們取得更專業的研習,熱情促使他們創造更吸引人的料理,熱情也讓他們喜歡與顧客互動分享,建立忠實的粉絲。有熱情才有可能永續經營,這本書給了最好的見證。   本書也建議「自宅開店」,就是運用自己的房子,打造漂亮的咖啡店或料理教室空間。由於是自家的財產,若能得到家人的諒解,就

能排除初期障礙。無需繳房租,也不用通勤上班,與家人相處的時間也變長了,的確有許多好處。然而在台灣,住宅區有較嚴格的規定,社區也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若要成為能夠合法經營、取得營業登記的咖啡店或料理教室,最好還是請懂法規的建築師或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協助評估。畢竟,即使開業初期能夠用「私廚」或「私人料理家教」來因應,但生意終有壯大的一天,如果未來因為生意壯大遭致他人眼紅告狀,最後得強制終止營運或歇業,就無法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   紅色子房投資團隊常收到許多空間投資提案,我的一貫原則是以「開發」、「市場」、「財務」三個面向的可行度來做評估。很高興這本書用另一種輕鬆且實際的案例做法,表達出符合上

述投資三面向的開店實務。不管本書讀者開店的初衷,是「小確幸」還是「大生意」,只要努力找到你的熱情,用本書的方法寫出實戰計畫。走對了這一步,相信我,你已經走在成功的道路上。 紅色子房 (本書作者為紅色子房投資團隊董事長) 推薦序 做好前置準備作業,是成功先決要件   開咖啡店似乎是很多年輕人一輩子的夢想,因為既浪漫又好玩。但是據報導,台灣一家企業能經營超過五年的大約只有兩成左右,咖啡店的汰換率似乎又更高。常常在住家附近看到咖啡店風光開幕,但是沒多久又關門大吉,那些租金、裝潢都付諸流水實在可惜。在對外講課時,我也常舉這樣的例子,奉勸大家開咖啡店前要想清楚再去創業。畢竟裝潢、設備都需要錢,還

有每天的租金、水電都要支付。   開店前要做財務預測(知道每個月的開銷、多少收入可以打平…等),還要做市場調查,了解附近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市場競爭等資訊,這些都跟市場行銷有關,你也才能知道自己適合推出什麼樣的商品,如何做定價策略等。   本書適合推薦給想要創業的人參考。例如說利用自己的房子開店,可以省下租金的成本,又便於照顧家庭,是一個蠻經濟實惠的想法。書中每個人在創業前都做了很多準備工夫,不管是學做菜或是在咖啡店打工,他們是真的下了工夫,把開店需要的技巧都先學會,有所準備才來開店。例如chichi+的常田知里女士就說:「沒有餐飲店工作經驗是導致失敗的主因,哪怕是打工也好,一定要設法汲取現

場工作經驗。」   la felicita di tutti咖啡店的山本加代子小姐,給想開咖啡店的人的建議也是:「到咖啡店或餐廳學習料理等實務工作,無論當正式員工或打工,確實掌握各種經驗,用心深耕各類知識。建議大家實際踏入受歡迎的咖啡店,試著分析成功的因素。」在開店前的這些準備,不管是學習廚藝、咖啡沖泡、店面經營,甚至是市場調查等,都是他們成功的條件之一,這也應該是創業前該做的基本功課。   書中有一句話說得很好──「只顧自己的想法或跟著潮流,也是失敗的根源。」要開店創業一定要找到自己的熱情與動機,這樣才能夠真正投入,把店經營得有聲有色。就像Hitotsumugi料理沙龍的主辦人亞子小姐所

