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亡繼承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配偶死亡繼承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蕭培寫的 【完全對應實際考情】農會招考:民法 和李志正的 人生理財的失落環節──遺產:為人父母與子女都該超前部署的財務課題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被繼承人身故前2年內贈與的財產,都可以追回來分配嗎?也說明:我們看一下,民法第1148-1條的規定: 「I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2年內,從被 ...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采實文化所出版 。
健行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蕭金蘭所指導 徐璿宸的 軍事院校畢業生任官後離退之原因分析 (2021),提出配偶死亡繼承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募兵制、職業軍人、軍校生、質性研究、離退。
而第二篇論文法鼓文理學院 生命教育碩士學位學程 楊蓓所指導 張錦珠的 追尋生命意義與轉化之探究-三位法鼓山義工的生命故事 (2020),提出因為有 生命故事、自我敘說、深度訪談、生命成長、轉化、活躍老年的重點而找出了 配偶死亡繼承的解答。
最後網站不動產法律系列!沒立遺囑房子該怎麼分? | 房地王新聞則補充:至於該怎麼分配?依據民法第1138以及1144條的內容,配偶應繼承的部分要和子女平均分配。舉例來說,小陳的房子市價 ...
【完全對應實際考情】農會招考:民法
為了解決配偶死亡繼承 的問題,作者蕭培 這樣論述:
★全國各級農會第7次聘任職員統一考試日程整理: ※簡章下載/各級農會職缺及應考資格公告:111年9月5日至9月23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各級農會受理考生報名:111年9月19日至9月23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寄發准考證:111年12月(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開放准考證遺失者上網列印准考證:111年11月25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考場公告:111年11月25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筆試:111年12月18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筆試成績放榜:112年1月4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完全對應農會考情,讓您掌握
真正會考的重點,奪分過關上榜;收錄相關歷屆試題,多刷題、多練習,應考功力更上層樓。★ 民法為國家考試中極為重要之科目之一,也與吾人日常生活中遇到之各種法律行為息息相關,而其範圍廣泛、內容繁瑣,要在短期間內完整掌握,恐非易事。也因此,研讀上應先瞭解民法之基本概念、理論基礎及命題大綱,進而針對各章節之出題比例,適正排定讀書計畫,切忌鉅細靡遺地針對每一章節、條文作地毯式背誦,或徒耗過多的時間針對特定主題進行研讀。畢竟,國家考試並非學術研究,聚焦針對命題焦點作有意義的投入,才是上榜的不二法門。 一、 命題大綱及閱讀重點 我國民法共分為五編,分別為總則編、債編、物權編、親屬編及繼承編,
債編與物權編統稱「財產法」,親屬編與繼承編統稱「身份法」,茲將各編之綱要重點摘述如下: (一) 總則編:總則編係針對民法各編作一般性之規範,共可分為法例、人、物、法律行為、期日及期間、消滅時效、權利之行使等七章,「法例」章係規範法律適用與解釋等共通原則、「人」、「物」二章分別規範權利義務主體及客體、「法律行為」、「期日及期間」、「消滅時效」等章係規範權利義務之發生、變更及消滅,「權利行使」章則係規範權利行使之內容及方法。本章重點包括:自然人與法人、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主物與從物、無權處分、時效中斷事由、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之差別等。 (二) 債編:債編於國家考試中具有舉足輕
重之地位,共可分為通則、各種之債二章,「通則」主要係規範債法之基本原理,按其內容又可分為債之發生、債之標的、債之效力、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債之移轉、債之消滅等六小節,其中較為重要者包括:要約與承諾、代理權之授與、無權代理之效力、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而「各種之債」則係規範各種典型之債權契約,其中較為重要者包括:買賣、贈與、租賃、借貸、僱傭、承攬、委任、合會、和解、保證等10種契約類型。 (三) 物權編:物權編係規範人對物之支配關係,共可分為通則、所有權、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質權、典權、留置權及占有等十章,其中以「通則」、「所有權」、「抵押權」等三章最為重要。尤應
