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高普考報名人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110年高普考報名人數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三民名師群寫的 八週帶你讀民法與刑法總則(高考/地方特考/三等適用)100%題題擬答/詳解(贈作文/公文寫作高分速成包)(二版) 和洪正,李由的 2022八週帶你讀法學知識(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適用)100%題題擬答/詳解(贈法科申論題寫作技巧課程)(十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110年教育行政類專業科目歷屆試題精闢新解(含教行、教心、測統、教史哲、比較、教概等)也說明:千華數位文化, 陳培林, [高普考╱地方特考] ... 所報名人數較去年大幅增加或減少的情形,請從教育管理的角度,試簡述這種現象所隱含的意義或問題?假如你(妳)是研究所所長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屏東大學 國際貿易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劉子年所指導 朱昱儒的 報考國家公職考試動機之研究 (2021),提出110年高普考報名人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務人員、公職考試、報考動機、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公共行政學系 許濱松所指導 鄭政輝的 我國行政機關人才甄補制度之研究 (1998),提出因為有 行政機關、人才、甄補制度、任用、派用、聘用、僱用、考試用人的重點而找出了 110年高普考報名人數的解答。

最後網站110年高普考行政類科錄取人數前十大學校- 文教新聞則補充:考選部表示,據統計,大學畢業生畢業三年內報考110年高普考行政類科錄取 ... 或有不同,110年高考三級列考40項,普考則為27項,錄取人數以一般行政、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110年高普考報名人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八週帶你讀民法與刑法總則(高考/地方特考/三等適用)100%題題擬答/詳解(贈作文/公文寫作高分速成包)(二版)

為了解決110年高普考報名人數的問題,作者三民名師群 這樣論述:

  ★111年2月最新修正法條收錄!   ★本書依照考選部〈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6~110年相關歷屆試題共11份,100%題題詳解與擬答!     【常見問答】     Q1: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1: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6-110年高考三級、身心障礙人員特考三等、原住民族特考三等試題共11份,100%題題擬答。     Q2: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2:本書收錄至111年2月之最新法規。     【本書適用】     這本《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適用於報考以下考試的考生:     一、高考三級/原住民族特考三等/地方特

考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類科。     二、身障特考三等考試:一般行政、人事行政類科。      【考試資訊及報考利多】     ◎高考:   高考薪資待遇優渥,高考三級起薪約4.7萬元,年終獎金上看1.5個月,每年穩定調薪,更有多項公務人員福利。工作環境穩定沒有裁員問題,考試類科多元,任何背景皆可報考,絕對是有志報考公職考試的入門好選擇!     ◎地方特考:   地方特考分為三等、四等、五等考試,三等考試起薪約為4.7萬元,與高普考同為規模最大、最具指標性的國家考試。地方特考由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開缺,採集中報名、分區報名、分區錄取的方式,錄取後分發到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部門,為

家鄉親友服務,工作起來也更順心。分發到離家近的單位,可以省下大量通勤時間,多出來的時間可以多陪伴家人,享有公務員優渥待遇之餘,還能兼顧家庭! ※應試正確資訊請以考試簡章為準※     【一般行政類科介紹】     一般行政類科工作範圍廣泛,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單位都有人力需求,每年缺額量多穩定。其工作簡單易上手,且考試科目無特殊專業背景要求,懷抱公務員夢想、喜歡行政庶務的考生,可以優先選擇此類科報名。     一般行政的工作內容,由於是針對普通行政事務而開設,因此工作涵蓋很廣,多以例行性事務為主,像是文書處理、事務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不會牽涉到太多的專業技能。     也因此,考上一般行

政類科公務員,將來遇缺所能申請分發的單位,廣度也居各類科之冠,最有機會調回住家附近,因此是多數公職考生的第一選擇!     【一般民政類科介紹】     一般民政業務單純,主要是在第一線單位和民眾接觸,處理地方基層事務,例如:地方行政制度、行政組織、史蹟維護、民俗文物保存、禮俗行政、地方自治的規畫等。     一般民政主要於高普考及地方特考招考,每年穩定舉行考試,近5年於高普考、地方特考平均錄取人數超過300名,工作穩定,並享有公務員優渥福利。     一般民政錄取後主要分發到地方縣市政府的戶政單位、鄉鎮市區公所、民政局、兵役課等單位,或是中央政府的內政部。各單位皆有人力需求,更有機會分發到離

