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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溫室補助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劉華嶽寫的 從低碳建築到零碳住宅 LowtoNo:以金門獨棟民宅為例 和蔡岳勳的 基本能源法制研究:比較法的省思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 年度一般農業科技補助計畫公開徵求計畫 ...也說明:111 農科-2.4.2-. 牧-U1. 畜牧處. 1. 研發畜牧廢棄物再利用與節能技術或設備。 2. 畜牧場糞尿水資源循環利用之研析及影響評估。 3. 畜牧業溫室氣體排放之調查、研析與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Airiti Press Inc.所出版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建築系 施宣光、彭雲宏所指導 蕭榮書的 永續生態建築設計之關鍵影響因素探討 (2021),提出111年溫室補助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永續生態、生態建築、建築設計、關鍵因素。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社會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沈志修、王振軒所指導 張穎倩的 我國低碳永續家園評等計畫推動之研究-以桃園市推動電動機車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低碳永續家園評等計畫、綠色運輸、電動機車、氣候變遷、淨零排放的重點而找出了 111年溫室補助的解答。

最後網站金門縣有機農業生產輔導計畫補助配合款作業要點則補充:二、計畫期程:110 年8 月至111 年12 月。 ... 中央補助額度. 金門縣加碼補助額. 度. 溫室環. 控系統. 包含監控控制系統介. 面及軟體、溫室內部. 環境監控及外部環境監.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111年溫室補助,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從低碳建築到零碳住宅 LowtoNo:以金門獨棟民宅為例

為了解決111年溫室補助的問題,作者劉華嶽 這樣論述:

  為達到金門成為節能減碳與永續經營的低碳示範島,配合在地特色及環境因子提出低碳建築生活零碳化可行性研究,期望透過金門第一棟低碳住宅,藉由各個建造階段的碳紀錄,完成興建過程建築物整體碳盤查總量計算,加上實際運作說明如何以碳補償措施,達成逐步減碳效益,而成所謂之低碳建築。   本書最大特色是以低碳建築為平台,搭配建築低碳策略進行所謂低碳生活之規劃,也就是把建築減碳概念配合低碳生活發展至零碳層面,減碳範圍擴大至建築全生命週期,希望能達成所謂零碳生活終極目標。  

永續生態建築設計之關鍵影響因素探討

為了解決111年溫室補助的問題,作者蕭榮書 這樣論述:

全球暖化引起的極端氣候對人類存續已經成為巨大的威脅,現在若是不及時的展開對於溫室氣體二氧化碳及甲烷排放的控制,隨著時間的消逝風險將越來越高。環境受到的脅迫漸漸反饋在人類生活的社會上,逐漸的引領著建築師構思著甚麼樣的方式可以讓建築永續發展。因此在上個世紀末出現了生態建築這樣的一個新的概念。他是將永續發展與生態學的原理和方法融入建築設計之中,以人、建築、自然和社會平衡發展為理想,在盡可能減少且有完整的計畫之下使用和融入自然環境,來構建最符合人類居住和發展的生態生活空間,並將此一生態生活空間視為一個有機的、具有堅固構造和機能的一個完整的系統來看待。本研究針對台灣臺北市建築師公會之主管與員工及會員作

為問卷分析對象。本研究問卷發放360份之研究樣本,回收有效問卷244份,回收率68%。研究結果:1.在被評量的四個構面中,最受到重視的構面為「生態」,其次重視之構面分別為「健康」、「減廢」、「節能」。2.在14項評估指標中,最重視的前五項指標分別依序為:(1)綠化量;(2)環保健康建材;(3)生物多樣性;(4)廢棄物減量;(5)綠能設計。並根據結果提出建議,期望能讓我國在永續發展的概念下,協助國內建築模式與理念能逐漸改變,進而有效率的發展生態建築。

基本能源法制研究:比較法的省思

為了解決111年溫室補助的問題,作者蔡岳勳 這樣論述:

  本書深入研究基本能源相關政策與法規,不僅就美國及歐盟能源相關法規進行比較,同時探討臺灣能源法規制定與發展過程,並就105年電業法草案之修訂,提出深入之評析與建言。臺灣現階段能源政策與法律的困境與挑戰,唯有透過一個透明而堅強的法治框架,來整合不同面向之公民社會、產官學以及技術與產業之發展之觀點,而後形成堅定的政治決心,並一同凝聚出臺灣能源轉型的明確目標與執行路徑,在化石燃料資源供應風險升高與氣候變遷挑戰的艱鉅未來,是臺灣未來唯一的生存與發展方向。 作者簡介 蔡岳勳   經濟部天然氣價格審議會委員;科技部、能源國家型計畫第一期及第二期、經濟部、智慧財產法院、教育部、工研院、中經院、台經

