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等級醫療器材 販 售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網路販賣醫療器材應注意事項| Rakuten樂天市場也說明:一、販賣資格 · 二、販賣商品限制只能販售合法的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及部分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品項(110/5/1新增臨床電子體溫計,其餘相同) · 三、商品頁面標示規範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鄭冠宇所指導 林恩琪的 台灣藥事法法制之比較研究 ─以醫療器材風險分析為中心 (2016),提出第 二 等級醫療器材 販 售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藥事法、醫療器材、法規。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流通管理系碩士班 張淳智所指導 陳易湞的 結合理性行為理論與計畫行為理論探討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醫療器材意願之研究 (2015),提出因為有 理論行為理論、計畫行為理論、結構方程式、醫療器材、網路購物的重點而找出了 第 二 等級醫療器材 販 售的解答。

最後網站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則補充:四、 於前點通路販售之醫療器材,以第一等級及附件所列之第二等級醫療器材. 品項為限。 五、 醫療器材商(藥局)於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應同時於其通路提供消. 費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第 二 等級醫療器材 販 售,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藥事法法制之比較研究 ─以醫療器材風險分析為中心

為了解決第 二 等級醫療器材 販 售的問題,作者林恩琪 這樣論述:

醫療器材管理制度具有濃厚的風險管理性質,除與民眾使用醫療器材之安全與健康有重大關聯外,並牽涉到主管機關行政負擔與效能、以及醫療器材製造、進出口與販賣業之法規環境,並間接影響民眾使用新進醫療器材之機會。本研究透過對我國現行藥事法制沿革及體例之探究,整理目前主管機關發布之相關行政法令,以分析我國醫療器材管理制度之規範架構與運作。並探究我國醫療器材管理制度主要之風險識別項目、風險評估及核心風險對策等層面。本研究以目前研擬中之《醫療器材管理法草案》為研究對象,並參考具有集中管理特色之外國立法例包括美國FDA制度、日本JAPL制度及中國大陸CFDA制度,探討草案與現行制度之異同,並對我國醫療器材法制之

變革為比較分析。研究結果顯示我國現有查驗登記制度應有適當改變以降低整體上市審核時程之必要,尤其係對低風險醫療器材應參考外國立法例採取不同之管控措施,在妥適控管風險之同時降低行政負擔並減少新品項醫療器材之上市阻力,且以專法獨立為醫療器材風險管理制度之母法亦有相當程度之優點,故專法草案之方向應值肯認。然目前草案所示之申請登錄制度仍有諸多不明朗之處,且我國應仍有其他可參考外國立法例之處,期許此次立法能更加完善我國醫療器材法制之規範體系,兼顧行政效能與產業發展,並增進民眾之福祉。

結合理性行為理論與計畫行為理論探討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醫療器材意願之研究

為了解決第 二 等級醫療器材 販 售的問題,作者陳易湞 這樣論述:

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及為了應因高齡化的社會,臺灣也在2012年對法條鬆綁,允許第一等級與部分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在網路上販售。在國內研究領域中,對於消費者網購醫療器材的意願的研究甚少。本研究結合理性行為理論、計畫行為理論為基礎,添加「知覺風險」、「便利條件」、「自我效能」的構面,並利用醫療器材分級進行市場區隔,運用結構方程式來探討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醫療器材之影響因素。實證結果發現:1.於第一等級及第二等級醫療器材而言均具有顯著影響者有:「態度」對「行為意圖」、「自我效能」對「知覺行為控制」、「知覺行為控制」對「行為意圖」、以及「行為意圖」對「實際行為」。2.於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有顯著影響者而第二等級

醫療器材無顯著影響者有:「主觀規範」對「行為意圖」、以及「便利條件」對「行為意圖」。3.「知覺風險」對「行為意圖」則於第一等級及第二等級醫療器材而言均無顯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