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登記逾期罰鍰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育智寫的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 和林育智的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 2022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4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繼承登記延期. 法規內容-府行法一字第1052903992號訴願決定 ...也說明:土地登記罰鍰. 逾期登記罰鍰. A: 查「 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一品 和新保成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謝哲勝所指導 劉俊佑的 不動產登記費體系之檢討 (2019),提出繼承登記逾期罰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登記費、登記罰鍰、登記儲金、費用填補原則。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研究所 盛子龍教授所指導 蔡伯倉的 土地法「逾期未辦繼承登記」法制之研究 (2013),提出因為有 代管、列冊管理、公開標售的重點而找出了 繼承登記逾期罰鍰的解答。
最後網站未辦繼承會被罰款,要怎麼辦?則補充:超過6個月起,未辦繼承,會被罰登記費1倍罰款,最高可罰20倍。超過15年,公開拍賣,拍賣款保留10年,逾期拍賣款收歸國有。任何一位繼承人, ...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
為了解決繼承登記逾期罰鍰 的問題,作者林育智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欲直接報考公務人員高考、地方政府三等與四等特考、不動產經紀人地政相關科目的讀者。 2.未來有加入公職報效國家的熱血同胞們。 使用功效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確實吸收最新訊息不漏接! 改版差異 更新法規。 本書特色 法規修正‧全國最新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讓讀者方便查閱記憶。列舉如下: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111.05.23) □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111.05.13)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111.05.12) □建築法(111.05.1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11.05.11)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111.05.02)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11.04.20修正草案) □都市計畫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土地變更處理原則(111.04.13)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3.17) □產業創新條例(111.02.18)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2.15)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11.02.10)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111.02.10)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
細則(111.01.28)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111.01.13) □住宅法施行細則(110.12.30)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110.12.28) □稅捐稽徵法(110.12.17) □行政訴訟法(110.12.08) □民事訴訟法(110.12.08) □土地法(110.12.08)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110.11.23)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110.10.15)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10.09.28)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110.09.23)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110.07.15) □
土地登記規則(110.07.13) □土地稅法(110.06.23)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110.06.21)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110.06.21)
不動產登記費體系之檢討
為了解決繼承登記逾期罰鍰 的問題,作者劉俊佑 這樣論述:
土地法第76條規定:「聲請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按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千分之一繳納登記費。」、土地法第65條規定:「土地總登記,應由權利人按申報地價或土地他項權利價值,繳納登記費千分之二。」,該登記費的計徵方式是採用「利益報償原則」,該計徵方式有違規費法的「費用填補原則」。不動產登記費之核算標準應符合「成本填補」的概念,不得逾越行政作業所耗的成本。土地法第70條規定:「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百分之十作為登記儲金,專備第六十八條所定賠償之用。」,又依土地法第73條第2項規定:「前項聲請,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一個月內為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
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由此可知,「登記費」於不動產登記體系中具有關鍵影響力,例如:罰鍰的多寡與登記儲金的提撥,「登記費」、「登記罰鍰」與「登記儲金」三者已成為一體系,彼此間相互牽引影響。登記儲金是為登記賠償所用,該儲金是以「登記費」百分之十所提撥而成,惟登記錯誤、虛偽或遺漏而致國家賠償事件是因國家公務員的行為所致,賠償金應由國家完全負擔,不應由人民所繳納的行政規費中提撥。另逾期辦理而受裁罰的登記罰鍰金額,是以登記費為計徵基礎,導致同一違法行為因不動產價值的不同而受不同的裁罰強度,該立法制度可能有違公平性及適法性。本論文將以「為民服務」及「簡政便民」之精神重
新檢討現制不動產登記費體系,包括登記費的計徵方式、登記罰鍰裁處基準及登記儲金存廢與否。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 2022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4版)
