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受理消費者申訴後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一般活動登錄專區 - 聯邦銀行信用卡也說明:提醒您:部分限量名額活動需消費入帳後登錄系統始顯示該登錄選項。登錄方式及開放期間請詳見各活動頁面。 活動查詢/登錄 查詢歷史紀錄 上一頁. 活動查詢/登錄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羅俊瑋、林德瑞所指導 許嘉竣的 公平待客原則於投資型保險契約適用之研究 (2021),提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受理消費者申訴後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平待客原則、原則性指導、保險、保險契約、投資型保險契約。

而第二篇論文銘傳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碩士班 盧榮和所指導 謝怡如的 我國保險科技應用發展與監理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保險科技、保險科技風險、保險科技監理、金融監理沙盒、監理科技的重點而找出了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受理消費者申訴後的解答。

最後網站金融消費申訴近5萬件新高評議中心推機器人服務則補充:防疫險之亂讓解決金融消費糾紛的評議中心處於海嘯第一排,今年截至12月14日止,評議中心受理總申訴案件已近5萬件,其中防疫...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受理消費者申訴後,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平待客原則於投資型保險契約適用之研究

為了解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受理消費者申訴後的問題,作者許嘉竣 這樣論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公平待客原則」之意旨,就是希望可以藉由「原則性指導」讓公司組織,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大原則範疇下,由各公司自行檢視後,自訂相關程序藉以實施,其強調金融服務業自我監理能力,讓公司參於金融監理不在是因為金融監理規範所為,係因公司內部文化衍生公平與合理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自我監理能力。我國目前對於保險業之監理,仍採取「實體監督主義」之嚴格監理,而我國監理機關在實體監理環境下,藉以原則指導之「公平待客原則」,對於「投資型保險契約」這一保險商品,在管理及銷售上有何顯著之差異。本文首先探討以「規則」為基礎之監理措施與以「原則」為基礎之監理措施之差異;其次,探討「公平待客原則」的緣起

與發展,並檢視我國推行「公平待客原則」之現況,加以說明及介紹;最後檢視我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對於「投資型保險契約」之爭議處置,其實務運作與「公平待客原則」核心精神發展之運用。總結而論,「公平待客原則」對於保險業者係為原則性指導,並無強制效力,但本文探討之「投資型保險契約」,保險業者於銷售或提供相關服務時,亦須遵循保險法規、投資型保險商品相關法規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法令規範,在這層層法令規範中,保險業者在制定自身公司「公平待客原則」時,是否依據公司內部特性而制定,將會影響「公平待客原則」之發展及可否深植公司員工內心,進而成為銷售之正確價值觀,鑑此,保險業者在嚴格監理體制中,要如何制定及

發展「公平待客原則」,實有賴身兼監理者與輔導者之金融監理機關,制定一套有效之執行規範,並使金融監理機關在這保險金融商品推陳出新及日新月異的環境下,可以更適切去監督及管理保險業者對於「公平待客原則」之運作。

我國保險科技應用發展與監理之研究

為了解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受理消費者申訴後的問題,作者謝怡如 這樣論述:

近年來,保險科技發展快速,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多元化的保險服務與商品,但保險科技發展所帶來的新風險也對保險業及金融監理帶來相當程度的衝擊,於是,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順應保險科技的發展趨勢,於2018年實施《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開始建構我國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機制。然而,監理制度的發展往往跟不上保險科技風險產生的速度,故本研究旨在探討我國金融科技之應用發展以及國際上的科技監理策略,藉由蒐集監理制度設計和保險科技發展之相關文獻,再據以檢視我國之金融監理沙盒制度之規範,並分析現階段各國保險業監理科技發展現狀。最後,透過質性訪談蒐集我國產官學專家之意見與回饋,歸結出兩點結論:主管機關應強化《金

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條文更明確之定義及機制,同時建立保險、銀行與證券三業之一致性框架;而業者也應明確化訂定發展數位轉型之目標,積極向主管機關溝通,以爭取更多的開放及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