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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莊永丞所指導 李昱盈的 從人工智能重新檢視我國公司治理典章制度—以董事會職權為中心 (2021),提出民法第1144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人工智能、機器學習、演算法、黑箱、公司治理、董事會、代理成本、忠實義務、忠誠義務、注意義務、商業經營判斷法則、監督義務、人工智能董事。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李志峰所指導 林靖愉的 論保險人理賠相關義務 (2021),提出因為有 調查義務、保險爭議抗辯資訊之通知、理賠義務、權利保留制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民法第1144條的解答。
最後網站繼承順序應繼分特留分 - 遺產糾紛處理專業律師則補充:民法第 1138條及第1144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這是一本身分法解題書(7版)
為了解決民法第1144條 的問題,作者輕愉 這樣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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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和戴老師有特殊見解的部分,筆者也以題目帶觀念說明兩位老師的看法。而本書解題是以身分法的兩大家—戴說與林說為中心,因為在考試當中時間有限,沒有辦法把各家學說一一並列,所以以這兩大家的見解為主,再適時的補充實務見解。本書希望可以提供讀者寫題時的架構與鋪排,以及在考試有限的時間內應如何呈現答題內容,讓改題者可以一眼就看出答題的重點。
從人工智能重新檢視我國公司治理典章制度—以董事會職權為中心
為了解決民法第1144條 的問題,作者李昱盈 這樣論述:
於所有與經營分離下,為使公司效率經營,並緩和有限理性的代理成本,由董事會成為最高業務執行機關,負責統籌公司各項事務與資源,我國公司法第23條第1項亦引進英美法之忠實義務,要求董事以公司及股東最大利益行事。然公司治理案件仍層出不窮,鑒於第四次工業革命的來臨,人工智能等新興科技於公司治理之運用日與俱增,本文嘗試探討人工智能對於我國公司治理之影響,就是否能有效降低代理成本、對公司董事會之忠實義務造成何種衝擊、我國公司治理法制應如何調適等面向加以觀察與分析,並以人工智能發展的現況與未來分別討論。為了解人工智能對公司治理之影響與衝擊,本文於第二章即就人工智能科技進行概述與說明。因本文研究主軸係聚焦於探
討董事會使用人工能進行公司治理時,其相關忠實義務內涵是否須加以調整等議題,故本文於第三章先就美國法下董事忠實義務之性質與內涵予以概述。嗣後,本文於第四章就人工智能於董事會之功能與挑戰進行介紹,並就董事會使用人工智能時忠實義務應如何調整,及面對人工智能所伴隨之挑戰應如何因應等,相關比較法文獻進行討論,再就未來人工智能取代自然人董事之相關議題與義務、責任歸屬加以介紹與釐清。綜合上述之討論,本文於第五章先行探討忠實義務於我國適用上之性質與爭議,其次就董事使用人工智能進行公司治理時,我國忠實義務及公司法、證交法等公司治理規範應如何調整進行反思,最後就未來人工智能董事問世時,相關義務與責任之建構嘗試提出
本文見解。於第六章則統整本文對董事會使用人工智能之功能與挑戰、忠實義務之調整、因應對策及公司治理法規之調適等研究,期望能在本文之討論下建構出董事會對於人工智能科技應有之態度與對策,進而打造健康的公司治理環境。
這是一本身分法解題書(律師、司法特考、法研所-解題書)
為了解決民法第1144條 的問題,作者輕愉 這樣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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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也用以題目帶觀念說明兩位老師的看法。而本書解題是以身分法的兩大家-戴說與林說為中心,因為在考試當中時間有限,沒有辦法把各家學說一一並列,所以以這兩大家的見解為主,再適時的補充實務見解。本書希望可以提供讀者寫題時的架構與鋪排,以及在考試有限的時間內應如何呈現答題內容,讓改題者可以一眼就看出答題的重點。 系列特色 最高投資報酬率→傳統考點+近期修法重點一次搞定!不用再看一堆書 最短時間讓你真的會寫考題→完整說明和貼心提醒,等於擁有解題家教嘛! 最新文章、實務見解全面考題化→市面唯一,將全新文章和重要實務改編成考題,從此你不再需要補習! 最完整考題→重要考題全部舊題新解,新的爭點也
幫你出成題目,從此你再也不需要多買歷解! 最貼心編排及附錄→依法條順序整理的索引,讓你馬上知道哪些法條該背,還可以按法條體系複習喔! 作者簡介 輕愉 北大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本書使用說明 1 如何準備身分法 5 樹狀圖 9 Chapter1 通則 Topic1 親等計算 1-2 1.1 親屬關係及親等【筆者自擬】 1-2 Topic2 親屬關係之消滅 1-4 1.2 姻親關係之消滅【筆者自擬】 1-5 Chapter2 婚姻 Section1 婚約 2-3 Topic1 未成年之婚約 2-3 2.1 未成年婚約之要件【筆者自擬】 2-3 Section2 結婚 2-6 To
