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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李開遠所指導 李世澤的 我國醫療轉診與分級相關政策實施與成效之檢討 (2017),提出111年中低收入戶補助金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分級醫療、轉診制度、政策執行、就醫經濟障礙、醫療可近性。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醫學院 公共衛生學研究所 高森永所指導 連基發的 以焦點團體探討保險對象對長期照護保險保費之負擔意願 (2013),提出因為有 長期照護保險、焦點團體的重點而找出了 111年中低收入戶補助金額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111年中低收入戶補助金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我國醫療轉診與分級相關政策實施與成效之檢討

為了解決111年中低收入戶補助金額的問題,作者李世澤 這樣論述:

分級醫療與轉診制度一直是一個很受重視的政策問題,因為這制度可以使得醫療資源的使用更有效率,也可以使民衆得到持續且完整的醫療照護,但台灣的醫療至今仍沒有令人滿意的結果,多數健保政策的研究者,直接以財務面為探討對象,終極目標多設定在健保財政如何得到解套的方法。影響政策執行成敗的原因是多面向而且複雜的,也因為這樣,本研究將以政策面為研究筞略,從已存在的政策本身做為研究的起點,依據政策執行的理論架構,從健保轉診政策本身的屬性面與非健保轉診政策本身的屬性面,分析影響政策執行之相關因子,期能在健保政策之運作機制中,找出可能影響健保政策執行成敗的關鍵所在,並釐出能解決健保財務最具經濟效益、最具可行性的方法

,期使健保得以永續經營。本研究係以中央健康保險局的醫療倉儲資料與歷年來健保民意調查報告為研究資料,分別在合理化醫療資源利用分配與行分級醫療與轉診制度之成效,提供未來立法機關修法與主管機關改善之參考。本研究首先從文獻分析發現,目前我國捨棄全民健康保險法43條並未實施強制轉診,衛生署在規劃轉診制度時,並未針對台灣醫療環境規劃合適且完善的配套措施,加上健保局無法依據各層級醫療院所處理門診能力的差異,配合訂出合理的醫療支付金額,在種種不利的條件下,要成功推動分級醫療與雙向轉診,實在具備相當高的理想性。本研究採文獻研究法、首先自文獻中整理分析前人所研究之成果,以為本文論述之依據,資料彙整對照,進行綜合分

析並提出結論與建議。也希望能達到下列研究目的:一、 瞭解從過去到現在,分級醫療與轉診制度的概念或理念。二、 整理分級醫療及轉診制度發展歷程、政策制訂目的及成效評估。三、 瞭解轉診制度及分級醫療目前的實施概況、推動策略及未來成效預估,並提出政策建議。四、 健保醫療制度台灣與世界先進國家不同之處,他的責任歸屬,以及解決方法結論:健保制度實踐了「降低病患就醫的經濟障礙,提升病患醫療的可近性」,並以低消費高品質的醫療服務享譽國際。但在這榮耀的背後,其實是嚴重的健保財務黑洞。健保不能倒應是全民共識,以各國醫療保健制度之實施看來,要節約醫療資源,控制醫療費用,徹底實施分級醫療與轉診,比增加部分負擔

,更具成效。建議主管機關要改善健保財務虧損,調漲部分負擔,僅為政策工具之一,應考慮從醫療體系實質面著手,提升基層院所之醫療品質,病患就醫權益才能獲得保障,再談落實分級醫療與轉診制度才更具意義。也利用既有的VPN交換系統,建置醫療機構間的資訊交流平台,讓彼此能更有效率的共同照護病患。整合家庭醫師制度與社區醫療群,修訂各層級醫療院所合理的醫療支付標準與提供實質的獎勵措施,提昇醫療院所施行轉診的意願。最重要的是釐清衛福部與健保署在轉診政策上的權責關係,並加速相關法令之修改與制定,才能具體實現並落實轉診制度「大醫院看大病,小診所看小病」的分級醫療目標。

以焦點團體探討保險對象對長期照護保險保費之負擔意願

為了解決111年中低收入戶補助金額的問題,作者連基發 這樣論述:

隨著人口快速老化,伴隨而來的是慢性疾病及失能盛行率的上升,對於長期照護的需求急劇增加。但隨著社會變遷,家庭結構改變,婦女不再是家中照護者唯一的角色,照護老人的責任也由家庭轉為社會責任,如何滿足老齡化及未來長期照護需求正是我國須嚴肅面對的課題。目前我國規劃之長期照護保險將比照全民健保,採取「社會保險制度」之方式,此一政策之推動,影響最大的是繳交保費的民眾,而目前調查民眾對於長期照護保險保費意見之研究仍屬不足。因此,本研究透過焦點團體之方式探討各類保險對象對於長期照護保險保費負擔之意願。本研究以焦點團體法蒐集各類保險對象對於長照保險保費負擔意願的意見,於全國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共辦理24場次

焦點團體,實際參加人數為171人。結果顯示民眾對於長期照護保險基本上是可以接納及支持的,針對長期照護保險保費相關議題之主要結論如下:1.長期照護保險納保對象採全民納保。2.長期照護保險保費計算基礎以家戶稅前總所得為計算基礎。3.長期照護保險保費費率由政府精算。4.長期照護保險的保費負擔採取方案二(被保險人:雇主:政府=35%:16%:49%)。5.保險對象長期照護保險之願付金額介於80~1000元,健保費的10%~25%。6.長期照護保險部分負擔採居家/社區10%、機構15%。7.長期照護保險對象認為保費應補助對象並無共識,包括身心障礙者、依照經濟能力,不分身分別、低收入戶、失業者、原住民、老

人、未納保之失能者、義務役軍人、榮民、替代役役男、軍校軍費生、在卹遺眷及受刑人,但也有認為都不應補助者。8.整體而言,保險對象對於長期照護保險的支持程度為91.1%。本研究之結果可作為政府推動長照保險之參考,建議後續可針對保費計算基礎、負擔比例及費率等議題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