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 Shadow Ban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IG Shadow Ban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StephenBlack,JohnDixon,楊智民,蘇秦寫的 地表最強英文【英語會話12,000/用「格林法則」背10,000個英文單字】【網路獨家套書】 和楊智民,蘇秦的 地表最強英文單字:不想輸,就用「格林法則」背10,000個英文單字(1MP3)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What Causes Instagram Shadowban and How to Fix It in 2022也說明:During the shadowban period, your content can't appear on any feeds, hashtags, or explore pages, unless they're your followers. Instagram has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我識 和我識所出版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 蔡幸芝所指導 詹話字的 策展典範的轉移?文化平權趨勢下當代藝術的策展思維與實踐 (2021),提出IG Shadow Ban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策展、策展人、文化平權、當代藝術、藝術博物館。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李建良所指導 洪于庭的 Facebook及Google運用人工智慧在投放廣告行為所產生的憲法爭議與實踐 (2020),提出因為有 人工智慧、機器學習、投放廣告、資訊自決權、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的重點而找出了 IG Shadow Ban的解答。

最後網站What is a shadow ban on Instagram? - Quora則補充:A shadow ban on Instagram is when your posts are shown only to your followers. · Otherwise, a shadow ban may occur if you're posting derogatory, hateful or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IG Shadow Ban,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地表最強英文【英語會話12,000/用「格林法則」背10,000個英文單字】【網路獨家套書】

為了解決IG Shadow Ban的問題,作者StephenBlack,JohnDixon,楊智民,蘇秦 這樣論述:

「不是最強,不敢大聲!」 「不是最強,不敢大聲!」 「不是最強,不敢大聲!」 因為我們很有把握, 所以說三遍!   《地表最強英語會話12,000》 ──   是誰規定想學好單字就得買:   7,000、10,000,甚至20,000的單字書!   是誰說想擺脫只會說:「How are you?」、「Sorry, I don’t know.」   卻只買3,000、5,000甚至7,000句的會話書,就能逆轉人生?   讓我們在此大聲指出大家學英文的盲點:   「單字」和「會話」其實是要一起學,   而且「一定」要一起學!   《地表最強英語會話12,000》──   

讓你一次擁有12,000會話句、25,000組單字/片語,   挑戰英語人生無極限!   (保證足量12,000句會話、25,000個單字/片語。)   (沒有足量,不敢大聲)   有了這本,你還怕什麼?   178個情境,完整的12,000句英語會話句,並可延伸至25,000句。全書再補充超過25,000個單字/片語。有了這本書,任何時間、任何時點、任何考試、任何情境都不用害怕!   不是最強,不敢大聲!──   最強1│地表最多的英語會話句   全書分為15篇章,共178個單元,每單元有90-100句的英語會話句,絕對超過12,000句,不僅收錄你想的到的英語會話句,連意想不到的會話

句,在這裡一定都找的到!   最強2│地表最多的補充單字+片語   書中的每一句英語會話句,皆補充2-3組的英語單字或片語,全書超過25,000個單字/片語。一本即可抵過2,000、7,000,甚至10,000英語單字書。   最強3│地表最豐富的英語替換句   有些英語會話句,會有2-3種不同的說法,但都表達相同的意思。學一句等於學三句,靈活運用英語會話句,跟老外溝通無須再比手畫腳、支支吾吾。   最強4│錄製時間最長的英語會話MP3   12,000句英語會話句由外籍教師親自撰寫及錄製,錄製時間長達21小時。不想帶厚重的書出門,有MP3即可隨聽隨練,說一口流利且標準的英語。   不

僅只是「英語會話書」,更是一本「英語單字書」!   一定會遇到的情境都在這裡!   全書15篇章,囊括178個單元,收錄各類生活中會一定會遇到的情境主題,分類主題最為詳盡,隨手一翻,馬上找到你想要的那個情境。   一定要會的會話句都在這裡!   完整的12,000句英語會話句,搭配相關英語句可延伸25,000句,善用替換詞彙,更能變化出屬於你的25,000句,甚至100,000句,遇到老外隨機應變不詞窮。   一定要懂得字彙都在這裡!   還再買2,000、7,000的單字書嗎?那些單字書已經不夠看,選對一本英語會話書,立即擴充你的單字量,12,000句的會話句,衍生25,000 個單字