為了解決繼承登記逾期罰鍰 的問題,作者林育智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欲直接報考公務人員高考、地方政府三等與四等特考、不動產經紀人地政相關科目的讀者。 2.未來有加入公職報效國家的熱血同胞們。 適用時間 110年3月~111年3月 使用功效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確實吸收最新訊息不漏接! 改版差異 更新法規。 本書特色 法規修正‧全國最新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讓讀者方便查閱記憶。列舉如下: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10.03.03) 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110.02.05)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原: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110.02.03)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110.01.28) 平均地權條例(110.01.27)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10.01.27) 地政士法(110.01.27) 所得稅法(節錄房地合一稅部分)(110.01.20) 行政程序法(110.01.20) 遺產及贈與稅法(110.01.20) 民事訴訟法(110.01.20)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110.01.20) 民法 第二編 債(110.01.20) 民法債編施行法(110.01.20) 民法 第四編 親屬(110.01.20) 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110.01.18) 民法 第一編 總則(110.01.13) 民法總則施行法(110.01.13)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110.01.13) 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109.12.23)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109.12.23)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109.12.02)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109.11.16)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109.11.10)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09.11.09)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109.10.06) 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
109.09.14)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109.08.18)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09.07.28) 壹、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36.01.01) / 壹- 3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94.06.10) / 壹- 18 貳、民法 民法 第一編 總則(110.01.13) / 貳- 3 民法總則施行法(110.01.13) / 貳- 22 民法 第二編 債(110.01.20) / 貳- 26 民法債編施行法(110.01.20) / 貳- 84 民法 第三編 物權(101.06.13) / 貳- 88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99.02.03) / 貳- 185 民法 第四編 親屬(110.01.20) / 貳- 193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110.01.13) / 貳- 242 民法 第五編 繼承(104.01.14) / 貳- 247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102.01.30) / 貳- 264 參、不動產相關法規 土地法(100.06.15) / 參- 3 土地法施行法(100.06.15) / 參- 26 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取得土地辦法(91.02.27) / 參- 31 土地法第十七條第二項執行要點(91.06.18) / 參- 33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
法(106.06.09) / 參- 35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106.12.01) / 參- 39 土地法第四十六條之一至第四十六條之三執行要點(102.02.07) / 參- 44 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107.04.02) / 參- 48 平均地權條例(110.01.27) / 參- 53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104.06.22) / 參- 70 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104.04.23) / 參- 90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109.04.24) / 參- 92 信託法(98.12.30) / 參- 96 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
員會組織規程(104.01.15) / 參- 104 農業發展條例(105.11.30) / 參- 106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94.06.10) / 參- 119 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105.05.25) / 參- 123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105.02.15) / 參- 126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09.07.28) / 參- 130 農村再生條例(99.08.04) / 參- 135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100.07.20) / 參- 140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109.07.10) / 參- 143 農業用地興建農
舍辦法(104.09.04) / 參- 156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110.01.28)/ 參- 163 土地徵收條例(101.01.04) / 參- 189 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108.12.16) / 參- 203 土地徵收未受領補償費保管辦法(93.10.26) / 參- 217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103.11.14) / 參- 219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08.01.09) / 參- 225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109.10.06) / 參- 231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108.07.03) / 參- 233 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91
.10.08) / 參- 240 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92.03.12) / 參- 242 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91.03.19) / 參- 248 新市鎮開發條例(109.01.15) / 參- 253 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88.10.16) / 參- 259 都市更新條例(108.01.30) / 參- 264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108.05.15) / 參- 286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108.06.17) / 參- 294 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108.05.27) / 參- 301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108.05.15) / 參- 303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