家近的地方,兼顧家庭與工作,是有志投身公職考試者的好選擇!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刑法修法重點:     刑法(111.02.18修正公布)   由於大法官釋字第七百九十六號解釋,宣示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不分受假釋人是否受緩刑或六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以及有無基於特別預防考量,使其再入監執行殘刑之必要之具體情狀,僅因該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即一律撤銷其假釋,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比例原則,故配合修正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本書特色     .八週帶你讀完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向來就以「概念抽象、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

」而聞名。本書依照考選部〈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命題大綱〉編撰,作者規劃八週進度,濃縮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緒論、總則篇」內容,16章重點深入淺出。本書強調學說與實務見解並重,藉由重點整理建立基本概念,其中穿插重要實務見解。每週讀完在進度表上打勾並記錄日期。考前再衝刺,全面回顧滴水不漏!     .各篇出題率一目瞭然!   各篇揭露過往常考出題率,最常考的基礎觀念整理在章節開始前,以「思考大富翁」問題的方式提出。讀之前想一想,對章節內容做好準備。準確把握各章重要性!複雜的體系架構附有「重點心智圖」,讀者可隨時用來理解記憶內文。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

念。     .每週評量檢驗學習成效!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概念,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架構。複雜的實務見解採重點節錄,幫讀者去蕪存菁。每週附有評量試題,重要概念是否有正確扎實於讀者心中,就透過單元練習來印證,反覆演練讓上榜之日離考生愈來愈近。     .依111年2月最新修法條文編寫   本書依最新修法條文編寫,依據修法脈動掌握最新命題趨勢。再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結合最新修法資料以及近年實務見解,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一本在手,奧義盡取。     .100%題題擬答與詳解!

  本書收錄106-110年高考三級/身心障礙人員特種考試三等/原住民族特種考試三等試題,100%題題擬答。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報考國家公職考試動機之研究

為了解決110年高普考報名人數的問題,作者朱昱儒 這樣論述:

  中華民國的公務人員考試自2020年的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以來,公務人員考試競爭人數及媒體關注程度皆大幅提升,公務人員穩定的薪資保障與特有的福利制度為許多大眾所羨慕、嚮往。隨著近年高等教育的擴充、高學歷者低度就業的狀況屢見不鮮,使得大專院校學子們的自我評估就業能力影響其選擇就業心態、目標。為了深入瞭解大學生的個人背景與自評就業力和報考公職態度、行為因素的關係,於是有了本研究題目的構想。  本論文以考選部公布了近六年來,公務人員高普考試的報名人數及錄取率等統計資料,民國105年至110年之間以及109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等因素影響,我國失業率大增,但報考人數呈現持續上升的情形,雖然沒有研究直接證明年

金改革風潮,和報考公職考試人數下滑之間有直接關係,但是在年金改革確定的前提下,當前報考公職考試的考慮因素有哪些?在總體經濟不景氣之下,對於公職考試是否有影響,是一個值得研究的課題。本研究量化部分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作為研究方法,針對問卷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  本研究結果的具體建議,包括認為未來應針對改善公部門形象、吸引更多具有較高公共服務精神的民眾報考公職考試。也建議透過汲取多元知識與技能的方式,來加強自評就業力達到自我認識及肯定,以免報考公職考生陷於茫然地嚮往、長年追求公職極少名額的循環中。

2022八週帶你讀法學知識(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適用)100%題題擬答/詳解(贈法科申論題寫作技巧課程)(十三版)

為了解決110年高普考報名人數的問題,作者洪正,李由 這樣論述:

  ★法學知識考科「重點心智圖」,快速建立體系概念   ★「八週帶你讀」進度安排,按部就班帶你達成目標   ★「思考大富翁」問答解說,掌握各章重點核心   ★「本週評量」試題淬鍊,有效驗收學習成果   ★收錄109~110年最新試題9份,100%題題詳解   【八週帶你讀系列書籍介紹】   許多考生在準備公職三四等考試時,常常因為工作或是其他因素導致時間不夠用,未能有效安排學習進度的情況下很容易影響學習的成效。因此本系列書籍仿照補習班上課計畫,將內容安排為八週時程,讓考生能夠依此架構安排時間,循序漸進研讀。讓考生在有限的時間內仍能有條不紊,逐步且確實地吸收各科目內容,自學也可達到和上補習