,學習效果保證完勝。   《地表最強英文單字:不想輸,就用「格林法則」背10,000個英文單字》──   「不想輸,就把英文學好吧!」   根據統計,   67%的上班族認為:英文是提升職場競爭力最直接的方法!   他們同時認為,   學習英文的第一步,   就是先從擴充單字量下手!   但是,   「單字背不起來」、「總是背了又忘」   卻是他們共同的困擾!   《地表最強英文單字:不想輸,就用「格林法則」背10,000個英文單字》   教你用「格林法則」,   了解「字首、字根、字尾」的轉音與演變!   以腦海中現有的單字,   搭配「格林法則」及「字首、字根、字尾」記憶法,  

 瞬間擴充你的單字庫,   讓你背7,000、10,000、甚至10萬個英文單字!   「格林法則」為什麼能成為74億人狂推的單字記憶法?   1.什麼是「格林法則」?──   「格林法則(Grimm’s law)」又稱「第一次子音推移」,是一種用來描述印歐語語音遞變的定律,由德國語言學家雅各布‧格林(Jakob Grimm)提出。利用英文的形、聲、義,找出簡單字彙如何演變成艱深單字的方法,推翻以往用字母順序記憶單字的古板方式。   2.「格林法則(Grimm’s law)」利用英文單字的根本-「形、聲、義」,找出簡單字彙與艱深單字的相對應關係,幫助學習者方便記憶。   例:字根「com

-」表示「一起」;「pan」由「bun(麵包)」演化而來。   字根「com-(一起)」+「pan(麵包)」+「-ion(名詞字尾)」=「companion(一起吃麵包的人)」,引申為「同伴」。   3.運用「格林法則」及「字首、字根、字尾」,讓記憶單字「以簡入繁」!   例1:「sit」與字根「sid-」皆表示「坐」。   字根「pre-(在~之前)」+「sid-(坐)」+「-ent(人)」=「president(坐在你前的人)」,引申為「總統」。   例2:字根「-corn」和「-horn」皆表示「角」:   字根「uni-(單一)」+「-horn(角)」=「unicorn(獨角獸)」。

  4.「格林法則」讓「字首、字根、字尾」變得更靈活運用!   例1:字根「tour(旅遊)」源自「turn(轉)」,兩者皆有「轉」的意思。   字根「tour(旅遊)」+「-ist(表示人)」=「tourist(旅遊的人)」,引申為「觀光客」。   例2:「wine(酒)」由法文的「vin(酒)」演化而來。   字根「vin-(酒)」+「-egar(酸)」=「vinegar(醋)」。   以前學過的單字,   透過「格林法則」及「字首、字根、字尾」記憶法,   讓記憶單字「以簡入繁」!   【使用說明】   淺談「格林法則」│   「格林法則(Grimm’s law)」又稱「第一次子

音推移」,是一項用來描述印歐語語音遞變的定律,由德國語言學家雅各布‧格林(Jakob Grimm)提出。相關的「格林之前容易混淆的「字首、字根、字尾」,輕鬆記下。   「格林法則」發音位置│雙唇音:﹝b﹞、﹝p﹞、﹝m﹞   ﹝b﹞、﹝p﹞、﹝m﹞的發音相似於注音符號的:ㄅㄆㄇ。   ﹝p﹞對應﹝b﹞│purse - burs   「purse」指皮革製的囊袋,主要用途是裝錢;「burs」這字根也具有相同概念,可指袋子、囊、付錢等概念。   ﹝b﹞對應﹝m﹞│black - melan   透過雙唇音﹝b﹞和﹝m﹞互換,藉由簡單的「black(黑)」可輕鬆記憶字根「melan(黑)」的意思