加速重建條例(109.05.06) / 參- 308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施行細則(106.08.01) / 參- 311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109.11.10) / 參- 313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107.10.11) / 參- 316 直轄市縣(市)合法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異議鑑定小組設置辦法(106.08.03) / 參- 319 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108.06.13) / 參- 321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107.02.14) / 參- 323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103.08.04
) / 參- 329 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108.01.22) / 參- 333 住宅法(106.01.11) / 參- 335 住宅法施行細則(109.04.14) / 參- 347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106.12.27)/ 參- 350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108.02.18) / 參- 360 農地重劃條例(100.06.15) / 參- 366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100.10.14) / 參- 372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104.07.13) / 參- 381 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108.04.09) / 參- 393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
91.12.11) / 參- 405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98.06.03) / 參- 411 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92.08.26) / 參- 419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91.05.15) / 參- 427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107.11.21) / 參- 431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108.11.11) / 參- 442 文化資產保存法(105.07.27) / 參- 456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108.12.12) / 參- 474 國家公園法(99.12.08) / 參- 482 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72.06.02) / 參- 48
6 區段徵收實施辦法(101.10.18) / 參- 488 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88.10.05) / 參- 497 肆、不動產登記相關法規 國土測繪法(96.03.21) / 肆- 3 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96.11.30) / 肆- 12 地籍清理條例(108.05.01) / 肆- 15 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104.11.27) / 肆- 23 地籍清理清查辦法(104.11.27) / 肆- 33 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108.07.15) / 肆- 35 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109.05.05) / 肆- 41 土地登記規則(108.12.09)
/ 肆- 44 關於水道浮覆地及道路溝渠廢置地所有權歸屬處理原則(91.08.09) / 肆- 69 土地登記規費及其罰鍰計收補充規定(108.03.14) / 肆- 70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109.04.09) / 肆- 73 辦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相關登記作業注意事項(108.07.09) / 肆- 78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108.06.25) / 肆- 80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97.08.06) / 肆- 90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109.11.16) / 肆- 94 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94.0
1.26) / 肆- 99 耕地分割執行要點(105.05.06) / 肆- 101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106.01.09) / 肆- 103 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102.09.06)/ 肆- 133 祭祀公業條例(96.12.12) / 肆- 136 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104.06.09) / 肆- 145 祭祀公業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107.05.15) / 肆- 151 地政士法(110.01.27) / 肆- 154 地政士法施行細則(91.08.01) / 肆- 162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107.11.09) / 肆-16
6 家事事件法(108.06.19) / 肆-171 公證法(108.04.03) / 肆-201 強制執行法(108.05.29) / 肆-219 民事訴訟法(110.01.20) / 肆-241 非訟事件法(107.06.13) / 肆-315 辦理寺廟登記須知(108.08.06) / 肆-330 伍、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05.11.16) / 伍- 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94.11.16) / 伍- 16 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98.09.21) / 伍- 18 公平交易法(106.06.14) / 伍- 23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04.07.02
) / 伍- 32 消費者保護法(104.06.17) / 伍- 38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104.12.31) / 伍- 49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10.01.27) / 伍- 52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91.03.22) / 伍- 60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節錄)(108.10.31) / 伍- 65 陸、不動產估價相關法規 不動產估價師法(108.06.21) / 陸- 3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90.10.17) / 陸- 9 地價調查估計規則(102.12.31) / 陸- 13 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99.06.24) / 陸- 19 不動產估價
