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非車主保險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駕駛人非車主保險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劉安桓寫的 從新聞案例輕鬆瞭解車禍責任與理賠 和HodLipson的 自駕車革命:改變人類生活、顛覆社會樣貌的科技創新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富邦產物汽車強制責任保險駕駛人傷害附加條款(限車主本人)也說明:前項所稱「被保險人」係指依公路監理機關登記之被保險汽車車主本人。 第二條理賠範圍及標準. 被保險汽車發生單一汽車交通事故,致被保險人體傷、失能或死亡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 和經濟新潮社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系 賴麗華、洪敏三所指導 胡宏瑜的 影響臺灣自用小客車汽車交通肇事率外部因素之研究 (2021),提出駕駛人非車主保險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交通肇事率、自用小客車、外部因素、多元逐步迴歸分析。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葉啟洲、陳俊元所指導 施智晟的 人工智慧對於侵權責任體系與保險制度之影響-以汽車自動駕駛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自動駕駛、無人駕駛、侵權責任、危險責任、產品責任、產品缺陷、制汽車責任保險、人工智慧的重點而找出了 駕駛人非車主保險的解答。

最後網站第三責任險哪種情況不賠 - Julie Parker則補充:常見理賠乘客或是第三人的汽車險,有賠償「駕駛人」的保險嗎? 第三者責任保險; 非車主發生車禍有理賠嗎?(車主為母親); 超額責任險是什麼?已經保了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駕駛人非車主保險,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從新聞案例輕鬆瞭解車禍責任與理賠

為了解決駕駛人非車主保險的問題,作者劉安桓 這樣論述:

  事故聯單和初判表是什麼?一定要送車禍鑑定?   賠償金額可以漫天開價嗎?只要和解就沒事了嗎?    車禍發生後所衍生的問題錯綜複雜,加上法律繁瑣、責任歸屬難以判定,常讓當事者身心面臨極大壓力!   作者以其專業的法律背景,且擔任公所調解委員多年處理過上萬件車禍糾紛,透過本書,以淺顯易懂的筆調,運用大量的示意圖、表、訴狀範例,協助讀者釐清處理車禍糾紛的作法與法律途徑,保障自身權益,處理車禍糾紛不求人! 作者簡介 劉安桓  律 師   現 職     大學講師     安成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   經 歷   台北市士林區調解會委員/調解數百件車禍案件   警廣法律快易通單元專訪/

每週接受民眾call in解答車禍疑難數年   宜蘭縣就業歧視評議委員 作者序 第一篇 車禍發生基本處理原則 第 一 章 車禍現場處理原則/3 第 二 章 事後鑑定與糾紛解決管道/12 第 三 章 法律上權利與義務/22 第 四 章 車禍被撞受傷,提告刑事該注意什麼?/34 第 五 章 不小心撞到人,但被害人亂開價,該如何面對?/40 第 六 章 雙方達成共識,接下來車禍和解書該怎麼寫?/44 第二篇  從新聞案例來看車禍責任 第 一 章 馬路就是我家之任意變換車道/61 第 二 章 連環車禍/64 第 三 章 疲勞駕駛/67 第 四 章 跨越雙黃線與迴轉/70 第 五

章 逆向行駛/73 第 六 章 闖紅燈V.S.逆向左轉,孰是孰非?/76 第 七 章 一閃閃分不清,閃紅燈與閃黃燈路口/79 第 八 章 擦撞未兩段式左轉之機車,不是我的錯?/82 第 九 章 倒車時之擦撞/85 第 十 章 車輛V.S.闖紅燈行人,誰負責?/88 第十一章  當汽車遇見消防車,是誰失控?/91 第十二章  未設置紅綠燈岔路口,直直去!?/94 第十三章  騎士閃避違停車,遭後方車追撞/97 第十四章  亂入槽化線行駛之車禍/100 第十五章  對向車輛左右轉,當我們轉一起!/103 第十六章  啊!忘了靠右,快車道直直右轉/106 第十七章  再一秒快紅燈了,可以加個油搶黃

