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 健康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生命 健康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T.ColinCampbell寫的 救命飲食經典雙書:《救命飲食:越營養,越危險!?》(10年經典全新增訂)+《救命飲食3.0.越營養,越生病?!》 和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的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柿子文化 和麥田所出版 。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李立如所指導 謝孟庭的 兒童貧窮扶助法制之研究-以兒童生存權與發展權為中心 (2021),提出生命 健康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兒童權利公約、生存權、發展權、教育權、貧窮兒童、新貧家庭、單親家庭、社會救助法、國民基本教育、偏鄉教育。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高文琦、江嘉琪所指導 鄭芸的 以風險原則論防疫管制措施 (2021),提出因為有 風險社會、風險原則、風險規制、防疫行政的重點而找出了 生命 健康權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生命 健康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救命飲食經典雙書:《救命飲食:越營養,越危險!?》(10年經典全新增訂)+《救命飲食3.0.越營養,越生病?!》

為了解決生命 健康權的問題,作者T.ColinCampbell 這樣論述:

最暢銷→10年經典,熱銷200萬冊 最經典→營養與醫學科學微妙交織的巨著 最權威→超過40年心血的研究成果 最重量→營養學界新世紀的預防醫學讀物 最深入→3.0全食物蔬食營養再度震撼各界     《救命飲食:越營養,越危險!?》(10年經典全新增訂)     疾病,100%是食物造成的!   經典中的經典,熱銷200萬冊,史上最重要的預防醫學聖經!     ★    坎貝爾博士父子,全新增訂逾4萬5000字。   ★    全新封面設計,慶祝十週年熱銷200萬冊,經典珍藏。     4大健康學術機構跨國聯手的大調查,關心健康者必讀,每個家庭至少都該備有一本!   ★蟬聯亞馬遜網路書店預防醫

學書籍NO.1長達250週,連續10年營養學暢銷書書籍Top20,累計逾3000名讀者5星好評   ★博客來網書連續5年100大健康暢銷書   ★美國前總統──柯林頓6個月內戰勝病魔、甩肉11公斤的救命祕笈   ★版權售出逾18個國家、超過500家電視廣播、報章雜誌等媒體爭相報導   ★全球最受敬重的健康權威柯林.坎貝爾博士經典鉅作,歷時40餘年代表作,參考逾750項書目,影響全世界75億人     收錄顛覆全球、影響每個人,甚至許多企業、醫療體制、學術界、媒體都不願讓你我知道的健康真相,並以一連串廣泛全面而精密的調查研究為科學基礎的營養學鉅作,告訴你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事實──吃對食物,90%的

致命重症都是可以預防的!   ★身體有致癌物不一定會發作,但若每日攝取15~16%的動物性蛋白質,就可能啟動癌症。   ★罹患肝癌的孩子,都來自吃得最好的家庭!   ★8星期的高纖低脂蔬食療法,就讓21名糖尿病患不用再接受藥物治療……   ★300名平均22歲的軍人,竟然有77.3%都罹患了心臟病!?   ★全國學校午餐計畫竟然將炸薯條列為蔬菜!   ★我們會接觸到環境賀爾蒙,90%至95%是因為我們吃肉。   ★沒有任何手術和藥丸可以有效預防或治療任何慢性疾病!     坎貝爾博士不僅將許多專業的健康論述以每個人都能了解的方式讓我們知道,還揭露了相關企業如何與學術界及醫療體制呼應合作,隱瞞真

正健康資訊的黑幕,使整本書讀起來更為精彩而震撼人心!     《救命飲食3.0.越營養,越生病?!》     吃錯營養,每年多死百萬人!   《救命飲食》系列最新力作!     為什麼現代化的飲食營養是疾病根源?   為什麼整體營養論才是營養發展的未來?   真實認知全食物蔬食營養的強大療癒威力,   就算是癌症或世紀病毒COVID-19都有效!     ★2020健康類美國獨立出版圖書獎   ★全球健康權威歷時40餘年的呼籲見證,影響全世界75億人   ★Amazon讀者5顆星評價超過八成     面對複雜且混亂的飲食營養觀念,有些問題必須想一想……   ➢食物如何讓人生病?如何恢復健康?