說:「我問自己:『我想做的到底是什麼?』答案是:我想做的不是以億為單位的金錢遊戲,我只想做可以看到別人笑容的工作。」於是亞子開始擔任料理研究家的助手。之後便如魚得水般,開始研究各國的家庭料理,也同時學習餐桌布置和插花,一點一滴找回原來的自己。 廖義榮 (本文作者為獨立財務顧問(IFA)) Café No.1 chichi+(愛知.名古屋)常田知里女士在自宅開設咖啡店、料理教室的常田知里,同時也是擁有三位子女的母親,再加上身兼美容料理研究專家,經常到處舉辦有關飲食營養的演講,堪稱是位活力充沛的女性。「我目前懷有身孕,十二月要生第四個孩子。」誠摯的笑容、率直的語氣,散發出「跟這個人學料理好像很

有趣」的感覺,不過常田也有很多甘苦談。她苦笑地回顧說:「我在自宅開店之前,也曾經在不同的地方租借店面、聘雇員工開咖啡店。每月房租、人事費用等固定開銷就要六十萬日圓。生意繁忙時營業額還好,但到了空窗期,客流量減少的時候,營收就很吃緊。」也因如此,當她在興建現在的「chichi+」所在的新居時,就以在自宅開設咖啡店、料理教室為設計裝潢的前提。「用自宅開咖啡店,因為無需租金,裝潢時,今天想塗牆壁就自己塗;明天想到歇業的咖啡店拿回廢棄的材料就去,可以自由追求自己的理想,」常田女士說。確實如此,租來的店面即使在裝潢準備期間,通常也要算租金,因此將就現況急著開業的例子也很多。如果是自宅,就可以仔細裝潢,這

是有利的地方。「此外,因為不用通勤上班,不會浪費時間,跟家人相處的時間也增加了。因此,就不會產生『很想開個店面,但是孩子還小』的猶疑。想做,就立刻去做吧!」以上是她的建言。「沒有餐飲店工作經驗是導致失敗的主因。哪怕是打工也好,一定要設法汲取現場工作經驗。還有,一旦決定要開業,就應該找建築裝潢店報價,我則是找上曾經幫我做過前一家咖啡店的裝潢師傅幫忙。報價之前,先給他們看我喜歡的咖啡店照片,取得共同的印象與感覺。因為對方專業是專業人士,可直接問他們要花費多少錢?他們就會給我能做或不能做的建議。」這是朝夢想邁進的第一步!由這些話就可發現啟示Q&AQ請問你做料理的概念是?A我運用自己在皮膚科診所、保養

品公司的工作經驗,堅持把美容、健康的概念放進來。例如製作混合地瓜、杏仁、南瓜等維生素C與E含量高、可以美容的料理等。由於有不少客人是孕婦,我特別準備多種無咖啡因的飲料,為了防止血糖快速上升,用甜菜糖、蔗糖代替精製糖。也因為這些堅持,得到了關心美容、健康的顧客信賴。我儘量提供充足的份量,顧客可自由取用沙拉,糙米飯也可再添加!

水利田地地上物徵收探討 –以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大溝頂住戶拆遷乙案為例

為了解決歇業登記費用的問題,作者陳聖允 這樣論述:

土地徵收,係指國家因公益需要,為興辦公共事業,對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經由法定程序予以剝奪。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1項規定:「為規範土地徵收,確保土地合理利用,並保障私人財產,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土地徵收條例之制定,係為整合分岐不一的土地徵收法規,並統一徵收程序與補償標準。因此,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2項規定:「土地徵收,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同條第3項規定:「其他法律有關徵收程序、徵收補償標準與本條例牴觸者,優先適用本條例。」惟土地徵收程序屬於行政程序,如個別行政法規有關行政程序之規定,對當事人之權益保障較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還不充分者,此時行政程序法即

有補充適用之餘地。本文試圖檢視土地徵收程序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法保障當事人權益之意旨。關於土地徵收之法律關係,則以徵收處分與補償處分為核心,討論土地徵收之程序爭議問題。本文認為,土地徵收條例於民國101年修正後,仍有下列之處須再加以檢討改進:1. 內政部於審核徵收處分時,應明文規範給予被徵收人以及被徵收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照聽證程序來達到司法院釋字第409號解釋聽取徵收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機會之意旨。2. 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並未規範對徵收處分不服之救濟途徑,係重大立法疏漏,應再修法於第1項明定對徵收處分不服之救濟途徑,並將原第1項之內容調整至第6項。3. 土地徵收條例第

