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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王文宇所指導 程浩軒的 大陸動產擔保法制現代化研究:基於兩岸浮動抵押移植與發展的觀察 (2020),提出經濟部商業司線上申辦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浮動抵押、動產擔保現代化、法律移植、《民法典》。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山大學 資訊管理學系研究所 邱兆民所指導 蔡依潔的 消費者從電信業實體門市轉換至網路門市之意圖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推力-拉力-維繫力模型、實體門市、網路門市、智慧客服、轉換意圖的重點而找出了 經濟部商業司線上申辦的解答。

最後網站最新訊息> 會務(講習)通知> (經濟部商業司)試辦「準公司於 ...則補充:二、有關現行專業人士常用的報税會計軟體介接本部一站式線上申辦系統的功能,目前文中及天心等二家軟體公司已針對公司設立登記介接線上申辦系統(且可在線上併送稅籍登記)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經濟部商業司線上申辦,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大陸動產擔保法制現代化研究:基於兩岸浮動抵押移植與發展的觀察

為了解決經濟部商業司線上申辦的問題,作者程浩軒 這樣論述:

浮動抵押起源於英美,係一項重要的商事融資手段。因其充分利用企業現有及未來資產之優點,為部分歐陸法系國家採行。為滿足動產擔保現代化需要,中國大陸於2007年制定《物權法》時引入浮動抵押。惟彼時大陸擔保法制內部多有扦格,浮動抵押規則亦甚為粗陋,且制度移植時深受不同移植對象之影響,尚未完全釐清相關制度基本功能與來源即逕行引入,致使學界爭議不斷,司法實踐亦受殃及。隨著2021年《民法典》施行,大陸動產擔保法制發生諸多重大變革,《物權法》時代引入之浮動抵押進一步發揮重要功能。其一,正常經營活動擴及動產抵押適用,滿足商事需求;其二,浮動抵押「確定」與「完善」概念之分離,解決了長久以來制度移植錯誤嫁接的遺

憾及其造成的司法實踐的困擾;其三,一個統一的動產擔保登錄電子平台,也隨著科技與法律的結合得以實現。《民法典》編纂進一步完善動產擔保功能,殊值肯定。不過,浮動抵押與擔保法制及物權體系之間存有張力,功能亦有不足,係本次《民法典》編纂之未盡事宜。面對國際動產擔保現代化的趨勢,臺灣與大陸都處於擔保法變革時刻。十數年間,臺灣多組團隊橫跨英美與歐陸法系,結合臺灣既有動產擔保法制,研究出多版基於浮動抵押功能之動產擔保現代化方案。其體系化之思考方式和緊跟發展潮流之思考成果,值得重新檢視大陸動產擔保法制。是故,基於財產法與擔保法,本文循「浮動抵押-動產抵押-抵押權-物權」的線索,從體系與功能面向檢視浮動抵押引進

對大陸動產擔保法制的影響。一方面,分析動產抵押與以不動產為中心的抵押權之間的張力,另一方面,分析浮動抵押的功能與兼具債物的特徵,分析其處於物權及抵押權架構下的雙重張力。在雙重張力作用下,浮動抵押應脫離《民法典》,以民事特別法規範之。同時,基於其偏商的特徵,分析浮動抵押主體、客體、登記及未登記抵押權效力等方面的功能,並以私法自治的原則補足其功能與適用上的不足。同時在浮動抵押功能完善上參酌部分臺灣立法經驗,並對臺灣的立法經驗簡要回應。

消費者從電信業實體門市轉換至網路門市之意圖研究

為了解決經濟部商業司線上申辦的問題,作者蔡依潔 這樣論述:

網路為人們帶來許多便利性,而電信業者也利用網路科技的特性,設立網路門市,希望能提供多元化的全方位服務管道,讓消費者在申辦業務時可以不受空間、時間的影響。在過去研究電信業消費者轉換的研究中,大多探討如何留住消費者,較少探討消費者對於實體門市及網路門市間的使用意圖。本研究以推力-拉力-維繫力模型探討電信業消費者通路選擇的轉換意圖,找出能強化消費者移轉至網路門市的吸引力。採用線上問卷形式蒐集樣本,共回收322份有效問卷,為研究模型提供良好的信度和效度。研究結果顯示,推力-拉力-維繫力模型能有效解釋消費者對網路門市的轉換意圖。該模型顯示,推力效果 (不便利性、服務品質不佳、服務時間長)、拉力效果 (

資訊豐富度、相對優勢、智慧客服)及維繫力效果(轉換成本、習慣),能有效解釋消費者對網路門市的轉換意圖並具有顯著影響;創新人格對維繫力效果與轉換意圖間有顯著干擾效果,但對拉力效果與轉換意圖間無顯著干擾效果。最後,本研究提出理論及實務意涵的建議,期望對未來相關研究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