  ➢為什麼科學界幾乎每個人都同意:「把菜吃掉!」   ➢營養只能「預防」疾病,無法救命嗎?   ➢抗癌之戰為什麼會失利?   ➢吃得適量就沒有健康上的問題?   ➢動物性蛋白質比較「優質」嗎?   ➢超級食物真的存在嗎?   ➢真的有哪種食物更健康嗎?   ➢吃茄紅素就能改善中風?   ➢食物攝取量和食物類型,哪個重要?   ➢為什麼食物會引領我們走向疾病和死亡?     認識全食物蔬食營養的療癒力量   吃錯了,當然會生病!坎貝爾博士經多年的深入研究,提出以「全食物、植物性」的飲食原則,不僅顛覆了以往我們對飲食營養的認知觀念,也強化了整體營養的重要,更為我們釐清了飲食營養的未來……   ➢

所謂全食物,是指無論食物是切丁、切片、煮熟或用果汁機打過,所有的營養素都要一起攝取。   ➢攝取植物性食物與較高的抗體盛行率具有高度相關(P   ➢抗氧化物、複合碳水化合物及維生素,都是植物所獨有,這顯示了攝取全食物能夠預防及治療心臟病、癌症、糖尿病、腎臟病、肥胖,和其他慢性退化性疾病。   ➢研究證實,全食物蔬食飲食比依賴科技來解決問題所製造的解藥和營養補充品,更有效。   ➢全食物蔬食彌補了錯誤的飲食策略(如動物性蛋白質飲食等)所造成的「營養不良」問題。     為什麼我們很多的營養認知都不對?!   好幾個世紀以來,關於營養的資訊總是難以被人們看見,而「營養學界愛因斯坦」坎貝爾博士打破

了我們對營養的既定印象,總結了關於癌症及營養各自歷史的調查結果,讓你看到許多科學界如何選擇性禁止討論某些「有爭議的」主題,以及誤導一些錯誤的觀念……   ➢產業界、學術界和政府之間存在著利益衝突。   ➢研究人員的關注點過於短視,往往忘記了幾十年前的有效發現。   ➢文化和傳統對營養信仰的影響,就像今天主導社會的「肉類崇拜」一樣。   ➢錯誤的簡化論價值觀思維,過度側重單一營養素而不是整體食物的複雜性。   ➢醫師在醫學院幾乎沒有接受過營養方面的教育。     為沉疴已久的健康問題找到出路   面對當今營養方面的失衡常態,坎貝爾博士以其嚴謹的研究探討,直面科學家、研究人員和政策制定者。所提出的

說明與方案,就算是對科學、政治等方面的外行人,都可能會感到興趣,對於任何剛剛對全食物蔬食飲食感興趣,並尋求實用營養建議的人來說,會更有用。     ➢許多疾病背後的主要元凶是「營養不良」   營養能做到的遠比降低風險更多,甚至能夠消除疾病,在許多情況下甚至勝過基因決定論。只要攝取正確的營養,因為不必要的疾病而喪生或早逝的生命,就都有救了。     ➢癌症是局部疾病還是體質疾病?   局部理論的勝利,讓人們長期來持續誤解和忽略「營養」對於造成疾病以及可能治療疾病的影響。而且無法解答此一問題:為什麼人群中最「健壯」且看似健康的群體,發生癌症的比率卻是最高?     ➢動物性蛋白質真的「優質」嗎?