pic2 重婚 2-7 2.2 重婚立法之演進【改編自 92 律師】 2-7 Section3 婚姻之效力 2-12 Topic3 婚姻之普通效力 2-13 2.3 家庭生活費與自由處分金【改編自 97 律師】 2-13 Topic4 夫妻財產制 2-17 2.4.1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 6 條之 2【改編自 85 司法官】 2-17 2.4.2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 6 條之 1【改編自 89 律師】 2-22 2.4.3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93 司法官】 2-26 2.4.4 夫妻財產制之類型【筆者自擬】 2-30 Section4 婚姻之解消 2-35 Topic5 死亡 2-36
2.5 死亡宣告與婚姻關係【改編自林秀雄,死亡宣告與婚姻關係 之消滅,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47 期】 2-36 Topic6 離婚 2-37 2.6.1 未成年人離婚之要件【筆者自擬】 2-38 2.6.2 不能人道是否屬不治之惡疾?【筆者自擬】 2-39 2.6.3 破綻主義【筆者自擬】 2-42 Chapter3 父母子女 Section1 婚生子女 3-3 Topic1 婚生子女之要件 3-3 3.1 婚生推定【筆者自擬】 3-3 Topic2 子女婚生性之推翻 3-5 3.2 婚生否認之訴【筆者自擬】 3-6 Section2 非婚生子女 3-11 Topic3 認領 3-12 3.3
.1 反於真實認領之效力【改編自 94 律師】 3-12 3.3.2 撤銷認領之限制【筆者自擬】 3-18 Topic4 準正 3-21 3.4 胎兒之準正【筆者自擬】 3-22 Section3 收養 3-25 Topic5 收養效力發生之時點 3-26 3.5 收養效力發生之時點【改編自林秀雄,論我國收養法之修正 Topic6 養孫制度承認與否? 3-29 3.6 養孫制度之承認與否?【97 司事官】 3-30 Section4 父母之權利義務 3-33 Topic7 身分上權限 3-34 3.7 親權【93 律師】 3-34 Topic8 財產上權限 3-38 3.8 父母對子女特有財產
之處分權【86 政大】 3-38 Chapter4 監護與扶養 Section1 監護 4-3 Topic1 未成年監護 4-3 4.1 未成年監護設置之要件【95 律師】 4-3 Topic2 成年監護與輔助宣告制度 4-10 4.2 輔助宣告【筆者自擬】 4-10 Section2 扶養 4-13 Topic3 未成年子女之扶養 4-14 4.3 未成年子女受扶養之依據【94 司法官】 4-14 Topic4 夫妻間之扶養 4-20 4.4 夫妻間扶養之要件【76 律師】 4-20 Topic5 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 4-22 4.5 扶養義務之減輕及免除── 99 年新修法【99 北大】
4-22 Chapter5 遺產之繼承 Section1 繼承權發生之要件與主體 5-3 Topic1 同時存在原則 5-3 5.1 同時死亡是否符合同時存在原則?【出自戴東雄,繼承法實 例解說 1】 5-4 Topic2 繼承權喪失事由 5-8 5.2.1 遺贈準用民法第 1145 條【改編自 91 司法官】 5-8 5.2.2 民法第 1145 條第 1 項第 5 款之要件【96 司法官】 5-12 Topic3 代位繼承 5-17 5.3.1 代位繼承之性質【筆者自擬】 5-18 5.3.2 第一順位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死亡【98 司法官】 5-21 Section2 繼承權回復請求
權 5-26 Topic4 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5-26 5.4 繼承回復請求權罹於時效【87 律師】 5-27 Section3 遺產分配 5-31 Topic5 應繼分 5-31 5.5.1 民法第 1144 條第 1 款【改編自 90 律師】 5-32 5.5.2 繼承人之分析與應繼分【改編自 95 司法官】 5-37 Topic6 歸扣 5-41 5.6.1 歸扣之重要爭議問題【改編自 92 律師】 5-41 5.6.2 特別贈與額小於應繼分之價額【99 司法官】 5-46 Topic7 民國 98 年 6 月修法考題 5-50 5.7.1 民法第 1148 條之 1 第
1 項【改編自戴瑀如,論全面法定限 定繼承之修法,月旦法學雜誌第 171 期】 5-51 Chapter6 遺囑與特留分 Section1 遺囑之方式與效力 6-3 Topic1 遺囑之方式 6-4 6.1.1 自書遺囑【97 書記官】 6-4 6.1.2 代筆遺囑【筆者自擬】 6-7 Topic2 遺囑之撤回 6-10 6.2 記載同一日期而內容相牴觸之遺囑效力【筆者自擬】 6-10 Topic3 遺贈 6-12 6.3 遺贈與死因贈與【86 司法官】 6-13 Section2 特留分 6-16 Topic4 特留分之扣減權 6-17 6.4.1 遺贈未侵害特留分時之遺產分配【改編自 8
