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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查前科紀錄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周卓煇寫的 護眼,從用對光開始:防3C藍害專家教你保護眼睛的終極秘笈 和施宇宸的 你知道的太多了:欠錢可以不還、年金可以不繳、法庭可以喊價、和解可以再告、借名可以侵占、勞保可以害人──這是什麼荒謬劇?!不~這是我們的法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線上查前科紀錄GovHK - Doreff也說明: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網上申請翻查出生,死亡或婚姻登記紀錄… 翻查紀錄可分為以下兩種: 特定查冊即翻查一名有明確資料人士的某一紀錄(申請人須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商周出版 和獨売出版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犯罪防治碩士在職專班 曾淑萍所指導 楊宏仁的 法官決定羈押因素之探討-DEMATEL之應用 (2021),提出線上查前科紀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法官、羈押、質性訪談、羈押影響因素。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王正嘉所指導 李庭伊的 犯罪資料公開與被遺忘權案討 (2020),提出因為有 個人資料保護、犯罪資料公開、被遺忘權、刑罰目的的重點而找出了 線上查前科紀錄的解答。

最後網站我要回覆] 討論主題 前科? 發表人 發表日期 2010/3/13 下午07 ...則補充:前項少年前案紀錄包括一般少年前案紀錄及應塗銷少年前案紀錄。 第 4 條 本系統查詢作業方式如下: 一、各法院法官自行以其專用電腦經由網路連線查詢之。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線上查前科紀錄,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護眼,從用對光開始:防3C藍害專家教你保護眼睛的終極秘笈

為了解決線上查前科紀錄的問題,作者周卓煇 這樣論述:

藍光到底是什麼?竟會掀起「藍害疫情」? 燈光、螢幕到底要多亮才夠? 你的防藍光產品真的有效嗎?OLED產品是轉機? 仰賴3C產品的現代,小孩與大人該怎麼護眼? 好光解密X護眼對策X健康新知 專業光電學家不藏私分享畢生絕學 在每3人就有1人近視的世代,誰眼睛好,誰就是贏家! 本書詳解三大絕招──減亮、去藍、縮時 告訴你如何搭配日常實踐,護眼也護身! 「藍害疫情」已來到,須即刻展開「護眼行動」! ◆藍光傷眼,無所不在的殺手 拜科技之賜,我們有了方便的通訊設備,沒想到這些設備的光線長期使用後,卻會造成眼睛不可逆的傷害,連年輕人也沒有例外。所謂的「藍光」到底是什麼?又該怎麼辨認? ◆

好光護眼,趁還來得及 不同的人,有非常不同的照度需求,這代表有許多因素,會影響我們看書、看3C的「適讀亮度」,並不是一般認為的「越亮越好」,還要以「多休息」、「少藍」、「減亮」三個護眼行動,才能減緩此等嚴峻的「國安問題」。 ◆專家解說,聰明選擇真正有效的護眼用品 為避免將要用一輩子的視力,提前用罄,全球人類迫切想保護自己眼睛,抗藍光相關的產品、技術,有極大商機。市面上標榜「護眼」的商品、食品更是百百種,到底這些產品有無功效,能夠阻擋多少損害,讓光電專家解釋給你聽。 喪失「視界」,如此可怕的事情,已像核彈級的海嘯一般,席捲而來,全球受害人口與比率,都正在快速上升中。 這一次,我們要面對的敵人

,不是病毒,而是自己的壞習慣,唯有認清事實,及早遠離既有或正在養成的壞習慣,才能贏得這次的大戰! 司馬庫斯頭目 Masay Sulung(馬賽穌隆)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長 王錫福 九八新聞台「財經一路發」主持人 阮慕驊 作家 吳淡如 竹科科技生活雜誌社長 林芝華 新竹市曙光女中校長 姚麗英 新竹市曙光女中動手做科學社老師 周明麗 天來創新集團董事長 陳來助 專業媒體人 陳鳳馨 IC之音竹科廣播電台副總經理 郭蘭玉 台大新竹分院眼科部主任醫師 葉伯廷 中廣公司董事長 趙少康 全方位媒體人、飛碟聯播網「生活同樂會」節目主持人 蕭彤雯 熱情推薦  

法官決定羈押因素之探討-DEMATEL之應用

為了解決線上查前科紀錄的問題,作者楊宏仁 這樣論述:

本研究之目的主要在探討影響法官作出羈押裁定之因素,除法定要件外,是否有其他因素會影響法官作出羈押裁定,以及各因素(包含法定要件)相互間的影響關係。 本研究先回顧並統整國內外文獻後,對5位法官進行質性訪談,再將各細項因素歸納為5項構面因素,並依此設計問卷發給5個地方法院的21位法官,最後回收問卷進行DEMATEL分析。 在質性訪談結果顯示,法定要件是法官決定羈押與否的首要考量因素。前科紀錄、被告的生活安排、年齡、種族、犯罪手段、犯罪所生的危險或損害、犯罪後被告或被害人的態度、是否會導致刑事補償、聲請羈押之檢察官其歷來起訴其他案件的品質、被告身體狀況對受訪法官的影響程度稍有不同。另

外,法官不因個人意識形態、被告性別及同庭法官之見解而有特別考量,但社會輿論壓力對部分法官略有影響。 訪談結果歸納出5項構面因素,包含「法定要件因素」、「非法定要件-個案因素」、「非法定要件-被告個人因素」、「非法定要件-法官個人因素」、「非法定要件-其他因素」,並依此設計問卷,對5個地方法院21位法官進行問卷調查並回收。 DEMATEL分析結果顯示,「法定要件因素」係法官判斷是否羈押被告時主觀評估系統之樞紐。「非法定要件-被告個人因素」是全體法官、無強制處分專庭經驗法官、男性法官在考量是否裁定羈押被告時的重要導致因素;「非法定要件-個案因素」則是有強制處分專庭經驗法官、女性法官的重要導

致因素。而「法定要件因素」則受其餘構面因素影響最大,在各分類中均屬於被影響類。 本研究結果或可作為檢察官在偵查階段衡量是否要聲請羈押被告及聲請羈押時強化聲押理由之參考,亦可作為辯護人為被告防禦時擬訂策略之方向。再者,為保障被告人權,避免被告受突襲性裁判之不利影響,立法者日後修法時或可衡量將非法定要件因素予以明文化。

你知道的太多了:欠錢可以不還、年金可以不繳、法庭可以喊價、和解可以再告、借名可以侵占、勞保可以害人──這是什麼荒謬劇?!不~這是我們的法律!

為了解決線上查前科紀錄的問題,作者施宇宸 這樣論述:

  ★司法界「最強學霸、機智律師」兼「Youtube斜槓法律專家」   ★影片直白幽默、犀利貼切、深懂年輕世代的語言,被廣大網友肯定為「YouTube最好笑、絕不會看膩的法律頻道」   ★一則告訴你「不繳國民年金會不會怎麼樣?」的影片被大量轉發,至今已突破56萬人次觀看,網友稱一邊看一邊笑,創下總是偏冷門的法律影片超高收看紀錄!   ★一本超好笑又帶點腹黑的法律攻防經典,從學生到社會名人、法官、檢察官等紛紛動筆推薦,是素人百姓不可不看的「保命聖經」。                ※ 與惡同行   你如果沒有比他「強」   就只能比他「黑」   ※ 我沒有要教你奧步   我只是讓你知道惡

人可以從法律中偷走你的一切,   而且還是合法的!   壞人會得逞,是因為好人選擇沉默!   人生無常、人生很難,你永遠不知道轉角會撞到人、還是遇到愛?   好人都比較天真,認為法律一定會站在正義這邊   壞人只想找到能坑殺你、又可以逃過制裁的漏洞!   你的狀況外和法盲體質,可能會害慘你,因為法律只為"懂它"的人伸張權利。   有一種「合法的漏洞」,叫做" 壞人永遠比你早知道!"   說到底,法律就是一場人性的戰爭   如果你希望一生平安無憂,最好學著了解人性、也學著看懂──   那些「法官不能說、警察不想說、律師不願講」的老江湖暗黑兵法,它們有可能影響你未來的人生!   《學霸律

師說真話》   震撼法律界、得罪國稅局也要講的真話,全部在這──   66則人生真實「交戰」保命應用守則。   目標讀者群   1曾因不熟悉法律而受害或誤入惡人陷阱、無力與之對抗,對日後人生造成重大影響的族群。   2.遭遇一些事件後,才知道法律原來離生活非常近,小到加不加勞保、大到跟人簽約、告上法庭……如果太單純沒概念,只能被痛宰,任由惡人從法律中得利或侵吞資產,而且還是合法的喔!適合吃過虧再也不敢小看這個問題的族群。   3.因為不懂自保,工作租屋網購生活交通等各方面都開始受挫,徹底覺得不該天真的當一個法盲,遇到問題完全求助無門!   4.已經有遇到人際糾紛或困難者,當自己的第一線法律顧