22條第2項對徵收價額不服之救濟,將異議、復議程序從必要先行程序修改為任意先行程序,係不當之修正,應再修法予以改正。4. 被徵收人主張徵收失效之救濟,現行法規定於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2條,本文認為應提昇至母法規範且更改為被徵收人應向內政部提出申請,由內政部函復原土地所有權人。

創業投資法律手冊:那些你在創業時應該知道的公司法知識

為了解決歇業登記費用的問題,作者楊春寶王成兵 這樣論述:

為您詳細解答:如何選擇創業地點?設立公司需要經過哪些步驟?一人公司股東承擔什麼責任?股權出資是否可行?成立公司的股東利益如何分配?責任如何承擔?公司重名,如何保護自己的品牌利益?有限責任公司如何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創業企業如何准備創業板上市?……楊春寶,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上海最年輕的高級律師之一。復旦大學法學士,悉尼科技大學法學碩士,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Asia Pacific Legal 500歷年推薦律師,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從事公司、投資、收購兼並、房地產和知識產權等律師業務二十余年,具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系上海國企改制法律顧問團成員。出

版《創業法律108問》、《公司投資融資法律實務》、《完勝創業》、《完勝資本》、《完勝資本2》和《法說水滸》等專著。其創辦的「法律橋」網站系中國最早、最具影響力的原創法律網站之一。王成兵,供職於東華大學,上海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兼職教授,上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兼職仲裁員。南京大學經濟學學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碩士。已在《學術界》《東華大學學報》《中國高校師資研究》《紡織教育》等刊物發表文章十余篇。曾參與復旦大學東方管理學系列教材《治國論》的編寫工作。 創業故事導讀第一章 公司設立1.如何選擇創業地點?2.大學生創業,應當選擇哪種企業形式?合伙制還是有限責任公司?3.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有什麼不同?4.投資咨詢公司與投資公司有何不同?5.如何設立投資公司或擔保公司?6.投資虧損需承擔什麼責任,擔任法定代表人需承擔什麼責任?7.設立公司需要經過哪些步驟?8.如何辦理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手續?9.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有前置審批嗎?需要「環保證明」嗎?10.可否與未成年子女合辦有限責任公司?11.一人公司股東承擔什麼責任?12.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名冊如何記載?股東職權如何行使?13.公司能否與自然人分別出資注冊新公司?14.子公司能否向母公司出資?15.一家公司的員工能否成為其他公司的股東?16.企業員工的家屬可以注冊公司嗎?這兩家公司可以有業務關系

嗎?17.分公司簽訂的合同、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分公司的責任怎樣界定?18.如何以承包分公司方式創業?19.對公司法規定的「首次出資額」如何理解?20.個人能否以其獨資公司的資產入股成立新公司?21.以廠房出資是否需要轉讓土地使用權?22.在建工程可否作為設立公司的出資?23.「技術股」是什麼含義?24.什麼是「干股」?股東提供技術可以獲得干股嗎?25.個人以技術出資,先運營一段時間后再登記注冊公司,如何保障權益?26.技術出資入股公司,是否一定要評估?27.約定了專利作價出資,但未實際出資,專利權如何處理?28.如何讓無形資產所占的股權份額變大?29.專利使用權能否出資?企業清算時,對出資的

