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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免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唐源駿(凱爺)寫的 危機公關炎上對策:從新創事業到上市櫃企業都必修的品牌公關危機處理課 和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的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法律諮詢資源 - 花蓮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也說明:法律諮詢 資源. 首頁 > 花好福利 > 法律諮詢資源 ... 法律諮詢資源 · 性別平等專區. 花蓮縣免費法律資源 ... 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與花蓮律師公會聯合諮詢中心.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時報出版 和麥田所出版 。

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黃承啟所指導 陳建安的 電商平台業者之法律責任-以商標商品瑕疵為例 (2021),提出法律諮詢免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電商平台、網路購物。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山大學 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 任金剛所指導 黃淑慧的 公立就服機構求職求才服務成效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服務站、求職服務、求才服務、就業媒合的重點而找出了 法律諮詢免費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北市法律免費諮詢 - Halonbay則補充:免費法律諮詢 網頁功能列印內容[另開新視窗] 注音::: 免費法律諮詢市民法律諮詢服務項目民事與工商法律問題之解答、諮詢與建議。 刑事辯護、告訴等問題之諮詢與建議。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法律諮詢免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危機公關炎上對策:從新創事業到上市櫃企業都必修的品牌公關危機處理課

為了解決法律諮詢免費的問題,作者唐源駿(凱爺) 這樣論述:

了解危機風險,制定品牌專屬的炎上對策! 有理論、有案例、有表格、有SOP、有測驗! ★企業品牌炎上體質快篩(檢視表)★ 事前管理!事後處理!     ●傳統產業、知名品牌、新世代電商、KOL必看!   ●零時差網路時代,危機處理總盤點!   ●理論與實務SOP,滅火技能,完整傳授!   ●4大業別、6個案例,實戰分析!   ●面對公關危機海嘯的五大心法,平安下莊!     零時差的網路時代,稍有不慎,苦心打造的品牌與個人形象,都有可能一夕變天!     不論是傳統產業、知名品牌、新世代電商還是網紅,全天候接受市場消費者全

方位監督,如何在每一場公關危機都能夠安全下莊,憑靠的是品牌主理人的能力與經驗。     本書作者唐源駿(凱爺)以實戰經驗傳授品牌、企業、網紅,面對危機的處理與管理。從「公關危機事件全局觀」開始,分析危機事件的發展過程,抓出藏在細節裡的魔鬼,傳授「錦囊妙計:公關危機處理五大心法PRSOS」,建立危機處理流程表。並且輔以「台灣企業公關危機案例分析」,從餐飲服務業、食品業、醫療業、藝人私德等類型,來探討不同的對策與因應。最後,「企業品牌炎上體質快篩」幫你評估品牌與企業的危機指數,制定專屬於你的風險管理專案。事前管理勝過事後處理!本書教你將攸關生死的危機處理轉化成歲月靜好的風險管理。

    面對企業經營危機,本書提出最終極且全面的炎上對策!     ■精華傳授   ●就算錯不在己,也不能推諉,要對消費者負責到底,積極提出補償措施。   ●面對不實爆料,適時沉默、靜觀風向。   ●面對媒體-讓子彈飛一會兒,找回還擊點。   ●危機處理的成敗關鍵-紀錄!紀錄!紀錄!   ●危機處理的核心關鍵-人與人心。   ●法律,是經營企業的最低底線,認錯、負責、改善,是重生的三大鐵則。   名人推薦     王蘭芳/OB嚴選創辦人   李靜芳/遠東集團綜效暨零售規劃總部執行長、遠東巨城購物中心董事長   林

一泓/歐買尬愛心基金會董事長    林明樟(MJ)/連續創業家暨兩岸三地上市公司指名度最高的頂尖財報職業講師   張云綺/宏亞食品(股)公司董事長   陳良信/民傑資科執行長   陳宗賢/聯聖集團董事長   康敏平/臺師大全球經營與策略研究所教授   彭思齊/SHOPPING99共同創辦人   葉幼梅/世新大學公共關係暨廣告學系副教授   楊佳燊Jason Yang/傑思‧愛德威集團創辦人暨執行長   Dr.Selena楊倩琳博士/易飛網集團策略長   趙啟宏/清心福全執行長   劉安立/彥星喬商傳播事業群創辦人   戴東