院、臺綜院、資策會科法所、中技社等機關之專案研究計畫主持人、專家諮詢委員或是專家顧問;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東海大學兼任助理教授/副教授;理律法律事務所;美國加州、紐約州律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推薦序 林誠二  i 推薦序 王釿鋊  iii 自序  vii 第一章│美國聯邦近年能源管理法規與政策之發展  1 壹、前言  2 貳、美國聯邦近年來重要能源管理政策之發展  4 參、美國聯邦近年重要能源管理法規之發展  22 肆、美國聯邦近年關於能源管理之行政面作為  33 伍、結論  46 第二章│歐盟能源基本政策與法制之發展  55 壹、前言  55 貳、歐盟能源

政策機構  60 參、歐盟基本能源法制與政策之法源  66 肆、歐盟基本能源政策法制於2010 年以前的發展沿革  67 伍、歐盟基本能源政策與法制在2010 年之後的發展  77 陸、結論  111 第三章│臺灣基本能源政策法制之發展與問題  117 壹、前言  117 貳、臺灣基本能源政策與相關法制之發展  118 參、臺灣現行能源法體系與基本能源政策之連結  152 肆、結論──臺灣發展能源基本法制之芻議  162 第四章│臺灣電力市場自由化法規之建構──評析105年行政院版電業法修正草案  169 壹、前言  169 貳、我國電業自由化修法之歷程  171 參、105 年電業法修正

草案之重要問題與評析  180 肆、結論  245 第五章│結論  253 附錄│ 105 年10 月20 日電業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院會通過版)  267   推薦序   有政策無法制,政策浮空;有法制無政策,法制徒文,國家社會之理想不達,是科技整合,乃現代有為政府之要務,能源政策之落實,要能源法制之完備,才有可能達成。   過去,我國能源政策及其法制之研擬,多由經濟領域學者所主導,近年來,法學界已逐漸出現不少關於能源議題之研究,此對開展我國法學領域邁向多元化之科技整合,是頗令人感到期待的發展。相較於其他傳統法學領域,能源法領域所涉及之範疇更廣,除須瞭解傳統法學理論外,更涉及到國際

貿易法、公平交易法及法律經濟分析之交錯,而對相關產業的發展趨勢及脈動,亦必須有所掌握,無形當中也增加了能源法研究的複雜性及困難度。   近年,本人參與不少有關能源政策擬定或法律修正的討論會議,在討論過程中,看到蔡岳勳教授能結合自身法學專業與對於科技發展脈動的瞭解,再透過其清晰明瞭的論述能力,讓我印象深刻。今有機會拜讀蔡岳勳老師所著《基本能源法制研究—比較法的省思》,即將付梓出版,請我為之作序,略為點綴,欣然同意。   翻開本書的原稿,全書共計四章,第一章針對美國聯邦近15年來之基本能源政策、能源管理法規與行政作為,有極詳細的評析;第二章則針對歐盟近15年來的重要基本能源政策與立法發展,尤其

是基礎能源安全及再生能源於近年來的趨勢脈動,善盡能事加以分析;第三章進而回顧我國能源法規之體系與發展,加以探討能源管理法與基礎能源政策間形成之連結性;第四章更進而回顧我國過去電業自由化修法之歷程,並針對民國105年行政院版之電業法修正草案,參酌國內外學說,用比較法研究進行具體客觀建議。以上學理論述與實務貢獻,令我深刻感受到蔡岳勳老師對能源法的熱情與耕耘。本書最重要的意義,在於透過掌握國際能源政策及立法趨勢,深入淺出地加以說明與闡述,以期建構能源法學本土化。我除了對本書出版,表達由衷祝賀與推薦之意外,也認為本書的出版是關心此領域之讀者之福,相信透過本書,讀者能對能源法有更深一層的了解,略以此序為