注意不動產之登記效力、動產物權讓與生效要件(現實交付、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管線安設權、袋地通行權、善意取得制度、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抵押權之擔保範圍與效力、抵押權次序讓與與拋棄、最高限額抵押權、質權之標的等。 (四) 親屬編:親屬編主要係規範家族間親屬關係之發生、消滅及其效力,共可分為通則、婚姻、父母子女、監護、扶養、家及親屬會議等七章,本編重點包括:血親與姻親、親等之計算方式、結婚之要件(結婚之法定年齡、結婚之形式要件、近婚親禁止、重婚禁止)、法定財產制、離婚之方式(兩願離婚、裁判離婚)、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之效力、監護、扶養等。另應注意釋字748號解釋作成後,相同性別之二人
,亦得成立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自108年5月24日施行後,同性之二人得依戶籍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亦準用民法關於夫妻財產制、遺產繼承及繼親收養(收養配偶子女)之規定。 (五) 繼承編:繼承編主要係規範自然人死亡後,其遺產歸屬之法律要件及其效力,共可分為遺產繼承人、遺產之繼承、遺囑等三章。本編重點包括: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代位繼承、繼承之同時存在原則、限定繼承、遺囑能力、遺囑之方式、應繼分與特留分之計算等。繼承編考題多半結合親屬編出題,並常以實例題方式呈現,請考生一併留意。 二、 結語 民法相較於其他法科,體系龐雜、條文繁多,較難
一蹴可幾地融會貫通,因此,本書使用簡潔、精要之文字闡述民法各編體系架構,並摘錄具代表性之判解函釋及學說見解,期能收執簡馭繁、綱舉目張之效。另農會考試焦點集中於總則、債總、物權通則、抵押權及親屬繼承等編(章)節,本書收錄歷屆試題解析,其目的即在使讀者更加熟稔考情趨勢,因此在考前務必撥空閱讀。最後,希冀本書的出版,對於各位有所啟發或助益,期能儘快自考試苦海中破繭而出,往人生的下一個階段邁進。
軍事院校畢業生任官後離退之原因分析
為了解決配偶死亡繼承 的問題,作者徐璿宸 這樣論述:
自我國於107年推行全募兵制之後,國軍已成為全職業化之常備軍隊,而軍隊的工作及任務,與一般的職業有很大的區別,所以在招募新兵入伍後需要花費非常多時間以及經費在人員訓練上面,也因此對於人才之長留久用更是全國軍所努力的重點項目。而在國軍部隊之中,軍事院校畢業生,無論是軍官、士官在部隊中皆為極其重要的幹部,然而許多的軍校畢業生,在服役完法定規定之年限後,就申請退伍離營,甚至未服完規定年限提前離營。本研究試圖以質性研究之紮根理論方法,探討軍事院校畢業生任官後離退之原因。本研究總結出離退原因,研究結果顯示: 預期與實際不符、組織及單位內部問題、個人給予自身之壓力過大、家庭因素影響、職業倦怠、個人職涯考
量、同儕從眾現象、個人健康狀況、職場暴力等九項因素會影響人員之離退。本研究之發現可供相關部門,作為各項人事政策之參考,以提升部隊軍、士官幹部留營意願及領導管理之參考。
人生理財的失落環節──遺產:為人父母與子女都該超前部署的財務課題
為了解決配偶死亡繼承 的問題,作者李志正 這樣論述:
談到投資理財, 多數人會記帳、儲蓄、投保、存股、買房…… 卻往往忽略遺產, 不是覺得自己還年輕,就是等退休再說, 但世事無常, 其實,第一次領薪, 就該好好規劃人生的最後一桶金! ★ 符合2022年最新遺產及贈與稅法 ★ 無關貧富,遺產議題100%跟你有關,家家必備的繼承SOP ★ 被視為最忌諱、也最容易鬧家庭糾紛的財務議題 ★ 閉口不談,等到面臨繼承時刻,卻手忙腳亂 .你繼承到的遺產是財,還是債? .如何不讓自己的財產被不喜歡的親戚繼承? .怎麼讓財產有效轉移? .繼承時,如何合法節稅? 這些問題,別等到發生了,才思考和處理! ◎ 爭奪家產
的新聞,有天可能也會發生在你身上 媒體上,常常看到不少有關遺產繼承的報導, 為了爭奪家產,導致家庭決裂、家人變仇人, 有人認為,這些事件只會發生在有錢人家或名人身上,跟自己無關。 然而,經手不少遺產繼承案件的律師李志正指出, 新聞報導只是冰山一角,無論是富人家庭或中低收入戶,都有遺產繼承的問題。 ◎ 一定會牽涉法律的財務環節,更要提早布局 多數人理財,懂得如何開源節流、篩選投資標的、避險, 卻很常忽略要擬定繼承計畫,覺得有忌諱或事到臨頭再處理。 不過,一般的投資理財很少會涉及到法律問題, 但遺產繼承的財務環節,一旦進入法律程序,事情就變得很複雜,
人生也多變無常,不知道下一刻會有什麼突發狀況, 因此,最好提前規劃和準備,才不會手忙腳亂,避免家族紛爭。 ◎ 讓「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都了無遺憾的超前部署 對於處理人生中最大一筆錢和最後一桶金, 如果一知半解,很容易導致遺產分配不公、被嚴重課稅、繼承到債務等問題, 於是,李志正根據自己多年的實務經驗, 教你繼承時權利不受損,也讓自己財產找到接班人,繼承人和被繼承人都了無遺憾── .第一次領薪,就得學會寫遺囑,這是替財產找到理想接班人的好方法,但怎麼寫才有效? .家人有負債,我可以選擇拋棄繼承嗎?發現家人還有其他財產,還能撤回嗎? .雖然跟伴侶還沒結
婚,但形同家人,遺產可以都留給他嗎? .遺產怎麼申報,才能合法節稅? .為了節稅,提前贈與,但一不小心可能被課更多稅,如何避免? .除了有形資產,文章著作權等無形資產,該如何處理? 本書還有更多遺產與繼承的法律和財務知識、實際案例、解決方法, 讓你圓滿且從容處理人生最後的理財課題, 也讓辛苦累積一輩子的資產好好延續! 有感推薦 Mr.Market市場先生|財經作家 大師兄|《孝子》作者 朱智豪|地政士、天易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吳宜勲(老吳)|《自組ETF,讓我股利翻倍的存股法》作者 林智群|律師 胡碩勻|《節稅的布局》作者、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
