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784憲法法庭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釋字784憲法法庭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嶺律師寫的 憲法訴訟法 和嶺律師的 憲法訴訟法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高點 和高點所出版 。

中央警察大學 警察政策研究所 許福生所指導 楊承遠的 警察查緝街頭毒品案件合法性之研究 (2021),提出釋字784憲法法庭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行政檢查、盤查、路檢、搜索、無令狀搜索、尿液採驗。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劉恆妏所指導 林東霆的 從高中服儀抗爭運動(2010-2016)抗爭者看法治教育對學生法治意識影響之研究 (2019),提出因為有 法治教育、法治國原則、服儀抗爭運動、校規的重點而找出了 釋字784憲法法庭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釋字784憲法法庭,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憲法訴訟法

為了解決釋字784憲法法庭的問題,作者嶺律師 這樣論述:

  這是一本專注於國家考試面向之考用書籍,因應憲法訴訟法此一新制將取代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成為實務、學說、考試熱區而作。   作者撰寫本書,一來遵循「輕薄短小」的效率原則,使讀者迅速掌握憲法訴訟法之重點,於書寫過程中,涵蓋學術文獻之精華,另外也大幅度援引「立法理由」,使讀者不必再花時間查閱。二來遵循「緊密相扣」的書寫原則,若與權力分立、基本權利、公法學之其他概念,能收融會貫通之效者,亦加以解說。   雖然在2021年的國家考試,仍可能不會直接針對憲法訴訟法出題,然而在國家考試採取四百分門檻的情況下,最好的應對策略應該是掌握其規範之重點,故一本適合的考試書籍,必須於此

掌握「輕薄短小」之原則。   本書特色在於爬疏大審法重要爭點,使之與憲法訴訟法對照,節省讀者收羅資料之苦;另於適當處穿插行政法學之相關重點,以因應近年來國考「公法一體」之現象。近年來憲法與行政法學匯流之現象更顯普遍,諸如「大法庭新制(行政法學法源篇;憲法學判例、決議相關爭議)」、「都市計畫審查程序(行政法學行政訴訟篇,憲法釋字第742號解釋相關問題)」、「特別權力關係之打破(行政法學行政訴訟篇,憲法釋字第784號、第785號解釋)」。除此之外,尚有大量之大法官解釋、協同意見書、不同意見書,以及憲法訴訟法,作者針對個別主題,均有著作陪伴讀者應對國家考試。   本書之主要打擊對象乃「憲法訴訟法

」此一新法律,而本書將基於作者本身對於公法學之涉獵,包括著有《行政法爭點解讀》、《行政法學說與實務對話解題書》、《行政法(概要)好好讀》、《行政法(概要)測驗題好好考》、《憲法實務與學說對話解題書》五書之研究,在適當處進行憲法學與行政法學之匯流,使讀者可以融會此二科目,以更能因應近年國家考試,進而增強應試能力。 好評推薦   【本書推薦文】考取109年律師   這本書有幾個優點:   1.在憲法訴訟法施行前,司法院與眾多學者不斷召開各式研討會與撰寫各類文獻,期待協助我國司法面對此等制度,減少轉換期間的陣痛。而在當今的時代背景下,本書也承擔了此項任務,協助未來的法律從業人員認識《憲法訴訟法》

的內涵以及特殊性。   2.本書討論範圍相當開闊,從《憲法訴訟法》本身為起點,在「第一部分」詳盡的說明本法的特殊性與重大變革,並在「第二部分」另論本法對於其他法領域的影響。作者以淺白的用字與說理,讓讀者容易理解並認識《憲法訴訟法》內涵與學者見解精髓,協助讀者面對國家考試之憲法訴訟問題。因此,釋憲制度轉變之際,本書其實相當適合學生讀者們,體會《憲法訴訟法》相關爭議。   3.本書援引相當多實務與學說的討論,詳細說明裁判憲法審查的內涵、特色,與運作方式,並以淺白的文字解說深澀的學說見解。說理過程中,也不忘不斷呼應與比較新舊法制的差異,以及對其他法領域的影響。   4.本書的寫作也不忘憲法訴訟