技術規則(102.12.20) / 陸- 22 柒、不動產利用相關法規 國土計畫法(109.04.21) / 柒- 3 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108.02.21) / 柒- 16 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109.09.14) / 柒- 19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106.03.10) / 柒- 37 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設置要點(106.07.20) / 柒- 39 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簡化辦法(107.02.08) / 柒- 41 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部門計畫認定標準(107.02.08) / 柒- 42 檢舉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獎勵辦法(草案)(106.07.1
0)/ 柒- 45 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劃定及復育計畫擬訂辦法(108.05.30)/ 柒- 47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108.11.29) / 柒- 50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公開展覽與公聽會及陳述意見處理辦法(108.11.29) / 柒- 52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108.03.28) / 柒- 56 土地利用監測辦法(108.03.28) / 柒- 66 區域計畫法(89.01.26) / 柒- 68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102.10.23) / 柒- 73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09.03.30) / 柒- 78 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105.09.13)/ 柒- 1
53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108.05.30)/ 柒- 155 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108.10.22) / 柒- 159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108.10.15)/ 柒- 176 ○○縣(市)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宗教使用事業計畫審查及管理要點(範例)(102.07.23) / 柒- 213 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社會福利設施使用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104.07.31) / 柒- 216 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104.12.04) / 柒- 218 都市計畫法(109.01.15) / 柒- 222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108.03
.31) / 柒- 234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108.07.03) / 柒- 253 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108.01.17) / 柒- 273 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109.12.23) / 柒- 288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09.11.09) / 柒- 306 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110.01.18) / 柒- 322 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107.01.25) / 柒- 356 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100.12.23) / 柒- 363 都市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審議規範(107.08.24) / 柒- 367 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變
更為醫療專用區回饋處理原則(93.02.19) / 柒- 373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106.04.18) / 柒- 375 都市計畫分區發展優先次序劃定原則(88.06.29) / 柒- 382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91.06.13) / 柒- 384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109.12.23) / 柒- 387 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107.01.04) / 柒- 408 海岸管理法(104.02.04) / 柒- 410 海岸管理法施行細則(105.02.01) / 柒- 419 民宿管理辦法(108.10.09) / 柒- 422 捌、不動
產環評相關法規 環境影響評估法(92.01.08) / 捌- 3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107.04.11) / 捌- 9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109.08.18) / 捌- 18 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95.04.07) / 捌- 51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99.02.03) / 捌- 53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99.12.31) / 捌- 68 水土保持法(105.11.30) / 捌- 73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109.12.02) / 捌- 80 玖、不動產稅法相關法規 土地稅法(104.07.01) / 玖- 3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103.01.13) / 玖- 16 土地稅減免規則(99.05.07) / 玖- 30 增繳地價稅抵繳土地增值稅辦法(80.08.16) / 玖- 38 房屋稅條例(103.06.04) / 玖- 40 契稅條例(99.05.05) / 玖- 44 遺產及贈與稅法(110.01.20) / 玖- 48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106.06.13) / 玖- 60 稅捐稽徵法(109.05.13) / 玖- 69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102.01.07) / 玖- 82 所得稅法(節錄房地合一稅部分)(110.01.20) / 玖- 85 印花稅法(91.05.15) / 玖- 89 工程受