所所長 陳詩慧|《我用波段投資法,4年賺4千萬》作者 郭憲鴻(小冬瓜)|人氣YT頻道「單程旅行社」 雷丘律師|知名法普粉專作者 賴瑩真|法律知識YT頻道「瑩真律師」 「我們的文化中,對死亡往往避而不談,導致遺留下來的不是財富而是困擾。只有勇於面對與提早規劃,它才能成為子女受益一生的財富。」──Mr.Market市場先生,財經作家 「本書開宗明義就說『繼承問題多,早知道早準備』,其實中華文化很避諱討論這些問題,但生前不處理、身故難處理的案例太多了。本書用案例跟法令面,以淺顯易懂的方式介紹繼承基本知識,很值得大家入門了解。」──朱智豪,地政士、天易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遺產是每個人必然會碰到的問題,本書以時事為例,以圖表方式進行解說,且每個案例說明的篇幅不長,符合現代人對法律知識短小輕薄的要求,謹推薦給大家!」──林智群,律師 「讓作者帶著大家布局資產傳承的第一步。」──胡碩勻,《節稅的布局》作者、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寫好遺囑不代表可以不用跑法院,但至少可以大大減少跑法院的時間。光是好好面對『人需要規劃遺產』這件事,就會對家人有莫大的幫助!」──郭憲鴻(小冬瓜),人氣YT頻道「單程旅行社」
追尋生命意義與轉化之探究-三位法鼓山義工的生命故事
為了解決配偶死亡繼承 的問題,作者張錦珠 這樣論述:
本研究宗旨是探討在法鼓山奉獻多年即將步入老年的獨居女性義工,參與志願服務前後生命歷程的轉變。根據研究者的自我敘說及對兩位參與者的深度訪談,整理、歸納、撰寫成研究參與者的生命故事。本研究由生命歷程探究法鼓山義工生命的意義與轉化,藉由每一位研究參與者的生命故事,發現每個人的獨特生命經驗;隨著父母、配偶死亡及子女成長,獨居的生命階段逐漸形成,研究參與者自中年即參與志願服務,對於個人的行為、態度及思想產生不同程度的改變,他們在生命歷程中不同階段的學習與預備,也為自己累績朝向活躍老年生活的資源。本研究有三項希望探討的文題:1.義工參與志願服務的動機,2.在法鼓山從事志願服務,對於個人的生命的影響,3.
女性高齡義工終身學習與奉獻如何適應老年,以達到活躍老年。本研究結果發現:ㄧ、義工參與志願服務的動機1.尋找心靈依歸,2.跳脫困境,3.追尋人生方向4.利益他人二、在法鼓山從事志願服務,對於個人的生命的影響1.提升生命價值,2.自我成長,3.自我肯定與歸屬感4.改善家庭關係三、女性高齡義工終身學習與奉獻如何適應老年,以達到活躍老年1.行動中學習與分享,2.終身服務,3.「心」的安住針對上述研究結果進行綜合討論,於末章提出結論及研究者的反思。
配偶死亡繼承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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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生後事的處理流程_ 繼承申報@ 勤公明的財經私房筆記
1. 被繼承者死亡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辦理,戶政事務所接獲死亡通報後也會發函要求 辦理登記。 2. 如配偶需辦理國民年金遺屬補助者,尚需要一份記載結婚 ... 於 cmchengaa.pixnet.net -
#2.繼承-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繼承 (英語:inheritance),在所有權人死亡後,將其財產、債務、爵位、世襲官職等 ... 是被繼承人死後,由其配偶或一定親屬,當然地、包括地繼承被繼承人之非一身專屬 ... 於 zh.wikipedia.org -
#3.被繼承人身故前2年內贈與的財產,都可以追回來分配嗎?
我們看一下,民法第1148-1條的規定: 「I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2年內,從被 ...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 ... 於 www.ilong-termcare.com -
#4.不動產法律系列!沒立遺囑房子該怎麼分? | 房地王新聞
至於該怎麼分配?依據民法第1138以及1144條的內容,配偶應繼承的部分要和子女平均分配。舉例來說,小陳的房子市價 ... 於 news.housetube.tw -
#5.配偶死亡未立遺囑,遺產如何分配與繼承? - 媽媽經
配偶死亡 未立遺囑,遺產如何分配與繼承? ... 另一半身故,配偶可先拿走一半再分配遺產? ... 阿水伯與阿水嬸育有一名兒子,小明,在數年前因賭博與家人鬧翻搬離家中。在一次健 ... 於 mamaclub.com -
#6.誰是繼承人?何時可以開始繼承? - 免費法律諮詢
免費法律諮詢而又依照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可以跟任何一順位繼承人同時為繼承人,並且有法定應繼分。只要對於死亡人有具備上述資格者,都有機會可以繼承到遺產。 於 www.sinsiang.com.tw -
#7.台灣配偶死亡時陸配還沒有台灣身分證 - 法律諮詢家
kimi; 分享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04-05-14 10:37; 文章人氣:13874; 個人積分:12; 陸籍配偶在台灣被繼承人死亡時尚無身分證證,只有居留證,沒有子女。 於 www.law110.com.tw -
#8.填寫繼承系統表 - 地政小幫手
僅供填寫被繼承人之配偶、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及兄弟姊妹,. 如有再轉繼承或代位繼承請自行填寫或電洽本所。 如沒有請直接空白(例:死亡日空白代表未死亡,配偶 ... 於 landeasy.hccg.gov.tw -
#9.死亡前兩年贈與不得列剩餘財產分配- 宜蘭 - 住商不動產
國稅局提醒,若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後,遺產繼承者(即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就必須在稽徵機關核發稅款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之日起的一年內, ... 於 www.hbhousing.com.tw -
#10.【法律文章】繼承時配偶可先拿走遺產一半後再分配?