7 司法官】 6-17 6.4.2 特留分扣減權之標的【92 司法官】 6-22 索引 Ⅰ 作者序好像就跟得獎感言差不多,所以不免俗的,首先除了要感謝我爸媽生下我之外,還要感謝他們在我半夜趕稿的時候關心我,要我早點休息,怕我累壞了!也很謝謝他們在我趕稿時常常聽我碎碎唸,你們的女兒話多,你們應該也習慣了啦!還有老弟和老妹,每當我寫書寫到很晚的時候,你們還願意從家裡來載我回家,真的謝謝你們了!讀享企劃編輯小梁,謝謝妳每次都關心帶點小威脅(?)的催搞XD,讓我可以督促自己,盡量不要拖稿。讀享美編阿熊,謝謝妳把原本只是WORD檔的東西變得美美的!還有讀享的後製王蘋,謝謝妳辛苦的校稿!如果沒有你
們就不會有這本書的出現,謝謝你們! 阿蠢和大頭,謝謝妳們總是在我需要妳們的時候聽我說話,尤其是阿蠢,雖然我們沒有常常見面,但是我知道妳都有偷偷關心我XD,很多話不用多說妳應該就懂,謝謝妳們!也是讀享作者之一的路易,你真是我的好夥伴,謝謝你幫我很多忙,民法超強的你,讓我學到很多,雖然常常被你和你女朋友閃瞎,但是還是要謝謝你啦,哈哈!咕咕雞(也是讀享的作者,雖然這個外號聽起來智商不高,但他寫的書很威的!請大家放心 ~ ),雖然在我趕稿的時候,你總是三不五時的來吵我一下,但還是謝謝你的關心 ~ 因為要謝謝的人太多了,無法一一列出,其他沒有點到名的同學、朋友們,謝謝你們的關心及幫忙!最後,要謝謝的
就是「你」,謝謝在我趕稿的時候你給的關心和快樂,讓我可以忘記趕稿的壓力,謝謝你! 身分法這科在國考或研究所考試中,相對是範圍較少,也是比較容易準備的科目,這本書主要整理身分法兩大家──戴說與林說的見解,把一些比較重要的考點作說明,以及考試當中應該如何呈現比較符合老師的口味。希望這本書能對於正在準備考試的大家有所助益。 無論是國考或研究所考試,都是一段艱辛的路,走過國考路的我,特別能體會準備考試的辛苦。國考或是研究所考試這條路雖然不甚輕鬆,莫名的壓力也容易讓人喘不過氣,但我總是相信,只要努力準備、堅持,終究會得到令人雀躍的結果,最怕的是對自己放棄或灰心!很幸運的,我通過了國考這條艱辛路途
的考驗,正在經歷這條路的你們,相信在不久的未來也能抵達終點!加油! 輕愉2012.2.3
論保險人理賠相關義務
為了解決民法第1144條 的問題,作者林靖愉 這樣論述:
保險人於危險事故發生後,對於被保險人或相關權利人所提交申請之賠案應履行一定之作為。於危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相關權利人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即應對該危險事故進行調查,並於合理期間經過後,向被保險人通知理賠決定。若於理賠處理流程中,保險人發現不利於被保險人之事實,如:得向被保險人主張抗辯或拒賠之情事,保險人應通知被保險人或相關權利人,使該等人得提早為自身權利做出適當安排。於我國現行法制中,未見保險人於接獲被保險人或相關權利人之賠案申請後之各項義務,導致被保險人或相關權利人提交賠案申請後,賠案即落入保險人之全面控制,被保險人或相關權利人無從置喙,僅得被動等待保險人之理賠決定,於理賠處理流程中長期處
於消極,單方面接收保險人資訊之地位,造成雙方嚴重之資訊不平等。實務上,保險人於發現有疑慮之事實時,恐因此與被保險人或相關權利人產生爭訟,時常以刻意拖延理賠進度之方式,造成被保險人或相關權利人之權利嚴重受到損害。從而,本文之研究以保險人於危險事故發生後之調查義務切入,指出保險人於賠案處理過程中,可能發生與被保險人利益衝突之情形。以比較法觀察美國法就保險人調查義務及權利保留制度,並對照我國現行保險法、實務案例及保險契約觀察是否有保險人調查義務及保險爭議抗辯資訊通知義務之端倪,然現行保險法、實務案例及保險契約欠缺關於保險人調查義務及保險爭議抗辯資訊通知義務之規範。由於現代保險之功能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心
境安寧及財務安全,被保險人購買保單係期待於面臨危難時,得透過保單轉嫁風險,故保險事故發生後之理賠程序對於被保險人之心境安寧及財務安全至關重要,相關規範及制度之建立亦得促進我國保險制度之發展,並提升大眾對於保險制度之信心。因此,本文參照美國法,對於保險人之調查義務及保險爭議抗辯資訊通知義務方面,引進適合我國之規範,以期提供未來立法之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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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144條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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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兩岸法易通】配偶繼承遺產的份額,兩岸規定有什麼差異呢?