益費徵收條例(89.11.08) / 玖- 93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106.04.19)/ 玖- 96 拾、不動產經濟相關法規 產業創新條例(108.07.24) / 拾- 3 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109.01.07) / 拾- 27 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109.01.30) / 拾- 33 鄉村型或在地型小型園區協助輔導及補助辦法(99.12.22) / 拾- 40 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107.12.10) / 拾- 43 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108.07.03) / 拾- 48 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108.03.25) / 拾- 56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107.06.06) / 拾- 58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110.02.03) / 拾- 66 大眾捷運法(103.06.04) / 拾- 74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106.12.06) / 拾- 85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98.06.19) / 拾- 103 發展觀光條例(108.06.19) / 拾- 105 工廠管理輔導法(108.07.24) / 拾- 117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110.01.20) / 拾- 128 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110.02.05) / 拾- 130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109.05.06) / 拾- 133 長期照顧服務法(108.06.19) / 拾- 142 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細則(108.10.24) / 拾- 152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106.06.03) / 拾- 154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108.12.31) / 拾- 157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107.01.31) / 拾- 166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專案申請租用公有非公用不動產審查辦法(106.06.03) / 拾- 174 老人福利法(109.05.27) / 拾- 176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105.05.04) / 拾- 187 拾壹、不動產建築
相關法規 建築法(109.01.15) / 拾壹- 3 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92.03.26) / 拾壹- 21 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88.12.24) / 拾壹- 23 拾貳、國有財產相關法規 國有財產法(107.11.21) / 拾貳- 3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99.07.23) / 拾貳- 12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10.03.03) / 拾貳- 21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辦法(107.08.20) / 拾貳- 30 拾參、行政法相關法規 行政程序法(110.01.20) / 拾參- 3 行政訴訟法(109.01.15) / 拾參- 28 行政罰法(100.11
.23) / 拾參- 107 訴願法(101.06.27) / 拾參- 128 國家賠償法(108.12.18) / 拾參- 140 拾肆、大法官相關解釋 附錄、法規名稱索引表
土地法「逾期未辦繼承登記」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繼承登記逾期罰鍰 的問題,作者蔡伯倉 這樣論述:
政府有鑒於未辦繼承登記之案件數量龐大,已嚴重的影響地籍、稅籍之正確與政府之施政,為謀求解決,政府爰於六十四年間以增訂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將逾期未辦繼承登記案件予以代管九年,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逕為國有登記。但其作法與立法所欲達成之目的,顯然有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必要」之疑義。故於八十九年土地法再度修法時,乃將代管之規定修訂為列冊管理十五年,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即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蓋此種作法,仍受到學者與民眾一致的質疑,近40年來施行成效仍然不彰,實務上,行政主管機關都不敢輕易、貿然依法行政,只能採取消極的行政作為及觀望態度,顯然沒有達成土地法第73條之1當初之立法目的,
該條文行同具文,不具任何實效,故始有本文探究之動機,但由於土地法「未辦繼承登記」之法制研究範圍,牽涉層面甚廣,本文僅就土地法第73條之1相關規定,作為研究及評析。 本文於第一章仍沿襲過往傳統,詳述研究動機及研究範圍,並就本文研究方法與架構作一簡要陳述。於第二章開宗明義即就我國土地登記制度作為引言,說明土地登記之意義 及其作用 ,對於不動產之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為何須經登記之原因作一簡略闡明,再者說明,依規定經登記後,法律上將會產生何種效果。 本文於第二章主要論述繼承登記具有宣示的作用及繼承登記的效力,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將產生如何的結果與處罰規定。 第三章再就逾期未辦繼承登記,
處罰沿革,法規增訂與修訂之始末,其內容作一詳實介紹與說明;對於列冊管理期滿之土地,將產生法律上何等的約制結果;繼承人、占有人或使用人權利的排除及優先購買權行使程序說明與介紹、公開標售底價訂定、拍賣程序及降價規定、標脫後價金提存及領取價金之程序。最後以土地法第73條之1之施行概況,依代管、逕為國有登記、列冊管理、公開標售逐項說明施行情形,作為後續章節批判之依據。 第四章起就現行土地法第73條之1法制展開評析,以行政法角度探究,列冊管理及公開標售之行為性質,及人民不服列冊管理或公開標售時,救濟的方法,然後分別論述其施行成效;最後以德國違憲審查準則,先確認採取「可支持性審查標準」,進一步就事實
關係的判斷及立法的手段,分別依比例原則三個下位原則「適合性原則」、「必要性原則」、「狹義比例原則」逐一詳實審查與批判,以作為土地法第73條之1違憲有無之判斷。 第五章就個人多年從事地政及法務業務工作,提出建言及可行方案,以供行政或立法機關將來修法之參考。 第六章結論。就土地法第73條之1其立法目的探究,其目的旨在敦促繼承人儘速申辦繼承登記,以免造成地籍紊亂、稅籍失實、政府施政之困擾,但繼承人不就遺產為繼承登記,必有其原因存在,法律不就其原因加以探究與協助解決,而一昧祭以強制代管或後來的列冊管理,甚至於列冊管理滿後,有被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強制賤價出售的命運,如此規定,是否符合憲法
第23條所定之「必要性」原則,不無商榷之餘地。 就合憲性而言,若能回歸民法第1177條以下規定,以無人承認繼承的方式,聲請法院選定遺產管理人,代為處理未辦繼承登記之相關事宜;或放寬土地法第34條之1第5項之適用範圍,部分繼承人得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後,以多數決完成共有型態變更,由公同共有辦更為分別共有,繼承人即得依民法第819條第1項規定,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則部分繼承人不再受他繼承人之杯葛或阻擾,自然產生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之誘因,如此一來,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問題,將因此獲得解決,也可避免國家因執行列冊管理或公開標售,而浪費行政資源,更落得與民爭利之譏,且符合憲法第15條有關保障人民財產
權之本旨。
繼承登記逾期罰鍰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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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逾期申報雖不罰, 惟未於6個月內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
繼承登記 ,以免受土地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之處罰。 該局說明,被繼承人甲君 ... 已逾前揭6個月期限,將被處以罰鍰。 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注意相關法令規定 ... 於 fangfan490831.pixnet.net -
#2.長輩遺留的房產處分方式誰說了算?
