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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兒子背負巨額卡債,該繼承爸媽遺產嗎? | 房地產 - Yahoo奇摩也說明:... 如果子女都健在,那就是由配偶和子女們共同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至於遺產的分配方式有限定繼承、拋棄繼承、協議分割、遺囑繼承等方式。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郭書琴所指導 吳秉純的 死者的話語權?—以立遺囑人為中心的遺囑法制研究 (2021),提出遺產繼承分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法繼承篇、法定繼承制、遺囑自由原則、遺囑真實性、殯葬自主權、死亡計畫、家庭協議。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陳榮隆所指導 莊永煉的 遺囑信託之研究 (2015),提出因為有 遺囑、信託、遺囑信託、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信託目的、信託財產、信託利益、忠實義務的重點而找出了 遺產繼承分配的解答。

最後網站遺產繼承分配糾紛怎麼處理?有法定的遺產繼承時效嗎? - 好律師則補充:遺產 繼承人除配偶以外,依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的順序來決定。在沒有遺囑且繼承人間未有協議分割的情況下,我們是依法定比例來分配應繼財產。若繼承人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遺產繼承分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這是一本身分法解題書(7版)

為了解決遺產繼承分配的問題,作者輕愉 這樣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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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和戴老師有特殊見解的部分,筆者也以題目帶觀念說明兩位老師的看法。而本書解題是以身分法的兩大家—戴說與林說為中心,因為在考試當中時間有限,沒有辦法把各家學說一一並列,所以以這兩大家的見解為主,再適時的補充實務見解。本書希望可以提供讀者寫題時的架構與鋪排,以及在考試有限的時間內應如何呈現答題內容,讓改題者可以一眼就看出答題的重點。  

遺產繼承分配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律師指出關於配偶的遺產分配有很多順位,除子女外還有配偶的父母等人可以分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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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話語權?—以立遺囑人為中心的遺囑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遺產繼承分配的問題,作者吳秉純 這樣論述:

遺囑,是死者展現其死後話語權的重要方式。立遺囑人在生前留下遺囑,待其死後發生法律效力。遺囑,成為立遺囑人對自己所有事務主張話語權的重要手段。因此本論文認為遺囑的討論,不應該僅針對遺囑中繼承分配功能進行研究。我國立遺囑人常將遺囑用於規劃身後事,本文將遺囑的討論擴大到遺囑中殯葬與祭祀的規劃。人死後必定會留下遺體與遺產,需要進行財產轉移與遺體安置。遺體處置的部分,涉及殯葬儀式的舉辦、遺體保存地點以及相關費用之必要支出等。若未能於生前進行良好的規劃,當家屬間對於如何處置死者身後事並無共識時,必會成為家屬間爭吵的開端。本文認為立遺囑人若在生前進行妥適規劃,可以讓遺囑成為指引家屬間形成共識的力量,作為杜

絕家庭紛爭及凝聚家庭羈絆的手段。人們希望獲得一份體面、莊重且符合心意的臨終儀式。這些殯葬與祭祀費用涉及,是否從應繼遺產中支出?以及如何支出?是否由繼承人代墊?等討論。遺囑如同死者之口,在立遺囑人死後為其發聲。使立遺囑人得在死後,對其遺產與遺體的處置有一定的話語權。如何使立遺囑人在死後仍能掌控其所有事務,並能得償所願為本論文的研究目標。本論文分為六個章節,第一章講述本文研究動機及方式。第二章介紹我國遺囑法制沿革與規範。第三章中,以實際案例點出遺囑中,繼承分配功能、殯葬與祭祀規劃之爭議並回顧相關文獻,說明我國遺囑法制之爭議與極限。於第四章簡要介紹美國遺囑法制。於第五章中提出預先進行死亡規劃的重要性

,並對我國遺囑法制提出修正建議。第六章,總結前五章之研究,回顧我國遺囑法制之不足,並建構出本文期待的解決圖。

這是一本身分法解題書(律師、司法特考、法研所-解題書)

