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稽徵機關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稅捐稽徵機關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楊葉承,宋秀玲,楊智宇寫的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15版) 和陳妙香,汪瑞芝,李娟菁的 稅務會計(11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稅捐稽徵機關 - O2cllence也說明:【 地方稅稽徵機關】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新竹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陸書局 和新陸書局所出版 。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企業管理學系金融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江彥若所指導 吳藝碧的 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申報之探討─以臺南市都市土地為例 (2021),提出稅捐稽徵機關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土地增值稅、公共設施保留地、職權調查、協力義務。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楊富強所指導 林義舜的 評估自動化上下料機開發效率 (2021),提出因為有 自動化上下料開發案、資料包絡分析法、不可切割產出模式的重點而找出了 稅捐稽徵機關的解答。

最後網站國內稅務機關連結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則補充:國內稅務機關連結 ; 財政部賦稅署 ·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 財政部關務署 · 基隆市稅務局 ; 財政部國庫署 ·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新竹市稅務局.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稅捐稽徵機關,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15版)

為了解決稅捐稽徵機關的問題,作者楊葉承,宋秀玲,楊智宇 這樣論述:

  本次修正主要是將近幾年的考題列入習題,重要題目放入章節中當作例題,並將之前排版錯誤地方加以修正。其次立法院會於民國 110 年 11 月 30 日 三讀通過《稅捐稽徵法修正案》,也是非常重要的修法。其修法幅度頗大,諸如:稅捐稽徵機關按申報資料核定案件之核定稅額通知書得採公告送達、滯納 金加徵方式由「每逾 2 日」修正為「每逾 3 日」按滯納數額加徵 1%,總加徵 率由 15% 降為 10%、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修正 96 年 3 月 5 日前已 移送執行尚未終結重大欠稅案件之執行期間,延長 10 年至 121 年 3 月 4 日。 對於妨害稅捐執行之欠稅案件,稅

捐稽徵機關聲請假扣押時點由「欠繳應納稅捐」修正為「法定繳納期間屆滿(自繳案件)或繳納通知文書送達後(核定開 徵或補徵案件)」;並增訂準用民法第 242 條至第 245 條及信託法第 6 條至第 7 條代位權及撤銷權相關規定。增訂第 26 條之 1,定明得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 稅捐之情形。   修正第 28 條,因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由「5 年」修 正為「10 年」;因政府機關錯誤者,由「無期限」修正為「15 年」,新增明知 無納稅義務,違反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而為繳納之款項,例如為向銀行詐貸虛增營業額所繳納之相關稅款,不得請求返還。修正第 39 條,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

移送執行之金額比例,由「半數」調降為「1/3」。修正第 41 條, 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刑事罰金,由新臺幣「6 萬元以下」提高為「1,000 萬元以下」,並增訂個人逃漏稅額在 1,000 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 5,000 萬元以上 者,加重處罰,「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1,000 萬元以上 1 億元以下罰金」,以有效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修正第 43 條,教唆或幫助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刑事罰金,由「6 萬元以下」提高為「100 萬元以下」。修 正第 44 條,營利事業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之處罰,由按查明認定總額「處 5%」修正為「處 5% 以下」,保留適用彈性

。此外從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所謂的房地合一 2.0,正式將個人及營利事業買賣預售屋與交易 持有超過 50% 股份且其價值 50% 以上係由國內房地所構成之未上市櫃股票交易,納入房地合一 2.0 課稅範圍,且前兩年之稅率皆為 45%,五年內為 35%,宣示政府打擊房地產短期交易的決心。對於營利事業交易其非以起造人身分取得之房地改採分開計稅合併報繳,最高稅率 45%,也在第三章對此部分有詳細說明與例題闡述。還有有關第三章綜所稅免稅額與課稅級距調整、第 19 章基本生活費提高也在納保法部分修正,也於本次改版一併完成。   因法規修正頻繁、雖經努力校對,但難免會產生錯誤。若有發現

錯誤之處,希望各位老師、先進與同學們不吝來信指正,我們一定會立即更正並虛心檢討。由於稅法更新頻繁,為避免大家誤用舊法,請大家定期到我們的 FB 粉絲頁「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瀏覽或按讚取得訊息,也歡迎加入 FB 的「會計師稅法討論區」查詢稅法更新動態,同學如有問題也歡迎到討論區一起討論。  

稅捐稽徵機關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10221東森 打炒房新招!房屋稅免稅排除法人、自然人限3戶
東森原影→https://youtu.be/dgpbgH8Ssaw

