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穀收購價格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稻穀收購價格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翁嘉禧,曾憲郎,鄭博文寫的 台灣稻米產業的競爭力與發展 和李如霞,士明編輯部的 新編農產運銷‧供運銷業務實務精粹(十一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中華民國100年版災害防救法令彙編 - 第 1293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也說明:九、公糧業者於收購災害稻穀時,應先查對當期作收購稻穀清冊,於各該農民核定收購稻穀 ... 附表一災害稻穀收購價格表災害稻穀種類(容重量)收購價格(每公斤)計畫及輔導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國立中山大學出版社 和新士明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國家發展研究所 周桂田、施世駿所指導 黃叔娟的 臺灣農業政策公共治理變革—以稻穀保價收購為例 (2018),提出稻穀收購價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世界貿易組織、稻穀保價收購制度、臺灣農會、網絡治理、政治網絡。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農業經濟學研究所 陸怡蕙所指導 蔡旻翰的 有機農法採用之影響因素與經濟效果-以花蓮縣富里鄉稻農為例 (2013),提出因為有 有機農法、計畫行為理論、傾向分數法、Neyman-Rubin 虛擬事實架構、平均試驗效果的重點而找出了 稻穀收購價格的解答。

最後網站【关于公布2021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 ...則補充:2021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生产的早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稻穀收購價格,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稻米產業的競爭力與發展

為了解決稻穀收購價格的問題,作者翁嘉禧,曾憲郎,鄭博文 這樣論述:

  本研究之發現與建議可參閱本書第八章,謹摘錄如下: 1.在WTO架構下,若在無任何保護政策下,台灣稻米價格將大幅下跌,農業人口可能大幅流失,但如能找到更好出路,反而可藉此來解決農業人口過剩與人力資源浪費等問題。 2.當本地稻米受到嚴格保護時,市場需求並未受到應有的重視,但當加入WTO後,以消費者為導向之競爭策略,將是最基本之訴求。唯有這樣的認知與體會,台灣稻米競爭力才能提升。 3.雖然保價收購的主要目的在保證稻農某一部份的所得,但此一目的可以透過現金給付政策所替代,用最小的市場干預方式達成,亦能符合WTO削減補貼之要求。 4.基於遵守WTO規定之AMS削減幅度內,政府同時

實施稻米保價收購及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此兩項政策是維持穀價水準一體兩面的方法,均希望藉由降低稻作耕種面積與減少市場稻米供給量來提高穀價。現行保價收購制度下之政府財政負擔雖逐年減少,但其支出乃是政府為穩定農民所得,當關稅化後,此政策將會受到重大影響,因此,稻米保價收購制度仍應採漸進方式,逐步調整價格支持政策為宜。 5.在增加休耕面積,將部份稻田轉為生態與資源用途,在政策上成本較低,亦是可接受又容易達成稻米減產的目標,但是休耕面積應維持多少,並能兼顧農地生產、生活與生態之機能,則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6.在關稅配額政策下,由於進口米採取加價措施並配合進口量的管制,並透過調整國內稻米生產達到供需平

衡,縮小我國與國際市場稻米價之價差。但另一方面政府需規範進口糧商聯合操控進口米的標售持續流標,再將進口米與國產米混合出售至消費市場謀取暴利,政府與農民皆是最大的受害者。因此,政府應修訂稻米進口標售制度,及對稻農補貼措施應該朝向以直接補貼來取代目前的價格支持政策。 7.在安全與口味為最主要的購買選擇因素時,建立台灣國產米『好口味、重安全』的產品形象實為當務之急。依消費者的看法,食米產地是代表食米安全與口味的重要因素,出產地是否受到污染,米是否好吃,或具有知名度,都是在選擇食米時重要的考慮因素。稻米的同質性很高,尤其經加工變形後更不易加以區隔。所以,在食米的包裝上強調出產地,保存期限,CAS或良質

米標記,提升消費者對國產米的認同。 8.在高品質進口米衝擊與消費者對稻米品質需求日益高漲的之下,為了確保國產米之市場佔有率,對於國產米應該及早建立分級制度,按不同的品質給予不同的收購價格,以期擴大價格差距,同時誘導生產者栽培更適合國人口味的良質米。 9.在分析台灣稻米市場的買賣雙方時,發現運銷通路複雜的確會造成運銷成本的提高,如何縮短行銷通路的階數,以減少中間之剝削,並加強上、下游整合是當務之急,如組成大規模的配銷中心,在降低成本上應該會有很大的幫助。 10.經由SWOT分析,台灣所採路線是發展良質米,才有別於國際競爭的產品,同時才會有更好的發展空間。政府宜審慎推薦良質米品種輔導農民種植,加強