專利如何處置?30.股權出資是否可行?31.注冊商標如何出資?申請中的商標能作為出資使用嗎?32.股東出資采用借款給公司的方式,在法律上可行嗎?33.公司股東對公司的債權可以轉增為注冊資本金嗎?34.公司設立時,他人代簽的股東協議是否受法律保護?35.設立公司的前期費用,股東之間是否按股份的比例承擔?36.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合同責任如何承擔?37.如何理解公司的社會責任?第二章 股東股權38.成立公司的股東利益如何分配?責任如何承擔?39.未出資股東應當承擔什麼責任?40.股東實際出資與成立公司時登記的注冊資金不符,如何處理?41.股東抽逃出資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42.大股東抵押房產貸款增加公

司的注冊資本,公司償還貸款是否涉嫌抽逃出資?43.虛報注冊資金,公司、股東有什麼法律責任?辦理公司注冊登記手續的人有責任嗎?44.股東出資不到位,能否限制其股東權利?45.未出資的股東是否享有知情權?46.未實際出資股東對公司債務是否承擔責任?47.未辦理變更登記的股東變更協議是否影響股東身份?48.公司董事長(大股東)控制公司,其他小股東如何行使知情權?49.兩人合伙投資公司,一股東虛報回扣,另一股東能否卡住在外的款項以保障自身權益?50.大股東控制公司擅自設立子公司,小股東能否行使撤銷權?51.大股東控制公司私自將子公司的股權變賣,其他股東如何追究其責任?52.大股東想獨吞公司,小股東的利

益如何保護?53.大股東侵占公司財產,小股東如何保障權益?54.公司股東侵占公章、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能起訴嗎?55.民營企業的股東私自變賣企業的房產,挪用公司的資金,是否違法?56.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的行為是否無效?57.公司的債務,股東為什麼也要承擔責任?58.股東的董事長職務被撤,但保留法人代表身份,該股東如何維護權益?59.大股東欲以增資的方式強迫壓低另一股東的股權,是否合法?60.一個股東不增資的后果是什麼?61.公司章程能否以特定事由剝奪股東的資格?62.股東可以要求其他股東退股嗎?63.大股東可以辭退小股東嗎?大股東要通過財務賬面處理讓小股東無法得到分紅,怎麼辦?64.大股東私自

退還小股東的股本,是否合法?如何維護自身權益?65.股東能否退股以及退股協議的效力如何確認?66.職工持股會成員能否行使股東權?67.公司的股權可以繼承嗎?68.股東死亡后,其他股東不同意股權繼承怎麼辦?69.股東死亡,繼承人需要提交哪些資料辦理繼承手續?70.股東死亡了,股東應得的分紅應該給誰?71.股東生前簽訂協議贈送部分股權給公司副總經理,股東死亡后,繼承人是否可以不認?72.股東死亡,繼承人無力經營公司,如何將股權轉讓給他人呢?73.名義出資人和實際出資人的責任如何划分?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否可以對抗第三人?74.和學校一起開公司怎麼處理股權問題?75.掛名股東是否享有知情權?76.真實出

資人之間出現了矛盾,作為掛名法人代表和名義持股人想辭去掛名的身份,如何處理?77.台灣商人隱名投資,利潤如何分配?78.隱名股東轉讓其所享有的股權的效力如何認定?79.名義股東轉讓股權行為是否有效?80.股東的股權被法院強制執行,公司的章程可否制定應對措施?81.股東開展同類經營是否合法?82.股東從事與公司同類的經營產生糾紛,如何處理?第三章 公司治理83.股東能不能兼任董事和經理?84.股東之外的人可以擔任董事嗎?一個自然人股東能不能委派兩名代表擔任董事?85.如何合理限制執行董事的權力?86.規模較小的有限公司如何更換執行董事?87.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與法定代表人有何區別?88.同一個自

然人能夠同時作為兩個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嗎?89.如何理解《公司法》第48條「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90.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實行每1萬元為一表決權制」是否與《公司法》有沖突?91.董事會可以替代股東會決定公司的重大問題嗎?92.董事長有一票決定權嗎?93.真假董事長,誰有訴訟代表權?94.解聘總經理引發的糾紛如何解決?95.集團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董事對誰負責?96.股權轉讓前董事損害公司權益是否應當賠償?97.三人合資成立公司,如何建立平衡的組織結構?98.出資額與表決權的關系如何?99.某股東不執行股東會的決議,如何處理?100.股東會決議,法人股東應該是蓋章還是需