為了解決遺產繼承分配的問題,作者輕愉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解題書?作者告訴你   身分法這科無論在國家考試或是研究所考試,相對而言比較簡單且容易準備。身分法就考試來說,太過瑣碎的地方不需要花太多時間準備,而且讀者如果觀察過歷年考古題應該不難發現,身分法的考點重複率很高,近年的趨勢特別喜歡考剩餘財產分配之計算以及遺產繼承分配。這不是沒有原因的,一來是因為這兩個部分非常重要,二來是因為改題老師好改!   身分法在考試上大概只要抓住傳統考點及近期修法重點即可,本書主要是幫準備考試的讀者們整理歷年研究所及國家考試經常出現的考點,以及近期修法比較有考象的部分。用題目讓讀者複習身分法中比較容易成為考題的法條及章節!林老師和戴老師有特殊見解的部分,筆

者也用以題目帶觀念說明兩位老師的看法。而本書解題是以身分法的兩大家-戴說與林說為中心,因為在考試當中時間有限,沒有辦法把各家學說一一並列,所以以這兩大家的見解為主,再適時的補充實務見解。本書希望可以提供讀者寫題時的架構與鋪排,以及在考試有限的時間內應如何呈現答題內容,讓改題者可以一眼就看出答題的重點。 系列特色   最高投資報酬率→傳統考點+近期修法重點一次搞定!不用再看一堆書   最短時間讓你真的會寫考題→完整說明和貼心提醒,等於擁有解題家教嘛!   最新文章、實務見解全面考題化→市面唯一,將全新文章和重要實務改編成考題,從此你不再需要補習!   最完整考題→重要考題全部舊題新解,新的爭點也

幫你出成題目,從此你再也不需要多買歷解!   最貼心編排及附錄→依法條順序整理的索引,讓你馬上知道哪些法條該背,還可以按法條體系複習喔! 作者簡介 輕愉   北大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本書使用說明 1 如何準備身分法 5 樹狀圖 9 Chapter1 通則 Topic1 親等計算 1-2 1.1 親屬關係及親等【筆者自擬】 1-2 Topic2 親屬關係之消滅 1-4 1.2 姻親關係之消滅【筆者自擬】 1-5 Chapter2 婚姻 Section1 婚約 2-3 Topic1 未成年之婚約 2-3 2.1 未成年婚約之要件【筆者自擬】 2-3 Section2 結婚 2-6 To

pic2 重婚 2-7 2.2 重婚立法之演進【改編自 92 律師】 2-7 Section3 婚姻之效力 2-12 Topic3 婚姻之普通效力 2-13 2.3 家庭生活費與自由處分金【改編自 97 律師】 2-13 Topic4 夫妻財產制 2-17 2.4.1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 6 條之 2【改編自 85 司法官】 2-17 2.4.2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 6 條之 1【改編自 89 律師】 2-22 2.4.3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93 司法官】 2-26 2.4.4 夫妻財產制之類型【筆者自擬】 2-30 Section4 婚姻之解消 2-35 Topic5 死亡 2-36

2.5 死亡宣告與婚姻關係【改編自林秀雄,死亡宣告與婚姻關係 之消滅,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47 期】 2-36 Topic6 離婚 2-37 2.6.1 未成年人離婚之要件【筆者自擬】 2-38 2.6.2 不能人道是否屬不治之惡疾?【筆者自擬】 2-39 2.6.3 破綻主義【筆者自擬】 2-42 Chapter3 父母子女 Section1 婚生子女 3-3 Topic1 婚生子女之要件 3-3 3.1 婚生推定【筆者自擬】 3-3 Topic2 子女婚生性之推翻 3-5 3.2 婚生否認之訴【筆者自擬】 3-6 Section2 非婚生子女 3-11 Topic3 認領 3-12 3.3