問、捍衛自己的生活。   5.對法律知識和惡人手法有興趣了解、以備萬一的讀者。 超人氣推薦名單   來自司法界、補教界、網紅KOL   菁英們的超給力推薦   No.1強心健腦好防身!   巴毛律師   Sarah律師(張琬平律師)   李荃和律師(大恆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澤-行政法講師)   律師娘林靜如   孫宥老師(知名刑事訴訟法講師)   陳立祥法官   陳憲政律師(政衡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兼所長)   喵律師小欣   楊貴智律師(法律白話文運動站長)   雷丘律師(腦洞大律師雷丘)   劉珞亦(法律白話文運動社群總監、保成補習班老師)   瑩真律師   賴瀅羽檢察官   張智泉師傅

(亞洲廚皇) 來自學生的讚賞連連   「aimerrrre」   一開始上課對民法濛濛懂懂,但每天慢慢複習真的有理解老師說明的考點和如何回答題目!   cinni.252   老師好帥(瘋狂迷妹),老師上課淺顯易懂,認真專心聽的話很好吸收   colorful0404   上完課很有收穫很用心的好老師   d02892337王岑婕   苗星老師上課內容紮實,爭點清晰,且樂於為學生解惑,學習上可收事半功倍之效,真心推薦!   geminichiao:   很帥的冷面笑匠。可以把生活中的實例與法條融合,課程生活化很棒!   mengzih73   當年用老師的解題書讓我轉學到台大!

  nihoniho1314   上課有趣   sushi_snoopy   老師很帥,賞心悅目,能在學習的同時洗滌心靈,只有苗星老師!   solar84710   帥暖課間閒談(小故事),很提神   staring88888   講解有邏輯&人也帥氣   viiiiita_hsu:   老師很帥,每次去上課我都很有動力、有怦然的感覺~   xiao_1997611   喵星老師好,我是中儒同學,上你的課輕鬆有趣,有買你的解題書你附贈的書籤很棒!要繼續送喔   xuan.87118   老師上課超仔細,但我好想看老師家的貓貓哈哈哈~   yan_xin_huang   講解仔

細上課不無聊,大學追蹤到現在應該也7年了!感覺老師一直有好多新的東西給大家   yen_qi_   帶同學看題目時,審題的邏輯非常清晰,講解的方式也很容易讓人理解喔

犯罪資料公開與被遺忘權案討

為了解決線上查前科紀錄的問題,作者李庭伊 這樣論述:

2014年歐盟法院作出了一項標竿判決, Google Spain v AEPD案 。這項判決是對科技迅速發展與資訊爆炸時代的一項回應,提醒人們網際網路的個人資料也應該要被規範,而且是特別規範,同時也創設了被遺忘權的概念。網路不會遺忘,但是人們會遺忘,科技的進步使網路得以幫助人們不會遺忘,個人資料如果永遠留存在人們心中是否妥適,歐盟法院作出了認定。在犯罪資料的部分,涉及到個人資料自我決定權與公共利益的權衡,隨著刑事訴訟程序的進行,犯罪資料的蒐集、處理和利用必然會受到許多規制,現行法上已經做出了許多規範,從偵查階段刑事訴訟法面的偵查不公開與公平審判原則,到個人資料保護法本身對於個人資料的原則 性

規定,但是這些規範如果應用到網際網路面,似乎保障未週。被遺忘權的提出在犯罪資料的部分,提醒人們犯罪資料是否也應該有被遺忘權的適用,尤其犯罪資料公開所帶來效應,與網際網路結合時,會放大甚至是普及化公開所帶來的效應,因此本文欲從刑罰目的與被遺忘權的概念,探討犯罪資料在刑事訴訟的各個階段,其公開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自我決定權與公共利益的權衡,當罪犯為其行為付出代價後,請求不再與犯罪連結,欲回歸社會時,社會是否負有應該讓他在良好公民的地位下回歸,會隨著犯罪性質與犯罪本身而應該有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