燈?/109 第十八章  遇見停放路邊車輛突然左切,都是他的錯?/112 第十九章  汽(機)車肇責分攤處理原則,是車禍葵花寶典?/115 第三篇  從新聞案例瞭解車禍保險理賠 第 一 章 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乘客險、車體險、駕駛人傷害險,有什麼差別?/129 第 二 章 無照駕駛出車禍,強制險可以理賠嗎?/135 第 三 章 無照駕駛肇事,保險公司理賠強制險後,可以再向駕駛求償?/139 第 四 章 無照雙載致乘客受傷,強制險應理賠乘客?/142 第 五 章 無照雙載肇事,強制險保險公司如何代位求償?/145 第 六 章 無照雙載肇事,強制險保險公司一定可以代位求償?/149 第 七 章

駕車途中癲癇肇事,強制險保險公司可以代位求償?/152 第 八 章 火車出軌翻覆,15歲以下學生身亡,旅平險保險公司要理賠嗎?/155 第 九 章 遭掉落物砸中,可以向強制險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嗎?/159 第 十 章 閃避掉落物自撞安全島,可以申請車損理賠嗎?/162 第十一章  兒子無照偷開車肇事,第三人責任險應理賠嗎?/165 第十二章  搭乘火車因月台間隙摔傷,旅客可以向台鐵申請賠償嗎?/168 第十三章  公車車門沒有關好,如果乘客被摔出車外受傷,可以申請什麼保險?/171 第十四章  癌末車禍死亡,死因不詳,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嗎?/174 第十五章  疲勞駕駛不慎衝撞路旁機車,車

損可以申請第三責任險理賠嗎?/177 第十六章  車輛因交通事故全損,如何賠償較佳?/180 第十七章  校車往前滑行,司機被夾在校車與電線桿之間,可以申請駕駛人傷害險嗎?/185 第十八章  發生車禍沒有明顯外傷,事後頭痛就醫,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嗎?/188 附  錄 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民國108年1月8日修正)/191 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民國105年1月6日修正)/200 三、強制汽車保險給付標準(民國106年9月11日修正)/217 四、強制汽車責任險補償金申請須知/225 作者序   十七年前我從學生變身為律師,由經驗累積贏到當事人託付與信任,後來因

緣際會擔任調解委員,看到了執業律師所不會關注的兩造民眾喜怒哀樂。來調解的民眾常說,一輩子從沒有去過警察局,更沒有走進檢察署,甚至法院,怎麼會那麼倒楣這一次就遇到了?的確,人有旦夕禍福,尤其十之八九去調解都是車禍案件,因此每一個人都必須有處理車禍的法律常識,以備不時之需。   以車禍被害人來說,覺得被撞到受傷很痛,但此時肇事者態度很差不願意賠償,要怎麼告刑事呢?以加害人立場來說,則會遇到肇事一方,對於車禍肇事責任已經承認或不再爭執,雙方進入賠償協商之階段時,卻遇上被害人獅子大開口亂開價,超出了肇事者能力範圍,甚至超過車禍賠償的「行情」,該怎麼辦?真的兩邊都達成共識,和解書要怎麼寫?該注意什麼,

才不會又起爭端?本書都會詳盡說明。   另外,因從事第一線交通事故處理警察及保險從業人員,都會注意車禍事故的肇責,本書將從新聞案例分析,以便上述人員從相關證據或初步判斷研析表正確判斷肇責,避免發生車禍的雙方無法儘速和解。若真的走到車禍鑑定,也可參酌還原現場給予民眾或保戶正確地解讀肇責。   最後,本書特別就保險理賠加以說明,讀者可從新聞案例中分析車禍理賠範圍及險種,瞭解若發生車禍了手上保險可以理賠多少?理賠比例多少?保險從業人員則可從案例教育車主瞭解除了原有汽車強制險外,投保第三責任險的必要性,以利於事故發生時加速兩造達成和解,避免浪費兩邊勞力、時間、費用於不必要的訴訟漩渦中。 劉安桓

108.5.20序於仙跡岩山腳

影響臺灣自用小客車汽車交通肇事率外部因素之研究

為了解決駕駛人非車主保險的問題,作者胡宏瑜 這樣論述:

機動車輛是便捷的交通工具以致車主駕駛頻率較高。不但如此,交通環境相互也會隨之受到影響。基於此議題,駕駛人難免面對道路交通事件的考驗。這合理可預見相信在道路交通事件的車輛間或與人的可能碰撞導致傷亡的案例。交通意外肇事構成各當事人與社會的成本。本研究數據源自於交通運輸部公開資料庫,包括事故撞及車輛量、車輛種類、都市型、觀光地域、路況環境、時間以及人等因素,對臺灣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的影響與。本研究採用多元逐步迴歸方法,測試臺灣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及其外部因素,並探究相關外部因素對交通肇事率的影響與五年跨年比較。5年期間的實證迴歸模式的調整判定係數平均為76%。(1) 自用小客車撞擊車數對臺灣

自用小客車的交通事故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2) 在自用小客車碰撞的車種因素且與自用大貨車相較下,2018、2020、2021年民營公車-大客車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2021年公營客運-大客車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2018年民營客運-大客車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在碰撞的車種因素且與自用小貨車相較下,營業用-小貨車對2017年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在碰撞的車種因素中,租賃車-小客車對2017年和2018年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3) 自用小客車人的因素,與其他人相較下,行人的行為對2017年

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而乘客的行為對2019年和2020年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4) 基於自用小客車都市地域因素,2017到2021年臺北市和新北大都市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2018年桃園市相較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但是在2017年以及2019到2021年桃園市相較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2017年和2018年臺中市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但對 2019 年到 2021 年的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2017 年臺南市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

面影響。但在2018年至2021年臺南市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2017 年高雄市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不過,2018 年至 2021 年高雄市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5) 基於自用小客車路況環境因素且與其他路況相較下,在2019年和2021年圓環的路況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除了2019 年外,2017 年到 2021 年交叉路口的路況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正面影響。然而,高速公路和其他道路類型相較下,從2017 年到 2021 年高速公路環境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有顯著的負面影響。除了2018與

2019 年外,2017到2021 年快速路環境也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6) 基於自用小客車觀光地域因素,與其他區相較下,2020與2021 年非觀光區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從2017到2021 年國家公園區域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除了 2021年外,2017到2020 年國家風景區域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7) 基於自用小客車時間因素且週末相較下,2019年週二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2021年週四對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但在2021年週六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

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8) 基於特定假日或假期,2020年和2021年國定假日或假期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9)基於季節且與冬季相較下,2017年春季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2021年夏季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負面影響。2018年秋季對自用小客車的交通肇事率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

自駕車革命:改變人類生活、顛覆社會樣貌的科技創新

為了解決駕駛人非車主保險的問題,作者HodLipson 這樣論述:

  從自動輔助駕駛到完全無人駕駛 圖解‧案例‧商機‧生活場景‧徹底解析 數位轉型再進化,產業整合新商機, 當人類把生命交給感測器、人工智慧和車聯網的那一天來臨。   近年來,自動駕駛成為各大車廠、科技巨頭競逐的領域,從半自駕(先進輔助駕駛)到全自駕(完全無人駕駛),應用的科技包括傳感技術、機器人學、機器知覺、機器學習、人工智慧、演算法和智慧型運輸系統等等,原本在學術領域的知識逐漸實用化、商品化。   從提供人類駕駛車道偏移警示、防撞預警等不同功能的半自駕車,到沒有方向盤、油門與煞車的全自駕車,自動駕駛牽動相關產業鏈和社會系統,也讓交通成為一種自動化、隨叫隨到的服務

,顛覆我們的移動方式,也改變我們對時間與空間的認知。   自駕車的好處是能減少車禍、避免塞車、降低空氣汙染,老人與殘障者也會獲得全新的移動能力。不過,任何的新創科技都有黑暗面,自駕車也不例外,像是造成公共運輸衰退,因為人們都將受到隨叫隨到的無人駕駛座艙吸引,價錢甚至比一趟公車票還低;此外,自駕車可能也會造成職業司機失業、個人隱私不保等問題。   作者在本書中探討自駕車的發展歷史,帶領我們了解車輛如何轉變成為聰明的運輸機器人,進一步省思無人駕駛對於我們的工作、交通、運輸、製造、保險、醫療和倫理道德造成什麼衝擊,我們又該如何因應。   當人類把生命交給感測器、人工智慧和車聯網的那