回應外界打炒房聲浪,財政部祭出了短期措施,公告修正房屋稅條例,未來住家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以下的低價屋免課房屋稅門檻將會排除法人適用,個人全國也僅限3戶免稅,預計今年7月正式上路。

記者/黃圓媛、陳震隆 採訪報導……↓

這對現行將出租房屋切割的包租公、包租婆衝擊恐怕不小。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尤其是中南部一些大學周遭的屋齡四五十年的老舊公寓,一次就持有個好幾間的包租公、包租婆,靠收租來維生的,對他們影響就會很大。」

為了照顧農民、低收入戶或居住簡陋房屋者,現行房屋稅條例有規定,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課房屋稅,但不少企業法人會將出租不動產分割為小坪數藉此來避稅,修法後,包租公、包租婆或法人即使持有房屋現值低於門檻,都不再具有免稅資格。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他比較鎖定的房地產是偏屋齡可能四五十年的老舊公寓,既然未來要繳稅了,可能會促使屋主願意加入市府的都市更新。」

房仲業者分析,除了防堵炒房,政府這一招有望也能刺激都更效率,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停車位也有稅籍甚至還是共同持有,就怕會有誤傷。

房仲專家/徐佳馨:「就是一些停車位他是另外稅籍的持有人,那他很容易會因此符合到3戶以上的標準,如果是以這樣的個案,可能必須靠財政部去做一些稽查,或者是由民眾直接做一些舉證。」

財政部強調法規實施時,稅捐稽徵機關會主動發輔導函協助屋主們選擇適用申報,這一次修法會影響到多少人?仍在統計中,不過全國擁有房屋者的自住者9成以上皆擁有3戶以下,自住者的部分預計衝擊不會太大。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ygwV-lstso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2/210221-3.html

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申報之探討─以臺南市都市土地為例

為了解決稅捐稽徵機關的問題,作者吳藝碧 這樣論述:

政府為實現都市計畫之均衡發展,在規劃都市藍圖時,依都市計畫法在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將很多私人土地規劃成公共設施用地。此種用地在未經取得前,即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由政府逐年編列預算辦理徵收。至需用地機關依法取得前,此期間即為「保留期間」,該期間短則數年,長則數十年,然政府都總以經費不足為由,遲遲未能辦理徵收及補償工作。又該土地一旦被劃設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利用即受限制,市場交易機會及價值大幅降低,致使地主長期蒙受損失,故政府對土地所有權人於財產權方面之特別犧牲,於現行相關稅賦上(例如:在遺產贈與稅、所得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都訂有相關的租稅減免補償規定。本研究主要以上述公共設施保留地相關租

稅減免中,以現行實務上稽徵程序爭議較多且牽涉層面較廣的土地增值稅減免申報予以深入探討。源起所有人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期間,在未被徵收前之移轉,依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准用被徵收之土地,免徵其土地增值稅,雖法有明文規定免徵,但卻賦予人民於移轉時必須自行提出申請,且需檢附使用分區證明書,始得適用之,然而土地使用分區為何,如不是主管都市計畫的政府機關可以知之甚詳,一般人怎會知悉,更不知可以提出優惠稅率之申請,致衍生後續政府不當得利,人民請求退稅之行政救濟案件頻傳。本研究方法主要運用問卷調查法,以臺南市民為調查對象,並以SPSS為分析工具進行問卷分析研究,主要是希望能知悉現階段公共設施保留地被徵收

前之移轉,民眾對於土地增值稅一般申報、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申報之瞭解程度以及對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作業之滿意度為何,以及探究不同人口統計變量對土地增值稅一般申報、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申報瞭解程度以及民眾對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作業之滿意度是否有顯著差異,以期提供政府機關加強宣導,並作為簡化稽徵程序及提昇服務品質之參考。研究結果顯示:不同職業在「土地增值稅一般申報瞭解程度」及「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申報瞭解程度」變量有顯著差異;其中,稅務專業代理人的受測者對此兩稅務申報瞭解程度明顯高於其他職業的受測者。因此,本研究建議:民眾在面對土地增值稅申報問題時,委託稅務專業代理人處理可避免納稅

人、稅捐稽徵機關人員因認知落差而溝通不良、爭吵、糾紛,甚至導致訴訟;進一步創造納稅人、稅捐稽徵機關雙贏局面。

稅務會計(11版)

為了解決稅捐稽徵機關的問題,作者陳妙香,汪瑞芝,李娟菁 這樣論述:

  本版書配合相關稅務法令之修正或新增如下:   一、110年12月17日公布修正稅捐稽徵法,20、41、43、44、48-1   1.    第20條     滯納金加徵方式,由「每逾2日」加徵1%,修正為「每逾3日」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   2.    第41條   (1)    將刑事處罰由「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   (2)    增訂對於納稅義務人逃漏稅額情節重大者加重處罰規定,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另稅捐

稽徵機關公告重大欠稅之金額標準,以個人查獲逃漏稅額在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營利事業逃漏稅額在新臺幣5千萬元以上作為逃漏稅額情節重大之認定標準。   3.    第43條   配合修正條文第41條規定提高逃漏稅刑事處罰,將教唆或幫助犯逃漏稅處罰由「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4.    第44條   以經查明認定未給與、未取得或未保存憑證總額之固定比例為罰鍰計算方式,由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5%」修正為處「5%以下」,俾符罪責相當。   5.    第48-1條   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

,有關加計利息之利率基準日規定,由「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修正為「各年度1月1日」。   二、所得稅相關   1.    111年2月21日修正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0-1條   鑑於全球氣候及社會環境快速變遷,災害類型呈現多樣性,修正有關所得稅法所稱不可抗力災害之適用範圍。   2.    財政部111.01.25台財稅字第11000633640號令說明,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持有國內外營利事業過半數股份或出資額之認定標準。   三、111年2月18日公布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10-1條   1.    展延智慧機械及第五代行動通訊(5G)系統之適用年限至113年

12月31日止。   2.    增訂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投資抵減,適用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四、110年12月22日公布新增運動產業創新條例26-2   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之發展,得設置專戶,辦理營利事業捐贈有關事宜。   1.    對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業或業餘運動業之捐贈,於申報所得稅時,得在捐贈金額新臺幣1千萬元額度內,按該金額之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2.    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之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之捐贈,於申報所得稅時,得全數按捐贈金額

之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不受新臺幣1千萬元額度之限制。   3.    專戶每年累積金額以新臺幣30億元為上限。並明定各運動種類及受贈對象得收受捐贈之金額上限。   4.    對職業運動業所為之捐贈實施期限自公布日起為10年,對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所為之捐贈實施期限自公布日起為5年。   五、110年12月30日公布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111年開始實施   為發展我國生技醫藥產業,成為帶動經濟轉型之主力產業,特制定本條例。   本版書相關章節均提供釋例解析,並增補會計師、記帳士及國家考試試題,提高專技證照考試之應考能力。   感謝讀者對本書之支持與愛護,本版

書雖力求提供最新稅務法令之內容,惟受限於學識與時間,其中有舛誤疏漏之處,敬祈各界先進與學者專家,不吝指正。

評估自動化上下料機開發效率

為了解決稅捐稽徵機關的問題,作者林義舜 這樣論述:

工業發展快速,半導體產業與軟板產業生產需求大增,自動化上下料機相對需求增加。自動化設備開發將因應各種產業的生產需求,開發製造出的設備能取代人工生產、提升產能、減少人工失誤,產線設備串聯搭配AGV (Automated Guided Vehicle的縮寫)達到無人化工廠。最主要是如何讓自動化上下料設備能導入客戶的產線,讓設備在產線發揮效益,成為穩定的設備,提升客戶對設備的依賴度。2022年原物料漲幅約近15%,雖半導體設備需求量增加,相對同業競爭激烈,故如何降低成本(人力、物料與設備開發失誤率)也是企業經營的重點,市購馬達供應不足、工業電腦交期都須6個月以上,嚴重影響設備交期,是一個需要特別注

意與解決的事項。中國內地設備需求量大,如何讓設備穩定生產,避免人員出差,相對如何讓設備作業穩定也是一種點事項。研發自動化設備有三特點:(1) 開發設備常會面臨許多不確定因素(2) 開發自 動化設備需要付出較高的費用與人力投入(3) 開發設備會遇到客戶驗收時的設計變更。研發決策問題相當複雜,只要做出不當的決策,就會造成許多物料費用與人力的損失。因此,須收集更多的設備規格需求來輔助做決策。本研究運用資料包絡分析法,針對T公司所執行案件,選取不可切割的3個投入項:廠內鋁件投入、委外鐵件投入、市購部品;可切割的3個投入項:機械設計、程控設計、組裝人工投入(天)。不可切割壞的產出:報廢零件金額;不可切割

好的產出:銷售金額為產出項,共計八個投入產出變項。本研究的重點在如何減少投入(機械設計、程控設計與設備組立),提升機械效率,降低失誤率,增加設備作業穩定性與提高好的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