。   「格林法則」發音位置│唇齒音:﹝f﹞、﹝v﹞   ﹝f﹞、﹝v﹞的發音相似於注音符號的:ㄈ。   ﹝v﹞對應﹝f﹞│love - phil   兩者並無字源關係,但皆表示愛。可將「phil」倒過來拼字,形成「liph」的組合,和「love」相對照,藉由﹝v﹞和﹝ph﹞互換,母音通轉等概念能簡單記憶「phil」的意思。   ﹝f﹞對應﹝v﹞│different - var   兩者雖無字源關係,但字根「var」即表示改變、不同,透過子音﹝f﹞和﹝v﹞互換,母音通轉,用「different」來記憶「var」的意思。   「格林法則」發音位置│齒齦音:﹝d﹞、﹝t﹞、﹝n﹞、﹝l﹞、﹝

r﹞、﹝z﹞、﹝s﹞   ﹝d﹞、﹝t﹞、﹝n﹞、﹝l﹞、﹝r﹞、﹝z﹞、﹝s﹞的發音相似於注音符號的:ㄉㄊㄋㄌㄖㄙ。    ﹝t﹞對應﹝d﹞│tame - dom   子音﹝t﹞和﹝d﹞互換,母音通轉,「tame」是馴服的,「dom-」是家,有一派字源學家推測,像狗、貓這樣的動物是經馴服,才能養到家中。   ﹝s﹞對應﹝t﹞│plus - plut   兩者雖無字源上的關係,但可藉由子音﹝s﹞和﹝t﹞互換,母音通轉來記憶,「plus」的意思是更多,「plut」是財富,可想像成財富是累積來的、愈來愈多。   ﹝r﹞對應﹝l﹞│star - stell   子音r和l互換,母音通轉,「star

」和「stell」皆表示「星星」。   (以下內容還有「齒齦後音」、「齒間音」、「硬顎音」、「軟顎音」、「喉音」……等)

IG Shadow Ban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想要說一口好英文嗎?你需要訂閱賓狗的嘖嘖計畫!
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bingobilingual

· 你聽得懂的全英文 news podcast
· 為你把複雜的文法,變得簡單好入口
· 讓你的英文發音更漂亮

怎麼用英文說下列三個句子呢?

1 我是不是被 IG 偷偷降觸及了?
2 戲棚下站久了,就是你的!
3 一切都會過去的。

來聽賓狗的故事,學這三句的英文吧~

想要逐字稿的話,點擊上述嘖嘖連結,就有免費公開的逐字稿囉!

策展典範的轉移?文化平權趨勢下當代藝術的策展思維與實踐

為了解決IG Shadow Ban的問題,作者詹話字 這樣論述:

當代博物館的專業工作從重視物件轉移至關注觀眾,而現今文化平權成為普世價值則加深館方對於多元觀眾需求的探索。本研究目的為當代藝術策展思維在文化平權的概念下的發展與轉換,企圖聚焦在藝術機構面向當中,具有重要影響及核心功能的策展人角色,如何在策展的過程當中,將文化平權概念藉由展覽策劃過程的思維與實踐操作,融入當代藝術展覽當中,透過將多元觀眾的需求納入思考,展現具體可能的文化平權展示方式,落實真正的文化平權,並促進社會的共融。 本研究企圖將文化平權理念的推動加入當代藝術策展思維中,採用文獻分析法及參與觀察法進行研究工作。一方面透過梳理國內外文獻關於文化平權概念的演變、觀眾特性,以及觀察

現今文化平權於藝術博物館內相關法令施行與行動,理解現下文化平權於藝術博物館中的推動現況;另一方面,則從當代藝術展覽策劃生產脈絡,論析其中核心元素——策展人的角色特質、職能轉變,以及與館方、藝術家及觀眾之間的關係。經由上述分析內容,進一步從當代藝術的展覽與作品特質出發,透過三個具有文化平權概念推動下誕生的當代藝術展覽及活動案例,嘗試解析若將文化平權的發生向前推進至展覽籌備之初,透過策展人角色的特性,及與上述三者之間的動態關係,思考其推動落實文化平權之必要性與可行性。 研究發現透過「體驗轉向」的策展思維,策展人、藝術家與工作團隊於展覽策劃過程當中運用「創造性近用」理念,將有效促進多元觀眾於藝