【案例】:-老公平日負責外出上班工作,老婆則在家照顧兩個小孩,某日老公上班途中發生車禍事故死亡,留下婚後財產1000萬元,但生前並未立下遺囑, ... 於 giant-group.com.tw -
#11.「聽說遺產配偶可以先分一半,其他由子女平分?」律師娘告訴你
到底配偶死亡時,另一方可以分多少財產?關鍵在於當夫妻其中一方先 ... 離婚再嫁後,如果單親媽媽單獨監護,小孩還可以繼承前夫的財產嗎? 可以的喔!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12.配偶、兒女怎麼分配財產?2個關鍵可能讓你的遺產「充公」
代位繼承:民法第1140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於 lohas.edh.tw -
#13.夫妻一方死亡時,配偶可以繼承的財產有哪些? - 天秤座法律網
這邊首要討論的是,配偶可以分得一半的財產並非繼承遺產,而是清算夫妻賸餘財產,因為配偶死亡,法定財產制消滅(夫妻共財,消滅的原因除了死亡、離婚、撤銷婚姻等都是) ... 於 www.justlaw.com.tw -
#14.用分配請求權省遺產稅期間內「沒分配」遭補稅加計利息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關於遺產繼承,如果被繼承人死亡後,生存配偶依民法行使「分配請求權」,分配請求權的金額,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於 finance.ettoday.net -
#15.遺產繼承分配、代位繼承、女兒能繼承嗎? - 好律師法律諮詢網
簡單來說,遺產繼承的順序,由配偶和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依序 ... 與被繼承人配偶共同繼承時,依人數平均分配;配偶不得繼承時(死亡或喪失 ... 於 www.howlawyer.com.tw -
#16.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法規名稱:, 在91年6月27日以前之繼承案件生存配偶主張以登記其名下之動產請求 ... 至於夫妻一方死亡,他方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自應與死亡配偶之繼承人協議。 於 law-out.mof.gov.tw -
#17.中國大陸繼承人如何繼承臺灣人民之遺產?
二)中國大陸繼承人應在繼承開始(即被繼承人死亡時)起3年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的 ... 的中國大陸配偶可以繼承不動產,但不動產為臺灣繼承人賴以居住者,不得繼承之。 於 www.mac.gov.tw -
#18.焦點判決| 元照出版
關鍵詞: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概括繼承,債務,混同. ... 本件係配偶一方死亡,他方生存配偶向其於繼承人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與繼承之權利。 於 www.angle.com.tw -
#19.能獲得什麼保障? 漫談夫妻財產與繼承! - 正暘法律事務所
幸好,法律針對配偶一輩子辛苦的付出,設置了補償的措施-「剩餘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以及「繼承制度」。或許很多人聽過,夫妻一方死亡後,生存方可以分得死亡方一半的 ... 於 www.cylawgroup.com.tw -
#20.遺產糾紛處理專業律師團隊
... 生存配偶可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先分配死亡配偶 ... 律師回答: 一般常見的訴訟就是遺產分割訴訟,即是死後遺產繼承人間對於分配 ... 於 sf-familyheritagelawyer.com -
#21.關於繼承人的應繼分與特留分
準此,林國長死亡時,林國長的繼室係其合法配偶有繼承權,而妾室非合法配偶依法 ... 1、繼承人有數人共同繼承時,應有一定之分配比率,以為依據,此比率即民法上所稱之 ... 於 www.dzlaw.com.tw -
#22.離婚分財產一次搞懂 - 天下雜誌
Q:夫妻一方死亡,也是剩餘財產分配之原因嗎? A: 目前實務見解大部分採肯定說,生存配偶可先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然後再進行遺產繼承。 於 www.cw.com.tw -
#23.臺灣人身為日本人配偶如何繼承在日本遺產的法律問題? @ 台北 ...
