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人事處處長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海洋委員會人事處處長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熊忠勇,黃煥榮,黃榮源,程挽華,林怡君,蘇偉業,呂易芝,胡至沛,葉俊麟,趙達瑜,沈建中,莫永榮,白佳慧寫的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理論與實務 和呂學樟的 邁向進步效能的政府:組織改造紀實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千華數位文化所出版 。

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 楊戊龍、顧長永所指導 陳建名的 公務人員績效考評制度改革之研究:管理、政治、法律途徑 (2013),提出海洋委員會人事處處長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管理途徑、政治途徑、績效考評制度、法律途徑。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東華大學 公共行政研究所 朱鎮明所指導 梁穎的 署立醫院行政法人化之研究以玉里醫院為例 (2010),提出因為有 行政法人、法人治理、公醫制度、區域策略聯盟、官僚政治、營運績效、監督課責的重點而找出了 海洋委員會人事處處長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海洋委員會人事處處長,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理論與實務

為了解決海洋委員會人事處處長的問題,作者熊忠勇,黃煥榮,黃榮源,程挽華,林怡君,蘇偉業,呂易芝,胡至沛,葉俊麟,趙達瑜,沈建中,莫永榮,白佳慧 這樣論述:

  本書突破傳統教科書撰寫方式,結合人事行政學界與實務界專家,針對我國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所涉及的理論,以及考銓法制應用上的實際案例進行分析與對話。   各章內容基本上分為兩大部分:首先,第一節與第四節由學界作者主筆,主要介紹各章主題意涵、特性,以及未來可進一步探討或發展的議題;其次,第二節與第三節由實務界作者主筆,重點則側重於分析相關法令規定,以及實際的案例應用。藉由此協同合作方式,本書除了可更週延的探討今日公共人力資源管理重要課題外,同時也有助於指引讀者瞭解相關概念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可以引用的法規制度及參考案例。  

公務人員績效考評制度改革之研究:管理、政治、法律途徑

為了解決海洋委員會人事處處長的問題,作者陳建名 這樣論述:

為實現政府「打造一個精簡、彈性、效能的政府」的政策目標,考試院組成「文官制度興革規劃小組」研議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針對我國考績現況所面臨的問題提出建議,後考試院依上述建議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並於民國99年4月6日函請立法院審議,此舉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並引發了對修正制度是否有效改善現行文官制度反思。 績效考評制度問題錯綜複雜,牽涉範圍廣泛包含法令規章、組織結構與運作模式等,並非僅依單一途徑所能解決,本研究採取David H. Rosenbloom與Robert S. Kravchuk提出的管理、政治、法律途徑剖析公部門績效考評改革問題,以此三面向做深入淺出地三度探討績效考評改革

中政治、管理、法律途徑如何相互作用與影響我國公部門績效改革。三種途徑於考績制度改革有各自的主張與途徑之間的衝突,然而在單一途徑的內部也存在著衝突與不和諧,本研究針對績效考評制度改革上三種途徑面向間與面向內部衝突提出調和主張,進而結合三種途徑的觀念給予考績法修正草案具體建議,期對績效考評制度改革引起的問題有正面助益。 本研究發現公部門績效考評改革中對於政治途徑的公共性質十分看重,因此即便管理與法律途徑雖然與政治途徑有所衝突,仍應站在政治途徑觀點去尋求兩者間的最佳平衡點,創造雙贏的可能,而並非相互對立增加彼此間實現的困難程度。另外,本研究對修正草案的具體建議為應加入質化評量指標、明確等次規範

、考績細目與績效衡量標準等內容,方能為績效考評制度導向理想運作模式,以有效改善現行績效考評制度所面臨的困境。

邁向進步效能的政府:組織改造紀實

為了解決海洋委員會人事處處長的問題,作者呂學樟 這樣論述:

  國家要邁向進步的政府,就必須有效率及效能地為民眾服務,在進入AI工業4.0的現代社會,政府如果不能即時地反應民眾需求,將失去民眾的信任!尤其,龐大的國家機器要運作,強化行政效能的首要前提及基礎,一定要仰賴適度合宜的政府組織架構,人員及法規制度有效的安排與建構。   本書期盼藉由過去組織改造的經驗與成果,對於未來政府繼續邁向進步與效能,可以有所助益。而政府組織仍需要不斷地檢討、精進,才能讓民眾持續感受到便捷、快速及貼心的服務,也讓臺灣的競爭力可以一直向上提升。

署立醫院行政法人化之研究以玉里醫院為例

為了解決海洋委員會人事處處長的問題,作者梁穎 這樣論述:

我國行政法人制度其實是導入經濟合作發展組織所定義的法人治理之精神,亦為一種「公私合營混合事業」的概念。目前僅有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以個別法之子法實施行政法人制度,然而,署立醫院行政法人化亦為衛生署對於公立醫院轉型政策的選項之一;惟因SARS、禽流感、H1N1等重大傳染疫情的肆虐,當時國內幾乎僅有公立醫院能夠擔負這些防疫任務,足見憲法第157條所賦予「公醫制度」的重要性,而對行政法人醫院則趨於保留態度,遂即設立區域策略聯盟機制來強化各級署立醫院的營運績效。但,署立玉里醫院地處東部偏遠地區,醫療資源分配不均,與地方醫院競爭力明顯不足;原有全國性的精神專科醫療特色,亦為其他各地醫院紛紛設立而取

代,病患來源明顯逐年下降。因此,本文先從行政法人制度精神與實質內涵的探討,再來檢視行政法人玉里醫院的可行性,而此一可行性乃藉由優、缺點與因應之道的分析得之。 本文參考劉坤億教授之四個思考面向:政治、法人治理、效率、課責做成主要的研究架構,其中將效率修正為績效較適於包括組織效能的解析。此外,利用張文貞對行政法人的特色所指出的獨立性,結合異於獨立性之意義的自主性,而如日本獨立行政法人所一再強調自發性與自律性,藉以探討公共利益性與企業績效性的均衡發展與取捨,做為貫穿全文研究的核心價值。本文所欲探討的問題有四:「行政法人玉里醫院」在「官僚政治」、「法人治理」、「營運績效」、「監督課責」的優、缺點

及因應之道。 本文採用比較研究途徑、次級資料分析法、個案分析法與訪談,其中嘗試醫院管理運用到的資料探勘方式進行萃取、重組與比對等獲取分析結果。基於,行政法人法草案主要目的在於鬆綁法令,乃以手段為目的及導果為因的作法,諸多學者認為有違行政法人制度的原創精神,及憲法所賦予的民主正當性之作為;鑑此,本文所指涉的署立玉里醫院行政法人化則以目的為手段做為分析之考量,俾使醫院在區域性、地方性的公共醫療服務品質更具競爭力,並能維持原賦予的全國性精神醫療專業權威,以期全面提升營運績效,確保永業性的公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