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親屬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民法親屬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毅,鄭中基寫的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大滿貫(經濟部國營事業、中油、自來水、各類相關考試適用) 和高朝樑的 初階授信人員資格測驗經典講義與試題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民法親屬編施行法§6-1-全國法規資料庫也說明:法規名稱:,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EN ... 情形之一者,於本施行法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六日修正生效一年後,適用中華民國七十四年民法親屬編修正後之第一千零十七條規定:.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科技 和東展文化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施慧玲所指導 張瑋庭的 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之研究 (2021),提出民法親屬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新住民、離婚、親權行使、會面交往、家庭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組 徐慧怡所指導 申孝慈的 論婚姻制度下女性之法律地位-以我國涉外越南籍配偶婚姻案件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婚姻制度、父權體制、女性法律地位、女性主義、國際私法、移民法制、婚姻移民的重點而找出了 民法親屬篇的解答。

最後網站「民法親屬篇」 - 相關新聞- 自由時報電子報則補充:長期支持婚姻平權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受訪表示,釋憲清楚說明禁止同性婚姻違憲,自解釋文可看出要符合評等,就是要修「民法」親屬篇,另立專法不符平等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民法親屬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大滿貫(經濟部國營事業、中油、自來水、各類相關考試適用)

為了解決民法親屬篇的問題,作者王毅,鄭中基 這樣論述: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一本勝多本   ★內容最精華,快速掌握關鍵重點   ★考題最熱門,加強記憶,強化應考力 本書特色   企業概論   ◆內容重點:   針對常考內容,精萃汲取,幫助考生在最短時間內掌握分數。   ◆實測投放:   釐清問題,加強記憶,指引重點,強化應考能力。   ◆關鍵字解題法:   針對考題挑選關鍵字,讓題目一針見血,解答自然浮現。   ◆ptt鄉民大力推薦,品質保證。   法學緒論   ◆關鍵重點:   幫助讀者快速抓取每一個法規關鍵重點,並且把近年來一再出現的考題,以重點方式呈現,以利讀者快速背誦重點,掌握關鍵分數。   ◆熟練精

選命題:   考古題演練是準備考試的基本功,從過去歷史不難發現,考古題一再重覆出現,本書摘錄了近年來熱門考題,部分並加註解析,期能增強讀者功力,亦能掌握近年來出題脈動。

民法親屬篇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伊萊發問機』是一個與大家溝通各種話題的平台,希望透過本節目去討論社會議題、多元­­文化、人文藝術、傳播媒體各種層面。

中國有剩女現象,台灣也有敗犬女王,女性結婚年齡年年高升,但離婚率可以不遑多讓,女權意識提高,現代女性已經有經濟獨立能力,不再需要靠婚姻才能生存,而變相的也讓婚姻有更多面向。
這集就要來探討為什麼女性結婚年齡越來越高?想結婚的原因是什麼?結婚之後要面臨什麼風險?當另一半發生外遇時該怎麼辦?通姦該不該除罪?而離婚在台灣到底有何規範?婚姻價值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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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之研究

為了解決民法親屬篇的問題,作者張瑋庭 這樣論述:

據統計,過去十幾年新住民配偶(包含大陸地區、港澳地區及外籍配偶)之離婚率居高不下,有數年皆達10%以上,因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變遷,新住民已成為我國第五大族群,依民國109年之資料統計,新住民配偶中來自大陸地區及東南亞國家比例已逾90%,若以性別統計,新住民配偶女性比例亦逾90%。故論及我國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議題,不免需論及性別及階層的議題,新住民在離婚時在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或離婚後行使未成年子女親權上多有不易之處,有縱其自未成年子女出生後一直為其主要照顧者,但因經濟因素、文化背景、家族觀念、居住環境或個人對未來之期待等,或其欲極力爭取,但缺乏法律知能,或尋求專業資源予以協助之能力,在