配偶 和子女(無論人數多寡)其繼承比例為1比1。 ②配偶沒有子女,死亡的配偶有父母或祖父母時. 繼承比例分別是 ... 於 blog.xuite.net -
#24.小心!別繼承到債務! | 《現代保險》雜誌
身後財產歸給誰? 當一個人死亡時,他的遺產到底是由誰繼承?針對這個問題,游開雄用民法規定提到,根據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於 www.rmim.com.tw -
#25.詢問公同共有繼承與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相關事宜
有關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應如何辦理登記,內政部96年12月10曰內授中辦地字第0960727915號函規定有案,其因配偶一方死亡者,生存配偶應提出主管稽徵機關核算差額分配價值 ... 於 www.hl-land.gov.tw -
#26.法律常識
試舉例說明,如果甲未婚,甲死亡時,無配偶可為繼承,亦無子女、父. 母及兄弟姊妹,甲之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均健在,則均為遺產繼承人,平. 均繼承甲之遺產。 於 md1.mdhs.tc.edu.tw -
#27.民法(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地政、戶政) - 考前命題
八、A男與其配偶B之間,育有C、D、E三名子女皆已成年,C與F已結婚但無子女。A另與人妻G之間生有一 ... 故如繼承開始時尚未出生或已死亡者,原則上無繼承人之資格。 於 donhi.com.tw -
#28.遺產分配 - 智慧查找案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遺產繼承人,除了配偶外,就會按照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的順序來決定。換言之,被繼承人死亡時,配偶就有一定比例的應繼分,依照其他繼承人的身分, ... 於 law.moj.gov.tw -
#29.被繼承人: 繼承系統表
繼承 情形. 被繼承人:○○○. 民國年月日死亡. 配偶:○○○. 民國年月日生. 民國年月日離婚或死亡. 本系統表係申請人依民法有關規定自行訂定,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 ... 於 www.acgf.org.tw -
#30.律師娘講悄悄話- 「聽說.....遺產配偶可以先分一半 - Facebook
到底配偶死亡時,另一方可以分多少財產?... ... 一位丈夫死亡的妻子在跟其他繼承人(或許是子女或其他順位的親人)辦完遺產繼承登記後,起訴請求其他 ... 於 www.facebook.com -
#31.我是繼承人嗎?可繼承多少遺產? - 記事、學習、筆記
繼承 ,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民法第1147條〉- 民法第1138條(順序繼承):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於 milkandy22.pixnet.net -
#32.請問存簿儲金繼承要準備那些文件? - 中華郵政
但存款在3萬元以下者,僅須繼承代表人檢具足資證明其為繼承人之戶籍文件(含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且以儲戶死亡日期以後核發者為限),由繼承代表人親持國民 ... 於 www.post.gov.tw -
#33.誰能繼承你的財產?一張圖秒懂「兄弟姊妹竟也能繼承」
除非先立下遺囑,否則依據《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順序為第一、直系血親卑親屬,第二、父母,第三、兄弟姊妹,第四則為祖父母。 ID- ... 於 fuhouse.setn.com -
#34.配偶身故,遺產該如何與子女分配? - 台灣法律網-律師事務所
夫妻之財產依上開規定定其歸屬後,因婚姻關係消滅時(配偶之一方死亡,或離婚),其剩餘財產應依照民法第1030之1條規定之原則分配,該條文內容為「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 ... 於 www.lawtw.com -
#35.【黃靖芸律師專欄】配偶意外死亡另一半能分得的不只是繼承 ...
夫妻其中一方死亡,配偶當然有權繼承遺產,依據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 於 tw.news.yahoo.com -
#36.死亡後,誰是繼承人? - 讓律師說一會兒
Q:前夫/前妻可以繼承前妻/前夫的遺產嗎? A:不行。「現任配偶」才有繼承權,既然前配偶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前就已經離婚 ... 於 hsulc0610.pixnet.net -
#37.繼承權
林○○與被繼承人間並無訂立夫妻財產制,於被繼承人死亡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時,配偶得依民法規定,就被繼承人之遺產加計林○○名下之財產扣除婚姻存續中被繼承人之債務後, ... 於 www.vac.gov.tw -
#38.配偶走了,財產究竟怎麼分? - 親子天下
依民法第1138條跟第1144條規定,小玉跟阿龍的爸媽繼承的比例,是小玉拿1/2, ... 夫妻一方死亡還有夫妻雙方改定分別財產制時,都會產生的財產分配權。 於 www.parenting.com.tw -
#39.,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Dongshi Land Office,Taichung City
如果配偶不幸死亡,必須依法辦理財產的繼承,同時依法申報遺產稅。但繼承不動產時,必須外籍配偶之原屬國與本國間有平等互惠的關係,才能繼承不動產,繼承登記應自國人死亡 ... 於 dsland.land.taichung.gov.tw -
#40.配偶死亡時,你分到的不只是遺產
有些夫妻沒生孩子,而有些人在前段婚姻有孩子,還有些人有私生子女,這些都會影響配偶繼承財產的多寡…… 大家都知道配偶可以繼承遺產,但是有些人可能 ... 於 www.gotolaw.tw -
#41.避免遺產分配紛爭,先釐清誰是繼承人(一) | 信達會計師TIAG
當然繼承人:配偶。 指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死亡時)有合法結婚的配偶且未終止夫妻關係者。 · 第1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養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 第2順位: ... 於 www.htcpa.com.tw -
#42.只要是家人就有繼承權?一張圖秒懂民法「繼承順位」!
○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於 orange.udn.com -
#43.配偶、子女、媳婦女婿怎麼分?一張表看懂法律繼承順位
根據民法第1138條與第1144條,繼承人分「配偶」、「血親」2種,配偶之間分配好夫妻剩餘財產後,還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是「當然繼承人」,但扣除剩餘 ... 於 www.fiftyplus.com.tw -
#44.配偶同時死亡與先後死亡,繼承財產差很大! @ 賴橘子的法律知 ...
