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爭議係指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遇到金融消費爭議怎麼辦?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都會受理嗎?也說明:... 消費爭議,指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因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民事爭議。」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n.d.),《消費者常見問答有關評議中心Q6》。 金融 ...

開南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陳炳良所指導 游忠澂的 論虛擬貨幣對法定貨幣之衝擊—以比特幣相關交易法律問題為中心 (2021),提出金融消費爭議係指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虛擬貨幣、法定貨幣、比特幣、區塊鏈、交易平台、洗錢防制。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杜怡靜所指導 許嘉珊的 金融科技下的消費者保護責任——以P2P網路借貸平台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P2P網路借貸、消費者保護、金融科技的重點而找出了 金融消費爭議係指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的解答。

最後網站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則補充:本法所稱金融消費爭議,指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因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民事爭議。 第六條. 本法所定金融服務業對金融消費者之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免除。 違反前項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金融消費爭議係指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論虛擬貨幣對法定貨幣之衝擊—以比特幣相關交易法律問題為中心

為了解決金融消費爭議係指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的問題,作者游忠澂 這樣論述:

自古以來,因應商業交易需求,開始貨幣使用,而歷史上各個時代的政府,因為打仗或本身貪污腐敗,導致國庫虧空,政府都是利用比較隱晦的方式,重新發行新貨幣來徵收所謂的鑄幣稅。在金本位崩潰,貨幣超發造成通貨膨脹的情況變本加厲,經過2008美國次貸風暴,而後以區塊鏈為底層技術的虛擬貨幣比特幣(Bitcoin)橫空出世,在網路上形成一個新形態的支付工具,已造成法定貨幣的衝擊,比特幣的出現是欲做一個不受政府控制,且不因超發造成貶值的貨幣,保障民眾的財富不被貶值,目前流通數量逐年攀升,但也造成許多問題,例如犯罪集團不法所得藉以洗錢,吸金,但也為民眾提供一個便利的支付系統,尤其是到外國工作的移工,常來自落後偏遠

無銀行的地區,使他們方便匯款回家且節省匯款手續費。當前比特幣交易平台交易家數與交易量直線上升,產生相關民刑事問題,消費糾紛時有所聞,各國政府對於比特幣的貨幣定義、法律定性、交易平台監理、課稅、洗錢防制等相關問題,也漸漸有相應的法律規範,而在交易平台與消費者間,也產生許多的法律爭議,此為本文探討的重點。

金融科技下的消費者保護責任——以P2P網路借貸平台為例

為了解決金融消費爭議係指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的問題,作者許嘉珊 這樣論述:

金融科技之發展使得金融服務業務之界線與方式逐漸模糊。金融科技產業與過去傳統金融機構發生衝突,且因網路金融的興起,改變許多我們熟悉的金融業務運作。金融科技之發展促進各國經濟急劇成長、重新創造全球金融生態,更進一步對金融監理造成衝擊並產生各種風險,值得重視。各國皆致力於訂定關於金融科技之監理規範,且如何平衡金融科技發展同時兼顧金融科技之監理,成為問題。且在金融危機之後,由於金融科技之發展與融資之需求,致使P2P網路借貸興起,P2P(peer-to-peer,個人對個人)網路借貸平台,係指個人對個人之間透過網際網路進行借貸之行為,並為傳統融資帶來更多模式,為現今社會帶來便利性。此創新金融科

技之概念發想,顛覆過去傳統金融習慣,相較於傳統金融機構,擁有申請手續簡單、審核時間短及資金取得成本較低等優點。因此,貸與人亦可收取相較存在銀行更高額的利息,借用人亦得以較低之利息獲得融資。 而針對此新興之金融科技,金管會將其定調為純粹民事契約行為,故不介入監管,目前亦無訂立專法之傾向。然而現今P2P網路借貸平台之經營模式日新月異,其適法性與監管也受到挑戰。又關於P2P網路借貸平台使用者保護方面,我國之消費者保護法與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與否存有疑義,本文探討就係如何讓平台使用者受到保護,使平台受到拘束以及使平台使用者得以有金融消費之保障,始能兼顧金融科技之發展以及消費者保護之平衡,期待共

同創造良好的金融與消費借貸環境。關鍵字:金融科技、P2P網路借貸平台、消費者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