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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團體扣繳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峻誠稅務記帳士事務所寫的 記帳.報稅錯誤160問(九版) 和unknow的 稅務小六法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體育大學 體育研究所 黃東治所指導 陳敏男的 臺灣救生員證照制度與公私協力:社會交換理論之觀點與討論 (2020),提出表演團體扣繳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私協力、社會交換、臺灣救生員證照制度、體育專業人員。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藝術研究所美術組 王大智所指導 賴右珊的 藝術品移轉租稅之研究 (2009),提出因為有 藝術品移轉、買賣、拍賣、繼承、贈與、捐贈、抵繳的重點而找出了 表演團體扣繳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表演團體扣繳,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記帳.報稅錯誤160問(九版)

為了解決表演團體扣繳的問題,作者峻誠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這樣論述:

  記帳、報稅,是合法企業應盡的義務之一,但身為公司財會人員或記帳人員,是否仍因對稅法的了解不夠或不小心的失誤,而讓公司苦嚐補稅、罰款的滋味?本書精挑公司行號記帳、報稅時常犯的160種錯誤,依問題、法源、建議、處罰四階段編寫,教您從他人的錯誤中汲取寶貴經驗,避免重蹈覆轍而付出慘痛代價!本書深入淺出,閱讀容易,是企業會計人員及記帳士最佳工具書。

臺灣救生員證照制度與公私協力:社會交換理論之觀點與討論

為了解決表演團體扣繳的問題,作者陳敏男 這樣論述:

緣本研究針對臺灣救生員證照制度前於西元2009年間重大轉變轉折而改採「特許」型態作為探討案例,基於「社會交換理論」及公私協力等觀點及立場發軔而分別以「文獻分析」、「文件分析」及「半結構深度訪談」等「質性研究」方法,且復輔以研究者個人實際經驗總結,探討臺灣救生員證照制度及公私協力兩者間關係,且亦藉由「社會交換理論」觀點而探究政府實施公私協力臺灣救生員證照制度有關社會交換政策思維。本研究初步結論為臺灣救生員證照制度「特許」各該水域救生專業團體自行運作型態係屬公私協力。至於公私協力則屬於「特殊」社會交換範疇,牽涉「公私部門」及其等內部各該人員;體育運動主管機關對於其他「政府」公務部門對於體育運動領

域邇來有關「非政府」及「非營利」等第三部門「自行運作」形態之出現,此未臻明瞭,宜當多加互動協調溝通,避免其他更有權力「機關」或不明究理地「權力壓迫」,而導致體育運動主管機關「無力招架」僅得「弱勢面對」且或轉嫁其他「他者」。同時體育運動主管機關對於相對「弱勢他者」尤應「溝通」及「扶持」,「公私部門」亦當合力消弭公私協力之於社會交換若干「社會不平等」之發生。至於社會交換,其中猶有「責任」、「價值判斷」、「願景管理」及「目標管理」等面向之體現而牽涉建立「社會交換理論」有關「責任主義」等理論框架;臺灣現行《國民體育法》及《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等規範而分別建立各種體育專業人員證照制度,至屬特殊,自當配合

目前體育運動產業化或商業化,而宜以非僅侷限體育運動範疇政策思維,或當採行廣義多元發展部署及制度建置;「公私部門」彼此間互動運作(包含前開公私協力形態等)而漸趨多元,自應予以「類型化」及「精緻化」,猶不宜驟認「公私部門」彼此間互動運作,即係公私協力。

稅務小六法

為了解決表演團體扣繳的問題,作者unknow 這樣論述:

  ◎本書共有十二類,收錄298種法規,並蒐集稅務相關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至第804號解釋文。   ◎依領域區分為稅法總則編、內地稅法編、國境稅法編等三大類。其中內地稅法編下又分為所得稅類、財產稅類、交易稅類、消費稅類、稅捐優惠(例示)、其他重要法規等六類;國境稅法編下則有關稅徵免類、關務行政類、關務管理類、制裁規範類、其他規範類等。   ◎適合研習稅務相關法律者,特別是法律系學生及稅務從業人員使用。

藝術品移轉租稅之研究

為了解決表演團體扣繳的問題,作者賴右珊 這樣論述:

一般財貨(如房地、證券、貨物…等)之交易課稅,研究專論汗牛充棟,惟屬非經濟活動的藝術品交易,因其成本計算的困難度、流通市場具有特殊性以及買賣價格涉及鑑價之專業性等,甚少有人涉獵著述。筆者剛好涉獵「稅務」與「藝術」兩個不同的領域,希望以從事稅務工作心得、藝術研究所進修之學業知識及平時觀察藝術市場的運作等經驗,嘗試蒐集藝術品移轉涉及租稅之相關資料,希望提供給相關單位及同號先進之參考。本研究針對藝術品交易行為(包括買賣、拍賣、繼承、贈與、捐贈、抵繳稅捐等)所涉及之相關稅捐,就目前法令課稅規定及申報實務,蒐集分析與探討,並尋求改進方案,期望政府在兼顧國家稅收的同時並能考慮文化藝術為百年大計,提升國人

文化修為,且重視並鼓勵活絡藝術市場,並以明確租稅規範促進國內藝術品交易之流通與收藏。本論文共分為八章,簡述如下:第一章「緒論」,包含研究的「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第二章「藝術品交易市場」本章範圍極為廣泛,筆者謹就畫廊、藝術品拍賣公司、藝術博覽會、非營利藝術團體、藝術家與收藏家、美術館與博物館及藝術基金與藝術銀行等就每一項中擇其部份簡介說明。第三章「國內租稅體系」,本章說明國內稅務組織、租稅種類及租稅稽徵系統。第四章「藝術品移轉租稅規定與申報實務」,本章依藝術品之進出口、買賣、拍賣、繼承、贈與、捐贈抵稅、抵繳稅捐等交易涉及租稅部份作一分析。第五章「國內外藝術品移轉租稅規定及比

較」,本章從國內外藝術品移轉涉及租稅部份,作一比較。第六章「藝術品移轉在現實面之困難」,本章從藝術品投資專業門檻高、政府文化藝術政策不夠積極、藝術品鑑定鑑價問題以及藝術品移轉之租稅申報問題等觀點作論述。第七章「國內外政府文化藝術獎勵政策」,本章包含國內政府對文化藝術獎勵政策及選擇性挑選部分國外政府對文化藝術獎勵政策。第八章「結論與前瞻」,本章除了研究探討外,並為活絡藝術市場尚建議政府推動產官學界儘速成立具公信力之藝術品鑑定鑑價機構、建立藝術品登記制度及交易資料庫、降低藝術品交易稅負、引進國外藝術銀行以及立法開放藝術基金投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