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遺囑遺產處理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無遺囑遺產處理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劉韋廷寫的 律師今天不開庭,說法律之外,人性的糾結無奈:狼父伸魔爪竟嫁禍兒子、老婆被當性奴 隸、搶骨灰奪遺產、小三狀告強制性交、死亡女子現身喊冤……這不是八點檔,這是真實 人性! 和李永然,黃振國,黃斐旻,李廷鈞的 繼承權益法律指標(四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凱信企管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杜怡靜所指導 魏彤軒的 監護制度下高齡者財產信託與死後事務處理之研究—以日本法為例 (2021),提出無遺囑遺產處理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高齡者、法定監護、意定監護、信託、安養信託、死後委任。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系研究所 盛子龍所指導 陳鎧畯的 稅捐優惠濫用與防杜 (2021),提出因為有 稅捐規避、優惠濫用、躉繳人壽保費、公共設施保留地、公益信託、租稅協定的重點而找出了 無遺囑遺產處理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無遺囑遺產處理,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律師今天不開庭,說法律之外,人性的糾結無奈:狼父伸魔爪竟嫁禍兒子、老婆被當性奴 隸、搶骨灰奪遺產、小三狀告強制性交、死亡女子現身喊冤……這不是八點檔,這是真實 人性!

為了解決無遺囑遺產處理的問題,作者劉韋廷 這樣論述:

  訴訟,不光是為了打贏官司,爭得利益,   更多的是,為了不想讓當事人抱憾終身。   即使只有一絲勝算,我也想和他們站在一起!   我是劉韋廷律師,   或許你常在電視媒體上看到我說故事,分享法律常識、提供建議,   但這一次,我想透過文字,藉由這些真實案例,讓你理解,   當不幸發生類似事件時,如何尋求幫助、自保,同時也不失去人性本善的那一面。   讓我們珍惜身邊的良善之人,期待「訴訟」能成為你的護身符,而不是唯一手段,   並將有限的人生時間,放在更值得的事物上!   ◎真實人生比八點檔還精彩   •狼父為脫罪,對哥哥屈打成招   •七姐妹為奪遺產,出手搶骨灰  

 •夫妻離異,搶兒子不要女兒   •小三狀告強制性交,男主為愛入獄   •遭詐騙抑鬱而終的老婦   ……   別以為這些荒謬、誇張的戲碼,只在八點檔連續劇裡上演,   其實,在現實人生裡,有更多的荒誕無稽,更令人不可思議!   自私、無知與貪婪,無不時的在考驗著人性,   在利益相爭的法庭裡,往往能看到這些最真實的一面。   18個包括親情、愛情、友情而衍生與金錢、感情、利益相爭的真實案件,   請你和我一探人心的暗黑世界,   每個訴訟案件的背後,都是一個人性的省思,一個對社會現象的探究。   ◎律師不止是律師   •磨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愁苦到臉上長瘤,健康亮紅燈   •被股東們誣陷,

憤而喪志的軍工廠廠長   •遭詐騙抑鬱而終的母親,情緒岔恨難平的家人   •因著愛,甘願為小三受勞獄之苦的醫師   •遺囑爭奪戰,商場霸主失望寒心   ……   透過本書,你看到的不僅僅是一個個令人揪心的案例,更能從中感受到,   作者如何在他們面臨天人交戰時,透過同理與傾聽,   陪伴他們克服心理痛苦,從低谷中,再鼓起勇氣高飛!   讓你即使感覺心情沉重之餘,也能對人性有另一番的體悟、對未來仍能充滿希望的期待,   同時為你帶來正向的改變;律師亦如是!   ◎看懂爭議,了解法律   •遇到家暴,該如何求助自保   •遭人誹謗、誣告,如何求償   •心智不足或有障礙,如何保護並維護其人權

  •如何做好預防措施,避免遺囑紛爭   ……   從與日常生活習習相關的議題切入,作者提供了相對應的「法律小學堂」,搭配簡明扼要的敘述及法律條文,從中學會如何利用法律保障自身權利。 各界聯合肯定推薦   媒體藝文界:   知名主持人/何戎   台灣好媳婦/李佩甄   名嘴前警官/高仁和   台大管理學院教授/郭瑞祥   人氣YT頻道「單程旅行社」/郭憲鴻(小冬瓜)   名作家H/陳鴻儀   兩性作家/黃越綏   刑事鑑識專家/謝松善   知名企業家:   六角集團(日出茶太)共同創辦人/王麗玉   誠美材料董事長/何昭陽   CAMA咖啡董事長/何炳霖   永康商圈理事長/李慶隆  