根據民法第1144 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 所以老婆死了,老公可以擁有繼承權,反之,老公死了,老婆有繼承權。 那夫妻同時死亡 ... 於 orange5566.pixnet.net -
#45.首例!配偶遺產稅案子女免繳千萬稅! | PHEW!好險網
但夫妻任一方死亡時,由於雙方的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因此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會與遺產稅產生關聯,若死亡一方的剩餘財產較多,則生存且財產較少的配偶,就 ... 於 www.phew.tw -
#46.依據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而萬一女兒死亡,其子女仍可以代位繼承其應繼分。萬一是女兒不想要繼承父母親的遺產,民法第1174條則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向 ... 於 www.moneynet.com.tw -
#47.法律問蘋果|單身女子過世手足有權繼承遺產嗎?
因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扣除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後,剩下的由配偶與 ... 另提醒讀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 ... 於 tw.appledaily.com -
#48.繼承登記案例解析 - 臺北市首座
3、被繼承人某甲死亡後,遺有配偶及子女3 人,除由配偶依法繼承外,其子女. 全部拋棄繼承權者,則某甲之孫有無繼承權? 4、經依民法第1178 條第2 項規定,聲請法院選任 ... 於 www-ws.gov.taipei -
#49.法務部繼承宣導資料 - 嘉義市政府
原則上依照民法第1144條規定順序繼承(同一順位繼承人都拋棄繼承或死亡時,才由下一順位繼承人繼承);而不論是哪一個順序的繼承人都跟過世親人之配偶「共同繼承」,但 ... 於 www.chiayi.gov.tw -
#50.遺產劇場/夫妻膝下無子女3千萬財產可以不分給兄弟姊妹嗎?
一般人可能不了解,我國民法上的遺產繼承人,分成配偶繼承和血親繼承兩大股,這兩種繼承人之間是併存關係,都是繼承人,而因為血親繼承有順位之分, ... 於 www.chinatimes.com -
#51.遺產稅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上面所說第1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配偶是與上面所說的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沒有各順序繼承人 ... 於 www.ntbt.gov.tw -
#52.家族傳承常被忽略的重要議題–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民法繼承編關於配偶之規定,於雙方當事人準用之。同性伴侶婚後,也都視同現行夫妻配偶規定,未來伴侶死亡,可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於 home.kpmg -
#53.別在生命盡頭留下遺憾!台大醫師告訴你如何立遺囑、哪些人有 ...
配偶 為當然繼承人根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為當然繼承人,不屬繼承順序之規範。若父親或母親死亡,所留遺產則由子女和被繼承人之配偶平均繼承( ... 於 www.upmedia.mg -
#54.報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十)被繼承人死亡前5 年內,繼承之財產. 已繳納遺產稅者。 (十一)被繼承人配偶及子女之原有財產或特. 有財產,經辦理登記或確有證明者 ... 於 www.ntbca.gov.tw -
#55.繼承系統表
死亡 日(必填):. 是否有配偶:, 有. 是否有配偶:, 否. 繼承順位(必填): 繼承順位: 繼承順位: 繼承順位:, 由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 由父母(雙親) 由兄弟姐妹繼承 於 www.banqiao.land.ntpc.gov.tw -
#56.不幸身故,兄弟姊妹竟然可以跟配偶一起分遺產?避免4麻煩
特留分是繼承人得繼承遺產之法定最低比例,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 ... 與「分別財產制」的差別在於「法定財產制」當夫妻離婚或配偶死亡後, ... 於 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 -
#58.再轉繼承概念與遺產稅問題,曾榮耀老師,許文昌/曾 ... - 來勝不動產
再轉繼承:指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後死亡,該繼承人死亡時已先取得繼承權,其繼承權再由該繼承人之配偶、子女等再轉繼承其應繼分。例如爺爺死亡時, ... 於 real-estate.get.com.tw -
#59.如何只將遺產留給一位子女?