  所有關於營養的意義的討論,都因為我們對動物性蛋白質的評價而有所扭曲。而且研究證實,動物性蛋白質的攝取,其實與多種疾病結果(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和其他所謂的老人病)有不良影響的許多機制有關。     ➢飲食觀念不出錯,須從營養整體論下手   身體整合所攝取的營養素過程,是一個高度動態的反應系統,在身體的許多層面持續運作,以達到最佳的功能。以整體觀點來看待飲食營養,不僅可以改善我們針對營養和食物提出建議的方法,在評估這些營養和食物在體內的運作機制時,也不會過度簡化,更可以做為飲食營養未來發展的基礎。     ➢健康飲食所面臨的挑戰   從全食物蔬食飲食的爭議中,讓我們對於相關的機構如何運

作有了更深的了解。我們了解這些機構如何及為何會倚重某些科學而忽略其他科學,以及這件事如何及為何影響到未來科學研究的經費、發表和接受,更重要的是,其結果將如何影響著人類的健康。

生命 健康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 #議會開箱 】第39集 縣長變了心,等等!那對我的承諾呢?

這周二(11/10)我針對空氣汙染防制的問題請環保局長重視,局長在質詢過程中承諾未來《雲林縣空氣汙染防制計畫草案》會納入三項重要指標,用更嚴格的標準重視縣內的空污問題。

👉增加CEMS與其他監測設備的查核與強度
CEMS—「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這是裝在煙囪上面可以最直接測到煙囪排出來的物質,目前六輕已經有79根,這麼重要的監測設備,應該納入縣內防治計畫草案。

👉加強歲修時期VOC等有害物質的管制
每次六輕被測出來超標,就說在歲修,歲修不代表就可以一直排放汙染吧!六輕那麼大,因此我希望能夠加強歲修時期VOC等有害物質的管制。

👉加強VCM等致癌物質相關製程的管制
六輕也有一個很大的氯乙烯廠,距離學校與社區不到一公里,氯乙烯是一級致癌物,但在環保局的防制計畫裡面,也看不到對六輕氯乙烯的管制,希望能夠納入管制。

怎料
#環保局長答應我以後
#就在議會上直接被縣長拔了官!
我不知道縣長難過什麼,但最想哭的人應該是我吧?
關於環保局長被撤換,我尊重縣長的人事權,但是鄭局長給我的 #承諾到底還算不算數?請縣長重視雲林縣民的生命權及健康權!

兒童貧窮扶助法制之研究-以兒童生存權與發展權為中心

為了解決生命 健康權的問題,作者謝孟庭 這樣論述:

我國的社會變遷情況如家庭型態與功能的轉變,單親家庭比例增加及經濟產業的結構變化,使得社會貧富差距變大,當家庭面對這些變化又無法發揮以往的家庭功能時,身為家庭成員的兒童因仰賴家庭最深,故受害也最深,而家庭貧窮會限制兒童的成長發展。本論文的問題意識為,探討我國現行兒童貧窮扶助法制是否能給予貧窮兒童,尤其是偏鄉兒童、單親家庭兒童、新貧家庭兒童足夠的保障,以滿足兒童享有兒童權利公約所規定的兒童生存權與發展權? 依照現行的兒童貧窮扶助法制規定,多將重點放在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兒童,而對於無法取得社會救助資格的其他類型貧窮兒童較忽視,似乎無法滿足貧窮兒童的生存權與發展權。本文希望藉由探討兒童貧窮議

題達成兩個目的,第一,藉由探討兒童貧窮問題的背景,整理出在我國經濟社會脈絡下,貧窮兒童的類型為偏鄉兒童、單親家庭兒童與新貧家庭兒童。第二,依據兒童權利公約中關於兒童生存權與發展權之規定,檢視我國兒童貧窮扶助法制的問題與不足。此外,為探討兒童生存權與發展權在我國兒童貧窮扶助法制上的落實,從生存權中聚焦在與貧窮兒童保障最相關的社會保障與適當生活水準權,發展權則聚焦於兒童教育權,以檢討我國法制的不足之處,最後提出未來修正的方向。 依照本文研究的成果,本文認為國家要如何幫助貧窮家庭中的兒童,使其脫離困境,可從兩方面著手,其一為落實兒童生存權,幫助兒童及其家庭,給予家庭經濟上的援助,使家庭中兒童受