杰/雀客旅館創辦人  喝采推薦     ◆王蘭芳 OB嚴選創辦人   拆彈與打怪是企業經營必備技能,《危機公關炎上對策》能讓讀者防範未然避免踩坑踩雷,若不幸落坑,本書更是坊間最實用的教戰手冊!!   面對不同危機有不同招數破解,從「復籌者聯盟」籌組分工、危機處理的六大流程與實戰工具、到公關危機處理的五大心法(PRSOS),逐步教導企業如何在最快時間內掌握問題源頭與事件全貌,脫離險境減輕傷害,甚至能逆轉危機華麗轉身。推薦企業主或公眾人物必備工具書!!     ◆李靜芳 遠東集團綜效暨零售規劃總部執行長、遠東巨城購物中心董事長   轉危為安的公關致勝

攻略!   現今互聯網孕育全民皆媒體時代,新聞資訊傳播飛快,猶如兩面刃;企業領導者更需正視危機公關的管理。危機當下冷靜坦誠,掌握人心關鍵,發揮同理心並有效溝通,才能迅速化解信任危機。   筆者書中闡述從理論到實戰計畫,並考量台灣特有的文化特質,以本土案例為證,值得企業/品牌學習借鏡。     ◆陳宗賢 聯聖集團 董事長   談笑風生的危機與公關行銷大師   認識凱爺是在聯聖企管的共同座談會中,發現他的風采與實力,能在很短的時間中掌握到關鍵,提出精準的對策,令人佩服。   行銷是門企業經營重要的課題,台灣懂行銷的人不多。   玩行銷的人卻

很多,凱爺卻是箇中高手。   危機公關處理更是企業經營不可或缺的一門課,因為這是可控與不可控因素的綜合體,應對得好是加分,應對不好或主觀過強就減分,這攸關企業形象與好感滿意度,凱爺的聲譽是不言可喻的。   此次知道他出這本書當然要來共襄與推薦,因為這是不可多得的一本實用的好書,特此推薦。     ◆康敏平 臺師大全球經營與策略研究所教授   最好的風險管理是從源頭防範防止危機發生,依循書中利益關係人系譜建立對內對外的全流程管理系統,無疑是防範未然或是對症下藥的武功秘笈。我在大學擔任公關行政多年,深感不論是組織或是個人隨時都有可能被危機事件攻擊,這本書有系統地呈

現危機處理的理論與實務,應該人手一本,因為當黑暗來臨時,你會需要這樣一本教戰守則,才能冷靜地找到出口。

法律諮詢免費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在退輔會業務報告裡,我留意到「榮民金字塔三級醫療照護計畫」,主要強化榮民三級醫療體系支援,落實醫療分級。而今年起各地榮總積極與榮家合作,開始施行遠距醫療服務,即時提供榮家住民遠距醫療及會診,立意良善。

提到遠距醫療服務,我去年時也曾針對在宅醫療開過專家學者會議,希望可以提供資源。目前看到報告中指出想擴大遠距醫療,主委回答我,目前遠距醫療分為北中高,北榮目前是跟板橋榮家合作,利用相關新的儀器、視訊方式,主要服務對象為榮家。

其實未來獨居的長者人口應會上升,我希望未來可以考慮開放到一般民眾。如果退輔會對遠距醫療有想法,是不是也可以邀請榮總體系,加入一起來研究,如何擴大遠距醫療,當然第一波一定以榮民優先,那榮民如果試辦成功,就可考慮如何推及其他。

主委回覆我,會朝這個方向繼續努力。
希望能夠實際落實這樣的制度,能有更多的資源照護高齡化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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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日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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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4)2337-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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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917-191-058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需事前預約)
烏日─每周四 19:00-21:00
沙鹿─每週三 09:30-12:00、每周五 19:00-21:00
大肚─每週二 19:00-21:00
龍井─每週三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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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肚─週二 19:00-21:00(每月二、四週委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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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日─週四 19:00-21:00(每週委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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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平台業者之法律責任-以商標商品瑕疵為例

為了解決法律諮詢免費的問題,作者陳建安 這樣論述:

上網購買商品或服務,這動作已是現代人生活的日常步驟。網購平台業者藉由提供買方與賣方一個交易空間,提升交易者之間的搜尋或媒合速度,並以評價等信賴機制增加交易成功率;網購平台業者也從中獲取手續費、上架費等收益,不僅有助於經濟發展,也建購電子商務的模式與消費環境。電子商務提供消費者方便的購物環境,但也造成消費者保護問題,如交易安全、隱私權保護、網路詐欺及跨國界的消費爭議處理等等。又由於電子商務具有全球化、技術密集、快速變遷及匿名性的特性,以致所衍生的消費者保護議題,遠較其他交易型態複雜,台灣政府、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必須共同合作面對。我國行政院為提供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與其他交易型態相同的保護,因此訂

定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綱領。然而,此綱領僅為指導原則或一種精神的宣示,並無實質上的法律效益。我國沒有電子商務的獨立專法,而是透過現有的法律及制度謀求解決,且基於電子商務的技術與特性,另制定電子簽章法以符合電子交易的需求。不過,台灣目前對於網購平台業者也還沒有專法管理或課予責任義務。在現今電商發達的時代,釐清平台業者與買賣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已顯得迫切需要。尤其在實務上,平台業者都在其服務條款中聲明:「不介入買賣雙方的實質交易內容,亦不對賣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提供保證」、「若雙方對於商品或服務有爭議,平台也僅協助雙方進行溝通協調,平台本身不對其中一方負擔任何責任。」等語,如果當買方向賣方求償無門

時,又該如何保障買方的權益,此時則出現法律保障上的漏洞。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為了解決法律諮詢免費的問題,作者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 這樣論述:

人權不是特權。人權到底是什麼? 一本適合所有人閱讀的人生教科書 納稅者權利法跟我有什麼關係?家長有權利對「同志教育」說不嗎?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 最實用的人權讀本,30條基本人權的探索與思辨,幫助我們真正理解人權的意涵,成為一個更進步的世界公民。 ●特別推薦 一起讀判決 (人氣法律粉絲專頁)/李茂生(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雪莉(《報導者》總編輯)/周威同(國教署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計畫種子教師)/林辰(知識型Youtuber、《臺灣吧Taiwan Bar》共同創辦人)/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祕書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張瑜鳯

(資深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許全義(台中一中社會科教師)/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惠貞(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發言人、板橋高中歷史科教師)/蔡中岳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錢建榮(最高法院法官)/蘭天律師(依姓氏筆劃排序) 人權並非國家所賦予的權利,而是先於國家、任何社會與法律制度出現前就存在了,而人權的內涵就在於體現對人之尊嚴的尊重,每個人都是有自主性的主體,而不會淪為被他人或國家所支配的客體。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那是第一份全球性的人權保障文件,這一天也被

訂為人權日。 二戰結束後,世界各地的人們看盡殘暴的國家機器如何輾壓自己或其他國家的人民,因此聯合國成立時,各國即把人權保障視為這個國際組織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並迅速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 / 人權法典化是為了賦予人民對抗國家暴力和歧視的武器——雖然締約或修改條文都太困難,但我們能透過重新詮釋、擴充文義,讓人權法持續保持其活力和韌性。反之,若任由政府恣意排除或限制人權內涵,將失其最初捍衛個人尊嚴及促進社會正義的精神。這也是一開始想編輯這本書的主要目標,希望提供讀者有關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基本認識,學習相關語彙後,用以觀察自己與其他人的生活處境,進而勾勒出心目中理想社會的藍圖。——法律白話文運動

本書邀請一群年輕有想法、寫過多部暢銷法普書的「法律白話文運動」執筆,以明確好讀的文字,把嚴肅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一般大眾容易理解的常識。內容以聯合國特別為青少年編寫的《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為基礎,從每一則法條的核心精神作闡釋,並援引國內外的案例,輔助說明該法條我們應該具備的正確觀念,探索人權樣貌,傳達人權基本知識,幫助我們更確認與思索人權的重要。 也許我們對這些人權條文並不陌生,但我們對它的內涵確實為何,其實仍然一知半解,甚或明知故犯;在世界仍然到處充斥忽視人權、侵犯人權的情況下,我們如何理解並維護自身的人權,已是一個當代的重要課題。 作為自許尊重人權的台灣,其實我們還有許多可以努力的