班同樣的效果,正是本系列誕生的宗旨。   【常見問答】   Q1:本書內有包含歷屆試題嗎?   A1: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9年地方特考三、四等試題,及110年一般警察三、四等、鐵路高員三級、鐵路特考員級、高考三級、普考、司法特考三、四等最新試題共9份,100%題題詳解。   Q2: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2: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本書適用】   這本《八週帶你讀法學知識》適用於:   .高考三級/普通考試。   .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員級。   .三等及四等: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特考)/關務特考/身障特考/司法人

員(司法特考)/移民行政人員/原住民族特考。   .三等:海岸巡防人員/民航人員。   以及有以下困擾的考生們:   .有沒有一本法學知識能讓法學零基礎的我也看得懂?   .法學概念抽象又複雜,該怎麼入門?   .大法官解釋文那個多,要背哪一個?   .選擇題怎麼選才能兼具效率與正確性?   【考試利多】   111年高普考於3月21日至30日報名,7月15日至19日舉行考試。107年公務人員加薪後,高考三級起薪約4.7萬元,普通考試起薪約3.7萬元, 初等考試起薪約3萬元,地方特考同職等起薪相同。110年高普考錄取5,316人,高考三級錄取率10.59%,普考錄取9.45%,平均每10人有

一人上榜。高普考與地方特考考試科目相同,搭配投考組合還可跨考其他國家考試,考生持續用心準備,每年有多次考試機會,進一步增加上榜機率。     【本書優勢】   .八週帶你讀完法學知識!   法學知識考科多、內容繁雜,多帶給考生們不易準備、投資報酬率低的印象。本書特別規劃八週進度,濃縮整理憲法、行政法、民、刑法,再加上財經、勞動、社會、性別主題各重要法規,並收錄法學概念、奪榜關鍵、重要釋字內容等,重點深入淺出。每讀完每一章,在每週進度表上打勾並記錄日期。考前再衝刺,全面回顧滴水不漏!即便非法律系的讀者也能在作者的引導下循序漸進,厚積薄發。   .各章出題率一目瞭然!   覺得法學知識範圍廣、條

文艱深、內容瑣碎,準備起來總是顧此失彼嗎?本書在每章揭露過往常考出題率,最常考的基礎觀念整理在章節開始前,以「思考大富翁」問題的方式提出。讀之前想一想,對章節內容做好準備。準確把握各章重要性!本書把複雜的體系架構整理成「重點心智圖」,讀者可隨時用來理解記憶內文。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釐清概念毫不費力。   .346題每週評量檢驗學習成效!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概念,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架構。複雜的大法官解釋採重點節錄,幫讀者去蕪存菁。每週附有評量試題,可透過單元練習檢驗自我學習成效。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各部法律最精要的部分,一本在手,奧義盡取。再搭配本社出版的

《法學知識搶分小法典》,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100%題題詳解!   本書收錄收錄109~110年高考三級、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警察人員三、四等、鐵路高員三級、鐵路員級、司法人員三、四等試題共9份,100%題題詳解,教讀者如何判斷條文選對選項。讀者可透過演練各類考試的考古題來檢驗自身實力,不明白處可研讀解析進行強化,熟能生巧,當練習到對題目有題感時,代表對法條的直覺越來越精準,即便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也能輕鬆自學,備戰考試。   【準備要領】   一、熟記常考法條   須記憶的法條可分為「傳統重要法條」及「新修正法條」