... 被課贈與稅(2)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財產,仍然是遺產,不得侵害其他人的特留分。 相關法條. *民法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於 www.deepnfar.com.tw -
#60.財產再轉繼承遺產稅可減免 - 勤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若吳君於2011年9月23日死亡,則繼承其配偶的土地及房屋,屬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且已繳納遺產稅的財產,全數不計入遺產總額。 但若吳君2016年2月23日死亡,屬死亡前六年內 ... 於 www.qmcpa.com.tw -
#61.遺產繼承之圖像與原理解析* - 國立臺灣大學
最高法院還未有相關判決,. 至於最高行政法院針對遺產稅的爭訟,多肯定死亡時配偶間有剩餘財產分配. 請求權59。 55 贊成夫妻一方之死亡得適用第1030 條之1 者,參戴東雄( ... 於 homepage.ntu.edu.tw -
#62.靠配偶遺產稅省很大?碰上2情況就GG - 工商時報
第一種情況為法定財產制夫妻一方死亡,生存配偶可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不過若其中「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不動產」,在死亡前出售所取得的價 ... 於 ctee.com.tw -
#63.遺產繼承
1.依照民法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這裡所謂的. 「配偶」,是指有合法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夫或妻。只要被繼承人. 死亡,配偶 ... 於 www.wunan.com.tw -
#64.人人都會遇到的事-淺談遺產繼承
所以若被繼承人已婚,且被繼承人死亡時配偶仍在世,其偶配即當然成為繼承人,不須 ... 血親繼承人部分,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繼承順序如下: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 ... 於 www.gwsm.gov.tw -
#65.遺產稅快速計算
(1), 配偶扣除額 人 x 445萬元 ... 另依98 年1 月21 日總統令公布之修正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繼承發生日(死亡日)在98 年1 月23 日以後者,遺產稅免稅額為1,200 萬元。 於 www.cathaybk.com.tw -
#66.大陸台商的繼承人如何辦理財產繼承? - 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
《108-04-3722台商張老師月刊108年5月第237期第12頁》 案情:大陸台商甲,其有配偶乙,甲、乙二人並生育子女丙、丁;台商甲在中國大陸擁有兩間房屋,其不幸因病死亡, ... 於 www.law119.com.tw -
#67.未辦繼承問與答
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有已登記土地、建物或他項權利等遺產,就必須由繼承人於 ... 配偶:無直系血親卑親屬時,由第二順位之生存配偶單獨繼承遺產。 於 land.tainan.gov.tw -
#68.財政部- 函釋
棄繼承,其配偶因稅捐稽徵機關對其自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受贈之財產為禁止處分乙案。說明:五、是類案件倘經查明被繼承人確有利用配偶相互贈與免徵贈與稅規定,於死亡 ... 於 www.ttc.gov.tw -
#69.存款繼承申請書 - 玉山銀行
款證件、死亡證明書、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及繼承證件等,請將上述存款即由申請人繼承 ... 配偶:. 上列繼承系統表係參酌民法繼承篇第一一三八條至一一四O 條之規定訂立, ... 於 www.esunbank.com.tw -
#70.《線上小學堂OPEN講》 第三回法定「應繼分」如何計算?
如果父親已經先死亡,那就由母親取得1/2。 *第3種: 「配偶」先分一半(1/2),剩下一半由「兄弟姊妹」按照可以繼承的人數平均分配。 *第4種: 「配偶」先分2/3,剩下1/3 ... 於 www.pthg.gov.tw -
#71.【無憾立遺囑3】死後財產非全為遺產立遺囑先想清楚這兩部分
... 筆的分配,其餘2筆珠寶和車子沒寫到,便會照一般《民法》規定繼承分配。 ... 死後財產就是遺產,但如果是以有配偶的身分死亡,且夫妻是法定財產 ... 於 www.mirrormedia.mg -
#72.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 ... (如夫妻之一方死亡)時,以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 ... 於 www.rdcpa.com.tw -
#73.夫妻之各自債務 - 戴榮聖律師事務所
3、若另一半死亡,我需要繼承他的債務嗎? 這個問題就牽涉到繼承的方面了,依我國繼承法規定,一個人若死亡,其配偶原則上是第一 ... 於 www.dailaw.com.tw -
#74.遺產如何繼承分配?什麼是應繼分?-林正椈律師王耀緯律師
應繼分是指多數繼承人就遺產所得繼承的比率,為民法繼承編所規定,又稱為 ... 如果繼承人有配偶而沒有血親繼承人,或全數血親繼承人死亡、辦理拋棄 ... 於 www.glorylaw.com.tw -
#75.配偶繼承權| 配偶繼承比例|專業遺產繼承律師- 林柏男
配偶 一方死亡後,配偶的權利有①【生存配偶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及②【繼承權利】,坊間說配偶可以先拿一半,再跟繼承人分,這不完全正確。遺產律師5分鐘讓您輕鬆懂配偶 ... 於 www.heritageattorney.com -
#76.外籍配偶可以繼承另一半的財產嗎? - 高雄律師推薦,法律諮詢
等與外籍配偶權益高度相關法律問題,相信大家對於此類議題,都有更深一層的了解。 ... 二、外籍配偶有取得台灣不動產的權利嗎? ... 繼承,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 於 www.wlaw.tw -
#77.如果哥哥發生不幸,妹妹能繼承家業嗎?律師神解析揭驚人答案
而依據不同順位,也會有不同比例的應繼分及特留分,這些比例的分配會與被繼承人的配偶一同進行分配,民法第1144條便有相關的規定,我們就拿兄弟姊妹這個 ... 於 www.storm.mg -
#78.繼承順位 -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配偶 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 ·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親等近者為先;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向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 第二順位:父母。 · 第三 ... 於 land.tycg.gov.tw -
#79.Q:法定繼承人指的到底是誰?