 東森電視董事長/林文淵   3481地區扶輪社總監/邱文麗   統一博客來董事長/林丕容   網路溫度計共同創辦人/金志丞   迷客夏總經理/黃士瑋   野獸國董事長/楊詠喨   MOMO TV總經理/鄭偉柏   (依姓氏筆劃排序)  

無遺囑遺產處理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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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制度下高齡者財產信託與死後事務處理之研究—以日本法為例

為了解決無遺囑遺產處理的問題,作者魏彤軒 這樣論述:

隨著醫療與科技之進步,人類平均餘命得以延長,伴隨平均餘命之延長及低出生率,使我國邁向高齡化社會,在高齡者常為失智所困之情況下,高齡者之財產安全保障顯然成為重要之課題。對此,民法上設有監護制度,由法院選任監護人來為高齡者管理財產,然而,在多數之監護事件選任親屬擔任監護人之情況下,親屬監護人侵占受監護人財產之不法案件卻時有所聞。為探討高齡者經濟安全保障之問題,本文首先觀察民法第1101條「許可監護人處分受監護人之不動產」之裁定內容,發現我國法院在該類裁定中有指示交付信託之情形,然指示交付信託之法律依據,甚或交付信託後之監督機制等相關規定均付之闕如,有鑑於此,加上2019年6月我國意定監護制度正式

施行,本文首先檢視我國法定監護制度及意定監護制度之規範情形,並參考日本法,藉此嘗試建構我國法制上在監護制度結合信託制度時可能之形式,蓋以現行監護制度法規範,例如僅以選任複數監護人之方式,較難達成避免親屬監護人濫權之作用,而因信託制度具有財產管理功能、意思延續功能,將信託制度與監護制度予以結合,或可作為保障高齡者經濟安全之可行途徑。此外,高齡化社會下,死後事務處理之問題亦應運而生,針對此問題,本文檢視我國及日本法上有關死後事務委任契約之相關實務判決及學說討論,結論上而言,死後事務委任契約得為我國民法第550條但書所包含,惟須注意死後事務委任契約可能與特留分之規定產生衝突。

繼承權益法律指標(四版)

為了解決無遺囑遺產處理的問題,作者李永然,黃振國,黃斐旻,李廷鈞 這樣論述:

  遺產,是先人留給在世者的最後一份禮物,但要如何安排,才能合乎法律規定,而又不致成為遺族為錢反目的導火線?是每個有資產者或繼承人不可避談的事。   本書從繼承的意義、誰有繼承權、何謂應繼分、特留分、遺贈的效力、可否抛棄繼承、如何預立遺囑、誰可擔任遺囑見證人、誰來執行遺囑,到如何計算遺產價值、分割遺產、如何申報遺產稅、辦理繼承登記……等一系列繼承權益問題,加上近幾年常見的財產規劃方式,包括:家族傳承、借名登記、信託、家族辦公室等皆有深入淺出的解析,是您未雨綢繆的最佳智庫。

稅捐優惠濫用與防杜

為了解決無遺囑遺產處理的問題,作者陳鎧畯 這樣論述:

稽徵機關必須對稅捐規避爭議個案進行調查與判斷,若無具體判斷標準時常與納稅義務人產生歧異進而衍生稅務訴訟,其中稅捐優惠濫用是稅捐規避的一種型態,利用形式上達成優惠要件獲得本不應獲取之稅捐利益,本文在稅捐優惠濫用案件中選擇躉繳人壽保費、公共設施保留地、公益信託濫用、國際租稅協定濫用四種案型,將學說以及實務案例進行整理與分析,了解具體個案在我國實際遇到的問題,嘗試在現行法律體系下找到解決方法,並對未來修法方向給予建議。 躉繳人壽保費之濫用問題,雖然目前實務上對於避稅判定要素已經具有初步共識,但具體個案之認定細節仍尚存許多爭議須釐清。利用公共設施保留地獲得稅捐優惠利益,實務上處理著重在關係密切

之人相互間交易之濫用,尚存許多涉及第三人之避稅可能性。公益信託之濫用近年經媒體報導發酵而被大眾所重視,本文認為現行法下似有解決之解釋方法,惟仍須靠日後修法完善制度。伴隨國際避稅防杜意識抬頭,國際租稅協定濫用之防杜受到重視,本文認為我國法律規範亦能適用於解決國際貿易避稅案件,惟須特別注意與租稅協定條款間適用之調和。 本文將各個案例整理後發現,實務常透過發布解釋函令,將規避稅捐的特殊方式排除在法規欲給予優惠利益的範圍之外。從解釋函令的內容及實務案例的發展來看,只是透過解釋將特殊方式排除,雖然能夠使爭議案件數量降低,仍無法阻止難以判定的狀況或新型態的濫用發生,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必須透過修法,將稅捐

優惠給予的對象依立法目的給予一定資格的限制,才能杜絕濫用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