益,保障兒童享有基本的生活資源,另一則為落實兒童發展權,直接以兒童為對象,藉由教育資源的投入,培養兒童於未來社會生活、工作所需能力,促進兒童的成長與發展。因此,本文對兒童生存權法制之修正方向,建議如下:第一、社會救助資產審查程序:從僵化的形式認定到實質認定;第二,從社會救助到兒童需求服務的提供;第三,兒童基本生活:從殘補式到兒童權利保障;而本文對發展權法制之修正方向,建議如下:第一、義務教育:從免學雜費到免學習有關費用;第二、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從偏鄉兒童到貧窮兒童;第三、促進偏鄉學校師資合作;第四、提供長期經費培養偏鄉學童多元興趣與能力;第五、轉銜政策:從片段不連續到統合處理。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為了解決生命 健康權的問題,作者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 這樣論述:

人權不是特權。人權到底是什麼? 一本適合所有人閱讀的人生教科書 納稅者權利法跟我有什麼關係?家長有權利對「同志教育」說不嗎?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 最實用的人權讀本,30條基本人權的探索與思辨,幫助我們真正理解人權的意涵,成為一個更進步的世界公民。 ●特別推薦 一起讀判決 (人氣法律粉絲專頁)/李茂生(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雪莉(《報導者》總編輯)/周威同(國教署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計畫種子教師)/林辰(知識型Youtuber、《臺灣吧Taiwan Bar》共同創辦人)/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祕書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張瑜鳯

(資深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許全義(台中一中社會科教師)/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惠貞(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發言人、板橋高中歷史科教師)/蔡中岳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錢建榮(最高法院法官)/蘭天律師(依姓氏筆劃排序) 人權並非國家所賦予的權利,而是先於國家、任何社會與法律制度出現前就存在了,而人權的內涵就在於體現對人之尊嚴的尊重,每個人都是有自主性的主體,而不會淪為被他人或國家所支配的客體。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那是第一份全球性的人權保障文件,這一天也被

訂為人權日。 二戰結束後,世界各地的人們看盡殘暴的國家機器如何輾壓自己或其他國家的人民,因此聯合國成立時,各國即把人權保障視為這個國際組織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並迅速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 / 人權法典化是為了賦予人民對抗國家暴力和歧視的武器——雖然締約或修改條文都太困難,但我們能透過重新詮釋、擴充文義,讓人權法持續保持其活力和韌性。反之,若任由政府恣意排除或限制人權內涵,將失其最初捍衛個人尊嚴及促進社會正義的精神。這也是一開始想編輯這本書的主要目標,希望提供讀者有關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基本認識,學習相關語彙後,用以觀察自己與其他人的生活處境,進而勾勒出心目中理想社會的藍圖。——法律白話文運動

本書邀請一群年輕有想法、寫過多部暢銷法普書的「法律白話文運動」執筆,以明確好讀的文字,把嚴肅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一般大眾容易理解的常識。內容以聯合國特別為青少年編寫的《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為基礎,從每一則法條的核心精神作闡釋,並援引國內外的案例,輔助說明該法條我們應該具備的正確觀念,探索人權樣貌,傳達人權基本知識,幫助我們更確認與思索人權的重要。 也許我們對這些人權條文並不陌生,但我們對它的內涵確實為何,其實仍然一知半解,甚或明知故犯;在世界仍然到處充斥忽視人權、侵犯人權的情況下,我們如何理解並維護自身的人權,已是一個當代的重要課題。 作為自許尊重人權的台灣,其實我們還有許多可以努力的

空間,這本書深入淺出的書寫,提醒我們正視人權的重要,我們才能更往前成為一個進步的世界公民。 ●內容大要 美國知名歌手小甜甜布蘭妮為何害怕父親的監管?性工作者真的不配擁有工作權?反送中運動為何衍生出抗議者被受虐酷刑?維吾爾族被中國奴役生產棉花,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中國真的吃西方人權這套?跨國同婚是否是夢一場?棒球員曹錦輝的假球案如何引用「無罪推定原則」? COVID-19 核酸檢驗報告成了遷徙自由的絆腳石?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mos Yee)在網路上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他是否「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情感」?土耳其海面上漂浮了一名紅衣小男孩的屍體,他足以召喚難民的無辜嗎?原住民自傳統部落領域取回