一天來臨時,但願我們都已經做好準備。 ◎一致推薦 丁彥允|喜門史塔雷克(7Starlake)創辦人 王傑智|交通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工業技術研究院機械與機電系統研究所數位長 余宛如|立法委員 林漢卿|聯華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許毓仁|TEDxTaipei共同創辦人、立法委員 温峻瑜|艾德斯科技(ADAS Mobile Tech)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以色列商會秘書長 蔡惠卿|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自駕車的技術牽涉甚廣,從傳感技術、機器人學、機器知覺、機器學習到智慧型運輸系統,需要處理更多「人」所引發的問題,如衝出巷子的小孩、不遵守交通規則的

用路人與挑釁的後車駕駛人,即使有再完備的系統,結果問題往往出在於人身上。因此,「人」,是自動駕駛最後一塊拼圖,更精準的說法是「包括人在內的系統整合」,才是自駕車產業的關鍵。──王傑智(交通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工業技術研究院機械與機電系統研究所數位長)   ►無人駕駛背後的人工智慧科技,牽涉的龐大關連產業鏈商機和社會系統衝擊,就像是冰山底下的體積難以估計,亟待具有豐富想像力的科學家、社會學家以及你我一起來努力!──丁彥允(喜門史塔雷克[7Starlake]創辦人)   ►汽車的智能化與無人化,將能夠挽救許多的人類生命,其中關鍵的賦能科技(enabling technology)就是「人

工智慧」。作者在深度學習方面的精闢見解,以及對未來社會因為自動駕駛所帶來的情境描繪,實引人深思,並令人嚮往此科技的未來發展。──林漢卿(聯華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我非常推薦這本書,對於無人車的介紹非常詳盡,且用淺白還有許多圖片與表格,就算是不熟悉此領域的讀者,也可以從這本書了解無人車。──余宛如(立法委員)   ►這是一本有深度的書,並非只是簡單的概說,讓我們能順著它進入自駕車領域。臺灣有非常優質的半導體及資通訊產業基礎,也有傑出的科技基礎培育軟體人才、IC設計、半導體感測技術開發等等,因此,在這一波人工智慧與自駕車產業浪潮中,我們一定要有角色。自駕車不再那麼遙遠,在未來

五年、十年、二十年,它絕對會一步步的發生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溫峻瑜(艾德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DAS Mobile Tech〕董事長、以色列商會秘書長)   ►作者引用了大量的數據資料以及細膩的筆觸,如實呈現無人載具能夠為人類社會可能帶來的改變。但並不是一味宣揚好處或不斷揭露缺點,而是優劣並陳,讓讀者能夠用最全面的方式來理解即將到達眼前的近未來。未來不論是人工智慧,或是無人載具的應用,都將會是一種趨勢,在瞬息萬變的科技巨變走近我們之前,可以透過本書做好萬全的準備。──許毓仁(TEDxTaipei共同創辦人、立法委員)  

人工智慧對於侵權責任體系與保險制度之影響-以汽車自動駕駛為例

為了解決駕駛人非車主保險的問題,作者施智晟 這樣論述:

近年來,由Alpha Go做為開端,人工智慧之發展逐漸茁壯,尤其是自駕車的發展更是蔚為風潮。而一年多前爆發COVID-19後,許多國家政府鼓勵民眾減少不必要之人與人的接觸以降低受感染的風險,主打無人駕駛的自駕車更是因此而受到重視,如中國大陸、美國、法國、俄羅斯等多國已用其運送物資、包裹、藥物及檢體。為爭奪這塊利基市場,我國政府的立法上及保險業亦應為更積極的應對措施,而本文即對該具體應對措施進行討論。首先,本文於第二章部分討論自駕車事件適用我國現行侵權損賠責任體系時可能產生之疑問,於第三章則以比較法上最具參考價值的德國與美國為借鏡,針對上開疑問進行探討並進行分析。第四章係由保險制度及保險業者角

度切入,探討自駕車事件下既有風險可能之變化及是否有新興風險應運而生,而於如此變化下,現行保險制度有何檢討之處且論及可能的修正方式、保險業者亦應做出何種應對。本文最後之結論則乃將上述所論者進行彙整,對於自駕車時代下法制面及實務面之發展方向及可能,提供微末建議,冀本文得對我國未來訂定相關法規時有所助益,而令立法者加快腳步跟上實務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