... 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20倍」。 當繼承登記完成後,如果是協議分割成單獨所有,因為所有權人產權完整,只要 ... 於 tw.news.yahoo.com -
#3.繼承登記延期. 法規內容-府行法一字第1052903992號訴願決定 ...
土地登記罰鍰. 逾期登記罰鍰. A: 查「 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 於 tcey.przeciwpogardzie.pl -
#4.未辦繼承會被罰款,要怎麼辦?
超過6個月起,未辦繼承,會被罰登記費1倍罰款,最高可罰20倍。超過15年,公開拍賣,拍賣款保留10年,逾期拍賣款收歸國有。任何一位繼承人, ... 於 annxinloan.com -
#5.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 - 地政司- 內政部
內政部指出,為促進土地利用及維持地籍正確,依據土地法第73條及第73條之1規定,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逾期者,除每逾1個月處登記費1倍的罰 ... 於 www.land.moi.gov.tw -
#6.Q: 以國稅局核發的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辦理繼承
A: 查「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 於 lands.cyhg.gov.tw -
#7.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列入登記罰鍰可扣除期間,登記案件逾期免 ...
依土地法規定,土地權利變更登記之聲請,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1個月內為之,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 於 land.tycg.gov.tw -
#8.土地登記規則《第50 條》 - 地政法規 - 地政司
(一)查「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 於 www.land.moi.gov.tw -
#9.臺北市政府110.05.17. 府訴二字第1106080969號訴願決定書
訴願人因繼承登記罰鍰事件,不服原處分機關民國110年1月12日北市古地. 登字第 ...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逾期申請,於計算登記費罰鍰時,對於不能歸. 責於申請人之期間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10.不動產登記逾期新北地政:罰鍰扣除疫情警戒期間
... 登記費為基準,按逾期月數為倍數(最高不超過二十倍),計算應處罰鍰之金額。以繼承為例,被繼承人過世後相關繼承人應於六個月內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 ... 於 www.cdns.com.tw -
#11.未辦繼承登記(含列冊管理)Q&A-宣導
土地法第73條第2項規定,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即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於 la.hl.gov.tw -
#12.法務部-行政函釋
... 繼承登記,能扣除逾期期問,或無故意或過失情事為由,而得免予課以登記費罰鍰,亦滋疑義。 四、綜上,行政執行處依前揭規定就稅捐稽徵機關申辦代辦繼承登記函請地政 ... 於 mojlaw.moj.gov.tw -
#13.高雄市地政旗山所-訴願審議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逾期申請,於計算登記費罰鍰時,對於不能歸責於申請人之期間,應 ... 是登記機關受理逾期申辦繼承登記案件,如涉有再轉繼承時,應由登記機關個別考量可 ... 於 cishan.kcg.gov.tw -
#14.《萬萬稅》奢侈稅6月上路買房買車都要課?2012報稅、稅務新聞
... 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地、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銀行處分因行使 ... 罰鍰。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稅,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也要繳納滯納金 ... 於 www.moneydj.com -
#15.逾期未辦繼承登記標售業務
機關總機:(02)2771-8121(分機表) 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不提供行動電話及國際電話撥打)「為維護民眾使用本專線服務品質,通話時間限制10分鐘」。 於 www.fnp.gov.tw -
#16.逾期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之探討
... 罰鍰及加徵之滯納金、利息後,由其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其繼承不動產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以確保繼承人自身權益。 四、建議事項 (一)提供繼承人申請身分證明文件必要 ... 於 www.ly.gov.tw -
#17.土地登記─法規與實務 - 第 401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 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其經繼承人全體同意者,得申請為分別共有之登記。登記機關於登記完畢後,應將登記 ... 於 books.google.com.tw -