而不論哪一順位的繼承人,都必須跟被繼承人之「配偶」共同繼承。 依照民法規定,繼承順位採「遞補方式」,係指當同一順位的繼承人死亡或拋棄繼承時,才會順位由下一 ... 於 www.flyingpower.com.tw -
#80.繼承權益知多少 - 臺北市中正社區大學
繼承人在被繼承人. 死亡後才往生,該. 繼承人往生時已取. 得繼承權,其繼承. 權由其(該往生繼. 承人)配偶及子女. 再轉繼承其應繼分。 代位繼承. 第一順序 ... 於 www.zzcc.tp.edu.tw -
#81.常見法律問題Q&A
(二)代位繼承(民法第1140條):直系血親卑親屬之中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 ... 例如:某甲有一子一女,其遺產本應由配偶及子女平均各繼承三分之一,但其女兒在某甲 ... 於 www.twdc.org.tw -
#82.【遺產繼承】拋棄繼承要知道的十三件事 - 律師真心話
當死者留下債務時,除了死者的配偶外,沒有先順序繼承人存在的血親最容易繼承債務。 →例如:嫁出去的女兒容易繼承娘家的債務;兒女死亡時,如果他們沒有 ... 於 chehan0310.pixnet.net -
#83.法規內容-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三款所稱兄弟姊妹同一順序之繼承人。 二一、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所謂配偶,須繼承開始時合法結婚之夫 或妻。夫或妻於對方死亡後再婚,仍不喪失繼承權。 於 glrs.moi.gov.tw -
#84.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一、繼承開始(即被繼承人死亡日期或經死亡宣告確定死亡日期)於臺灣光復以前者(民國三十四年 ... 三)私產繼承之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如下: 1.直系卑親屬。 2.配偶。 3. 於 www.rootlaw.com.tw -
#85.肆、遺產及贈與稅如何節稅-以協議分割遺產方式分配遺產
不拋棄繼承,而運用協議分割遺產之方式分配被繼承人遺產以節省稅負。 例一:. 被繼承人林君於110年1 月7 日死亡,配偶尚未過世,膝下有2男2女皆已成年,其中次男不幸為 ... 於 www.etax.nat.gov.tw -
#86.CILO -- 中華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繼承順序及代位繼承
繼承 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繼承之開始首先應決定何人得為繼承人,亦即先要確定繼承之順序 ... (2)繼父母子女間僅為直系姻親之關係(血親之配偶)相互間並無繼承權。 於 cilo.com.tw -
#87.被繼承人因繼承取得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2014-08-18)
臺北國稅局指出,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依據 ... 兄弟姊妹及其配偶、祖父母之財產,應視為被繼承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於 www.lawbank.com.tw -
#88.繼承不只是遺產也可能是債務! 律師告訴你如何拋棄繼承
繼承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不繼承被繼承人的任何遺產及債務。 而如果要辦理拋棄繼承,要備妥以下文件,並向被繼承人死亡時之住所地的地方( ... 於 www.law4u.com.tw -
#89.【法律9Q系列】 - 關於繼承法規你應該要知道的9個Q
死亡 證明. □除戶戶籍謄本. □繼承系統表. □各繼承人的印鑑證明. □繼承人的戶籍謄本 ... 不管在哪個順位,都是跟配偶共同繼承,但各自的繼承比例不同。 於 www.laf.org.tw -
#90.父子死於空難,彼此有無繼承權? - 玉鼎法律事務所
A:按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所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繼承人尚須生存,始得繼承被繼承人之權利 ... 於 www.we-defend.com.tw -
#91.遺產及贈與稅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繼承人有拋棄繼承者,應如何申報遺產稅? ...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和各順序繼承人,例如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的財產。 於 www.ntbna.gov.tw -
#92.配偶一方死亡後,生存配偶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及繼承問題
配偶 一方死亡時,生存的配偶同時具有「配偶」及「繼承人」兩種身分。身為「配偶」,可以在分配遺產前,先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再以「繼承人」 ... 於 www.legis-pedia.com -
#93.膝下無子?財產處理眉角看過來 - 康健雜誌
膝下無子女,過世後財產須由配偶與父母、兄弟姊妹等共同繼承. 原來陳總夫妻在海外留學工作一陣子,以為國外的財產法律關係與國內相同,假想若有一天與 ... 於 www.commonhealth.com.tw -
#94.親人離世後,遺產稅申報與過戶該如何處理? - E政府
若被繼承人生前未規劃遺囑,依據民法<遺產繼承人>,除配偶擁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 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持<遺產稅申報書>及相關文件,以書面向「被繼承人 ... 於 www.gov.tw -
#95.遺產繼承快問快答:三分鐘秒懂問到爛的常見問題! - 領航地政 ...
例如:如果是配偶和三個子女共同繼承,則每個人的應計分是1/4。 ... A:被繼承人死亡起6個月內要辦好遺產稅申報及不動產繼承登記,否則會有相關罰則。 於 vanguardland.blogspot.com -
#96.保險「受益人」「法定繼承人」怎麼填,才不會被扣遺產稅?
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法定繼承人(配偶為當然繼承,不列入 ... 根據保險法第113 條規定:「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 ... 於 my83.com.tw -
#97.如果配偶死亡,我有不動產繼承權嗎?我應該辦理哪些手續?
根據中華民國民法,外籍配偶和國人配偶一樣擁有繼承包括動產與不動產的權利。如果配偶不幸死亡,必須依法辦理財產的繼承,同時依法申報遺產稅。但繼承不動產時,必須 ... 於 immi.cyhg.gov.tw -
#98.遺產 應繼分vs.特留分 - 郭彥廷地政士事務所
民法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 ... 今天彥庭吃芋頭噎到死亡。 ...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於 andy29577943.pix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