的各類獨特訴訟類型,以及其中爭議。這些訴訟類型在準備上往往曠日廢時,需要比較大量實務資料與見解,不過本書卻協助讀者省去心神,將精力放在學習而不是單純的資料蒐集與整理,這毋寧是對考生的一大福音。

警察查緝街頭毒品案件合法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釋字784憲法法庭的問題,作者楊承遠 這樣論述:

本文以員警在街頭執行勤務,從行政檢查中發現犯罪線索,如何轉變成為刑事偵查,進而發動無令狀搜索,以蒐集犯罪事證,首先介紹警察執行攔檢、路檢之規範及標準作業程序(SOP),接著切入搜索之理論概說,敘述搜索之定義與性質,以及強制處分之基本原則、令狀主義等,並闡述各項無令狀搜索之基本要件、法條規範及執行限制,並介紹搜索之執行程序,再者論述如何由攔檢、路檢轉換為刑事司法調查,行政手段轉換為犯罪偵查之時機等,並蒐集法院實務判決,探討實務之觀點。接著論述刑事訴訟法規範之附帶搜索、逕行搜索、緊急搜索及同意搜索等4項無令狀搜索之法條內容、基本要件,再蒐集法院對於警察偵辦毒品案件執行之無令狀搜索之判決,探討各項

實務情境爭點內容,並區分、綜整法院認定合法或違法之無令狀搜索之主要理由。另查緝街頭毒品案件,尿液採驗亦為一重要課題,本文探討現行尿液採驗各項規範及立法目的、執行程序等,亦蒐集法院實務之判決內容,探討相關問題。  本文發現警察在附帶搜索之實施「對象」與「時機」較容易對法令產生誤解或誤用。實施逕行搜索,最容易發生疑義之處在於「對象」,搜索之對象在於「人」而非「物」其中,只要搜索對象屬「物」,則均屬違法搜索。緊急搜索最容易發生疑義之處在於「時間」及「情況急迫」之認定。在同意搜索及同意採尿方面,所謂受搜索人、犯嫌是否「真摯同意受搜索」,並非在於是否簽署「同意書」,應將如何徵得犯嫌同意之過程全程錄影音,

方能提出相關證明予法院審查。另若將刑訴法第130條與第131條第1項均同視為「附帶搜索」,似可避免警察執法時,陷入該搜索對象究係對「人」或對「物」之困境。最後並提出下列建議:落實程序正義,先合法再論方法;加強法治教育訓練,結合實境模擬;同意搜索(採尿)務必全程錄影蒐證;警察應擁有偵查權以發動緊急搜索。期本文能對每位員警執行警察工作時,能有所助益。

憲法訴訟法

為了解決釋字784憲法法庭的問題,作者嶺律師 這樣論述:

  這是一本專注於國家考試面向之考用書籍,因應憲法訴訟法此一新制將取代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成為實務、學說、考試熱區而作。     雖然在2021年的國家考試,仍可能不會直接針對憲法訴訟法出題,然而在國家考試採取四百分門檻的情況下,最好的應對策略應該是掌握其規範之重點,故一本適合的考試書籍,必須於此掌握「輕薄短小」之原則。     作者撰寫本書,一來遵循「輕薄短小」的效率原則,使讀者迅速掌握憲法訴訟法之重點,於書寫過程中,涵蓋學術文獻之精華,另外也大幅度援引「立法理由」,使讀者不必再花時間查閱。二來遵循「緊密相扣」的書寫原則,若與權力分立、基本權利、公法學之其他概念,能收融會貫通之效者,亦加

以解說。     本書特色在於爬疏大審法重要爭點,使之與憲法訴訟法對照,節省讀者收羅資料之苦;另於適當處穿插行政法學之相關重點,以因應近年來國考「公法一體」之現象。     作者在本書著重於介紹憲法訴訟法之程序規定,讀者若想著墨法規之「形式合憲性」與「實質合憲性」審查,可參作者另著之《憲法實務與學說對話解題書》。又因近年國家考試,多有憲法與行政法合併出題,本書已納入「大法庭新制(行政法學法源篇;憲法學判例、決議相關爭議)」、「都市計畫審議程序(行政法學行政訴訟篇,憲法釋字第742號解釋相關問題)」、「特別權力關係之打破(行政法學行政訴訟篇,憲法釋字第784號、第785號解釋)」,亦可搭配作者《

