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 舉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社會保險 舉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家揚寫的 投資型保險最重要的大小事:從保障到投資!本書完整剖析投資型保險的原理及相關知識,讓你超越保險業務員和銀行理專,做出最利己的理財規劃 和鄭漢,鄭翰的 財政學新論(高普考、鐵路特考、關務特考、身障特考、原住民特考、退除役特考、升等考、三、四等特考考試適用)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財經傳訊 和志光教育科技所出版 。

臺北醫學大學 管理學院生物科技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許怡欣所指導 陳德魁的 台灣長期照顧產業發展探討-過去、現在與未來 (2020),提出社會保險 舉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長期照顧、質性研究、銀髮生態系、長照協力財源、優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管理學院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碩士在職專班 許文忠所指導 吳暢言的 探討台灣健保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之現象與對策 (2019),提出因為有 全民健康保險、二代健保、健保法、勞工保險、投保單位、投保薪資、薪資以多報少的重點而找出了 社會保險 舉例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社會保險 舉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投資型保險最重要的大小事:從保障到投資!本書完整剖析投資型保險的原理及相關知識,讓你超越保險業務員和銀行理專,做出最利己的理財規劃

為了解決社會保險 舉例的問題,作者吳家揚 這樣論述:

  如果你很年輕,對家人有責任感,希望用最低的代價,換取最高大的保障,那麼投資型人壽保險是一個很好的工具。只是它也是一個有「爭議」的投資工具,因為許多人忘了它的主要目的在於保險,而非「投資」。因為對它有錯誤的想像而產生錯誤運用方式,最後產生受騙的感覺。   投資型保險簡單而言,就是可以與投資標的連結(由保險公司提供選擇)的人壽保險或是年金保險。它背後的操作相當複雜,需要相當詳細的說明。   舉例而言,對一個30歲的年輕人,假設選擇購買某市售投資型人壽保險,年繳6萬元保費,連續20年,目標保額設定600萬元,選擇的連結標的年化報酬率是3%(這是很務實的評估,持續幾十年,每

年都賺3%雖然不太可能,但只要標的選得好,時間夠長的話,平均年化報酬率3%是有很高的達成機率的)。那麼20年後解約,你可以享有約126萬左右的保單帳戶價值。如果你不解約,在繳滿20年後,仍可以獲得相當時間的保障。   不過投資型人壽保險的績效與你選擇的投資標的有很大的關係。同樣一個30歲的年輕人。如果投資績效連續34年每年都為-3%,那麼保險會在63歲時結束。20年的解約金也只有約67.3萬。   這樣算下來,如果「順利」,你是可以用極低的成本(以上例而言,你的解約金還高於付出的保費)來取得高額的保障。   如果這個年輕人選擇投資型年金保險。以某市售商品為例,在年繳1萬人民幣,連續20年

的情況下。若連結的商品年化投資報酬率同樣為3%。那麼在第30年開始,可以領取年金終身,月領1077人民幣,並保證至少15年。   投資型年金保險若連結的商品年化投資酬率為-3%,那麼在第30年,只能一次領回104158元人民幣。   因此,購買投資型保險,你也必須對連結的投資標的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充分發揮投資型保險的效益。   本書全面解析投資型保險的原理及相關知識。讓你可以清楚判斷是否要購買相關的商品,不會因為誤解而浪費了金錢。 本書特色   大量案例,降低小白入門的困難度   金融商品的產生,會運用到許多日常生活碰不到的概念,因此入門的門檻其實不低。本書解決的方法是利用大量的案例

來說明。讀者如果看內文覺得吃力,不妨先往下看案例。會更容易進入狀況。   看懂保險公司網站的資訊,收集資料不求人   所有保險公司都會把相關商品資訊放在網站上。只是大量的專有名詞,讓一般消費者望而卻步。本書替你用白話解釋網站在的「文言文」條文。讓你可以輕鬆看懂每一家保險公司的投資險商品。   操作實務建議,讓你少走冤枉路   由於投資型保險可以依人們的生命周期而調整。因此作者建議讀者在30歲到65歲階段以投保較高的保額為主要目標。而在65歲之後將它從以保障為主,調整改變為儲蓄目的。投資型人壽保險中的保單帳戶價值,是高齡者財富移轉的良好工具,善用保險「有條件」可免納入遺產稅,在財富管理上達到

最優效益。 專家推薦   中華電視公司前總經理 莊豐嘉   中央廣播電台前新聞部經理 沈聰榮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特聘教授 秦夢群   財經主播、主持人、前上市公司發言人 劉姿麟

