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假雇主不同意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育嬰假雇主不同意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寫的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和蔡信章的 勞動法隨觀(第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翰蘆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吳啟新所指導 黃若妤的 探討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對女性職涯之影響 (2021),提出育嬰假雇主不同意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女性職涯、育嬰留職停薪制度。

而第二篇論文元智大學 社會暨政策科學學系 李玉瑛所指導 林婉鎔的 遙不可及的育嬰假 (2021),提出因為有 育嬰假、性別角色、留職停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重點而找出了 育嬰假雇主不同意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育嬰假雇主不同意,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為了解決育嬰假雇主不同意的問題,作者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 這樣論述:

  以前加班是領加班費,修法後只能選補休?   延長工時的加班費,例假、休息日跟平日的算法都一樣?   謬論一   休息日加班現採「核實計算」,休息日只來工作一小時後請病假,只給一小時休息日延長工資即可?   A:錯,後續未工作的約定時數,則須依該假別及時數給薪!   謬論二 公司不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嗎?   A:錯,公司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只是資遣的原因及理由,不可以是因為該女性員工懷孕而資遣。   謬論三   勞工已於工會、漁會加保或已加保農保,就不用再加保勞保?         A:錯,只要是受僱勞工,縱使短暫工作,還是為其加保勞保。   謬論四  

論件計酬工,不適用一例一休制度?                        A:錯,論件計酬工一樣適用。   謬論五    勞資會議有開就好?         A:錯,勞資會議開會仍需遵守「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所定事項。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不論是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還是在職災問題上勞工的權益及雇主的義務,都有詳細的計算與說明。熟讀本書,您也可以變成勞資專家。

探討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對女性職涯之影響

為了解決育嬰假雇主不同意的問題,作者黃若妤 這樣論述:

近年來政府制定性別工作平等法及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等,期望能藉由相關補助措施提高國人生育意願。然而在生育及生活品質、職場就業、個人發展等機會成本的考量下,育嬰留職停薪制度是否真是助力?本文旨在瞭解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對女性職涯的影響及雇主在人力資源管理上的考量,從中探討執行困難之處與因應措施,並歸納出建議方案。研究方法採用文獻分析法與深度訪談法,以立意抽樣方式訪問曾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女性勞動者5名、企業人資3名。研究結論方面,有以下幾點:(一)育嬰留職停薪制度會降低雇主聘用婚育及懷孕女性的意願。(二)育嬰留職停薪制度會影響女性在職場的就業及升遷發展。(三)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後造成職能衰退與適應困難

。(四)影響申請者的職涯規劃。(五)人力運用上的不便及人事成本是雇主最大的顧慮。(六)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權利淪為轉換職場的轉場機制。(七)專業能力的強化與獨特性,職務較不易被取代。(八)年輕世代的主管,較具有同理心。(九)在不同規模的企業任職,均可能遭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負面影響。本文依據研究結論提出以下建議:(一)讓雇主也成為育嬰留職停薪制度的受惠者,增加雇主的參與及認同感。(二)提供育嬰留停復職者教育訓練,給予適應期。(三)代理而非取代,保留申請者的工作崗位。(四)保留申請期間受訓的權利。(五)調整補助申請之薪資級距認定標準。(六)新增復職津貼,鼓勵申請者復職。(七)強化勞動法令宣導及交流,

縮小世代觀念差距。

勞動法隨觀(第二版)

為了解決育嬰假雇主不同意的問題,作者蔡信章 這樣論述:

  本書以2018年1月31日最新修正公布的勞動基準法為核心,採逐條釋義的方式,謹以法律條文的立法理由、主管機關勞動部的函釋,以及司法實務上的見解作為論述的依據,並以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一百多件具體案例及職業安全衛生法(原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勞動檢查法、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條例、企業併購法、全民健康保險法等法規來解說,方便讀者快速理解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勞動法規等相關重要的梗概,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著者以具體的案例方式,簡潔、扼要說明勞動法規的精義,著重實務上的見解,除了可

作為引領中小企業經營者、人資部門(HR)、關心己身權益的各行業勞動者及對勞動法規有興趣學子研讀、參閱之入門書籍外,更適合實務界人士處理勞資爭議相關法律問題之參考,對於修習勞動法的學子面對國考也能有所助益。  

遙不可及的育嬰假

為了解決育嬰假雇主不同意的問題,作者林婉鎔 這樣論述:

育嬰留職停薪的目的是為了幫助新生兒父母可以在職場與家庭間取得平衡,然而受到許多方面的影響,實際上卻讓許多人不敢申請,或申請後無法順利復職。本研究之目的為針對職場方面來探討造成許多人不敢申請育嬰假的原因。透過深度訪談分析了12位受訪者的經驗與難處,發現性別刻板印象、津貼的質與量、相關配套措施、工作相關因素這四大要點會影響申請意願,因刻板的性別角色與性別薪資差異,使女性申請者多於男性;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僅有半年,對家庭幫助有限;托育機構名額不足、照顧品質堪憂的情況讓家長無法也不敢將小孩送托;在工作方面又分為公司態度、代理人、復職三個層面,公司未遵守法規讓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代理人制度不全;申

請後恐無法復職。影響申請意願最大的因素為津貼的補助時間不足、申請後將面臨失業,建議推行性別平等及家庭責任分工、提升津貼補助額度延長補助時間、改善托育功能、加強公司輔導、主動抽檢稽查訂立罰則,以改善育嬰留職停薪使用狀況,使其能達到實際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