本案中,阿明的遺產應由配偶小美、第二順序的血親繼承人父母,三人共同繼承。此時,依臺灣民法第1144條第2款的規定,小美的應繼分為遺產的二分之一,即450萬元,剩餘的450 ... 於 www.yangandwang.com -
#2.可以少賺好多年,可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這個遺產繼承反而 ...
2. 父母。3. 兄弟姐妹。4. 祖父母。又依《民法》第1144 條規定,配偶可以跟任何一順位繼承人同時為繼承人, ... 於 taiyulaw.com -
#3.配偶、子女、媳婦女婿怎麼分?一張表看懂法律繼承順位
根據民法第1138條與第1144條,繼承人分「配偶」、「血親」2種,配偶之間分配好夫妻剩餘財產後,還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是「當然繼承人」,但扣除 ... 於 www.fiftyplus.com.tw -
#4.繼承順序應繼分特留分 - 遺產糾紛處理專業律師
民法第 1138條及第1144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於 sf-familyheritagelawyer.com -
#5.法規名稱: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 植根法律網
二十一、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所謂配偶,須繼承開始時合法結婚之夫或妻。夫或妻於對方死亡後再婚,仍不喪失繼承權。 二十二、在民國七十四 ... 於 www.rootlaw.com.tw -
#6.CEDAW 介紹~ 案例篇( 財產繼承權) - 新竹縣政府
第15 條. 第2 項. 「締約各國應在公民事務上,給予婦女與男子同等的法律行為 ... 民法. 第1144條.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 於 ws.hsinchu.gov.tw -
#7.繼承登記相關法令及實務之探討
撤銷前,其婚姻關係並非當然無效,依照民法第1144條之規定,. 有與前婚姻關係配偶一同繼承遺產之權,配偶之應繼分由各配偶. 均分之。(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2 點). 於 www.land.taichung.gov.tw -
#8.民法名詞解釋- 應繼分&指定應繼分&法定應繼分 - 國考加分誌
第1144 條 (配偶之應繼分)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 ... 於 plus.public.com.tw -
#9.水利署電子報-近期電子報
依據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的權利,配偶有相互繼承的權利;其繼承遺產的順位,除配偶 ... 四、拋棄繼承期間及管轄法院:(民法第1174條第2項). 於 epaper.wra.gov.tw -
#10.【民法(繼承編) ~ 】講義 - 鼎文公職
29年民事庭決議(二). 出繼子或養子女對於本生父母之遺產,無繼承權。 民法第1144條規定:.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於 www.ting-wen.com -
#11.只要是家人就有繼承權?一張圖秒懂民法「繼承順位」! - 橘世代
民法第1144條 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於 orange.udn.com -
#12.繼承─案例式 - 第 18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民法第1144條 就規定,如果是和民法第1138條第1款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共同來繼承遺產,就要按照人數平均分配遺產,例如:被繼承人有三位子女,配偶和這三位子女, ... 於 books.google.com.tw -
#13.14412次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又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以親等近者為先)(二)父母( ... 於 www.bli.gov.tw -
#14.繼承權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民法第 1030-1條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 ... 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於 www.vac.gov.tw -
#15.配偶的繼承相關規定-民法第1144條(民法繼承)
每個人在法律上最多只有一個配偶,配偶的繼承權必須單獨來看,不能與法定順位混在一起。被繼承人過世後,不管有沒有法定繼承人,配偶一定可以繼承到一部分 ... 於 885law.com -
#16.【應繼分怎麼計算?】配偶兒女繼承順位如何分配?孫子竟然不是 ...
