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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改選變更登記期限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博文寫的 商事法 和曾淑瑜的 公司法實例研習(修訂五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常見問題 -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也說明:Q11:法人股東所指派的代表人當選董事或監察人,要如何申報? ... 有沒有期限? ... Q23:公司如果已經辦完解散登記,但是法院還沒清算完結,是否還要申報?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 和三民所出版 。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陳俊仁所指導 李俊霖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民事程序保障其權益之救濟類型 (2018),提出董事改選變更登記期限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股東、共益權、股東會決議、自益權、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央大學 歷史研究所 劉素芬、朱德蘭所指導 林虹妤的 戰後的省營商業銀行-以彰化商業銀行為例(1945-1957) (1998),提出因為有 商業銀行、接收、彰化商業銀行、通貨膨脹、經營績效、政府政策、戰後的重點而找出了 董事改選變更登記期限的解答。

最後網站經濟部訴願決定書則補充:機關高雄市政府申請改選董事為賴○徵君、賴○嫻君、趙○. 善君、馬○豐君、王○雄君、楊○青君及楊○仙君,監察人. 為周○國君,並選任賴○徵君為董事長之變更登記,及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董事改選變更登記期限,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商事法

為了解決董事改選變更登記期限的問題,作者吳博文 這樣論述:

  本書內容涵蓋最新修法資料、實務見解及學者意見,以及商事法中重要法律概念之名詞釋義,如公司法之「黃金表決權」、「複數表決權」、「累積投票制」、「深石原則」或報載所稱之「肥貓條款」、「大同條款」、「SOGO條款」等,方便讀者瞭解商事法特有之名詞。   本書特色     本書於編排方式上,特色如下:     一、公司法:公司法於107年大幅修正,本書對於該次修正條文及內容均予以標示,有助於讀者於閱讀內文時即可掌握修法內容。     二、票據法:為幫助讀者釐清票據各種關係及票據概念,多有例示說明,並以圖表解說,使讀者易於瞭解、準備與記憶。     三、保險

法:保險法於100年至109年多次修正,故針對近年重要修法依年份就修正條文及內容予以標示,俾利讀者學習。     四、海商法:對於重要觀念採比較論述,並闡明立法理由及精神。109年最高法院大法庭台大上字第980號裁定亦收錄在內,掌握最新實務見解。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民事程序保障其權益之救濟類型

為了解決董事改選變更登記期限的問題,作者李俊霖 這樣論述:

本論文以股份有限公司之理論及股東與董事、債權人、員工等其他公司活動參與者間關係之理論為基礎,從實體法出發,檢索股東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企業併購法及相關子法,所得及如何主張以保障其權益之權利類型。本論文分為具有共益性質之「共益權」、「否定股東會決議訴權」(包括否定具有決議不成立、無效或得撤銷等瑕疵之決議效力),及具有自益性質之「自益權」,共三大部分,逐項論述各種權益之類型、內容、要件,特別著重在實務上常見或將來可能發生之各項問題,分析相關之實務案例、主管機關解釋、學者見解、外國法制或案例之處理方式,於每節末均以訴訟法之角度說明股東如何運用確認、給付、形成訴訟或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等民事程序,請求

法院介入救濟來維護其權益。

公司法實例研習(修訂五版)

為了解決董事改選變更登記期限的問題,作者曾淑瑜 這樣論述:

  公司法乃是兼具理論與實務之一部法律,除法律人外,不論是會計師、公司負責人,或者是企業從業人員,若能事先釐清相關問題,靈活運用,在商場上就如同手持利器,開天闢地,無往不利。本書不採傳統教科書模式,而以實例導引出各章、節重點。除仍保留系統化之特色外,亦增加思考問題之空間。本書共設計了一百二十三個問題,每一個問題之後還有二個練習題,可以讓對國家考試實例題頭痛之學子於課後練習。當然,本書亦將題目列舉於目錄上,讓實務從業者在遇到相關問題時,可迅速從目錄中找到爭議問題之所在,翻閱解答。   一〇七年八月一日之修法促進我國公司法的進化。五版的內容除將一〇四年、一〇二年、一〇一年及一

〇〇年的修法納入外,更納入本次大幅修正公司法的資料,使本書資料新穎,配合例題演練,更收綜效之功。  

戰後的省營商業銀行-以彰化商業銀行為例(1945-1957)

為了解決董事改選變更登記期限的問題,作者林虹妤 這樣論述:

過去研究,直接以戰後初期的省營商業銀行來研究當時期的銀行經營方式及其與工商業發展的關聯性之成果仍為數不多,也基於此而有本研究題目與時間斷限的擬定。目的在於了解戰後的國民政府是以何種方式對商業銀行進行接收並改組成省營的形式;並探討這項變動與銀行的組織結構與業務經營方式關係。其次是想獲知銀行對民營企業的資金融通和本身的永續經營方式。 本研究所使用的史料,基本上可以分為彰銀內部資料和期刊、官方檔案、報紙公告、史料彙編以及相關的金融法規、銀行條例和公司法以及本研究時期間歷次修正的銀行法。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嘗試將歷史學的研究與會計學及財務報表分析的理論、方法相互配合,以進行跨學科

研究上的輔助。 論文簡介方面,在前言、結論之外,總計分三章以進行研究。第一章收歸省營與改組,主要是對戰後國民政府的接收過程以及官股、民股和日資的處理上進行論述。第二章政府政策與經營結構,主要在探討政府政策對銀行組織以及業務經營結構的規範方式,也包括對公股讓售民有的問題進行探討。第三章通貨膨脹時期的彰銀業務,也就是對本時期彰銀的存放款業務之辦理方式和處理過程進行論述並檢視彰銀的經營績效。 透過一系列對於與彰銀相關的檔案史料以及相關研究的重新整理、論述和解析之後,可以發現彰銀是一政策性銀行,在政府政策的規範和管理下,辦理以收受存款、吸收社會剩餘之資金,轉供工

商業週轉之用。再就存款數額言,可發覺歷次的調降優利存款利率後此存款的增加幅度就會減少。又放款方面,於營業範圍受到政策之種種限制,所以事實上創造資金的機會就小,也影響其放款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