空間,這本書深入淺出的書寫,提醒我們正視人權的重要,我們才能更往前成為一個進步的世界公民。 ●內容大要 美國知名歌手小甜甜布蘭妮為何害怕父親的監管?性工作者真的不配擁有工作權?反送中運動為何衍生出抗議者被受虐酷刑?維吾爾族被中國奴役生產棉花,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中國真的吃西方人權這套?跨國同婚是否是夢一場?棒球員曹錦輝的假球案如何引用「無罪推定原則」? COVID-19 核酸檢驗報告成了遷徙自由的絆腳石?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mos Yee)在網路上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他是否「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情感」?土耳其海面上漂浮了一名紅衣小男孩的屍體,他足以召喚難民的無辜嗎?原住民自傳統部落領域取回

木材,是否竊盜觸法?禁止穆斯林婦女穿罩袍是錯誤的法令?…… 全書談及的領域眾多,包括身心障礙者、遊民、勞工、維吾爾族、人權工作者、難民、愛滋感染者……;議題多元,包括反送中、八仙樂園火燒案、死刑存廢爭議、打假球、隱私權、出版管制、兒少言論權利、集會遊行示威、罷工、迫遷、恐同、受教育權、著作權、國際人權…… 從個人到社會,從台灣到世界,各式各樣的基本人權議題,在在凸顯人權脆弱的面向。當大眾被侵權時是否真能知法而保護自己的權利?「法律白話文運動」有條不紊地整理出人類與生俱有的權利,不僅讓普羅大眾閱讀本書而獲得啟蒙,更可以觀照自身本該擁有的權利,避免因為對權利的懵懂與知識的薄弱,進而喪失權利而讓

生命深陷恐懼的泥淖之中。 這本書每一章談論的都是人權的缺角,唯有把破碎的缺角拼圖起來,才能更接近人權的真相。 每章末附有「思辨與討論」,延伸引導讀者對該章作進一步思考;書末並有相關人權工作者的筆記(例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身心障礙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作為對照參考,豐富對人權的探討。 ●全書30章內容主旨(呼應《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 第1章:我們天生自由而且平等 ﹝核心概念﹞:我們生來就是自由的。我們都擁有自己的觀念和想法。我們應該被同等對待。 ﹝內容要點﹞:以美國天后小甜甜布蘭妮(Britney Spears)爭取打破被監管的人生為例,談「

不能以監護為藉口,限制其他權利」,並擴及台灣的情況作闡述,儘管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也享有基本人權保障。 第2章:不該有差別待遇 ﹝核心概念﹞:不管我們的差異是什麼,這些權利是屬於每一個人的。 ﹝內容要點﹞:從古亭「小作所」事件談身心障礙者的困境及反歧視法。 第3章:生存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生存的權利,並且可以自由與安全的生活。 ﹝內容要點﹞:身為遊民有罪嗎?從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提議向無家可歸的遊民潑水驅離案例談起。國家能賜死人民嗎?人權法中最難解的爭議之一——死刑存廢的百年論辯。 第4章:不要有奴隸制度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把我們當奴隸。我們也不可以把任何人當成奴隸。 ﹝

內容要點﹞:國家、法律為什麼要管勞雇關係?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探討性工作合法化之必要。 第5章:沒有折磨或不人道的待遇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傷害我們或折磨我們。 ﹝內容要點﹞:從香港反送中運動談「酷刑」,看國家執法界線在哪裡。 第6章:不管到哪裡,你都有被視為人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和你一樣都是人,享有的尊重和權利都一樣。 ﹝內容要點﹞:新疆維吾爾族受中國壓迫,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所產的棉花,中國說「不吃西方人權這一套」有理嗎?八里媽媽嘴咖啡店命案的判決,為何引發軒然大波? 第7章: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核心概念﹞: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必須公平對待我們所有的人。 ﹝內容

要點﹞:外國人在台工作權益差很大,白領是人才,藍領的人權呢?跨國同性婚姻在台灣的演進情況。 第8章:你的人權應該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核心概念﹞:當我們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時,我們可以要求法律的協助。 ﹝內容要點﹞:從八仙樂園火災事件訴請國賠,看國家對人民的保護義務。醫療人員於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與暴力相對,法律能否保障他們的人權? 第9章:沒有不公平的拘留 ﹝核心概念﹞: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沒有人有權利把我關到監獄裡裡,或把我從自己的國家驅逐出去。 ﹝內容要點﹞:從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入境中國被拘禁談「強迫失蹤」所帶來的傷害。 什麼是羈押?你說羈押就羈押嗎?縱使是重大刑案的被羈押人,因尚未被定罪