1:41 3種方法分配遺產:1、 民法第1144條 ,2、共同協商,3、遺囑遺贈2:48 民法第1138條與第1144條應繼分的分配4:46 單身、頂客族沒有子女遺產怎麼辦? 於 www.youtube.com -
#17.兒子或女兒就一定不能繼承遺產嗎?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法文中所謂應繼分是指法定應繼分,故欲計算特留分,須先依前述規定(民法第1141、1144條)計算出應繼分,再依1223條規定計算每個 ... 於 zoomlawen.so-buy.com -
#18.到底誰才有繼承權? 解析「這8種人」的繼承資格! - 磐石保經
依據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依據民法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 ... 於 www.rockgp.com -
#19.民法§1144-全國法規資料庫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 ... 於 law.moj.gov.tw -
#20.《線上小學堂OPEN講》 第三回法定「應繼分」如何計算?
... 協議來分配遺產,或者依照民法第1144條規定的法定「應繼分」比例來共同繼承財產。 如果要按照民法計算每個繼承人分配到遺產的比例,就一定要先瞭解誰有繼承權,這 ... 於 www.pthg.gov.tw -
#21.拋棄繼承權之遺產分配 - 社團法人新北市牙醫師公會
11】,依民法第1144條第1款規定,按. 繼承人數平均繼承【註12】。茲分別就. 第一順序繼承人行使拋棄繼承權後,被. 繼承人有無配偶之遺產分配情形各舉例. 於 old.thda.org.tw -
#22.104年民法(含概要)歷屆試題精闢新解 - 第 99-47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依民法第1138條第1款、第1139條之規定,甲之第一順位繼承人本為乙、丙、丁、戊; ... 依民法第1141條、第1144條第1款之規定,甲之遺產,應由代位繼承人CD及丁、戊平均分配 ... 於 books.google.com.tw -
#23.特留分 - 威廷法律事務所
一般來說,待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開始,民法第1138條定有法定繼承人的順序,而第1144條定有各法定繼承人的應繼分,就是法律規定可繼承的比例,各繼承人則依比例共同 ... 於 www.wingteamlaw.com -
#24.【法律文章】繼承時配偶可先拿走遺產一半後再分配?
當夫妻之一方死亡時,大多數繼承人直覺反應的遺產計算方式,都是直接將死者的遺產,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的比例分配,以上述案例而言,會將1,000萬元 ... 於 giant-group.com.tw -
#25.民法相關規定 - 臺南市佳里地政事務所
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第1141 條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第1144 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 ... 於 jlland.tainan.gov.tw -
#26.誰是繼承人?何時可以開始繼承? - 免費法律諮詢
免費法律諮詢而又依照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可以跟任何一順位繼承人同時為繼承人,並且有法定應繼分。只要對於死亡人有具備上述資格者,都有機會可以繼承到遺產。 於 www.sinsiang.com.tw -
#27.民法第1144、1145、1147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檢視現行法規, 民法( 民國91 年06 月26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1144 條,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 於 www.lawbank.com.tw -
#28.臺灣殯葬資訊網-誰有繼承權?
