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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強制執行查詢系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盧守謙,陳承聖寫的 消防法規(設備師士專用)(2版) 和程樂的 程樂的十堂行政法解題課-律師.司法官.高考.地特三等(保成)(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佛陀教育網路學院 - Sedamed也說明:強制責任保險. 中崙高中校服. 花膠英文. ... 漱心坊線上量表系統. 品順建設. 香港迪士尼安檢. 萬億. ... 保全系統種類. 長榮升等. 法院強制執行查詢.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張鈺光所指導 曾建中的 不動產交易安全之研究 -以民事執行與刑事扣押競合為核心 (2021),提出法院強制執行查詢系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不動產交易安全、抵押權、強制執行、刑事扣押。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財政稅務系 羅正忠所指導 龔素燕的 地方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地方稅、滯納金、管收、執行期間的重點而找出了 法院強制執行查詢系統的解答。

最後網站註冊 - 登入- OneClass則補充:當您於本公司站內或其附屬網站、網頁中進行瀏覽、查詢或服務異動申請時,本公司 ... 下列原因終止您進入及使用本網站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 依法律強制執行或其他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法院強制執行查詢系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消防法規(設備師士專用)(2版)

為了解決法院強制執行查詢系統的問題,作者盧守謙,陳承聖 這樣論述:

  本書專為報考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人員所編寫之國家考試書籍。   在消防法規考試,本書分四大單元,收錄考選部頒定的應考法規內容,以方便讀者進行條文查詢。相信讀者在閱讀考古題時,幾乎大部分皆能從本書找到其考題出處,了解其來龍去脈。因此,以歷屆考題配合本書,可引領讀者快速知悉法規之條文重點,及掌握考題內容之方向。   消防法於106年作了重要修改,其中將違反第9條檢修申報規定,由原先限期改善之緩衝條款,修改為逕行舉發之直接罰鍰;而第38條消防設備檢修專業機構及其專技人員,也加入停業處分之新規定。所以,這些重要影響,即是考題之最新焦點,讀者應特別注意法規動態,而本書也納入

最新重點內容。   此外,本書作者依據國家考試多次經驗,編寫一些心得及重要技巧,學習與了解它們,將會使您在將來考場上能無往不利及更加遊刃有餘。   本書在應考法規作了系統性編排,相信讀者未來在消防法規考場上,更能得心應手地應答並取得高分。

不動產交易安全之研究 -以民事執行與刑事扣押競合為核心

為了解決法院強制執行查詢系統的問題,作者曾建中 這樣論述:

按公示、公信原則及物權法定主義等規範,均為我國不動產交易制度所遵循。再按刑事刑事訴訟之目的,在於發現實體真實,以實現國家具體刑罰權,進而彰顯公平正義,回復侵害社會的和平生活狀態。然目前實務上,上開二制度卻部分有所扞格,抵押權人擬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權時,卻遇到刑事偵查機關為保全犯罪證據及不法所得,而就抵押人(犯罪嫌疑人)所有之責任財產予以扣押禁止處分,縱擬於扣押之抵押物,前已設定高額抵押權而有無實益之情事,刑事扣押程序似無憲法表彰之比例原則以及上開不動產交易制度相關原則之適用,仍執意扣押禁止處分,致抵押權人無從就抵押物取償,甚至拍定人已取得執行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明書,仍無從予以塗銷,致影響抵押

權人、拍定人的權利甚鉅。實務上就上開爭議,雖已提出「刑事扣押優先,附抵押權擔保例外優先」、「刑事扣押優先」及「執行時間優先為原則,民事特殊債權優先為例外」等數則理論,以及司法院擬提出之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等,均試圖化解前揭物權法及刑事訴訟法等法律適用上之疑義。從而由交易安全觀點視之,前揭爭議各對象,在不動產交易安全與刑事扣押禁止處分間,確有其探討其價值及效益。是以,本文將以憲法保護財產權義務為基礎,研究不動產交易安全與刑事扣押間應為如何的權衡,並嘗試從我國刑事扣押規範所參酌之外國立法例,檢視其等就上開爭議如何兼顧,以利保障交易安全,並消弭犯罪嫌疑人不法犯罪之動機。

程樂的十堂行政法解題課-律師.司法官.高考.地特三等(保成)(二版)

為了解決法院強制執行查詢系統的問題,作者程樂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司法考試族群   2.高考以上各類科   3.大專在校生   使用功效   本課程會在原有的理論基礎上,用白話的方式幫你重新灌檔,協助你在作答的時候能夠寫得更深入、更貼近出題者的心證。   改版差異   1.內容增刪   2.新增相關試題及109年新試題   3.新增實務見解 本書特色   (一)手把手的來練習每一個行政法的爭點   在這十堂課裡,我想把行政法的每個爭點都跟你一起練習一遍。行政法雖然範圍很大,但實際上它是一個塊狀的法律科目,爭點的範圍很固定。如果我們把每一種題型都地毯式的練過一次,原則上就可以處理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考題。這本書的

目的就是這個:我們來把行政法的所有常見考點,一起練習一遍。在這個過程中,我會手把手的,一句一句教你寫。   (二)我們一個爭點練一題,練熟練滿   想像上一個一個練習爭點,好像很花時間。但實際上所花費的時間,遠比想像得來的少。因為我們每一個爭點都練一題,也只練一題。練熟之後,把解題結構穩定住,上考場時就不容易寫不出來。   (三)這本書適用的對象   這本書最適合對行政法有一點基本理解,但是面對問題時寫不出來的同學。或是你對行政法的理解很破碎,沒辦法把概念串在一起,我們會在這十堂課中,給你需要的知識和充沛的答題技巧。   (四)重灌你的行政法系統   因為現在網路資訊過於破碎,很多同學對

於行政法爭點的理解很片面,本課程會在原有的理論基礎上,用白話的方式幫你重新灌檔,協助你在作答的時候能夠寫得更深入、更貼近出題者的心證。   (五)新法、新實務見解、新題目   本書涵納了最新的學說問題和新法相關爭議問題,包括行政程序法修正草案、行政訴訟法新法、國家賠償法新法,以及最新的行政法院判決與決議。   (六)適用對象   本書適用於律師、司法官考試,以及司法三、四等、高考以上各級考試。不管是行政法的舊雨或新知,都歡迎你與我一起踏上解題的旅程。

地方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研究

為了解決法院強制執行查詢系統的問題,作者龔素燕 這樣論述:

鑑於國稅與地方稅劃分不均,地方財政長期困窘,地方稅徵起對地方整體發展更顯重要,稅款逾期繳納由稽徵機關移送執行機關,強制執行。人民基本權利保障應先於國家而存在,居住遷徙自由受憲法保障,限制住居為執行方法之一,財政部不宜另為限制出境。稅法雖調降滯納金加徵率卻無總數額上限,而使用牌照稅執行件數占地方稅三分之二,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罰鍰規定,虛增欠稅,徒增稽徵成本,有修正必要。國情不同且易造成行政權之擴張,本研究不贊同草案真實切結義務倉促實施,倘若修法則暫不列入管收之事由,以免國人輕易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