社會保險 舉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自從紓困案開始慢慢釋出後,我的服務處排隊要諮詢紓困的電話、人龍,可能比前陣子排口罩還要多,大家都很關心。對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預算案,各部會有很多的紓困方案,但同時也收到民眾反映、向辦公室陳情,「太多太複雜、資訊不流通、不夠快、不夠明確、電話忙線,或是地方說還沒有正式明確的規定」等。
我認為除了中央和地方兩邊的訊息要對得上、資料要一致之外,我們還需要便捷、有效率、足夠親切的線上資源來協助民眾。

【單一窗口】
盡量讓民眾一個窗口就能解決所有疑惑,朝整合跨部會的單一諮詢窗口。
【增加網站便利性】
衛福部 1957 福利諮詢的網頁,有提供包括社會保險、勞工相關、各類福利等等多項資訊,但目前並沒有放上這波紓困的資料,這樣其實滿可惜的。
【提供最佳方案建議】
我們看到政府很多部會網站都建置了「防疫、紓困、振興」專區,提供懶人包、Q&A、圖卡等,就是希望讓民眾可以快速從網路上找到自己需要的訊息,這部分當然要肯定政府的努力。但我們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希望可以找到符合自身需求的「最佳方案」。是不是可以嘗試建置「微型的一條龍服務」,幫民眾整合他們需要的方案、提供解答,就像電信門市幫你算最優惠的方案一樣,協助民眾判斷跨部會、多方案的申請,對他們最有利的選擇。
疫情除了經濟需要紓困,我們的心靈也需要紓困。
台灣經歷過很多災難,也有很多救災經驗,不過這次的武漢肺炎與過去的災難型態有點不一樣。地震、森林大火,我們稱為「天災」,恐攻、重大刑案等,我們稱做「人為災難」。
而有種災難叫做「 生物災難 」(biological disaster)。
生物災難特性是持續的時間長、影響久,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與結束,好像看不到終點,因此越來越焦慮。當我們在救援時,災難也還在持續發生,災難會給社會巨大的損失、破壞原本的運作,對人的身心靈產生重大負面影響。且生物災難是慢性的,涵蓋的層面更大,而台灣過去的確只有面對 SARS 的經驗。
【心理急救】
經歷過921、八八風災的臺灣,都曾讓「災難精神醫學」這個議題被拿出來討論。但無論921或是重大風災,都與這次我們所面對「不知何時才會結束」、「一邊救災一邊發生災害」的武漢肺炎,就是我們所謂的「生物災難」不一樣,生物災難沒有明確的結束時間點。
所以我們對於一般災難的治療模式,已累積了相當的經驗,但用在目前的狀況,可能就不一定適合。就我們目前治療的模式,有參考也有要調整的地方。WHO 和美國精神醫學會都強調「心理急救」(Psychological First Aid)的概念,其原則是準備、觀察、傾聽、聯繫。
助人者在受到訓練後,就得對(災害)受難者提供實質的幫助,而不是直接的治療。這個協助是什麼?不外乎有資訊給予(現在狀況如何?我們安全嗎?你的家屬的狀況?)、陪伴支持(傾聽需求或鼓勵)、資源連結(針對需求提供實質協助,例如:金錢紓困、生活需求),重點在於:藉由即時的伸出援手來緩解焦慮。
【脆弱群體辨識】
我們要辨識在災難下,暴露程度不同的「受災族群」,包括患者、被隔離者、防疫人員、其親友與接觸訊息疲轟炸者。另外,本身有精神疾病、曾經有創傷、受虐等經驗、自己或家人有成癮問題、社經地位不利等族群,更容易受到影響。因此,助人者如何具備「敏感度」,將資源的分配,優先投放給這些群體,並給予特別的關懷,這是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應該先聚焦的地方。
舉例來說,對這次執行敦睦艦隊任務的海軍官兵、或是第一線醫事人員、空服人員,一些遭受創傷性打擊的案例,需要給予主動的關懷、有效鼓勵和支持。特別需要注意,他們有可能被獵巫、排擠或被歧視。
越戰催生了美國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希望政府可以派遣專業人力處理,結合衛福部和民間的資源,主動提供各類復原所需的支持,包括個人諮商、支持性團體等,應該要開始準備。比如可使用社區的組織與能量,像是社區的頭人、社區的活動、講座座談會,減少社會的驚惶,和群體間的排擠拉扯。想辦法讓每一個人能夠主動關心、聯繫、提供資源,甚至生意方面的支持。希望短期之內提供心理急救;中期則使其能不受歧視地回到崗位上與恢復正常生活。當社區發現有確診病患或疑似案例,大家總不免開始標記甚至是污名畫當事人,造成人與人之間的疏離,也讓對於當事人是二度傷害。因此希望我們可以有所作為,來建立韌性的社區。
【假消息傷害心理健康】
另外, 就NCC所提供的數據,截至 4 月 20 日的統計資料,「於指揮中心通知廣電媒體澄清錯假訊息並說明改正作法,協助轉請廣電媒體回應、加強自律」這項業務總次數目前是「1 次」,看起來台灣都沒有什麼假訊息,但真的是這樣嗎?
目前訊息的傳播不僅只有有電視媒體,「自媒體」是另一大宗。比如: LINE、臉書、youtube、Google、PTT 等社群平台,未來期望對於自媒體、傳統的媒體都盡可能減少假訊息的傳遞狀況。目前社會人心惶惶,我希望假訊息,不要成為社區心理健康的「防疫破口」!
【自主健康管理的醫療工作者給薪疑義】
日前接獲陳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 2 月 26 日發函,主旨寫道「符合自主健康管理條件之工作人員,暫勿前往機關上班」,這些人員包括:「申請赴港澳獲准者」、「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隔離條件者」、「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自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及第二級國家返國者」。但是,因為在這期間出國,而返國後需要隔離採檢,尊重這份公文沒有去機構上班的人,雇主認定不屬於他們的責任,因此不給付薪資。但在 3 月 19 日,衛福部說 26 日公文中的「暫勿」文字,只是「建議」,因此人員在管理期間適用的假別和薪資,應該由院所自訂請假規範。
在這段期間因為遵守 2 月 26 日指揮中心公文的「暫勿」規定而沒有去上班的醫療工作人員,因為 3 月 19 日的公文認定為「建議」,這些受影響的醫療工作人員,他們的假別算是事假、病假、還是防疫隔離假?導致他在這段期間因自主健康管理所請的假,有的並沒有被給付薪資。一樣是配合政府政策,正常工作的醫事人員,可以有機會得到相關的獎勵,但自主健康管理,依規定沒有入院上班的人員,卻被變相扣薪,我主張應該讓這類醫事人員能回復權益,讓乖乖遵守規定的醫療人員不要被變相懲罰。蘇貞昌院長也對此表示肯定,團隊也會持續關注。
在此謝謝為疫情拼命努力的所有單位人員,也向受疫情影響的民眾們,說聲辛苦了。或許沒辦法一次到位,但我們會持續努力、持續發聲,持續修正與服務,一起迎接更好的明天。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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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長期照顧產業發展探討-過去、現在與未來