... 決定繼承人及繼承比例(惟不能侵害特留分)。若被繼承人生前未立有遺囑,則應依民法相關規定,決定誰有繼承權. ... (第1144條). 1. 配偶的繼承權與應繼分. 於 www.taiwanfuneral.com -
#29.劉珞亦|萬一我死了,可不可以把錢留給我爸媽不要給兒女?分 ...
先看民法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 ... 於 plainlaw.me -
#30.應繼分-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但配偶繼承人之應繼分則規定在民法第1144條。其中配偶與第一順位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共同繼承時 ... 於 zh.m.wikipedia.org -
#31.第1144條配偶之應繼分- 法律諮詢知識庫
民法 \第1144條配偶之應繼分1.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 於 legaltaiwan.biz -
#32.繼承人得繼承多少遺產? - 法律知識庫聯晟法律
按民法第1147條規定:「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 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即繼承人得繼承遺產之 ... 於 www.rclaw.com.tw -
#33.繼承的順位與應繼分 - 欣盟不動產仲介&地政士事務所
民法第1138 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第1144 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 ... 於 www.hsinmeng.com -
#34.大家問繼承Part4 律師親自回答| 視在哈LAW - LINE TODAY
A: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是在沒有子女的情形下 ... 於 today.line.me -
#35.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註釋-配偶之應繼分 - 碩豐法律事務所
民法第1144條 規定: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 ... 於 shuofeng.com.tw -
#36.李欣潔:繼承遺產的應繼分與特留分
△配偶為「當然繼承人」,表示不論是何種順位的人繼承,配偶都能一同與該順位之人分配其遺產。 根據§民法第1144條: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 ... 於 www.trfp.org.tw -
#37.應繼分是什麼?繼承順位怎麼算?孫子竟然不是遺產繼承人怎麼辦 ...
民法 的應繼分怎麼規定?民法第1138條與第1144條. 一、在有配偶的情況下; 二、單身、頂客族沒有子女遺產怎麼辦? 三、繼承順位沒有孫子女! 於 coffeebanker.com -
#38.遺產繼承人|台北律師推薦-政理法律事務所
遺產繼承人. 遺產繼承人 壹、當然繼承人(民法第1144條)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 ... 於 www.legalpro.com.tw -
#39.相關解釋令函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民法 繼承編(§1138-§1225) 第1144條. 異動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02271號令修正公布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增訂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之一條文.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40.依民法第1144 條之規定,有關配偶之應繼分,下列敘述
依民法第1144 條之規定,有關配偶之應繼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與被繼承人的祖父母共同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的四分之三 (B)與被繼承人之父母共同繼承時,其應 ... 於 yamol.tw -
#41.遺產分配善用拋棄繼承、人海戰術
我國民法第1138條規定,繼承人的優先順序依序為配偶、子女(或孫子女)、 ... 當親屬過世時,依民法第1144、1223條規定,繼承人取得遺產有「應繼分」 ... 於 tw.tech.yahoo.com -
#42.什麼是特留分?繼承人一定分得到遺產嗎? - 雋理法律事務所
第1144 條 (配偶之應繼分) ... (三)又,民法第1187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因此,寫遺囑時,不可以侵犯到繼承人的特 ... 於 www.jl-law.com.tw -
#43.二奶有繼承權嗎? - 玉鼎法律事務所
A:按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4條規定,配偶屬於法定繼承人,但與有婦之夫同居的女性,縱然有一起生活之事實,然因為不得與男方結婚,女方就非屬法律上之配偶,不得繼承男方 ... 於 www.we-defend.com.tw -
#44.【規避特留分懶人包】如何對抗特留分?7重點很關鍵! - 85010
民法第1144條 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1138條所定第1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與第1138條 ... 於 85010.tw -
#45.【1分鐘學會繼承法】之2:配偶繼承遺產時,應繼分怎麼算 ...