木材,是否竊盜觸法?禁止穆斯林婦女穿罩袍是錯誤的法令?…… 全書談及的領域眾多,包括身心障礙者、遊民、勞工、維吾爾族、人權工作者、難民、愛滋感染者……;議題多元,包括反送中、八仙樂園火燒案、死刑存廢爭議、打假球、隱私權、出版管制、兒少言論權利、集會遊行示威、罷工、迫遷、恐同、受教育權、著作權、國際人權…… 從個人到社會,從台灣到世界,各式各樣的基本人權議題,在在凸顯人權脆弱的面向。當大眾被侵權時是否真能知法而保護自己的權利?「法律白話文運動」有條不紊地整理出人類與生俱有的權利,不僅讓普羅大眾閱讀本書而獲得啟蒙,更可以觀照自身本該擁有的權利,避免因為對權利的懵懂與知識的薄弱,進而喪失權利而讓

生命深陷恐懼的泥淖之中。 這本書每一章談論的都是人權的缺角,唯有把破碎的缺角拼圖起來,才能更接近人權的真相。 每章末附有「思辨與討論」,延伸引導讀者對該章作進一步思考;書末並有相關人權工作者的筆記(例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身心障礙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作為對照參考,豐富對人權的探討。 ●全書30章內容主旨(呼應《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 第1章:我們天生自由而且平等 ﹝核心概念﹞:我們生來就是自由的。我們都擁有自己的觀念和想法。我們應該被同等對待。 ﹝內容要點﹞:以美國天后小甜甜布蘭妮(Britney Spears)爭取打破被監管的人生為例,談「

不能以監護為藉口,限制其他權利」,並擴及台灣的情況作闡述,儘管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也享有基本人權保障。 第2章:不該有差別待遇 ﹝核心概念﹞:不管我們的差異是什麼,這些權利是屬於每一個人的。 ﹝內容要點﹞:從古亭「小作所」事件談身心障礙者的困境及反歧視法。 第3章:生存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生存的權利,並且可以自由與安全的生活。 ﹝內容要點﹞:身為遊民有罪嗎?從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提議向無家可歸的遊民潑水驅離案例談起。國家能賜死人民嗎?人權法中最難解的爭議之一——死刑存廢的百年論辯。 第4章:不要有奴隸制度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把我們當奴隸。我們也不可以把任何人當成奴隸。 ﹝

內容要點﹞:國家、法律為什麼要管勞雇關係?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探討性工作合法化之必要。 第5章:沒有折磨或不人道的待遇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傷害我們或折磨我們。 ﹝內容要點﹞:從香港反送中運動談「酷刑」,看國家執法界線在哪裡。 第6章:不管到哪裡,你都有被視為人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和你一樣都是人,享有的尊重和權利都一樣。 ﹝內容要點﹞:新疆維吾爾族受中國壓迫,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所產的棉花,中國說「不吃西方人權這一套」有理嗎?八里媽媽嘴咖啡店命案的判決,為何引發軒然大波? 第7章: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核心概念﹞: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必須公平對待我們所有的人。 ﹝內容

要點﹞:外國人在台工作權益差很大,白領是人才,藍領的人權呢?跨國同性婚姻在台灣的演進情況。 第8章:你的人權應該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核心概念﹞:當我們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時,我們可以要求法律的協助。 ﹝內容要點﹞:從八仙樂園火災事件訴請國賠,看國家對人民的保護義務。醫療人員於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與暴力相對,法律能否保障他們的人權? 第9章:沒有不公平的拘留 ﹝核心概念﹞: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沒有人有權利把我關到監獄裡裡,或把我從自己的國家驅逐出去。 ﹝內容要點﹞:從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入境中國被拘禁談「強迫失蹤」所帶來的傷害。 什麼是羈押?你說羈押就羈押嗎?縱使是重大刑案的被羈押人,因尚未被定罪