要既蓋章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101.某股東未出席股東會,股東會決議需要送達該股東嗎?102.《公司法》規定,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議,這個具體的程序如何操作?103.有限公司的股東會是否需要代表50%以上股權的股東參加才算有效?104.股東會決議違反法定程序是否有效?105.有限責任公司更換法人代表的程序是什麼?106.法定代表人未參加企業任何經營,企業如果違法經營,法人代表須承擔責任嗎?107.掛名擔任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但不參與管理,有什麼風險?第四章 公司運營108.公司重名,如何保護自己的品牌利益?109.公司登記的名稱與使用的名稱不一致,工商局對此的罰款是否

合理?110.經對方同意,公司可否使用其他公司的名稱?111.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112.可否在全體股東同意的情況下用公司的資金投資股市?113.公司股東與第三人簽訂承包合同,約定承包期間的債權債務由第三人承擔,這樣約定是否可以?114.應當怎樣理解《公司法》第16條?應由哪個機構出具同意擔保的決議?115.公司經理以員工的名義與客戶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116.冒用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簽字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117.如何理解和區分「合同」與「意向書」?118.「協議」和「合同」有什麼區別?119.雙方簽字的備忘錄是不是和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0.如何防范合同風險?第五章

股權轉讓與公司並購121.有限公司股東擅自轉讓股權合法嗎?122.股權只能在公司內部轉讓的規定是否有效?123.股權轉讓中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是什麼意思?124.股權轉讓協議的「出讓方」應當是公司還是股東?125.股權轉讓后還需要承擔公司的債務嗎?其他股東能否要求已退股的股東承擔責任?126.股東是否需要承擔其所投資的企業的稅務?127.原股東出資不實,是否可以轉讓其股權,資本充實責任由新股東還是原股東承擔?128.原股東出資不實,新股東是否有權拒絕支付股權轉讓款?129.原始股東未繳齊出資,是否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130.股權轉讓后,誰應對抽逃出資承擔責任?131.這是股權轉讓還是企業合

並?二者之區別何在?132.如何理解「聯想收購IBM電腦業務」中的「收購業務」?133.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價格怎樣確定?公司虧損如何處理?134.股權轉讓合同上的公章是偷蓋的,沒有法人代表的簽字,該協議是否生效?135.股份公司設立后,可否由股東以外的人出資增資擴股?136.引進投資者,企業原有資產如何計算?股權比例如何確定?如何保護小股東的利益?137.投資協議能否約定股東增資后的股權比例調整事宜?138.股東提出轉讓股份,並授權股東會代為處置,后來反悔,如何處理?139.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后如何辦理變更手續?公司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嗎?140.股東已退股,但協議中沒有注明未分配利潤

如何計算,是否還可以主張?141.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永遠不能再從事本行業」是否有效?142.入股的投資款未經工商注冊登記,如何收回?143.什麼是空殼公司?購買空殼公司有什麼風險嗎?144.接手一個「空殼公司」是否需要驗資?需要填滿注冊資本嗎?145.股權轉讓后原企業所簽訂的合同是否繼續有效?第六章 股權激勵146.公司准備分一些股份給員工,以什麼形式最好呢?147.獲得干股的員工對公司資產有無分配權?可否讓其簽署退出承諾函?148.如何確定干股所有權?公司董事會怎樣產生?149.用於股權激勵的股份應當由誰出讓?150.用股票期權的方式招攬技術人員合法嗎?如何操作?第七章 改制、重組與上市1

