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房屋稅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自用住宅房屋稅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謝哲勝等12人寫的 房屋稅法律與政策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設於自家的一人公司,地價稅和房屋稅有機會全部採用自用住宅 ...也說明:如果你開了一人公司,把公司設在自己家,一定要知道這個節稅的技巧:符合一定條件的話,你家的地價稅,可以按自用住宅稅率來課稅;房屋稅也不用搞什麼 ...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陳汶津所指導 簡硯姝的 論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之稅基 (2020),提出自用住宅房屋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基、房地合一、土地增值稅、實價登錄。

而第二篇論文健行科技大學 財務金融系碩士班 王忠建所指導 張集湘的 房屋稅改之影響—以桃園市為例 (2018),提出因為有 房屋稅、房屋標準單價、地段率、折舊率的重點而找出了 自用住宅房屋稅的解答。

最後網站房屋稅與土地稅 - 經營加持‧ 藝術加值 演藝團體經營手冊則補充:Q61:, 如果團址所在辦理登記之後,房屋稅會不會變成商業用途的稅率?何種情況下可免房屋稅? A61:, 基本上房屋稅類種及其課稅稅率分為三種:. (1) 自用住宅(房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自用住宅房屋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房屋稅法律與政策

為了解決自用住宅房屋稅的問題,作者謝哲勝等12人 這樣論述:

   本書針對今年房屋稅大幅調高及豪宅稅的爭議,從量能課稅原則、租稅法定原則、公平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探討其適法性,並從財政收入、社會公平及產業發展探討房屋稅的立法政策。

自用住宅房屋稅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0200416市長施政報告,許淑華議員向柯文哲爭取於因應疫情期間一般自用住宅房屋稅、營業稅用房屋稅、地價稅調降以及免徵娛樂稅,紓困方案落實於一般市民讓政策有感!

論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之稅基

為了解決自用住宅房屋稅的問題,作者簡硯姝 這樣論述:

為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有認為應從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著手,故我國自2016年1月1日起改採「房地合一稅制」,將房屋與土地合併課徵交易所得稅,惟同時仍保留土地增值稅,僅於房地合一稅基中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此一立法引起本文研究之興趣:就稅基部分是否完全解決舊制之缺失,抑或產生新的法律問題?現行房地合一稅基就「無償取得」之情形,以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作為原始取得成本之認定,不符合量能課稅原則下實值原則之要求,此外亦可能產生擬制所得額,而有違客觀淨值原則。惟探究其根本問題,實係在於以「繼承時或受贈時」作為取得時點,將致使對於贈與人或被繼承人取得不動產至其為贈與行為或發生繼承期間之漲價部分形成課稅真

空。在「相關費用」部分,房屋稅、地價稅不得扣除是否合理,又在人民未盡協力義務情形下,以成交價額5%作為類型化規範,違背推計課稅與納稅人之實際所得相當之意旨。另外,「房地合一稅與土地增值稅雙軌並行」,仍存在重複課稅之疑義,因此須進一步思考土地增值稅之存廢。由於稅基乃係稅捐客體經量化後產生之數值,具有彰顯納稅人稅捐負擔能力之指標作用。又適用稅法時,必先認定課稅之原因事實,因而須有稅捐稽徵程序之法律規範,以實現稅捐債務法中之課稅之實體法規範。在我國施行實價登錄制度後,本文認為實價登錄制度似得作為房地合一稅課稅協力義務之一環,二制度配合下應可達到量能課稅下實值原則之要求。是以,本文亦將針對實價登錄制度

進行評析,並且討論房地合一稅配合實價登錄制度之可行性。最後,本文以實務判決作為案例,以本文之主張進行分析及深入探討,並以此反思本條規範與稽徵實況之落差。

房屋稅改之影響—以桃園市為例

為了解決自用住宅房屋稅的問題,作者張集湘 這樣論述:

「房屋稅」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財源。財政部為健全財政,提升地方政府財政自主、落實居住正義及維護租稅公平,除了修改房屋稅條例,也發函敦促各縣市政府適切訂定房屋稅徵收率及合理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各縣市政府依照地方特性及需求,訂定了房屋稅徵收率及房屋稅徵收細則,因此各有不同程度的改革,本研究主要是以各種不同的角度來分析近年來桃園市房屋稅改革的影響。本研究以租稅原則、文獻探討來分析房屋稅改革,對調漲房屋稅稅額的各項因素的調整一一分析,並蒐集房價、稅收的資料,分析房屋稅改革對政府稅收及房價的影響。研究結果顯示,房屋單價雖然長期偏低,但以單一日期做分界,一次性調漲六成,會造成不公平的現象。地方政府在房屋稅條例

下,有著更大的權限進行房屋稅改革,但受限於選舉考量,無法發揮。街道率調整愈來愈高,卻沒有量化的標準。折舊率調整後,依然偏低,形同高估房屋價值,超收房屋稅。私人房屋稅免徵標準應隨房屋標準單價調高60%而增加到十六萬。房屋稅改革後使桃園市房屋稅政府稅收增加,且隨著新建物的持續增加稅收也會逐年成長。以平抑房價為口號而進行的房屋稅改革,對平抑房價效果不明顯,但藉打房名義,實則增稅的目的已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