,說明如下:   (一)傳統重要法條   從歷屆試題中找出命題趨勢與重要考點,將該焦點的相關法條加以標記並熟讀,利於掌握此科基本分數。   (二)新修正法條   新修條文常為重要考點,應養成隨時關注修法動態的習慣,藉此培養判斷命題趨勢之題感。例如111年1月與2月修正公布之刑法,應為來年的命題新寵,不可不防。   二、掌握重要觀念與原則   從歷年試題分析可知,憲法增修條文共12條,幾乎條條歷年皆已考了又考,屬於「背多分」題型。總統及五院組織上各自職權為何是基本分的掌握,須各自釐清不相混淆。法條內的數字如包含期間、人數、年齡等背起來準沒錯!當年度大法官所闡釋的新釋字常為出題熱點。而歷年具代

表性釋字的字號與內涵則須要熟記。經由考古題的演練除了能熟悉考題重點外,最重要的是練習臨場反應,在時間內作答完畢才是最重要的事。   法學緒論因涵蓋眾多種法律種類,從勤做考古題中抓出常考觀念是最快建立法學概念的方法。從考古題中知曉重要觀念後,即可排除其他較不常出題的內容。新修法也常為新出題的方向,考生除準備歷年常考內容外,不要忘記對於新修法內容亦須額外關心。法條文字有時太過冗長繁複,化文字為圖像或表格可幫助大腦進行長期記憶,幫助減輕記憶的辛苦。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刑法   1.    111年1月12日修正   (1)    

依釋字第796號意旨,原刑法第78條第1項本文規定:「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6月以內,撤銷其假釋。」不分受假釋人是否受緩刑或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以及有無基於特別預防考量,使其再入監執行殘刑之必要之具體情狀,僅因該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即一律撤銷其假釋,致受緩刑或6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且無特別預防考量必要之個案受假釋人,均再入監執行殘刑,於此範圍內,其所採取之手段,就目的之達成言,尚非必要,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與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有違。(第七十八條)   (2)    為維護公務員執行公務及確保國家公權力的正當行使,並兼顧人民言論自

由的保障,雖刪除侮辱公署罪之規定,但提高侮辱公務員罪之刑責。(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   (3)    有鑑於資訊科技進步,傳統賭博不受地域及時間限制,均可透過電腦或通訊裝置等方法參與賭博,且沉溺賭博往往衍生潛藏洗錢、詐欺等不法活動,其危害及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甚鉅,遂增訂以其他新興方式賭博亦課以罰責之規定,並調高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罪的罰金刑,進而杜絕任何形式的網路賭博,維護社會安全。(第二百六十六條)   2.    111年1月28日修正   酒後駕駛行為除嚴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更對他人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威脅,雖然政府屢次宣導勿酒後駕車,然酒駕肇事致人死傷案件仍層

出不窮。酒駕者任憑一己之輕率僥倖,酒駕肇事致奪人性命、毀人家庭,造成無可回復之憾,其惡性甚為重大。刑法第185-3條修正後,提高酒駕再犯者之刑事責任,期能真正遏止酒駕惡行,以維護全體用路人之安全。(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   3.    111年2月18日修正   為避免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受監護處分人於監護期間屆滿後,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而無法再延長監護,可能造成社會安全預防上之疑慮,爰配合刑事訴訟法新增暫行安置章節,修正刑法相關規定,定明延長監護期間及定期評估之規定,以維本法之預防功能。(刑法第八十七、九十八條)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普考一般行政上榜生:盧友誠   高考

  法學知識與英文:50分   普考   法學知識與英文:60分   【高普考財稅行政雙榜】   剛出社會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補習班的解題老師,但不論是薪資上的剝削,或者是公司對員工不平等的對待,都讓人覺得與其讓自己被掌握在別人手中,不如挑戰自我,因此選擇辭職挑戰公務人員考試。最初是全職考生,年初因為肺炎的緣故,雖然家裡支持我全心準備考試,但把函授課程看完第一輪後,還是決定去找份工作,以半工半讀的方式準備考試。   本身不是相關科系出身,因此覺得每個考科都是弱科,故選擇報考考科比較多元的類科,讓自己的缺點變小。財稅行政的科目很雜,考民法考不贏法律系,考經濟、會計,考不贏商管科系,但是法律系