行政法爭點解讀》、《行政法學說與實務對話解題書》,進而增強應試能力。 第一部分 本體:憲法訴訟法 第一章 緣起:憲法訴訟法何所來 第二章 憲法訴訟法之特色:裁判憲法審查 第三章 憲法訴訟法原理原則 第四章 憲法訴訟的審判主體 第五章 憲法訴訟之新進行模式 第六章 憲法訴訟也有「訴訟類型」 第七章 訴訟類型之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第八章 訴訟類型之二:機關爭議案件 第九章 訴訟類型之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第十章 訴訟類型之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第十一章 訴訟類型之五: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第十二章 過渡期間等細瑣性規定 第二部分 匯流 第一章 憲法訴訟法與法院組織法之匯

流:大法庭新制 第二章 憲法訴訟法與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匯流 第三章 憲法訴訟法與行政法學之匯流

從高中服儀抗爭運動(2010-2016)抗爭者看法治教育對學生法治意識影響之研究

為了解決釋字784憲法法庭的問題,作者林東霆 這樣論述:

我國自解嚴後,努力落實民主與法治制度,而在教育領域上,透過國家主導的教育改革,致力於「鬆綁」以及「法律化」,同時由國家與民間開始致力於推動法治教育。而近年來,高中學生對於學校的威權以及校規的規範正當性—尤其是服裝儀容規定—漸有質疑,並進一步的策劃與執行服儀抗爭運動表達學生的意見。而在運動期間,確有運用其所學的法治國原則做為其理論依據之跡象。因此若針對該理論基礎的產生與學生實際執行運動的過程進行研究,或可從其中尋找出現代法治教育之成效,以及學生對於校規以及法治國原則的了解與批判。本研究採用法學方法以及質性訪談法為研究方式,訪談對象設定為「曾發起/參與具一定規模以及抗爭結果的服儀抗爭運動,且為重

要角色」者,依研究結果,得到結論如下:在法規的應然面分析上,研究者發現我國教育法規在內涵上,以《教育基本法》為基礎,重視且逐步落實校園內的民主法治以及學生權利的保障。大法官也透過釋字382、684以及784號解釋逐步破除校園內的特別權力關係。而以法治國原則檢視受訪者所就讀學校的校規,則可發現其內涵大致上符合現代法治國原則的要求。課程方面也可以發現,正式課程的內涵也漸趨符合當代法治國原則與精神。然則在潛在課程部分,申訴制度的存在以及符合法治國原則的校規雖能讓學生體會法治國原則的精神,但是校園中的規訓權力運作以及威權氛圍,對學生對法治國原則的學習來說卻產生更大的負面效果。在法規運作的實然面及學生的

法治意識部分的研究結果顯示,受訪者對於學校的校規,多半對請假等與其學校生活一般事項較為相關之措施較熟悉。而對校規的實施方式,受訪者可依照其所認知的法治國原則找出許多不恰當、展現威權的現象。在推動服儀抗爭運動方面,則可發現受訪者透過網路、街頭演講等方式,以性別、法治等要素進行論述的發展以及訴求的表達,彰顯出受訪者對法治國原則有一定程度的認知。最後根據前述研究結果,本研究認為,在培養學生對於法治國原則的內涵與精神之認知上,我國教育相關法規、受訪者就讀學校的校規以及法治教育課程都能起到相當好的效果。但是學校現存的威權色彩會讓學生在其所建立的法治理念與現實經驗產生巨大落差,然則該落差反而激起了學生對於

校園落實法治理念的追求。受訪者透過服儀抗爭運動展現學生對法治國原則、性別平等以及校園民主程序的重視,充分展現學生的法治意識,與學校的威權色彩形成了強烈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