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問題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財產繼承問題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塞爾)伊沃·安德里奇寫的 薩拉熱窩女人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國立中央大學 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系客家社會文化碩士班 姜貞吟所指導 黃鳳林的 女性財產繼承問題之探討-以桃園地區客家女性經驗出發 (2020),提出財產繼承問題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族群、性別、財產繼承、客家女性。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李復甸所指導 林承學的 網路世界中虛擬寶物之法律問題研究 (2019),提出因為有 虛擬世界、虛擬財產、數位財產、數位資產、數位商品、虛擬貨幣、虛擬寶物、線上遊戲、虛擬轉蛋、電磁紀錄的重點而找出了 財產繼承問題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財產繼承問題,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薩拉熱窩女人

為了解決財產繼承問題的問題,作者(塞爾)伊沃·安德里奇 這樣論述: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前南斯拉夫文學大師伊沃•安德里奇代表作「波斯尼亞三部曲」之一。一戰前后的薩拉熱窩,繼承遺產的女主人公因父親的臨終遺言,開始了偏執的、瘋狂斂財的一生。為了追逐金錢,她不惜同身邊的一切決裂,從純真懵懂的少女變成一個唯利是圖、眾叛親離的女高利貸者和發國難財的商人,最終因長期的陰郁、焦慮、多疑而病發猝死。伊沃•安德里奇(1892—1975),前南斯拉夫文學大師,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小說家、詩人、散文家、游記作家、文學批評家。一戰時參加愛國運動而被捕入獄,慘遭流放,在此期間目睹並經歷了種種苦難,獲釋后任職高級外交官。二戰時期拒絕與法西斯合作,寫下構思巧妙的史詩代表作「波斯尼亞三部曲」——

《德里納河上的橋》《薩拉熱窩女人》《特拉夫尼克紀事》。國家解放后,擔任南斯拉夫作協主席,創作了多部極具特色的中短篇小說。曾獲南斯拉夫作家協會獎和一級人民勛章。1961年,因「以史詩般的氣魄從你的祖國的歷史中找到了主題並且描繪了人類的命運」,成為第1位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巴爾干地區作家。 1935年2月末的一天,貝爾格萊德各報都刊出一則報導稱,在斯蒂什街16號住宅發現了女主人屍體。死者名叫拉伊卡•拉達科維奇,原籍薩拉熱窩,大約在十五年前遷入這座住宅。她是個老處女,過着完全與世隔絕的獨身生活,以守財奴和古怪人而遠近聞名。最先知道她死亡的竟是一名郵差。這位郵差接連兩天去摁門鈴都毫無

反應,到了第三天他繞房走了一遭,從外面扒窗往里面張望,這才瞧見過廳里仰面朝天躺着一個女人,於是便立刻報告了警察局。那年月,有關刑事犯罪的報導占據報紙很大版面。報人利用凶殺案、不幸事故、流血事件來刺激人們的想象力,挑逗人們的好奇心理——以對其細枝末節的詳盡描述來滿足人們的好奇心,以期提高自己報紙的發行量。各報都在顯要位置刊登獨身老太婆死亡的消息,並附上足以勾起人們好奇心的副標題:《是否發生了犯罪?仍在繼續偵查。我們的采訪記者在案發現場。》然而此次各報都未能提供附有令人激動的照片和細節描寫的大量報道。調查組立刻出發前往斯蒂什街,迅速而無可爭辯地斷定其絕非謀殺:老處女是因為突發心臟病而自然死亡。住宅

里一切完好無損,並無撬門、施暴或盜竊的任何痕跡。貝爾格菜德的一位老商人喬治•哈吉-瓦西奇和妻子一獲悉這位老處女的死訊便來到了斯蒂什街。這對夫婦是死者在貝爾格萊德唯一的親人。他們負責操辦與喪事有關的一切事宜,並且以近親的身份在財產繼承問題做出最后處理之前,負責掌管這幢住宅以及其中的全部財產。后來,各家報紙再未提起過拉伊卡•拉達科維奇了。無論她的生也好,死也罷,都不存在任何足以引起關注和激發公眾好奇心的東西。本書將向諸位講述她真實的經歷。

財產繼承問題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主持:傑拉德 嘉賓:黃律師

【今節主題】
黃律師不吝嗇地繼續分享香港及台灣兩地的財產繼承問題,資訊非常實用及珍貴不容錯過!