不會經濟、會計,商管科系不會民法,相對而言,就不會有全部都強的人,這樣比較有機會脫穎而出。   準備方法   【法學知識與英文】法學知識我讀的順序是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大法官解釋、中央法規標準法、地方制度法,其他部分則是大致快速掃過有印象而已。這個考科全是選擇題,多做考古題能幫助加快解題速度,也可以知道出題老師的習慣。有些題目如果是在考場上初次看到,會看不懂他在問什麼,勤加練習可以更快了解題意。   英文的部分我是從年初開始每天聽voicetube抄單字,每天多背一點單字,大概持續三個月,感覺到單字量增加後就沒有繼續念, 所以考試的成績比較不理想,因此建議還是要維持一天大概15分鐘的英文時

間。  

我國行政機關人才甄補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110年高普考報名人數的問題,作者鄭政輝 這樣論述:

我國行政機關的用人制度,一向標榜考試用人,強調公平進用,但根據銓敘部的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行政機關職員實際由考試及格進用的,至民國七十四年底,僅有十萬五千三百十三人。此一數字尚包括警察、關務及各種職位分類人員。易言之,當今政府行政機關尚有相當多非考試進用人員,這些人員如何被甄補進入機關之中,實在是一值得探討的問題。 根據「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原「考試法」都規定,公務人員考試分高等考試、普通考試二種。為適應特殊需要,得舉行特種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三條,原「考試法」第二條)又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之任用資格有依法考試及格、依法銓敘合格、依法考績升等三種。(「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九條;原法第四條)易言之,公務人員任用,僅限於依法考試及格、銓敘合格或考績升等三種。但就實際運作過程中,除上述人員可納入文官體系中,另外不具任用資格人員,仍可透過派用、聘用、僱用進入行政機關執行公務。這些非經由考試之用人途徑究竟如何運作?對整體甄補制度有何影響都值得加以探討。目前公務人員考試種類繁多,除高普考試之外,各類特種考試性質不一,其間對於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命題、閱卷等是否皆能採取同一尺度,真正做到客觀公正,確實符合考用合一、公開競爭的規定?頗值吾人深思。 基於上述理由,本文研究目的在於: 一、分析人才甄補與公務人力規劃之關係。

二、分析我國行政機關的用人途徑。 三、探討不同考試用人途徑及非考試用人途徑的利弊得失。 四、瞭解其他國家人才甄補方式。 五、試提改進建議。 本文主要探討行政機關人才甄補,由於限於能力及時間,謹將行政機關人員做如下限定:所謂行政機關是指隸屬行政院下之一般行政機關,不包括學校與交通、生產、金融等事業機構,以及關稅、警察、司法、外交等機關。人員則指狹義的公務人員,不包括武官、政務官、民意代表、民選官吏及機要人員。本文探討者僅限於外補進用方式,內部遷調不在本文討論範圍。時間主要以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遷臺後為範

圍,俾免資料散失查證困難。其間或因說明需要回溯至較早時期,但非重點所在。 本文主採文獻研究法,就坊間及國內各大圖書館收藏的相關書籍、期刊、報紙、官方統計、調查報告加以蒐集、整理和歸類。這些圖書館主要包括政治大學中正圖書館、社會科學資料中心、公共行政暨企業管理教育中心圖書館、國立中央圖書館、考試院資料中心、立法院圖書室及資訊中心等。本文採取總體分析的方式,不對行政機關之甄補做個案研究(Case study)。 我國公務人力的甄補,強調考試用人。但現行考試制度下考試種類繁多。同樣的類科(如人事行政),在不同的考試中,其應試科目、成績計算方式及錄取率高低各有不

同。但要針對這些差異,進行比較並做出結論顯非易事。蓋因試題難易、應考對象以及閱卷人員不同,其間並無共同標準可資比較。此即為本研究第一項限制所在。再就公務人力甄補除考試進用外,還有以其他法規為依據所進用的人員。如派用、聘用、僱用等人員之進用。此等人員之進用能否拔優選銳並無標準可循。此為本研究另一限制之所在。研究對象中有關行政機關範圍的界定,是本文第三項限制。蓋因「行政」意義難明,其範圍大可與「政治」相仿,小者可解釋為機關的例行公事。因此本文僅能就「行政機關」一詞提出概括性界定,以利研究之進行。本文另外一個限制乃是我國行政機關人才甄補途徑相當多,故所需探討的範圍亦廣,難免使本文博而不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