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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使用類組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詹氏書局編輯部寫的 營建法令輯要101年度合訂本(最新營建法規/最新解釋函令)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建築物室內裝修法規概要 - 第 225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也說明:前項建築物使用類組之使用項目舉例如附表二。原核發之使用執照未登載使用類組者,該管主管建築機關應於建築物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時,依前二項規定確認其類別、組別,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建築與都市設計研究所 林裕昌所指導 李易軒的 既有建築物變更使用用途之避難安全性能評估研究-以台北市某商辦大樓為例 (2008),提出變更使用類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防災性能、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驗證、避難餘裕時間。

最後網站【建築管理】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則補充:第五條建築物變更使用類組,應以整層為之。但不妨害或破壞其他未變更使用部分之防火避難設施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該樓層局部範圍變更使用:.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變更使用類組,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營建法令輯要101年度合訂本(最新營建法規/最新解釋函令)

為了解決變更使用類組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將101年度建築相關法律修正、新增與刪除部分,加以編輯和匯整,適合常需查詢相關法令者使用。

既有建築物變更使用用途之避難安全性能評估研究-以台北市某商辦大樓為例

為了解決變更使用類組的問題,作者李易軒 這樣論述:

近年來,由於都市人口快速成長,大都會區迅速發展,使得建築物逐漸邁向高密度化、多元化,以及設備複雜化的趨勢。既有建築物亦隨著社會經濟和消費活動日趨頻繁而作多元化之使用,以致於其防火避難安全性亦相對的減少。而建築物變更用途後,產生了建築相關法規等法制面的約束性改變及建築物防災性能變化等之各種問題。本研究以辦公室變更為旅館類用途之案例進行檢證,以掌握用途變更後所出現之防災上的危險性,以二方向避難逃生為原則,留設避難陽台,增加等待救援逃生空間,增設排煙室,將安全梯提昇等級為特別安全梯等方式,來確保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並提昇其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