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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 勞工研究所 成之約所指導 戴若庭的 金融科技對金融機構人力資源管理影響之探討 (2021),提出高盛香港office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金融科技、數位轉型、人力資源管理、勞資關係。

而第二篇論文開南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陳炳良所指導 曾惠敏的 公司治理下的法令遵循-以賄賂及反洗錢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公司治理、內控制度、法令遵循、反賄賂、反洗錢的重點而找出了 高盛香港office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高盛香港office,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金融科技對金融機構人力資源管理影響之探討

為了解決高盛香港office的問題,作者戴若庭 這樣論述:

金融科技所帶動的數位轉型,對於各國金融機構內部人力配置如組織重組裁撤或將人力轉調為不可避免之事項,故而衍伸出新型態的勞資爭議與法令型態。透過政府統計資料可得知我國金融業分行數與整體從業人數雖開始變化,但不劇烈,裁撤整併案例多好發於外商銀行。國外發展進程較早,已經逐漸面臨衍生之問題,有鑑於今日金融科技創新之研究著重於內部管理層面,對於人力資源、勞資關係鮮少著墨,因此本文經由探討國際組織、新加坡、英國之文獻回顧與整體訪談分析後,本文結論與建議如下:一、臨櫃人員需求減少、技術工程人員需求增加:在此變動情勢下,勞工能有「持續學習與技能再造是新世代必備能力」及特定職位「人力資源從業人員要重視同理心與溝

通力」,方能屹立不搖。二、人力資源政策之變化:所有的變化皆希冀彌平資訊不對稱,因此「政策制定前蒐集員工心聲才能使措施有效益」(一)招募:對外主動及開拓新管道招募多元人才,對內重新定義人才需求,在招募過程中建議「履歷投遞方式適度鬆綁」增加人選投遞意願 (二)教育訓練:導入線上學習平台、舉辦線上教育訓練,需注意「企業內部教育訓練應注意訓練對象與時間分配」(三)薪酬福利:橫向參考同業、縱向參考外部顧問公司(四)員工體驗:入職時的員工服務與關懷、新人力資源政策發布時定期追蹤員工適應狀態。三、勞資關係法規適用:當特定職位勞工被金融科技取代時,除津貼、教育訓練進行培訓外,「國家應從教育體系建立完整教育訓練

鏈」。如欲調動工作職務時需符合「調職五原則」,非不得已需解僱時,需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另外「員工能否主張自願被解僱」也為值得討論之議題。工會在處理相關議題時「會務人員思維應與數位轉型同步」、「企業工會與上級工會資源需持續整合」,才能知己知彼,持續壯大聲勢爭取權益。目前現行法制對員工資料蒐集的界線無明確標準,「員工隱私權的保護刻不容緩」,且客戶資安外洩事件時有所聞,如希冀能與新加坡、英國金融業發展至相同便利性、一站式服務,對「客戶資安議題宜從長計議」。

公司治理下的法令遵循-以賄賂及反洗錢為例

為了解決高盛香港office的問題,作者曾惠敏 這樣論述:

商業賄賂行為違背市場運作,妨礙公平競爭,嚴重影響投資環境,賄賂行為嚴重損及公司治理,如何建立企業內部反賄賂、反貪腐遵法程序乃刻不容緩的課題。金融機構收集人民之存款,係人民投資之中介機構,對於國家經濟擔負重大責任,一旦成為洗錢之溫床,小則罰款了事,嚴重者可能危害國家社會。良好的公司治理,必須以健全之法令遵循制度為柱石,方能永續經營,循此,公司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應該設計一套以風險基礎,符合公司之法令遵循計畫,供內部員工依循,而內部控制制度應確保法令遵循計劃確實執行,如此可降低企業違法的風險,進而達到公司治理目的。本研究以公司治理、內控制度、法令遵循為三個探討角度,以了解國內外對賄賂罪及防制洗錢法相

關法制與問題,並提出相關遵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