#18.繼承人間不睦,賭氣不處理遺產稅,恐吃大虧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之1規定:「繼承人為2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款、罰鍰及加徵之滯納金、利息後,為辦理不動產之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得申請 ... 於 www.jwcpas.com.tw -
#19.【Oops!!地政!】 繼承登記不會辦?還沒辦?怎麼辦?(下集)
未辦 繼承 #性別平權#公同共有如需觀看上集,請點選右上方的驚嘆號即可連結00:00 影片開始00:18 未辦 繼承 案例00:59 繼承人無法全體出面 繼承 的因應做法- ... 於 www.youtube.com -
#20.未辦繼承登記問答
(二)書狀費:每張新台幣80元。 08.逾期申請登記,應處登記費罰鍰若干倍? 土地建物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 ... 於 land.tainan.gov.tw -
#21.地政常用法規彙編 - 第 7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 登記。第 64 條每登記區應依登記結果,造具登記總簿,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永久保存 ... 繼承登記者,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但其聲請,不影響他繼承人拋棄繼承 ... 於 books.google.com.tw -
#22.實用公司法 - 第 223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 逾期未經出售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為變更登記(公§167II)。(7)股東死亡,其繼承人已踐行上開規定之程序,自得於辦妥繼承 ... 罰鍰(公§168IV)。(二)為使公司得靈活運用資本 ... 於 books.google.com.tw -
#23.有關逾期申請登記計收罰鍰適用行政罰法規定相關事宜
一、有關土地法第73條規定逾期申請登記所計收之罰鍰,經函准法務部98年11月27日法律字第0980046887號函釋,係就行為人違反應於一定期限內為聲請之義務所為裁罰性不利處分, ... 於 www.penghu-land.gov.tw -
#24.惇風良俗,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之後的一個月內,忙於處理 ...
處一倍登記費額之罰鍰,最高可罰至二十倍。計算逾期罰鍰之期間是連續. 期間,應依暦法計算法計算之。 註. 註. 六. 另依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規定,市縣地政機關對未辦繼承登記 ... 於 tpl.ncl.edu.tw -
#25.土地登記罰鍰現況探討
另依南. 投縣各地政事務所裁處土地登記罰鍰及移送行政執行作業流程. 第四點規定其繼承登記有再轉繼承情形者,已死亡之原繼承人. 所遲延時間不予計算,故再轉繼承人未逾期申請 ... 於 www.nantou.gov.tw -
#26.繼承便利包 -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
逾期 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罰鍰,最高不得超過20倍。 三、依內政部102 年12 月27 日內授中辦地字1026652564 號令規定,非地政士代理案件同1 年於同一登記 ... 於 www.kl-land.klcg.gov.tw -
#27.壹、遺產稅簡介. 逾期登記罰鍰gope4x
法規內容-澎湖地政事務所辦理裁處土地登記罰鍰作業程序. 逾期登記罰鍰. 如未於期限內申辦登記,除每逾1個月處登記費1倍的罰鍰外,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 ... 於 meame.jabllonsky.pl -
#28.強制執行法實務(第三版) - 第 262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 繼承而取得者,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本法雖已明定聲請登記之期限及逾期聲請得科處登記費罰鍰,但對於繼承人逾期仍怠不聲請繼承登記者,迄無有效之解決辦法,以致未辦繼承登記 ... 於 books.google.com.tw -
#29.【國有財產署】逾期未辦繼承登記標售業務 - YouTube
逾期 未辦 繼承登記 不動產標售及申領價金業務如何標售 逾期 未辦 繼承登記 不動產及繼承人如何領取價金 追蹤追蹤 FB 國有財產e點 ... 於 www.youtube.com -
#30.逾期登記罰鍰 - 宜蘭地政事務所
繼承登記 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四),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逾期申請,於計算登記費罰鍰 ... 於 ilanland.e-land.gov.tw -
#31.不想辦繼承也會有事!逾期1個月以上最高處登記費20倍罰鍰
... 繼承登記的時程,值得注意的是,未辦妥繼承登記將遭政府處以罰鍰,每逾期1個月以上,將處登記費1倍罰鍰,最高處登記費20倍罰鍰! 於 estate.ltn.com.tw -
#32.土地登記罰鍰
1.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一個月內為之,其為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 ... 於 web-k0.miaoli.gov.tw -
#3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登記,以免逾期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遭地政機關裁處罰鍰。 ... 112-09-22 · 已納遺產 ... 罰鍰繳款書,並掃描繳款書上之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線上... 112-09-27 · 納保官利用 ... 於 www.ntbt.gov.tw -
#34.#臺中市龍井地政-未辦繼承宣導短片 你知道甚麼時候辦理繼承 ...