按照民法第1144條的規定,配偶的應繼分會隨著「和誰一起繼承」而不同。 如果配偶是和第1順位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一起繼承遺產,的確是平均分配沒錯。 於 www.cdlaw.com.tw -
#46.104年民法(含概要)頻出題庫 - 第 260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民法第1173條:「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 ... 民法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 ... 於 books.google.com.tw -
#47.不想留遺產給不孝子女該怎麼做?-林正椈律師王耀緯律師
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子女為第一順位之繼承人,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沒有以遺囑來指定各繼承人所得繼承遺產的比例的話,依照民法第1144條第1款法定應繼 ... 於 www.glorylaw.com.tw -
#48.遺產繼承順位、應繼分及特留分之相關規定
1.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1)直系血親卑親屬。(2)父母。(3)兄弟姊妹。(4)祖父母。2.民法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 ... 於 www.legalpro-heritage.com.tw -
#49.台灣遺產繼承法
依民法第1138條、第1144條,繼承人不分性別均有繼承遺產之權;依同法第1030條之1,生存配偶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得主張繼承順位是每個面臨繼承 ... 於 stockcar-zwo-null.de -
#50.兄弟姐妹的小孩,可以繼承我的遺產嗎 - 好好繼
根據民法第1138 條,若被繼承人無配偶也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且被繼承人的父母 ... [1] 民法第1144 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 ... 於 www.85717.com.tw -
#51.法定繼承
依民法第1156條(陳報遺產清冊)或第1174條(拋棄繼承),應從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地方法院(被繼承人戶籍地)辦理。 2.依民法第1138條、第1144條,繼承人不 ... 於 589681956.pmc-okna.si -
#52.特留分、應繼分計算方式說明:遺產繼承時效與分配比例
民法第1141條說明:「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144條之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 ... 於 lawhsinyi.com -
#53.光復後繼承規定-應繼分及特留分@ 曾炳煥地政士事務所 - 隨意窩
民法第1141條:. 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144條:.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 ... 於 m.xuite.net -
#54.遺產並非全部皆可自由處分!分配遺產時您需要注意的事情!
民法第1138條(血親繼承人) ·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 二、父母。 · 三、兄弟姊妹。 · 四、祖父母。 · 民法第1144條 ... 於 vocus.cc -
#55.身份法99 律師考題(三) - 羅鎮的數位歷程檔
A、B未有直系血親卑親屬,於A死亡後,依照民法第1138條第2款,父母甲、乙為A之繼承人。而A之配偶B依照民法第1138條及民法第1144條,也為A之繼承人。 於 ilms.ouk.edu.tw -
#56.繼承順位表怎麼看?律師告訴你債務拋棄繼承順位的重要性!
假設現在被繼承人過世,留2400萬遺產,但有老婆又有孩子、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那遺產到底怎麼分? 別緊張,民法1144條都幫你寫好囉! 配偶vs.第一 ... 於 laws010.com -
#57.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性別平權專區
... 繼承遺產之順序,除配偶外,以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含婚生子女或收養子女)優先,其次依序為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法定繼承人之應繼分:(民法第1144條) ... 於 www.shulin.land.ntpc.gov.tw -
#58.No.064法訊-遺產繼承與遺囑 - 大灣法律事務所
繼承人的範圍,依照民法第1138條是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或祖父母依序共同繼承,而應繼分的計算就只有依照民法第1144條和 ... 於 grandbay.com.tw -
#59.誰有繼承權?一張圖輕鬆搞懂繼承順位! - 智邦法律諮詢網
民法第1144 條 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下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 ... 於 zhibang-law.com -
#60.遺囑指定部份遺產分配予特定繼承人的法律問題 - 陽昇法律事務所
關於遺產的繼承,若有數繼承人,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 ... 於 sunrisetaipei.com -
#61.誰是繼承人? - 天秤座法律網
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第1144條配偶 ... 於 www.justlaw.com.tw -
#62.【歷屆試題解答】地政士99年民法概要(三) - 房地雲學院
依民法第1144 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 2.繼承人為乙、丁、A、B,說明如下:. (1)乙有繼承權:. 依 ... 於 fundicloud.com -
#63.應繼分是什麼?繼承順位要怎麼算?孫子竟然不是遺產繼承人該 ...
根據民法第1138條與第1144條,繼承人分「配偶」、「血親」2種,配偶之間除了分配好夫妻剩餘財產後,也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是「當然繼承人」,所以只要 ... 於 howsoul.io -
#64.人人都會遇到的事-淺談遺產繼承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第1144條第1款:.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 ... 於 www.gwsm.gov.tw -
#65.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最低限度——特留分 - 法律百科
如果A與配偶B膝下無子,而當A死亡後,A的父母F、G仍然健在,此時A的繼承人為B、F、G,依照民法第1144條第2款的規定,B、F、G的應繼分各為遺產的1/2、1/4、1/4(1/2 × 1 ... 於 www.legis-pedia.com -
#66.編章節條文-民法 -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本法88.04.21 增訂之第166-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2. ... 第1144 條. (配偶之應繼分)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 於 law.judicial.gov.tw -
#67.依第1138條及第1140條規定,甲之法定繼承人為第一順序 ...