51.有限責任公司如何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152.一人公司如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153.通過公司改制股東大會決議后沒有及時到工商局辦理登記,該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是否可補辦變更登記手續?154.公司的分支機構如何轉變為子公司呢?155.個人獨資企業可以改制成為有限責任公司嗎?有限責任公司是否可以與個人獨資企業共同出資成立一個新公司?156.如果作為債務人的合伙企業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還能追究原合伙人的連帶責任嗎?157.已有兩家公司,再設立一家公司作為母公司,如何將子公司裝進來?158.公司合並,注冊資本如何計算?159.公司分立,債務如何承擔?160.公司分立,注冊資本如何確定?161.大

股東想分立公司,小股東不同意,小股東怎麼辦?162.創業企業如何准備創業板上市163.境內企業想通過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向其增發35%的股份的方式,達到在香港主板上市的目的,請問如這樣上市是否可行?第八章 境外投資164.非香港居民可否成為香港有限公司之股東及董事?165.在香港設立的公司的營業范圍有沒有什麼限制?166.注冊離岸公司的程序是怎樣的?167.塞舌爾(Seychelles)和薩摩亞(Samoa),選擇哪里作為離岸公司注冊地更合適、更經濟?168.成立離岸公司后可以改變注冊資本嗎?169.合伙在香港創業,如果發生了利益沖突,能在內地起訴嗎?170.如何將在境外企業投資的股權轉到境內企業

?171.國內公司可以在德國開辦事處或分公司嗎?第九章 退出終止172.已簽訂入股協議書,還可以要求退還出資款嗎?173.股東可以要求向公司退回股份嗎?174.想退股,但公司沒有退出機制,小股東如何應對?175.兩人合開公司,一股東想轉讓股權或注銷公司,另一股東不同意,怎麼辦?176.兩人合開公司,其中一個股東退股,另一股東可以從公司中支付轉讓金嗎?177.員工辭職后退股,股權價值如何計算?178.股東撤股,債務如何承擔?179.大股東獨攬大權,小股東不滿,怎樣才能退股?180.大股東獨攬大權,小股東如何保障權益?可以申請解散公司嗎?181.公司連續3個月無營業收入,也未參加年檢,小股東可以申

請公司清算嗎?182.解散公司的具體操作程序是什麼?未到賬的資金如何監控?183.債務人企業向法院申請企業破產清算,程序如何?184.如何通過合法途徑解散公司?185.對《公司法》第182條規定的訴訟解散公司該如何理解?186.公司未依法清算,能否提起股東代表訴訟187.外商投資企業清算組由誰負責成立?自行組織的清算組法院是否認可?188.外資企業清算,需要到海關辦理什麼手續?189.不服破產強制執行裁定,應該上訴還是申訴?190.公司名下土地、房產等因負債被拍賣了,公司是否還需去辦理注銷?191.公司歇業很久未辦理注銷登記,有無不利后果?公司注銷,其債權債務如何處理?192.原來的公司被吊銷

營業執照,還可以再開公司嗎?193.如何辦理公司的注銷手續?194.營業部的注銷手續如何辦理?債務該如何處置?債權人有權申請破產嗎?195.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后,能否繼續行使股東權利?196.公司的注冊資金已經抽走,解散注銷時,是否需要補回來?197.公司清算時,股東另行投入的資金能否作為企業的債務?股東是否享有債權人的權利?第十章 外商投資與外資並購198.境外自然人和境內自然人可以投資設立合資公司嗎?199.自然人是否可以與外資企業共同投資成立合資企業?200.外商獨資公司可以向境內自然人贈與股權嗎?201.外國人可以參股內資公司嗎?202.外國人可否設立內資公司?203.香港人可以在內地

設立內資有限責任公司嗎?204.入外籍的海歸人士可以在中國投資設立內資企業嗎?一個外籍個人在國內的投資收益可以免個人所得稅嗎?205.外國自然人設立外商獨資企業,能否直接出示護照就可以?206.外國人可以設立法律咨詢公司嗎?207.外資公司若想建立一個購物中心,是否有什麼限制性規定?如何操作?208.外商欲投資健身房如何操作?209.外商擬投資設立早教中心,該如何操作?210.境內自然人與外方合資設立中外合資進出口貿易公司,有什麼最簡便的方法?211.外商投資企業的最低注冊資本是多少?可以在農村建造廠房嗎?212.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比例如何確定?投資總額款如何投入?213.

