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理事長 任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國立中興大學 國家政策與公共事務研究所 潘競恒、陳恒鈞所指導 劉臺忠的 臺中市北屯區里與社區發展協會協力關係對社區發展之影響 (2016),提出社區理事長 任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營造、協力關係。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政治學系 蔡啟清所指導 王洲明的 我國賄選與反賄選行為研究--以2005年三合一補選為例 (2008),提出因為有 賄選、反賄選、買票、三合一、當選無效、遞補、補選的重點而找出了 社區理事長 任期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社區理事長 任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中市北屯區里與社區發展協會協力關係對社區發展之影響

為了解決社區理事長 任期的問題,作者劉臺忠 這樣論述:

本文主要的研究目的係透過臺中市北屯區里與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營造,從歷史發展脈絡及現況,藉以瞭解里長與社區發展協會之間互動關係,協力社區營造之影響,里長兼任社區理事長、里長、社區理事長對社區營造整合與運用情形,最後提出具體可行的改善建議,供相關單位政策擬定與方案規劃之參考。本研究以臺中市北屯區里與社區發展協會協力關係對社區營造影響為研對象,運用協力過程觀點,探討北屯區里長與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營造之協力過程及資源的整合情形。運用的方法,分別為深入訪談法、文獻回顧、個案分析等。研究發現:1.里長與社區理事長「同派系」資源取得較佔優勢;2.里長無法參與社區發展協會事務主要因素是「不具社區會員」資

格而被屏除在外;3.里長與社區理事長「任期不同」及是否連任是造成彼此分合的因素之一;4.公部門成立社區營造單一窗口,讓各社區發展協會能更有效率。 針對發現,提出下列建議:1.社區組織章程,增修現任里長為社區當然理事;2.里長法人制或同意里辦公處獨立行文與經費核銷;3. 社區營造分散各部門整合成單一窗口,方便各里、社區發展協會申辦4.質化後採量化研究。

我國賄選與反賄選行為研究--以2005年三合一補選為例

為了解決社區理事長 任期的問題,作者王洲明 這樣論述:

摘要 「當選過關、落選被關」的俗諺流傳久遠,讓候選人為求勝選,灑錢不眨眼;讓涉案者辭職再選、或推家眷參選,祭此俗諺博取同情票源,經常應驗再獲勝選;這是因為過去賄選官司進度龜速緩慢,但此情形在民國94年有重大改變。本屆民國94年(2005)12月3日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俗稱「三合一」定期改選,涉及賄選案件全部依照選罷法「速審速結、二審定讞」的規範,本屆任期內已造成37議員、14鄉鎮長,共51名遭「當選無效」宣判。議員解職由落選頭遞補、鄉鎮長下台則辦補選。上述不當的俗諺,檢院以鐵腕行動,聯手把它改成「賄選‧讓你落選又被關」、「僥倖當選‧保證二年內解職入監」。 「抓鬼、重賞」,檢調鼓

勵檢舉賄選,獎金之高舉世無雙,最少50萬、最高1,500萬。推測檢舉人怕被報復不敢領獎,政治人物頻頻加碼懸賞大作「抓鬼秀」。但有人勇敢檢舉經判刑定讞,公開前來領獎,官方與政治人物雙雙翻臉不認帳,審核故意刁難,檢舉人控訴對簿公堂,拒發理由荒唐,但法院官官相護偏袒,正義難申張。抓賄給獎,卻變成「選前當口號、選後不知道」,信用破產影響檢舉信心,難怪反賄選多年來成效不彰。本論文詳述真實抓鬼個案,將官方虛予委蛇、政治人物文飾拒給獎金的過程。以實例溶化官方糖衣、以實證刺破政治人物謊言。筆者現身說法,證明「高額獎金雖舉世無雙、但只供觀賞遙望」。 「賄選」議題,已有不少人研究,本論文亦簡述過去與現在的賄選手

法;但「反」賄選研究事涉敏感,較少學者論及。本論文搜集歷年官方反賄選的法令規章,檢調如能依法確實執行,應該會有實質的成效。本論文將個人近廿年來實際參與反賄選工作,先後於媒體報章刊載有關反賄選的短文76則,以及檢調有關查賄案件判例,附錄於論文,供有志者參考。本論文作者才疏學淺,掛一漏萬,仍請諸先進不吝指正。關鍵字:賄選、反賄選、買票、三合一、當選無效、遞補、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