乙所設定之抵押權為無權處分原屬效力未定行為(民法第118條第1. 項),惟因丁係信賴不動產登記之 ... 丁及代位繼承人A、B。另依第1144條規定丙、丁之應繼分各三分之. 於 publish.get.com.tw -
#68.民法1164與1144,律師您好 - 法律諮詢家
... 共有,民法第1164條表示繼承人可隨時要求分割遺產,分割時除非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否則應依各繼承人的法定應繼分比例分配,其中配偶的應繼分規定於民法第1144條。 於 www.law110.com.tw -
#69.意外身故遺產會怎麼分配...留遺囑有用嗎,還是要照民法?財顧 ...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依據民法第1144 條配偶有相互 ... 於 money.cmoney.tw -
#70.如何只將遺產留給一位子女? - 道法法律事務所
民法第1144條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 民法第1148-1條第1項:「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 ... 於 www.deepnfar.com.tw -
#71.爸爸留下遺囑,說我拿過嫁妝就不該跟弟弟爭遺產 - 今周刊
不動產小常識. 有關遺產應繼分及特留分,依民法第1144 條、第1223 條規定,整理如下:.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72.遺產並非全部皆可自由處分!分配遺產時您需要注意的事情!
民法第1138條(血親繼承人).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第1144條(配偶繼承應繼分 ... 於 www.wlaw.tw -
#73.離婚會不會影響子女的繼承權?
民法第1077條第2項規定:「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 ... 指定應繼分之情況下,瑞凡之遺產應由上開三位繼承人平均繼承(民法第1144條)。 於 magazine.feg.com.tw -
#74.民法繼承順位圖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第1144條(配偶之應繼分) 民法第1223 條.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 於 390276577.animalshopmenfi.it -
#75.高頻真題•法學緒論: 高普考.地方政府特考.各類特考 - Google 圖書結果
(101關務四等)答:(B) *(1)繼承人: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甲之繼承人為配偶乙與直系血親卑親屬 AB ○ (2)應繼分:依民法第1144條第1款規定,乙AB之應繼分各為三分之一, ... 於 books.google.com.tw -
#76.Q:法定繼承人指的到底是誰? - 金鵬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保險金額如何分配? 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4條之規定,配偶為當然繼承人, ... 於 www.flyingpower.com.tw -
#77.民法概要 - 第 330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綜上所述,依民法第1138條、第1144條,僅有BDE為A之繼承人。 A之遺產繼承:承前所述,BDE為A之繼承人,依民法第1144條應繼分之比例,各得A財務4,000萬之三分之一。 於 books.google.com.tw -
#78.遺產 應繼分vs.特留分 - 郭彥廷地政士事務所
民法第1144條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父母與兄弟姊妹同為繼承時,其應 ... 於 andy29577943.pixnet.net -
#79.法規內容-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 內政部主管法規
子女,該養子女與收養者之配偶間,相互無遺產繼承權。 三四、收養者與被收養者之年齡應符合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三條規定,但在民 於 glrs.moi.gov.tw -
#80.我是繼承人嗎.doc
民法第1140條規定,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母親是直系姻親卑親屬,非直系血親卑親屬,故無繼承權。 民法第1144條(應繼分):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 ... 於 md1.mdhs.tc.edu.tw -
#81.民法繼承應繼分
3.配偶:應繼分的1/2。 4.祖父母:應繼分的1/3。 延伸閱讀:繼承的順序. 延伸閱讀; 生前贈與子女的財產,死後會被追回來? 民法-應繼分相關條文參考> 第1144 條配偶有相互 ... 於 749128583.malisladkosned.si -
#82.民法繼承編之繼承人-順序與配偶的應繼份-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權,得與任一順位繼承人同時為繼承。 · 同順序繼承人之應繼分. 民法第1141條規定,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 ... 於 www.3people.com.tw -
#83.談「應繼分」與「特留分」
民法第1141條規定:「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此所謂法律另有規定者,即指民法第1144條所規定配偶之 ... 於 home.kp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