.1 反於真實認領之效力【改編自 94 律師】 3-12 3.3.2 撤銷認領之限制【筆者自擬】 3-18 Topic4 準正 3-21 3.4 胎兒之準正【筆者自擬】 3-22 Section3 收養 3-25 Topic5 收養效力發生之時點 3-26 3.5 收養效力發生之時點【改編自林秀雄,論我國收養法之修正 Topic6 養孫制度承認與否? 3-29 3.6 養孫制度之承認與否?【97 司事官】 3-30 Section4 父母之權利義務 3-33 Topic7 身分上權限 3-34 3.7 親權【93 律師】 3-34 Topic8 財產上權限 3-38 3.8 父母對子女特有財產

之處分權【86 政大】 3-38 Chapter4 監護與扶養 Section1 監護 4-3 Topic1 未成年監護 4-3 4.1 未成年監護設置之要件【95 律師】 4-3 Topic2 成年監護與輔助宣告制度 4-10 4.2 輔助宣告【筆者自擬】 4-10 Section2 扶養 4-13 Topic3 未成年子女之扶養 4-14 4.3 未成年子女受扶養之依據【94 司法官】 4-14 Topic4 夫妻間之扶養 4-20 4.4 夫妻間扶養之要件【76 律師】 4-20 Topic5 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 4-22 4.5 扶養義務之減輕及免除── 99 年新修法【99 北大】

4-22 Chapter5 遺產之繼承 Section1 繼承權發生之要件與主體 5-3 Topic1 同時存在原則 5-3 5.1 同時死亡是否符合同時存在原則?【出自戴東雄,繼承法實 例解說 1】 5-4 Topic2 繼承權喪失事由 5-8 5.2.1 遺贈準用民法第 1145 條【改編自 91 司法官】 5-8 5.2.2 民法第 1145 條第 1 項第 5 款之要件【96 司法官】 5-12 Topic3 代位繼承 5-17 5.3.1 代位繼承之性質【筆者自擬】 5-18 5.3.2 第一順位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死亡【98 司法官】 5-21 Section2 繼承權回復請求

權 5-26 Topic4 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5-26 5.4 繼承回復請求權罹於時效【87 律師】 5-27 Section3 遺產分配 5-31 Topic5 應繼分 5-31 5.5.1 民法第 1144 條第 1 款【改編自 90 律師】 5-32 5.5.2 繼承人之分析與應繼分【改編自 95 司法官】 5-37 Topic6 歸扣 5-41 5.6.1 歸扣之重要爭議問題【改編自 92 律師】 5-41 5.6.2 特別贈與額小於應繼分之價額【99 司法官】 5-46 Topic7 民國 98 年 6 月修法考題 5-50 5.7.1 民法第 1148 條之 1 第

1 項【改編自戴瑀如,論全面法定限 定繼承之修法,月旦法學雜誌第 171 期】 5-51 Chapter6 遺囑與特留分 Section1 遺囑之方式與效力 6-3 Topic1 遺囑之方式 6-4 6.1.1 自書遺囑【97 書記官】 6-4 6.1.2 代筆遺囑【筆者自擬】 6-7 Topic2 遺囑之撤回 6-10 6.2 記載同一日期而內容相牴觸之遺囑效力【筆者自擬】 6-10 Topic3 遺贈 6-12 6.3 遺贈與死因贈與【86 司法官】 6-13 Section2 特留分 6-16 Topic4 特留分之扣減權 6-17 6.4.1 遺贈未侵害特留分時之遺產分配【改編自 8

7 司法官】 6-17 6.4.2 特留分扣減權之標的【92 司法官】 6-22 索引 Ⅰ   作者序好像就跟得獎感言差不多,所以不免俗的,首先除了要感謝我爸媽生下我之外,還要感謝他們在我半夜趕稿的時候關心我,要我早點休息,怕我累壞了!也很謝謝他們在我趕稿時常常聽我碎碎唸,你們的女兒話多,你們應該也習慣了啦!還有老弟和老妹,每當我寫書寫到很晚的時候,你們還願意從家裡來載我回家,真的謝謝你們了!讀享企劃編輯小梁,謝謝妳每次都關心帶點小威脅(?)的催搞XD,讓我可以督促自己,盡量不要拖稿。讀享美編阿熊,謝謝妳把原本只是WORD檔的東西變得美美的!還有讀享的後製王蘋,謝謝妳辛苦的校稿!如果沒有你