,其人身自由仍應盡量受到平等保護。 第10章:公平審判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被審判,就應該公開進行。不該有任何人,告訴審判我們的人應該要怎麼做。 ﹝內容要點﹞:即便是犯罪被告,也應享有公平審判的程序權利;情節最嚴重的罪行一定會判死?從湯景華縱火案談起。 第11章:在被證明有罪前,我都是清白的 ﹝核心概念﹞:除非有證明,否則任何人都不應該被要求為某件事負刑事責任。當有人說我們做了壞事時,我們有權利去表明那不是真實的。 ﹝內容要點﹞:從曹錦輝假球事件談「無罪推定」原則。「無辜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被誤關了14年的鄭性澤案帶給我們的司法正義省思。 第12章:隱私的權利 ﹝核心概念﹞

:沒有人可以破壞我們的名聲。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沒有人可以進入我家、拆開我的信件、干擾我或我的家人。 ﹝內容要點﹞:祕密被人知道了是侵害我什麼權利?不想被Google不行嗎?——被遺忘權與言論自由的權衡。 第13章:行動的自由 ﹝核心概念﹞:在自己的國家裡,我們有權利到我們要去的地方,並且到我們想去的地方旅行。 ﹝內容要點﹞:防疫不外人權——可用提供檢疫報告當作國人入台的條件嗎?被陌生人跟蹤了怎麼辦?各國法規大不同,在許多國家甚至無能為力! 第14章:尋求安全居所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我們在自己國家裡害怕被迫害,我們有權利跑到另一個國家讓自己更安全。 ﹝內容要點﹞: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

mos Yee)因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遭判刑後,他尋求美國的庇護,什麼是庇護?阿拉伯之春到今日,世界上出現了許多難民,更別說以前歷史上不同時期的難民,我們對難民的認知有多少? 第15章:取得國籍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擁有權利,屬於某一個國家。 ﹝內容要點﹞:從越界者與無國籍人的眼中,看見人權法的極限。從難民到無國籍兒童到台灣的新移民,關於追求國籍保障,歸化移民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的思索。 第16章:婚姻與家庭 ﹝核心概念﹞:每個成年人,當他們想要的時候,都有權利結婚並擁有家庭。男人和女人結婚或分居時,都擁有相同的權利。 ﹝內容要點﹞:婚姻平權里程碑:南非Fourie案。從通姦除罪化討論

背後暗藏的性別壓迫。防疫時期不讓中配孩子來台是否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第17章:擁有屬於你東西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擁有東西並分享它們。沒有人可以毫無正當理由就拿走我們的東西。 ﹝內容要點﹞: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什麼?跟我有什麼關係?原住民自傳統領域取回木材,是否竊盜觸法? 第18章:思想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相信我們要相信的,有權利信仰某個宗教,或是當我想要的時候,可以改變想法。 ﹝內容要點﹞:曾經台灣有部法律控制你的思想。國家該管制宗教嗎?民主國家有辦法讓宗教歸宗教嗎? 第19章:表達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自己做決定,去想我們所喜歡的東西,去說

我們所想到的,並且與其他人分享我們的觀念。 ﹝內容要點﹞:從《出版法》看台灣的民主進程。從烏克蘭感染愛滋病毒的女孩所寫的〈讓世界聽到我們的聲音〉,談兒童也有說話且被聽見的權利。 第20章:公眾集會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接觸我們的朋友,並且一起和平地保衛我們的權利。如果我們不願意,沒有人能命令我們加入任何團體。 ﹝內容要點﹞:遊行抗議沒錯,除非它造成危險或蓄意破壞法治。從香港反送中事件談「禁止蒙面」上街頭的合法性問題。 第21章: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參與我們國家的政治。每個成年人應該被允許選擇他們自己的領袖。 ﹝內容要點﹞:從日據時期台灣人推動「臺灣議會

設置請願運動」,爭取頭一次的民主成果談起。 能投票就是民主嗎?罷免案如何進行?2019年的香港議會選舉給台灣的提醒。 第22章:社會保障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負擔得起住宿、醫療、教育與兒童照顧,當我們生病或年老時,有足夠的錢去生活及獲得醫療協助。 ﹝內容要點﹞:生計出現困難時,人人都應受到來自國家的支持。礙知與愛滋的無間道:從不歧視原則談起。 第23章:工作者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一個成年人都擁有工作、公平的工作報酬,以及加入工會的權利。 ﹝內容要點﹞:談勞工的不合作運動——罷工權。「職業災害」哩干災? 第24章:休息和休閒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放下工作,休息和放鬆