未成年子女爭取及行使上受到阻礙者。 隨著民法親屬篇修訂、與兒童相關之福利及權益法制推行及我國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備受重視,父母離婚後之親權酌定尤會以此為評估之重點。且近年來我國新住民人數逐年提升,新住民父母在離婚後,是否會因其原國籍之不同,或因其在語言、文化、經濟、社會地位、居住環境或法律知能等方面,與我國籍之配偶相比較為弱勢,而致其在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之權益有減損,為本文研究之核心。 而本文期待可以科際整合的概念,一方面從法學理論及相對之實務運作上探討弱勢新住民離婚後對其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之議題,另一方面,筆者欲結合自身及相關領域社會工作夥伴多年來

在實務上之觀察,以及對曾於生命歷程中經曾面臨此議題之新住民進行深度訪談,進而探討之,將現階段新住民離婚後對其未成年子女之親權行使會遇到之困境予以歸納、呈現,給予未來實務運作調整及法制修正上為參考。

初階授信人員資格測驗經典講義與試題

為了解決民法親屬篇的問題,作者高朝樑 這樣論述:

論婚姻制度下女性之法律地位-以我國涉外越南籍配偶婚姻案件為中心

為了解決民法親屬篇的問題,作者申孝慈 這樣論述:

婚姻制度之設計與女性之法律地位間,具有緊密牽連關係;法律與社會思想之間,因社會思想變遷而牽動法律之改變;我國父權體制之法社會思想,在儒家之「禮」規範制約下,法律、道德、習俗交互融合一體,剝奪婦女在婚姻家庭中應有之平等權利。女性主義者主張制定性別平等之相關法案,對於傳統父權社會之法律體系形成一股挑戰力量,臺灣婦女團體亦受此國際社會思潮影響,推動民法親屬篇修法,以提升女性在婚姻法上之法律地位。涉外越南婚姻移民女性在我國社會面臨不對稱婚姻關係、社會支持網絡薄弱、生活適應困難等處境,亟需國家透過移民政策與相關措施介入,使其融入臺灣社會。探究越南籍配偶婚姻案件,在我婚姻制度下之法律地位問題,必須從歷史

、文化、法律、政策等不同面向思考,才能探究其真實原貌。跨國移民婚姻除制度面因素外,在法律層次方面,越南籍跨國婚姻移民如欲進臺灣境內,依據我國法律完成結婚程序時,第一個法律障就是必須通過外交部駐外機構之境外「依親結婚」面談,這種針對東南亞等特定國家實施「境外結婚面談制度」是國家力量透過各種法令規定,介入家庭私密領域,形成跨國婚姻被國家監控之婚姻關係,對新移民家庭外籍配偶及其子女造成影響,值得關切。本文蒐集我國婚姻制度、女性主義、國際私法、移民法制、婚姻移民理論等相關資料採取:(一)邏輯-歷史研究法(logical-historical method):依據相關教科書、專論、期刊、學位論文等文獻資

料,以客觀角度對文件內容進行系統性之歸納、整理分析,期能全面且精準地鑑別和掌握本文研究議題之現象,並對於研究問題有客觀上基本之認識;(二)法律釋義學(Legal Hermeneutics),從法律釋義學觀點,「法律」是一種詮釋的、權利之概念,涉及我們對於「法律」應該是什麼?以及對於法律這種制度或著國家運用公權力範圍這件事情的想法與態度,討論越南籍婦女我國現行法移民法制之架構及其不足之處。本文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探討我國社會體制中之主要核心思想--父權思想、並從父權思想下建立之父權體制出發,論述法與父權社會思想密切牽連之婚姻制度、婦女在臺灣家族法發展過程中之法律地位,以及晚近女性主義思想帶動婦女

運動,倡議性別意識、男女平權之法律改革過程;第三章討論跨國婚姻涉訟有關之涉外婚姻事件管轄權與準據法問題;第四章為涉外越南籍配偶之婚姻案件分析;第五章檢討我國跨國婚姻移民法制;第六章結論。研究建議:(一)外交部針對東南亞等特定國家實施「境外結婚面談」,隨者時空環境變遷,容有適時檢討之必要,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權之要求。(二)強化法院審理涉外事件之論述能力,是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