們就不會有這本書的出現,謝謝你們!   阿蠢和大頭,謝謝妳們總是在我需要妳們的時候聽我說話,尤其是阿蠢,雖然我們沒有常常見面,但是我知道妳都有偷偷關心我XD,很多話不用多說妳應該就懂,謝謝妳們!也是讀享作者之一的路易,你真是我的好夥伴,謝謝你幫我很多忙,民法超強的你,讓我學到很多,雖然常常被你和你女朋友閃瞎,但是還是要謝謝你啦,哈哈!咕咕雞(也是讀享的作者,雖然這個外號聽起來智商不高,但他寫的書很威的!請大家放心 ~ ),雖然在我趕稿的時候,你總是三不五時的來吵我一下,但還是謝謝你的關心 ~ 因為要謝謝的人太多了,無法一一列出,其他沒有點到名的同學、朋友們,謝謝你們的關心及幫忙!最後,要謝謝的

就是「你」,謝謝在我趕稿的時候你給的關心和快樂,讓我可以忘記趕稿的壓力,謝謝你!   身分法這科在國考或研究所考試中,相對是範圍較少,也是比較容易準備的科目,這本書主要整理身分法兩大家──戴說與林說的見解,把一些比較重要的考點作說明,以及考試當中應該如何呈現比較符合老師的口味。希望這本書能對於正在準備考試的大家有所助益。   無論是國考或研究所考試,都是一段艱辛的路,走過國考路的我,特別能體會準備考試的辛苦。國考或是研究所考試這條路雖然不甚輕鬆,莫名的壓力也容易讓人喘不過氣,但我總是相信,只要努力準備、堅持,終究會得到令人雀躍的結果,最怕的是對自己放棄或灰心!很幸運的,我通過了國考這條艱辛路途

的考驗,正在經歷這條路的你們,相信在不久的未來也能抵達終點!加油! 輕愉2012.2.3

遺囑信託之研究

為了解決遺產繼承分配的問題,作者莊永煉 這樣論述:

人的生命有限,但心願可能無窮,當人的一生已走到生命盡頭,是否仍有心願未了,是否耽心將來遺族生活無所依靠或是會將遺產揮霍殆盡,如果是,創設遺囑信託將是很好的選擇,它可以幫助完成心願,亦可讓人預先規劃將來遺產如何分配、管理及運用,使其財富得以妥適傳承,以達到資產永續及照顧遺族之目的。 現今工商業發達,累積財富者不少,惟雖擁有龐大財富,身故後卻造成遺族爭奪遺產,甚至對簿公堂者,亦時有所聞。我國傳統保守社會觀念,通常較避諱論及身後財富之分配與運用問題,故未能預先予以妥善規劃其財產,致其繼承人因遺產繼承分配問題而發生爭執,發生諸多社會事件。而社會知名企業家族或名人,運用遺囑信託方式,助其

達成往生後之遺願者亦不少,例如香港藝人沈殿霞即以遺囑信託方式,妥善安排其家族資產分配問題,而能完成其照顧家族之心願。 「信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契約或遺囑為之。」為我國信託法第2條所明定,所謂「遺囑信託」係指遺囑人(即委託人)以合法遺囑作成方式,將其財產權之全部或一部(即信託財產)為受益人利益或特定目的所創設之信託,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因此,藉由「遺囑信託」來規劃、管理、運用及保全財產,可以達到遺囑人身故後照顧遺族或完成其生前願望之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討遺囑人生前以立遺囑方式來創設遺囑信託,預為規劃其未來遺產之處理方式,以及該信託財產之受益權歸屬等,並藉由瞭解遺囑信託之意

涵、特性、發展及功能,進而推演遺囑信託在個人財產規劃上之用途、效果及貢獻,並對我國現行遺囑信託法制之運作,歸納出問題與提出建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