... 6 個月內申辦 繼承登記 ✔️如 逾期 申請 繼承登記 的情形,將會處以 罰鍰 ✔️如超過1 年未辦理 繼承登記 ,將被政府列冊管理... 於 www.facebook.com -
#35.試算登記費及登記罰鍰 - 龍井地政事務所- 臺中市政府
登記罰鍰. 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範例. 甲於民國80年3月20日死亡, 遺有一筆共有 ... 於 ljland.land.taichung.gov.tw -
#36.有關逾期申請登記計收罰鍰適用行政罰法規定 ... - 玉里地政事務所
一、有關土地法第73條規定逾期申請登記所計收之罰鍰,經函准法務部98年11月27日法律字第0980046887號函釋,係就行為人違反應於一定期限內為聲請之義務所為裁罰性不利 ... 於 www.yuli.gov.tw -
#37.遺產稅逾期申報?土地繼承登記逾期?吳挺絹律師提醒 - 幸福熟齡
一、土地繼承登記,逾期聲請,有罰鍰! 土地法第73條規定:. 「I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之。 · 二、土地繼承登記,逾期聲請,有被 ... 於 thebetteraging.businesstoday.com.tw -
#38.112年逾期未辦繼承土地建物4/1開始公告
【新北市訊】您知道家中有親人過世,他名下的不動產如果沒有在死亡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可能會產生罰鍰及被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滿後還會被標 ... 於 www.gov.tw -
#39.遺產未繼承罰款. 200億沒人要?新北今年逾萬筆土地逾期未辦 ...
不想辦繼承也會有事!逾期1個月以上最高處登記費20倍罰鍰. 登記費罰鍰計算. 預約存款繼承· 預約晶片金融卡即時發卡· 預約VISA金融卡即時發卡· 預約 ... 於 njw.zmichelina.pl -
#40.未辦繼承登記問與答
申請人因故不能親到場者,得委託他人辦理。 問: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會有哪些問題? 答:1.罰鍰:. 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 ... 於 land.taitung.gov.tw -
#41.法規內容-澎湖地政事務所辦理裁處土地登記罰鍰作業程序
五、同一案件有數人應處罰鍰者,應依下列方式分算各自應納之登記費額,復依其逾期月數之倍數計算其應繳之罰鍰: (一)依法應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按各權利人取得不動產 ... 於 law.penghu.gov.tw -
#42.登記費及登記罰鍰之收費及退還
其係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 起,6 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1 個月得. 處 ...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逾期申請,於計算登記費罰鍰. 時,對於不能歸責於申請人之期間 ... 於 www.land.ntpc.gov.tw -
#43.繼承登記最遲應於何時辦理?如逾期辦理有無處罰規定?
繼承登記 最遲應於何時辦理?如逾期辦理有無處罰規定? 發佈日期: 100-08-30; 資料來源 ... 2.聲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最高可罰至登記費之20倍。 於 land.kinmen.gov.tw -
#44.財政部全球資訊網
... 逾期貨物押標、開標作業地點改於該關通關大樓(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 2023-10-06 ... 欠繳關稅罰鍰詐騙多民眾應多警覺勿輕信.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海關常接到民眾詢問 ... 於 www.mof.gov.tw -
#45.土地登記罰鍰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1個月內為之。 · 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為之。 · 聲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20 ... 於 land.gov.taipei -
#46.房屋遺產怎處理?不動產繼承3方式,讓子孫不再吵翻天
因為《土地法》規定,「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20倍」。 於 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