女性財產繼承問題之探討-以桃園地區客家女性經驗出發

為了解決財產繼承問題的問題,作者黃鳳林 這樣論述:

性別不是單獨存在的議題,而是同時與各個多元議題相互交織而成的。本文從繼承及其相關問題出發,以性別在這個議題所展現的樣貌為主軸,探討族群、性別、社會文化、法律、與父系體系匯聚後,呈現性別繼承在台灣社會的實際情況。因此本文選擇由桃園地區曾經歷繼承之客家女性做為主要研究對象,她們的經驗是由社會文化、族群、生活地域等多方匯流而成。 台灣的客家族群有明顯的刻板印象,客家女性更是時常被他者化,藉由她們本身的經驗,不僅可以了解客家女性實踐平等家產繼承權的相較於法律制度上保障與真實情況是否有落差?當繼承過程中利益相衝突時,她們如何溝通與協調?更是能夠從實際案例相關探討中,展現台灣客家女性財產繼承的性別

樣貌與情況。 每位受訪者在做出協商與選擇時,背後都有許多原因。她們有的為了家庭關係和睦,而不願爭取遺產繼承權、有的在被繼承人生前已經收到不動產贈與、有的繼承人平均分配遺產,但是多數家庭還是由男性直系卑親屬繼承遺產,並且順從男性手足或是長輩意見是最多受訪者選擇之協商方式。台灣父系體系下社會文化的深深影響繼承分配的決策,使得實際繼承樣貌與法律規範之繼承權有所差異。

網路世界中虛擬寶物之法律問題研究

為了解決財產繼承問題的問題,作者林承學 這樣論述:

因為科技發展迅速,網際網路之技術在現今已經相當成熟,透過電腦或手機,每個人都能享受到網路帶來的便利,大家幾乎已然成為網路虛擬世界中之一員。在這個虛擬世界中,我們擁有的多項事物像是電子信箱、部落格或個人網站、頁面等,這些都係為虛擬財產之一,如此看來,每個人都擁有各式各樣不同型態之虛擬財產,然這些不同態樣的虛擬財產是否均受到法律之保護呢?又換另一個角度思考,虛擬財產是否具備財產權之權能呢?因若虛擬財產具有財產權,那必然會受到法律之保障。 由於我國目前現行法律,對於虛擬財產之相關規定,僅存在於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章規範,統一以電磁紀錄之方式加以保護,並未對於虛擬財產設立專章立法;而在民

事法中,則未見有任何之法律規範。於民事關係中,並未對於虛擬財產做法律屬性之歸納,未來若碰上相關虛擬物品之侵權行為或債權債務關係等問題,僅能類推適用民法相關之規定做出法律分析,也未必能有效解決爭端。 遊戲世界中之虛擬寶物目前發展較為多元且多樣,難以通盤掌握,而在虛擬財產中較常被提及之種類也係虛擬寶物,因其富含之經濟價值較高,故也易於發生民事法律問題,或成為犯罪之溫床。在這虛擬遊戲世界之環境底下,玩家人數眾多,所持有之虛擬寶物態樣各有不同,我國立法者、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應如何應對?還有待於本文進行觀察。 從古至今,財產是歷史發展的普世價值,古今中外也有眾多學者提出維護財產權、建立私有財

產之理論,因此,本文擬將透過財產權之歷史發展,確定虛擬財產之角色定位,之後進入本文核心—虛擬寶物,並參酌各國之立法例及各國案例,再觀察我國目前實務之走向,最終提出本文見解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