為了解決社會保險 舉例的問題,作者陳德魁 這樣論述:

全球高齡人口增長迅速,2026 年台灣預估 65 歲以上人口將超過 676 萬,高齡化社會來臨,帶來失智失能的照護問題。根據台灣失智症協會資料,台灣失智症人口在 2017 年底已超過 27 萬人,衛福部的調查顯示,2031 年失智人口將增加到 46 萬人,2061 年將超過85 萬人,換言之,未來 40 年內台灣平均每 40 分鐘新增 1 名失智病患。以社區為中心,以家庭服務為基礎的長期照顧(LTC)系統需要關於個人如何重視各自的 LTC 的資訊,關於長期照顧相關政策和研究的文獻各有其特色,本研究目的為一、透過訪談及文獻,使讀者快速瞭解台灣長照全貌,二、論述健全長照發展之因素,三、提出建議做

為政府及後續研究者之參考。本文研究了台灣長期照顧制度的發展與政策,並借鑒國外的發展經驗;長期照顧政策成功的關鍵在於穩定的財務、經驗豐富且有合格證照的照顧護理人員、有效率並且落實從中央到地方的長期照顧系統。故本研究進行了探索性、深入的訪談,提供客觀和邏輯的描述,並且綜合被訪談單位的受訪結果做出討論;本研究方法採用質性研究,首先,蒐集國內和國外的資料及相關文獻,然後深度訪談在長照領域五位至少超過十年經驗的主管機關、民間照服機構和業界人士,儘管長照政策及主管機關、民間長照機構持有不同觀點及論述。然而,當有廣泛的護理需求時,居家照顧服務或機構式照顧仍需取決於各種個人身心、環境和社會價值觀。最後,總結研