之推薦,以表肯定其可讀性之意。 林誠二 謹誌 西元2016年12月 推薦序   有幸認識岳勳是因為工作的關係。幾年前因為核電存廢問題,引發許多民眾對電業自由化問題的關注。而當年電源供需問題恰巧是工作單位研究議題之一,電業自由化也是其中一個工作重點,在經由一位教授的引介,我們邀請了蔡教授加入團隊,負責法律方面凡研究,其間蔡教授不只持續掌握追蹤研析國際上快速變動的趨勢外,更非常積極投入所有非法律面的討論,不僅讓研究計畫產出更臻完善,也讓團隊中成員,無不感到受益良多。   年來岳勳集結過去幾年研究成果,編纂成《基本能源法制研究—比較法的省思》一書,請我寫序,雖然專長是理工,但一來為感謝這些年

來在法學問題上對我們提供的協助,二來對科技領域的人,我覺得可開啟新的視角,是很值得閱讀的一本專書,因此不問對法學的淺陋,為文推薦。   臺灣地區為島嶼型獨立電網。由於自產能源缺乏,化石能源全部得倚賴進口,太陽光電與海陸域風電,受地理條件限制,潛在可發展數量與發電品質,充滿不確定性,這些都使臺灣的能源供應處於非常險惡處境。最早我國能源相關之施政與作為,是以能源技術專業所架構之能源供應體系為基礎,而後隨著國際能源價格不斷上升及經濟發展,能源問題漸趨複雜,對社會科學領域學者能參與政策研議過程的需求,越來越突顯,尤其在法律方面。加以因應氣候變遷與環境永續,各種傳統與新能源科技日新月異,能源議題考量較

以往更多元複雜,對能源相關法律問題的周延性與系統架構建置需求,亟待法學專家學者積極投入研究。有幸,近年許多本土法律學者也開始投入相關研究,並參與我國能源政策與立法之研訂工作,本書作者就是其中表現相當傑出的學者之一。   《基本能源法制研究—比較法的省思》一書,是蔡教授在研究國際能源法制發展及檢視臺灣能源法制後,對於我國基礎能源法制發展,重新提出醒思與檢討之重要研究成果。本書首先從美國能源管理法規與政策之發展出發,分析美國聯邦近15年來之基本能源管理政策與立法之發展,尤其側重能源效率法規之形成。接著,本書詳細剖析歐盟近15年來重要基本能源政策與立法之發展過程,並側重歐盟近五年在基礎能源安全與再

生能源發展的重大轉折。本書第三章,轉為關注臺灣基本能源政策之發展與問題,回顧臺灣能源法規之體系與發展,側重於能源管理法與基礎能源政策間之連結性,並建議以能源基本法之立法方向,檢討能源管理法之定位。在第四章中,蔡教授更針對臺灣近來相當重要的電業自由化相關立法,進行全面評析,包括回顧過去電業自由化修法之歷程,檢視過去電業法修法的相關草案,同時參酌國內外學說與比較法研究,針對獨立電業管制機構、電業自由化立法之規範密度與法律保留、市場競爭管制面、電力調度中心、爭端解決與弱勢保障等相關重點,進行與討論。   閱讀本書,可看到蔡教授在本書撰寫上,透過其紮實的國際研究,並結合理論與實務,檢討我國相關法制之

發展,尤其對於我國非常複雜龐大的電業法修正草案之相關問題,蔡教授花費相當大的心思精神,全面整理分析電業法草案的相關立法條文及其體系結構問題,展現其嚴謹全面的研究能力。在我國能源法制研究上,這本著作是相當具前瞻意義。   這本著作令我深刻感受蔡岳勳教授對於開展本土能源法制研究之辛勤付出與熱情。對於本書之出版,除了由衷表達祝賀外,亦極力推薦給關心此領域之產官學界與社會大眾們。   財團法人中技社 王釿鋊 謹序 西元2016年12月7日 自序   石油之蘊藏量日益枯竭,傳統石化能源穩定供應之風險亦已逐漸升高,再加上面對「巴黎協議」(Paris Agreement)的新時代,溫室氣體減量之責任已