良質米的製銷品質管制,促使其生產出高品質稻米,價格上則是擴大與一般稻米的價差。 11.關稅化下的稻米政策,將帶給台灣稻米產業與供給的不確定性,因此,糧食安全問題更值得重視,政府應加強輔導代收存糧的糧商,及加強儲藏與運銷的能力,將轉由民間來處理,而政府可與民間訂立契約關係,以取代緊急所需糧食之供應。 12.依據糧食管理法規定,稻米輸入配額之對象,需要事先取得糧商登記證,其經營的糧食種類應列有稻米、米食製品等,政府可以讓國內的稻農可以組織類似的團體,從事進口商的角色,將其進口稻米所獲得的利潤,全數補償稻農,或作為相關補助基金,讓外國所生產稻米交由國內稻農買賣,應能減低稻農之反彈。 13.透過五力分

析與市場定位分析顯示,發現台灣所面臨的潛在競爭者包括二類,一是以低成本米為主力的國家(如:美國),另一是發展高級米的國家(如:日本),而泰國與中國大陸則是兼有兩種策略性競爭產品,根據研究結果認為台灣應發展良質米,並強調品牌與品質的重要性。當國內稻米受到嚴格保護時,市場需求並未受到應有的重視,但當加入WTO後,以消費者為導向之競爭策略,將是最基本之訴求。唯有這樣的認知與體會,台灣稻米競爭力才能提升。 14.台灣稻米政策上無論是保價收購與轉作休耕或水旱田利用調整,均希望藉由增加政府庫存米與減少市場稻米供給量來提高穀價。保價收購的政府米,主要以外銷補貼或加工飼料米方式處理,然而在中美稻米貿易協定中,

限制稻米外銷,使轉作與休耕成為稻米減產的主要措施。 15.最後針對台灣稻米管理制度之調適方向,建議為符合WTO對於個別產品應有補貼上限之要求,需對農業補貼政策作通盤性檢討,在稻米產業方面,除應提早推動各項結構調整措施,過渡期間應續辦理稻穀保價收購,維護稻農收益外,同時參考美國、日本、韓國及歐盟之穀物補貼政策,直接現金給付措施對農業經營的影響,研擬所得與生產價格分離之措施,希望在確保農民收益的前提之下,避免具有扭曲貿易效果的補貼金額繼續增加。

稻穀收購價格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惠員今天下午來到後壁區農會
為廣大農民們向農委會林聰賢請益
溪北地區稻穀收購價格究竟為何?!

賴惠員粉絲頁
https://www.facebook.com/liahuiyuan/

臺灣農業政策公共治理變革—以稻穀保價收購為例

為了解決稻穀收購價格的問題,作者黃叔娟 這樣論述:

臺灣與鄰近的日本及南韓均為小農經濟體,但日本及南韓為因應WTO的規範,均相繼廢除稻穀保價收購制度,我國於2002年加入WTO後,卻未採取日本及南韓之作法取消稻穀價格支持政策,反而更積極維持稻穀保價收購制度,迄今已存續45年,成為全世界唯一繼續維持稻穀保價收購制度的國家。臺灣農會從日治時期即被賦予多目標功能,國民政府遷臺後,政府更主導臺灣農會的變革及管制農會的運作,1974年政府修正「農會法」廢除股金制度,並賦予農會更多任務,包括於同年推行稻穀保價收購制度在內,使我國農會匯集政治性、經濟性、社會性、教育性、技術性及金融性等功能於一身,成為舉世罕見的農政末端機構之特殊組織,也開啟了我國農會與政府

的「網絡治理」時代。我國政府為維持稻農的生計,藉由稻穀保價收購以提高農民所得,並將收購業務交由基層農會執行。政府為保衛政權,特意將農會與政府網絡型塑成「政治網絡」,給予農會保護傘,賦予公權力並提供金援,並要求以廣大農民之「人脈」作為政治交換籌碼,也讓稻農有機會以「人脈」優勢掌握稻米政策的發言權,發揮決策影響力,此一「政治網絡」讓臺灣農會失去市場競爭力,無法朝企業化方式經營,並對我國農業政策造成重大的衝擊,讓我國無法依照WTO削減農業補貼的進程調整稻穀保價收購政策,更讓我國農業、農村及農民「三農」問題逐一浮現。近年各國政府大力推崇「網絡治理」,但政府運用「網絡治理」遂行公共政策時,應特別注意政策

形成的本質,充分瞭解欲執行政策之背景脈絡,建立適合自己國情的公共治理新典範,方能因應日益複雜的公共議題。本研究嘗試從臺灣農會內部治理、農會與農民網絡治理及農會與政府網絡治理三個治理面向,提出臺灣農業政策網絡治理2.0之研究架構,期望替我國已面臨嚴峻挑戰的農業政策建立完善的治理架構,並為我國農業、農村及農民建構有利的基礎環境,以吸引年輕人願意進入農會服務及返鄉務農。

新編農產運銷‧供運銷業務實務精粹(十一版)

為了解決稻穀收購價格的問題,作者李如霞,士明編輯部 這樣論述:

  《新編農產運銷‧供運銷業務實務精粹》一書,係依據中華民國農會(前身為省農會)第一屆~第二十屆暨中華民國全國各級農會第一次考試(民國103年4月13日及民國103年4月20日考試)、第二次考試(民國104年6月7日及民國104年6月14日考試)、第三次考試(民國105年4月24日考試)、第四次考試(民國107年4月29日)考試之趨勢,並參考各大專院校會計相關科系教授及歷年農會考試命題委員之權威專著,為讀者做最深入而有系統的整理。

有機農法採用之影響因素與經濟效果-以花蓮縣富里鄉稻農為例

為了解決稻穀收購價格的問題,作者蔡旻翰 這樣論述:

  農業不僅提供穩定與優質的糧食供給來源,同時也可維持生態環境並保留鄉村純樸的農家生活。近年來,隨著社會大眾對於食物安全的要求逐漸升高及都市居民休閒方式的改變,再加上環境保育比過去更受重視,有機農法已成為最為風行的農業生產方式。臺灣的有機農業於近十餘年間蓬勃發展,其中,東部的花蓮縣玉里鎮、富里鄉以及臺東縣池上鄉、關山鎮等地區,一直都是臺灣稻米的重要產區,又由於臺灣東部所受到的環境汙染較其他地區為少,因此在有機產業的發展上也相當穩定而快速。在學界,有機農業也是近年來被廣為討論的議題,而農業經濟領域相關文獻多著重於有機農法採用影響因素的檢視,少部分研究則探討有機農民與慣行農民在生產效率或生產力上

之差異。本文的主要目的是結合近期技術採用文獻在方法論上的發展,以臺灣有機發展早,且成長穩定快速的花蓮縣富里鄉羅山有機村及周圍村鎮的有機稻農與慣行稻農為研究母體,分三方面探討有機農法採用的態度形成、影響因素以及經濟效果。  首先,利用 Ajzen(1985)及 Ajzen and Madden(1986)提出的計畫行為理論,本文討論該理論各構面間之關聯性,亦即將重點放在態度、社會規範與行為控制間的關係,以了解農民有機農法之態度形成,並進一步比較有機農民與慣行農民在態度形成上之差異。其次,考量農民對於有機農法經濟影響的看法可能與一般態度構面的影響有所不同,同樣在計畫行為理論的架構下,本文檢視經濟考

量及計畫行為理論各構面對於農民有機農法採用所造成之影響。本文的第三個主要目的在於探討有機農法採用所為農民帶來的經濟效果。本文利用Rosenbaum and Rubin(1983)提出的傾向分數法以處理技術採用經濟效果評估不可避免的自我選擇問題,在 Neyman-Rubin 虛擬事實因果推論的架構下,估算採用有機農法的農民在採用與不採用時之收入、成本與利潤等之差距,即所謂的受試者平均試驗效果(average treatment effect for the treated,ATT)。  在實證分析部分,本文依據主要研究目的區分為三個相互連貫的子題。第一子題的實證結果發現,對環境與健康的態度不同,

會對有機農民與慣行農民的正向有機態度形成造成不同的影響。對慣行農民而言,對環境與健康的態度i越正向,其持正向有機態度的機率越高;然而,對有機農民而言,此正向影響之程度則相當小。若進一步將有機農民依採用時點區分為早採用與晚採用之農民,本文發現,相對於慣行農民,對環境與健康的態度對早採用農民形成正向有機態度會產生負向影響,但晚採用農民與慣行農民之間則並未呈現顯著差異,這樣的結果說明有機產業在早期所面臨的發展問題。第二子題的結果顯示,在計畫行為理論的架構下,富里鄉稻農對資訊的態度會對其採用有機農法的機率產生正向影響,而環境與健康態度與採用機率之間並無顯著關係,主觀社會規範則呈現顯著的負向影響。本文亦

發現與多數文獻的結果一致,經濟考量是影響農民採用有機農法的主要因素之一;再將有機農民依採用時點加以區分,則可發現早採用農民與晚採用農民最明顯的區別在於,影響早採用農民採用決策的因素主要來自態度構面,而經濟考量則是影響晚採用農民的主要因素。本文在第三子題應用共變數調整與傾向分數配對兩種方法估算有機農法採用的經濟效果;結果發現,有機農法採用平均而言造成富里鄉稻農單位面積收入減少約24,000 元,而單位面積利潤則減少約 2,500 元。  本文依據主要研究結果提出具體建議。首先,營造對有機農法友善的社會氛圍或舉辦活動以促使農民與消費者之間產生更緊密的連結,將會有助於有機農法的推廣。其次,本文發現經

濟因素是影響農民採用有機農法的主要因素,而採用有機農法會降低農民之收入與利潤,因此,就誘因設計而言,農政單位可以透過提高有機稻穀收購價格,以增強農民採用有機農法之意願。最後,相關單位應該再加強有機農產品的監管機制,以避免不肖農民或業者的投機行為造成農民對有機農法信心的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