外資企業營業執照已出來,不想投資了,會承擔什麼責任?214.外資企業后續的注冊資本沒有按期到位,有何處罰?215.中外合作企業外方股東投資款未能按期支付如何處理?216.中方與外方在國內合作開發項目,是否可以不設立公司?需要哪些登記手續?217.在中國的外資企業能不能申請歇業?外資企業能否搬遷?如何操作?218.外商投資企業在申請增加進口分銷權時,是否需要增加注冊資本?219.在國內設立的外國公司代表處怎樣繳稅?在保稅區設立公司有何好處?220.合資企業能否通過股權轉讓方式入股一家房地產公司?221.外資商貿公司收購內資商貿公司,是否屬於再投資?審批手續應怎樣辦理?222.外資企業可以用稅后利

潤設立新的公司嗎?外資企業設立公司跟外國人設立公司有何不同?223.外商投資公司再投資設立的企業的性質為何?區別內資公司與外資公司的標准是什麼?224.外國自然人在境內設立的公司,需要用私人財產承擔企業債務嗎?外資公司出售設備時要求購買方承擔債務,是否可以?如何操作?225.內資企業引進外資,哪種情況下才能不改變企業性質?226.外商有意收購內資企業28%的股權,算不算是中外合資企業?227.外國公司直接並購境內企業,與外商獨資企業並購該境內企業有何區別?228.內資企業變更為外資企業,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外國人擔任企業的法人代表,需要辦理哪些證件?229.外資收購國有企業需要經過特別的程序嗎?

230.香港公司持有的國內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另一家香港公司,手續如何辦理?231.外國公司利用兩名中國人的名義在國內設立了一家內資企業,該外國公司打算收回股權,將企業變更為外商獨資企業,有何簡便的操作方法?232.內資企業收購自然人持有的某外資企業股權,手續怎樣辦理?協議需要公證嗎?233.香港公司將其設立的獨資企業的股權轉讓給國內的自然人,交易在香港進行,有何要求?在哪里繳稅?234.外資並購協議沒有報批有效嗎?后記

從全面禁止到全民娛樂:我國電子遊戲的發展與變遷

為了解決歇業登記費用的問題,作者周芷伃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我國電子遊戲在國家政策上從禁止到鼓勵,與主流社會對電子遊戲從排斥到接受的過程。本研究將探討我國的電子遊戲自六零年代末出現後,在不同年代的發展狀況,並指出科技發展與國家政策對電子遊戲造成的影響,以及主流社會對電子遊戲的觀感改變。本研究使用次級資料分析法,使用「新聞知識庫2.0」當中收錄的十五種報紙,並使用資訊系統輔助,對新聞文本進行檢索與比對,並將檢索結果繪製為折線圖,從中發現電子遊戲的發展趨勢與改變。本研究發現我國的電子遊戲在發展初期,因遊戲技術的限制,國家與主流社會將賭博和犯罪等負面因素歸咎於當時流行的電子遊戲──電動玩具,導致其被國家全面禁止,在主流社會當中的觀感也不佳。隨

著電視遊樂器的出現,個人電腦與手機等科技物成為遊戲機,網際網路也被用於電子遊戲,這些因素都讓電子遊戲的形式趨於多元。因此主流社會對電子遊戲的理解,也由原先從政策及報導等管道間接接觸,轉變為直接參與電子遊戲並與其他玩家進行互動。時至今日,電子遊戲成為我國的重點發展產業,也被主流社會所接受,成為風靡全民的娛樂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