成為全球共識。因此於各國之新能源法立法之中,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對石化原料之依賴與確保能源供應之安全、穩定與自主等內涵早已成為當務之急。臺灣屬高度進口能源來源依賴性強之國家,針對能源供應如何安全、穩定性與自主等議題,尤不可輕忽。   2005年的卡崔娜颶風(Hurricane Katrina),重創了我與妻子珍愛懷念,也是我大女兒出生地的New Orleans地區,但也開啟了我對於氣候變遷與能源議題的省思與重視,回顧近10年開始踏入新能源法研究的領域的這段期間,感謝各方先進長官的提攜與指導,我與我研究室的夥伴們,從參與生質燃料、新能源技術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相關研究開始,追蹤關注變化相當快速

的國際新能源政策與立法趨勢,之後並陸續參與了能源國家型計畫第一期與第二期計畫,與部會、各智庫相關之修法工作。   但在我們更加深入參與新能源相關政策與法規的研究之中,卻逐漸碰觸到一個更核心的問題,除了新能源相關政策的推動外,在因應氣候變遷國家能源安全之挑戰下,基本能源法規政策,包括延伸至傳統能源與其他能源供給面、需求面、管理面的整合,亦為重要關鍵。   在國際趨勢與國家安全之需求下,建立一個長期穩定且具可預測性的能源法規環境,對於吸引如再生能源等需要大規模投資的新興產業來說相當重要;另一方面,我國透過「淨源」與「節流」之永續發展理念及為因應國際溫室氣體減量之義務,對社會、經濟與政治等各層面

將導致多層面之衝擊,並且牽涉我國能源、環保、產業、農業等政策主管機關之事權重新檢討等複雜層面。是故,重新檢討並建立我國新一代能源政策之整體法規範架構已是刻不容緩的課題。除此之外,是否需建立起一步統合能源、氣候變遷等相關事項之上位能源基本法或相當之政策法規框架,亦值得吾人省思。   也因此,本書《基本能源法制研究—比較法的省思》,除延伸我過去對於新能源相關政策法規之研究外,更集結了這幾年間,除了新能源外,我進而研析臺灣與國際基礎能源政策法規架構之建構與變化的相關論著。除了國際發展研析外,本書亦檢視過去臺灣幾次基本能源政策之形成、全國能源會議等之發展與脈絡,以及其成效,並進一步討論我國基本能源政

策與能源法體系現狀之關聯,並以相關論述為基礎,檢視社會所矚目重視的電業法草案修正的相關議題,希望喚起產官學界在新能源已為顯學之現在,亦須關注傳統能源以及基礎能源之法規政策之改革,才能建構完善整體能源政策構面之重點,提供給推動新能源技術更好的發展基礎。   本書之作,需感謝科技部能源國家型計畫第一期與第二期對於部分相關研究之補助,亦感謝中技社、工業技術研究院、與台灣經濟研究院等單位,對於本書部分相關研究之補助。也感謝我研究室辛勤的研究生夥伴們,在龐大快速變動的國際資料大海中,協助整理相關的文獻資料。特別是建璋、Vicky、Vic、佩汶、齊廷、廣成、佳恩、Catherine等夥伴們,辛苦你們了。

  能源所牽涉之思考與事項相當複雜與多面,尤其是在因應氣候變遷的現在,針對能源政策之走向與相關產業研發推動方向,甚至於與氣候變遷政策之整合等,將是未來新能源政策與法制之形成所不可或缺的,而在長期國家能源安全之建立、目標之具體化,唯有藉由法制化之框架,才能提供穩定有拘束力之法規環境,以利長期穩定之能源基礎建設與戰略目標之落實執行。   藉拙著拋磚引玉,希望產官學界與社會大眾能多加關注這關係臺灣未來永續發展之重要關鍵議題。   2017年1月於雲林 謹誌

我國低碳永續家園評等計畫推動之研究-以桃園市推動電動機車為例

為了解決111年溫室補助的問題,作者張穎倩 這樣論述:

我國低碳永續家園評等計畫是透過與民眾最貼近的村里、社區互動交流,強化節能減碳宣導與實作,讓國人從日常生活中參與及身體力行投入低碳行動。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法及深入訪談法,以桃園市施行低碳永續家園評等計畫為研究範圍,並針對綠色運輸面向之推廣電動機車政策及成效進行個案研究。研究結果發現,桃園市電動機車數量於110年11月即率先突破8萬輛,為全台最高;分析其原因為桃園市制定多項政策推動,除透過獎勵補助汰舊換新,亦營造友善環境,推廣共享運具。全國機車總數有1,400餘萬輛,期能透過桃園市成功模式推廣至全國,加速燃油機車轉型為電動機車,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