究資料,為政府、其他對長照有興趣的人士提出五點建議包括:一、建置銀髮生態系及產業鏈做為健康促進,二、增加長照協力財源,穩健發展長照體系,三、提升本國籍照服員社會形象,吸引人才投入,四、優化長照體系從環境、管理流程、輔具、居家生活的智能化,五、長照觀念年輕化。

財政學新論(高普考、鐵路特考、關務特考、身障特考、原住民特考、退除役特考、升等考、三、四等特考考試適用)

為了解決社會保險 舉例的問題,作者鄭漢,鄭翰 這樣論述:

探討台灣健保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之現象與對策

為了解決社會保險 舉例的問題,作者吳暢言 這樣論述:

全民健保自1995年開辦,前3年有盈餘,設置衛福部健保署為單一保險人,常住國外者得繼續參加保險,初期是一個財務健全的保險制度。約自第4年1998年起開始呈現虧損(因調降費率),保費收入與醫療支出產生收支短絀。本文為此將基於健保費的收費、健保虧損與投保薪資以多報少做個案分析,試圖從做個案分析中找出健保費為什麼會短收,並探討健保費短收的影響因素跟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是否有關,以提供健全全民健保制度之政策參考。本文是在顧問輔導企業個案中屬於第一線資料,是用薪資表做個案分析,薪資表是勞工提供勞務,雇主給付工作報酬最直接呈現的資料,因內容記載工作期間、工資計算(勞基法第23條規定自106年起工資要有計算式

明細)、保費收繳,勞工退休金提繳等這些資料數據從薪資表就可以一目了然健保費繳費情形,是照實投保,還是以多報少,選擇幾家不同行業別的薪資表作深入分析。本文在個案分析中發現幾個特徵:1、有的薪資表中的健保費扣繳額一律用最低的基本工資在扣繳(見表4-4個案一薪資單,p44)。2、有的公司是按薪資高低的比例在投保跟繳健保費。3、發現投保薪資大部份以多報少一致性的都少投保在8,000元至12,000元之間。4、再發現投保薪資以多報少平均約都約少投保在10,000元左右(見表4-8,p48)。5、各項保費計算表(見表4-5,p46)。從以上資料顯示,公司不管是繳交全民健康保險費還是繳交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各

項繳費項目都會揭露在年度薪資印領清冊上,這是顧問輔導企業最主要的工作,公司想合法節稅,源頭憑證從這邊來,不誠實報稅,不但節不了稅損害反而會更大,不只是某些薪資沒報不能當費用,而是勞工的反撲會嚇死人,這是勞基法跟勞保的稅法規定。好比:勞工違反了勞基法規定雇主用勞基法12條規定解僱;但如果是雇主違反勞工法令損害到勞工權益時懂法令的勞工就會依勞基法14條規定開除雇主領了資遣費又去領失業給付。例如:(見表4-4個案一薪資單,p44)薪資合計是36,996元,應投保勞工保險38.200元但公司只投保23,100元,這樣就是公司違反了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的勞工法令;勞工就可以在知悉的一個月內以勞基法

第14條第二項:「但雇主有前項第六款所定情形者,勞工得於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與雇主終止契約,並依勞基法第14條第四項規定請求資遣費(就是勞基法的)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除了可以跟公司領資遣費之外還可以去領失業給付)。因此規劃跟處理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是企業當前必須面對的課題。二代健保各類所得(收入)扣繳補充保險費明細表媒體申報書,如果稍做調整改變(見表5-1本研究建議,p62),健保署拿著申報書扣繳代號62-1〜62-5查核企業,投保薪資以多報少的情況會自動現形,薪資表上哪些項目應該投保繳交全民健康保險費與哪些項目不需要投保但需繳交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見表4-5各項保費

計算表,p46),假如公司將薪資10,000元只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每個月繳交1.91%*12(一年)=2292元(一年保費繳這些錢);如果公司將薪資10,000元全部都投保(包括:勞保、健保、勞退、勞保職災、積欠工資墊償)這樣一年要繳23,005元,與只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一年只有繳2292元相較,這樣一年要多繳20,713元。相較差異這麼大,要企業不將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也難,但以多報少企業也要承擔被罰鍰的風險。企業想少繳保費不是用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要節稅是要做憑證規劃才能節稅,更不是每個月換項目會被判定巧立名目。舉例:像年終獎金員工要繳稅雇主卻不用投保只需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這就是實例。公司如果能

正常繳交全民健保費,健保署也可以收到應收保費平衡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