,其人身自由仍應盡量受到平等保護。 第10章:公平審判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被審判,就應該公開進行。不該有任何人,告訴審判我們的人應該要怎麼做。 ﹝內容要點﹞:即便是犯罪被告,也應享有公平審判的程序權利;情節最嚴重的罪行一定會判死?從湯景華縱火案談起。 第11章:在被證明有罪前,我都是清白的 ﹝核心概念﹞:除非有證明,否則任何人都不應該被要求為某件事負刑事責任。當有人說我們做了壞事時,我們有權利去表明那不是真實的。 ﹝內容要點﹞:從曹錦輝假球事件談「無罪推定」原則。「無辜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被誤關了14年的鄭性澤案帶給我們的司法正義省思。 第12章:隱私的權利 ﹝核心概念﹞

:沒有人可以破壞我們的名聲。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沒有人可以進入我家、拆開我的信件、干擾我或我的家人。 ﹝內容要點﹞:祕密被人知道了是侵害我什麼權利?不想被Google不行嗎?——被遺忘權與言論自由的權衡。 第13章:行動的自由 ﹝核心概念﹞:在自己的國家裡,我們有權利到我們要去的地方,並且到我們想去的地方旅行。 ﹝內容要點﹞:防疫不外人權——可用提供檢疫報告當作國人入台的條件嗎?被陌生人跟蹤了怎麼辦?各國法規大不同,在許多國家甚至無能為力! 第14章:尋求安全居所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我們在自己國家裡害怕被迫害,我們有權利跑到另一個國家讓自己更安全。 ﹝內容要點﹞: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

mos Yee)因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遭判刑後,他尋求美國的庇護,什麼是庇護?阿拉伯之春到今日,世界上出現了許多難民,更別說以前歷史上不同時期的難民,我們對難民的認知有多少? 第15章:取得國籍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擁有權利,屬於某一個國家。 ﹝內容要點﹞:從越界者與無國籍人的眼中,看見人權法的極限。從難民到無國籍兒童到台灣的新移民,關於追求國籍保障,歸化移民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的思索。 第16章:婚姻與家庭 ﹝核心概念﹞:每個成年人,當他們想要的時候,都有權利結婚並擁有家庭。男人和女人結婚或分居時,都擁有相同的權利。 ﹝內容要點﹞:婚姻平權里程碑:南非Fourie案。從通姦除罪化討論

背後暗藏的性別壓迫。防疫時期不讓中配孩子來台是否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第17章:擁有屬於你東西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擁有東西並分享它們。沒有人可以毫無正當理由就拿走我們的東西。 ﹝內容要點﹞: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什麼?跟我有什麼關係?原住民自傳統領域取回木材,是否竊盜觸法? 第18章:思想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相信我們要相信的,有權利信仰某個宗教,或是當我想要的時候,可以改變想法。 ﹝內容要點﹞:曾經台灣有部法律控制你的思想。國家該管制宗教嗎?民主國家有辦法讓宗教歸宗教嗎? 第19章:表達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自己做決定,去想我們所喜歡的東西,去說

我們所想到的,並且與其他人分享我們的觀念。 ﹝內容要點﹞:從《出版法》看台灣的民主進程。從烏克蘭感染愛滋病毒的女孩所寫的〈讓世界聽到我們的聲音〉,談兒童也有說話且被聽見的權利。 第20章:公眾集會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接觸我們的朋友,並且一起和平地保衛我們的權利。如果我們不願意,沒有人能命令我們加入任何團體。 ﹝內容要點﹞:遊行抗議沒錯,除非它造成危險或蓄意破壞法治。從香港反送中事件談「禁止蒙面」上街頭的合法性問題。 第21章: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參與我們國家的政治。每個成年人應該被允許選擇他們自己的領袖。 ﹝內容要點﹞:從日據時期台灣人推動「臺灣議會

