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額萬能壽險缺點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變額萬能壽險缺點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廖乃麟寫的 【對應最新修法】投資型保險商品第一科 速成(增修訂八版) 和廖乃麟的 法令更新 投資型保險商品第一科 速成(增修訂六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宏典文化所出版 。

淡江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保險經營碩士在職專班 繆震宇所指導 趙湘涵的 房產活化做為退休養老規劃-以個案為例 (2020),提出變額萬能壽險缺點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以房養老、逆向抵押貸款、利率變動型年金商品、投資型商品、留房養老。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江朝國所指導 潘奕辰的 人壽保險契約要保人權利之研究 (2014),提出因為有 人壽保險、保險利益、要保人、受益人指定權、不喪失價值、不喪失價值返還請求權、保單借款、變更權、減額繳清保險、展期定期保險、終止權、契約撤銷權、轉換權、祝壽保險金的重點而找出了 變額萬能壽險缺點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變額萬能壽險缺點,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對應最新修法】投資型保險商品第一科 速成(增修訂八版)

為了解決變額萬能壽險缺點的問題,作者廖乃麟 這樣論述:

  ★2022全新第八版:持續追蹤投資型保險商品相關法令修訂,不斷更新全書內容、使之更貼近最新命題方向。更新!更準!更好用!★     本次全新改版主要修法重點包括:   1.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2.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3.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從業人員行為準則   4.新增重要各類壽險商品比較、【投資型保險】&【傳統壽險】比較表格等內容     全書三大特色:   (1).保險名師「廖乃麟」專業出擊,重點整理精要且切中考點。絕無坊間其他投資型保險用書或各大保險公司教材之草率整理、重點文不對題、解析錯誤等重大缺失;   (2)

.各單元測驗題目數多,足供充分練習;   (3).全書精美雙色編印,圖表豐富;並維持廖老師一貫「口語化教學」特色,帶您輕鬆讀,高分取得證照!      誠心建議考生們,想早日脫離考照苦海,一開始就選最好的教材~     目前市面上投資型保險的參考用書,都是草率修改證券商業務員的考試內容而來。唯有本書是依照保發中心的考試用書,精心編排而成。目的不只是幫助各位讀者順利取得證照,更求能夠協助大家多了解投資型保險。     本書的編排架構,按照「金融相關測驗模組化方案」的精神,分成兩大部分。第一科介紹投資型保險與金融體系,記憶與背誦的題目居多。第二科,介紹投資學和一些財務管理的相關內容。如果已經有「證

券商業務人員」證照的考生,只需加考第一科即可取得投資型保險的證照。     本書針對考試題型做有系統的重點整理外,在每一考題後面,都精心加上詳解,以彌補公會版的題庫只有題目和答案缺少詳解的不足。也方便各位讀者在閱讀時,不須再往前翻閱重點。     關於許多功能與特色的部分,準備方向當然是背多分!但是經過有系統、表格化的重點整理,會讓讀者更容易理解與記憶。尤其是編者特別想出來的一些別出心裁的口訣與理解方式,絕對讓你看過就難忘。我們把考題分門別類地整理,讓我們在練習時更有脈絡可循。同時還有精闢的解析,這可是編者多年的解題技巧與精華!利用觀察法、從題目找答案法,以抽絲剝繭的方式輔以幽默風趣的文字幫你

解析題目中隱藏的密碼,讓你記得六分,就可以考出十分的好成績喔!     最後祝各位讀者考試順利過關,事業飛黃騰達!

房產活化做為退休養老規劃-以個案為例

為了解決變額萬能壽險缺點的問題,作者趙湘涵 這樣論述:

我國已邁入「高齡社會」,現今社會正面臨人口加速老化及少子化的衝擊,對於退休金養老規劃的需求將會日趨提升,故本研究主要探討以房養老及房產活化規劃退休養老金案例分析,來進一步探討銀髮族退休金來源。本研究收集選擇三個有共同特性背景個案客戶分別為北、中、南區各擁有房產,身份皆為 60 歲退休族群,有退休金規劃之需求,以「以房養老資產活化」做為退休金規劃為主題。提出四項建議方案分別為「逆向抵押貸款」、「房產賣出投保利率變動型年金商品」、「一般房貸搭配投資型商品」、「留房養老」來探討是否可滿足退休族群退休之生活所需。研究結論顯示,「一般房貸搭配投資型商品」透過個案分析過去績效研究結果,由每月配息金額扣除

房貸利息後之餘額,確實有較多餘之資金可做為每月退休金,但仍需考量瞭解理財產品本身架構及風險; 「逆向抵押貸款」雖然每月也有生活費可領取,但醫療科技發達之下,承作人長壽時無剩餘價值可支應長壽之生活問題;「房產賣出投保利率變動型年金商品」每月亦有生活費可領取,但退休者要另覓合適的養老住所及承作前 10 年僅能使用預留之退休老本問題;「留房養老」目前僅能提供都會型地區(雙北市)每月生活費,但相關成本高(修繕費、金錢信託及不動產信託費用),仍待評估後續辦理之可能性或其他符合退休族群需求之創新商品。

法令更新 投資型保險商品第一科 速成(增修訂六版)

為了解決變額萬能壽險缺點的問題,作者廖乃麟 這樣論述:

★2020全新第六版:持續追蹤投資型保險商品相關法令修訂,不斷更新全書內容。更新!更準!更好用!★   本次全新改版主要修法重點包括:   1.保險業招考廣告自律規範   2.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全書三大特色:   (1).保險名師「廖乃麟」專業出擊,重點整理精要且切中考點。絕無坊間其他投資型保險用書或各大保險公司教材之草率整理、重點文不對題、解析錯誤等重大缺失;   (2).各單元測驗題目數多,足供充分練習;   (3).全書精美雙色編印,圖表豐富;並維持廖老師一貫「口語化教學」特色,帶您輕鬆讀,高分取得證照!    誠心建議考生們,想早日

脫離考照苦海,一開始就選最好的教材~   目前市面上投資型保險的參考用書,都是草率修改證券商業務員的考試內容而來。唯有本書是依照保發中心的考試用書,精心編排而成。目的不只是幫助各位讀者順利取得證照,更求能夠協助大家多了解投資型保險。   本書的編排架構,按照「金融相關測驗模組化方案」的精神,分成兩大部分。第一科介紹投資型保險與金融體系,記憶與背誦的題目居多。第二科,介紹投資學和一些財務管理的相關內容。如果已經有「證券商業務人員」證照的考生,只需加考第一科即可取得投資型保險的證照。   本書針對考試題型做有系統的重點整理外,在每一考題後面,都精心加上詳解,以彌補公會版的題庫只有題目和答案缺

少詳解的不足。也方便各位讀者在閱讀時,不須再往前翻閱重點。   關於許多功能與特色的部分,準備方向當然是背多分!但是經過有系統、表格化的重點整理,會讓讀者更容易理解與記憶。尤其是編者特別想出來的一些別出心裁的口訣與理解方式,絕對讓你看過就難忘。我們把考題分門別類地整理,讓我們在練習時更有脈絡可循。同時還有精闢的解析,這可是編者多年的解題技巧與精華!利用觀察法、從題目找答案法,以抽絲剝繭的方式輔以幽默風趣的文字幫你解析題目中隱藏的密碼,讓你記得六分,就可以考出十分的好成績喔!   最後祝各位讀者考試順利過關,事業飛黃騰達!   編者的話   本書特色 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

本書使用說明   第 1 篇 投資型保單概論 Chapter 1│投資型保險概論 發展過程   投資型保險之特點 投資型保險商品的優缺點 消費者對投資型保險商品的正確認識   投資型保險與共同基金或其他投資工具的差異 投資型保險商品推出意義   投資型保險產品所帶來的變化   Chapter 2│投資型商品的種類 變額壽險(Variable Life Insurance)   萬能壽險(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變額萬能壽險(Variable Universal Life Insurance,VUL)   變額年金(Variable Annuity) 指數年

金(Equity Indexed Annuities)   最低保證給付之投資型保險商品   Chapter 3│投資型保險商品之運作與相關風險 投資型保險商品之運作 投資型保險相關風險介紹 第 2 篇投資型保險法令相關規定 Chapter 1│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相關規定 銷售行為他律規範 銷售行為自律規範   Chapter 2│投資型保險商品管理相關規定 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法令 投資型保險商品監理法令 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法令   Chapter 3│投資型保險商品稅法相關規定   稅負之減免    課稅之規定 Chapter 4│金融消費評議機制與爭議案件之分析   金融消費評議

機制 投資型保險商品爭議案件之分析 第 3 篇 金融體系概述 Chapter 1│經濟環境與金融體系簡介 金融中介與金融市場   我國金融體系介紹   Chapter 2│金融中介機構 金融中介機構的種類與功能 存款貨幣機構 非存款貨幣機構-保險公司 非存款貨幣機構-信託投資公司   金融仲介機構 Chapter 3│金融市場 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 臺灣證券市場   第 4 篇投信投顧業務相關規範與制度 Chapter 1│證券投資信託及證券投資顧問法─基本概念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制之基本概念 金融監理架構  

人壽保險契約要保人權利之研究

為了解決變額萬能壽險缺點的問題,作者潘奕辰 這樣論述:

關於要保人之權利義務,因我國保險法第3條要保人之定義性規定僅言,要保人係「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加上保險契約最重要的權利-保險金給付請求權,其權利主體係被保險人而非要保人,因此一旦談及要保人,學說上多僅聚焦於交付保險費之義務而已,對於其所擁有的權利並未相當重視。 實則,於保險實務上,人壽保險之要保人並非是只負義務而未享權利之人,其擁有諸多權利:基於契約當事人地位,得享有變更整體契約之權利-即「契約任意終止權」、「契約撤銷權」、「契約變更權」、「契約轉換權」,也享有「契約利益給付方式選擇權」;本於人壽保險之特殊性,人壽保險要保人更享有「受益人指

定權」和因保單不喪失價值而衍生之「不喪失價值返還請求權」、「保單借款權」。此外,尚有「其他個別保險商品之權利」,諸如祝壽保險金請求權、紅利給付請求權以及增值回饋分享金請求權等等。 如此看來,人壽保險之要保人並非僅係純然繳交保險費而已,反倒是握有許多關乎保險契約重要內容,甚至係存廢之權利。因此,為確保要保人之權利不受相對強勢之保險人所蠶食,必須清楚認知釐清人壽保險要保人各項權利之本質與內容。職是,本論文將人壽保險要保人之權利,分為上述主要九大類,個別介紹其來源、內涵以及法律性質等等重要內容並分析實務議題,以期探究人壽保險契約要保人權利之真正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