的權利。 ﹝內容要點﹞:工作誠可貴,身體價更高——談超時工作的法律問題。最陌生的熟悉人:台灣長期照顧政策中的外籍家庭看護工應該有的保障。 第25章:良好生活條件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好好過日子。母親和孩子、老人、失業的或有障礙的人,都有權利被照顧好。 ﹝內容要點﹞:華光社區的迫遷安置難道是種恩賜,而非權利?從「恐同」現象談性/別少數群體的健康權。 第26章:接受教育的權利 ﹝核心概念﹞:受教育是一種權利。上小學應該免費。我們應該了解如何與他人相處。家長能優先選擇我們該學的是什麼。 ﹝內容要點﹞: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指的是什麼?家長有權對「同志教育」說不嗎?從英國「伯明

罕抗議事件」反思台灣現況。 第27章:著作權 ﹝核心概念﹞:著作權是用特別的法律,來保護個人的藝術及文學創作;其他人如果沒有得到同意,不可以複製。我們都擁有權利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並享受藝術及科學所帶來的好處。 ﹝內容要點﹞: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談林暐哲訴吳青峰案的合約問題。台灣第一起傳統智慧創作侵權事件——奇美部落提告原民會。 第28章:生活在一個在乎人權的世界的權利 ﹝核心概念﹞:好的秩序必須要存在,我們才能夠在自己的國家和全世界各地享受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人權保障不僅僅靠規範,更有賴健全的監督機制;良善的全球秩序,取決於良善的國內與國際環境。 第29章:責任 ﹝核心概念﹞:我

們對其他人是有責任的,而且我們應當保護他們的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從菲律賓的賈巴里被槍殺案,談「生命權」是一項不得減損之最高權利,即使在武裝衝突和其他威脅國家存亡的公共緊急情況下。對於女性生育與墮胎權利的探討。 第30章: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核心概念﹞:人權宣言是最低標準。不應該用保障某一人權當作藉口,合理化對其他人權的侵害。 ﹝內容要點﹞:從英國商人林克穎在台酒駕致死案,談台灣監獄的人權問題。人權不是特權:「反毒戰爭」的健康權爭議。 後記:人權工作者的筆記  

以風險原則論防疫管制措施

為了解決生命 健康權的問題,作者鄭芸 這樣論述:

2019年12月起中國湖北省武漢市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群聚,在2020年1月公布其病原體為新型冠狀病毒。此疫情隨後迅速在中國與世界各地擴散。在全球疫情爆發初期,我國立即採取邊境管制措施以預防COVID-19,因此截至2021年5月初,我國大多為境外移入案例。然而在2021年5月中,由於飛行員群組爆發集體感染,國內開始出現大量本土案例,造成醫療量能的負擔,並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定出應對的行政措施,對民眾生活產生很大的影響,許多防疫措施大幅度地改變了原先的生活。 在政府限制人民基本權利時,我國政府勢必是基於防疫的考量,然而除了公共衛生、醫療的知識以外,能否結合其他專業領域,依據各行為

造成的風險大小,判斷何種行為應該被禁止,並且將降低風險作為目標、醫療量能作為衡量依據,試圖討論出人民的基本權利與政府得以限制的界線,嘗試找出最佳化結果。因此本篇論文結合社會學上風險社會學之概念建立風險原則,並藉由區別原則與規則找出原則之特性,以我國憲法保障之生存權與健康權為基礎,論述風險原則之目的、憲法基礎、衡量方式與適用可能的結果。而後概覽我國的防疫措施,藉由風險原則檢視防疫手段是否符合追求最佳化利益,也就是以降低風險為核心,並同時兼顧權利保障。期望經歷這幾波疫情後,我國的防疫行政能夠運作得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