設置請願運動」,爭取頭一次的民主成果談起。 能投票就是民主嗎?罷免案如何進行?2019年的香港議會選舉給台灣的提醒。 第22章:社會保障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負擔得起住宿、醫療、教育與兒童照顧,當我們生病或年老時,有足夠的錢去生活及獲得醫療協助。 ﹝內容要點﹞:生計出現困難時,人人都應受到來自國家的支持。礙知與愛滋的無間道:從不歧視原則談起。 第23章:工作者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一個成年人都擁有工作、公平的工作報酬,以及加入工會的權利。 ﹝內容要點﹞:談勞工的不合作運動——罷工權。「職業災害」哩干災? 第24章:休息和休閒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放下工作,休息和放鬆

的權利。 ﹝內容要點﹞:工作誠可貴,身體價更高——談超時工作的法律問題。最陌生的熟悉人:台灣長期照顧政策中的外籍家庭看護工應該有的保障。 第25章:良好生活條件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好好過日子。母親和孩子、老人、失業的或有障礙的人,都有權利被照顧好。 ﹝內容要點﹞:華光社區的迫遷安置難道是種恩賜,而非權利?從「恐同」現象談性/別少數群體的健康權。 第26章:接受教育的權利 ﹝核心概念﹞:受教育是一種權利。上小學應該免費。我們應該了解如何與他人相處。家長能優先選擇我們該學的是什麼。 ﹝內容要點﹞: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指的是什麼?家長有權對「同志教育」說不嗎?從英國「伯明

罕抗議事件」反思台灣現況。 第27章:著作權 ﹝核心概念﹞:著作權是用特別的法律,來保護個人的藝術及文學創作;其他人如果沒有得到同意,不可以複製。我們都擁有權利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並享受藝術及科學所帶來的好處。 ﹝內容要點﹞: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談林暐哲訴吳青峰案的合約問題。台灣第一起傳統智慧創作侵權事件——奇美部落提告原民會。 第28章:生活在一個在乎人權的世界的權利 ﹝核心概念﹞:好的秩序必須要存在,我們才能夠在自己的國家和全世界各地享受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人權保障不僅僅靠規範,更有賴健全的監督機制;良善的全球秩序,取決於良善的國內與國際環境。 第29章:責任 ﹝核心概念﹞:我

們對其他人是有責任的,而且我們應當保護他們的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從菲律賓的賈巴里被槍殺案,談「生命權」是一項不得減損之最高權利,即使在武裝衝突和其他威脅國家存亡的公共緊急情況下。對於女性生育與墮胎權利的探討。 第30章: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核心概念﹞:人權宣言是最低標準。不應該用保障某一人權當作藉口,合理化對其他人權的侵害。 ﹝內容要點﹞:從英國商人林克穎在台酒駕致死案,談台灣監獄的人權問題。人權不是特權:「反毒戰爭」的健康權爭議。 後記:人權工作者的筆記  

公立就服機構求職求才服務成效之研究

為了解決法律諮詢免費的問題,作者黃淑慧 這樣論述:

摘 要世界各國對於國民就業問題,一直都是政府非常重視的議題,也會制訂與設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以協助國民就業。本研究旨在探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在實務作業上產生的服務績效,採用次級資料檔案法,收集一間台灣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個案在最近3年內求職與求才的服務績效數據;並針對求職者之性別、年齡及教育程度進一步探討求職成效分析,也針對求才廠商之行業別及教育程度條件進行求才成效分析。研究結果如下:1. 求職者之性別、年齡及教育程度間的差異點,均會影響就業媒合的成功機率。本研究發現,近年來透過公立就服機構求職的女性人數已大幅超過男性;年齡則以20-59歲為有意願參與勞動的主要來源,其中又以30-44歲為主;而

教育程度多集中在高中職及大專學歷者。2. 求才廠商會因行業屬性產生連帶的篩選條件,而在招募時的選才標準,多是以求職者之教育程度與學科專業為主。3. 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媒合之求職民眾,占全國總求職求才人次之比率並不高,顯示公立就服機構之就業服務成效有限。4.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除了求職與求才就業媒合外,更多的功能則是站在就業關懷、扶植與整合的角度,一方面提供求職者公正安全的求職平台,另一方面協助企業免費刊登求才服務,鼓勵企業進用就業弱勢者,促進求職與求才媒合的成功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