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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備抵呆帳提列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高朝樑寫的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資格測驗經典講義與試題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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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 金融研究所 陳明道所指導 梁淑慧的 放款損失準備提列適足性評估-以國內某銀行為例 (2009),提出銀行備抵呆帳提列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放款損失準備、逾期放款、資產品質、呆帳費用。

最後網站中國輸出入銀行逾期放款及逾期帳款資產品質則補充:備抵呆帳. 覆蓋率. 逾期放款. 金額. 放款總額. 逾放. 比率. 備抵呆帳 ... 1、逾期放款係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之列報逾期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銀行備抵呆帳提列,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資格測驗經典講義與試題

為了解決銀行備抵呆帳提列的問題,作者高朝樑 這樣論述:

銀行備抵呆帳提列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本(30)日立法委員林佳龍針對十年來公股行庫5,000萬元以上,呆帳轉售AMC之處理情形質詢財政部張盛和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裕璋。林佳龍所提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修法,主張恢復銀行業非利息部分的銷售額應該課徵百分之五的營業稅,至於非利息部分之銷售額與利息部分之銷售額如何區分,由財政部擬定利息與非利息收入的相關認定辦法,報行政院核定。

林佳龍質詢陳裕璋,各家公股行庫 97 年以後合計出售給AMC的不良資產都降到 100 億元左右的水準,比起92 年到 96 年之間一年合計售出金額500億元、600億元甚至上千億元,要降低了很多!那單件金額在五千萬元以上的不良資產出售總金額也降低了不少!這現象的原因是為什麼?陳裕璋表示,在過去亞太金融危機以後銀行的資產品質不理想,逾放比最高達到11%,一路不斷在清理,到現在清理得差不多了。

林佳龍表示,既然是因為各銀行多年來打消呆帳的結果,讓逾放比率逐年降低,能賣給AMC的不良資產當然就減少。林佳龍指出,「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應注意事項」第 2 點規定,金融機構的不良債權平均逾期放(帳)款比率如低於3%,是否有確實落實自行催收處理?陳裕璋表示,是自行催收處理有。

林佳龍要求金管局提出目前全體金融機構的逾期放款情形包含外資銀行在台灣的分行及農漁會信用部等基層金融機構資料。

林佳龍問公股銀行當中逾放比最低兆豐商銀的兆豐商銀的蔡友才董事長,有關兆豐銀行的逾期放款總額是多少?那去年一整年經營的結果稅前盈餘是多少?蔡友才回答,225億元。林佳龍再問,按照現行營業稅法規定,目前金融業的營業稅是百分之二,按照現行營業稅法規定這百分之二的金融營業稅全數撥給存款保險的賠償準備金,那兆豐銀行一年的營業稅大約是多少?蔡友才回答,十億左右。林佳龍問,如果照營業稅法規範的再區分為專屬本業與非專屬本業,那專屬本業與非專屬本業各繳了多少營業稅?蔡友才回答,十億左右都是本業。

林佳龍在立法院曾提案,要求調高金融業營業稅,由現行的百分之二調高到百分之五,「兆豐銀行應繳稅額會增加多少億元?」,蔡友才回答,「15億以下」,林佳龍再問,「這對EPS (平均每股純益)會有什麼影響?」蔡友才回答,0.2。林佳龍表示,對公股裡面獲利最多的兆豐商銀其實影響不大!

林佳龍在就同樣的問題再問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廖董事長,去年一整年中小企銀的稅前盈餘多少?如果金融業營業稅,由現行的百分之二調高到百分之五,中小企銀應繳稅額會增加多少億元?那EPS (平均每股純益)會影響幾元?廖燦昌回答,應繳稅額相差9億多,將影響EPS 0.2元。

林佳龍再問一銀的蔡慶年董事長。蔡慶年是國庫署長出身的,請教「你認不認同調高金融業營業稅?」「提高金融業營業稅對債台高築的國庫會不會有幫助?」蔡慶年表示,要看營業稅5%對銀行業是不是公平的稅率,前提要有進項稅額可以抵,銀行沒有進項稅額可以抵。

林佳龍指出,過去政府修法調降銀行等業之金融營業稅,目的是為了讓銀行業保留百分之三的營業稅,來沖銷逾期債權或提列備抵呆帳準備,但是如今大部分銀行業的逾期放款比率都已經低於百分之一了,保留百分之三的營業稅,也沒有呆帳可以打消,保留這些應繳的稅,形同是於法無據的額外收入。

林佳龍再對金融業營業稅的問題質詢張盛和與陳裕璋。林佳龍表示,除了現行營業稅法規定專屬本業百分之二營業稅與非專屬本業百分之五營業稅的分法之外,銀行業的銷售額也就是收入部分,應該再區分為利息部分的銷售額與非關利息部分的銷售額。非利息部分的銷售額跟一般服務業沒什麼差異,也多半沒有像放款一樣的倒賬風險,所以應該比照其他非專屬本業一樣課徵百分之五的營業稅,以免對其他經營類似業務的產業造成不公平。

林佳龍所提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修法就是恢復銀行業非利息部分的銷售額應該課徵百分之五的營業稅,至於非利息部分之銷售額與利息部分之銷售額如何區分,就如同現在專屬與非專屬部分由財政部擬訂一樣,由財政部擬定利息與非利息收入的相關認定辦法,報行政院核定,「這樣有困難嗎?」

放款損失準備提列適足性評估-以國內某銀行為例

為了解決銀行備抵呆帳提列的問題,作者梁淑慧 這樣論述:

銀行的經營管理首重風險的控管,在所有的經營風險中又以信用風險最受銀行業者注重,所謂信用風險,就是銀行的放款存在著借款人無法依約償付本金或繳納利息的可能,對於無法收回的放款,即稱為呆帳。金融機構之資產品質及授信風險,不僅是金融檢查業務之重點查核項目,通常外部人於檢視銀行經營是否健全時,亦會將放款損失準備提列是否足夠,列為銀行經營體質是否健全的重要資訊,且於銀行於申辦新種業務時亦為主關機關所審核之重要項目,顯見放款損失準備提存是否足夠,是一個值得去探討的問題。本研究係採用個案銀行95年度至98年度各年底放款、備抵呆帳、打銷呆帳、收回呆帳、各類別之逾期放款資料及以三十四號公報第三次修正條文試算備抵

呆帳提列金額,探討資產品質之穩定程度、備抵呆帳之耗用年限及備抵呆帳提列之適足與否,以作為個案銀行日後貸放管理及資產品質控管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