術博物館內的多感官體驗,獲致良好的博物館經驗。而透過具有文化平權思維展覽的實踐,藝術博物館將能夠成功落實文化平權信念,使之於館內推動形成常態化,致使多元觀眾皆能自主、自由、自在地參觀藝術展覽。同時,研究顯示文化平權於藝術博物館中參觀體驗的落實,不僅嘉惠少數群體,而是對所有博物館的參觀者皆能因此受益。文化平權的推動工作並非一蹴可幾,但透過本研究中的展覽案例,可窺見其創造典範轉移之可能。

地表最強英文單字:不想輸,就用「格林法則」背10,000個英文單字(1MP3)

為了解決IG Shadow Ban的問題,作者楊智民,蘇秦 這樣論述:

「不想輸,就把英文學好吧!」 根據統計, 67%的上班族認為:英文是提升職場競爭力最直接的方法! 他們同時認為, 學習英文的第一步, 就是先從擴充單字量下手! 但是, 「單字背不起來」、「總是背了又忘」 卻是他們共同的困擾! 《地表最強英文單字:不想輸,就用「格林法則」背10,000個英文單字》 教你用「格林法則」, 了解「字首、字根、字尾」的轉音與演變! 以腦海中現有的單字, 搭配「格林法則」及「字首、字根、字尾」記憶法, 瞬間擴充你的單字庫, 讓你背7,000、10,000、甚至10萬個英文單字!   「格林法則」為什麼能成為74億人狂推的單字記憶法?   1.    什麼

是「格林法則」?──   「格林法則(Grimm’s law)」又稱「第一次子音推移」,是一種用來描述印歐語語音遞變的定律,由德國語言學家雅各布‧格林(Jakob Grimm)提出。利用英文的形、聲、義,找出簡單字彙如何演變成艱深單字的方法,推翻以往用字母順序記憶單字的古板方式。   2.    「格林法則(Grimm’s law)」利用英文單字的根本-「形、聲、義」,找出簡單字彙與艱深單字的相對應關係,幫助學習者方便記憶。   例:字根「com-」表示「一起」;「pan」由「bun(麵包)」演化而來。   字根「com-(一起)」+「pan(麵包)」+「-ion(名詞字尾)」=「compa

nion(一起吃麵包的人)」,引申為「同伴」。   3.    運用「格林法則」及「字首、字根、字尾」,讓記憶單字「以簡入繁」!   例1:「sit」與字根「sid-」皆表示「坐」。   字根「pre-(在~之前)」+「sid-(坐)」+「-ent(人)」=「president(坐在你前的人)」,引申為「總統」。   例2:字根「-corn」和「-horn」皆表示「角」:   字根「uni-(單一)」+「-horn(角)」=「unicorn(獨角獸)」。   4.    「格林法則」讓「字首、字根、字尾」變得更靈活運用!   例1:字根「tour(旅遊)」源自「turn(轉)」,兩者皆有「

轉」的意思。   字根「tour(旅遊)」+「-ist(表示人)」=「tourist(旅遊的人)」,引申為「觀光客」。   例2:「wine(酒)」由法文的「vin(酒)」演化而來。   字根「vin-(酒)」+「-egar(酸)」=「vinegar(醋)」。   以前學過的單字,   透過「格林法則」及「字首、字根、字尾」記憶法,   讓記憶單字「以簡入繁」! 使用說明   淺談「格林法則」│   「格林法則(Grimm’s law)」又稱「第一次子音推移」,是一項用來描述印歐語語音遞變的定律,由德國語言學家雅各布‧格林(Jakob Grimm)提出。相關的「格林之前容易混淆的「字首、

字根、字尾」,輕鬆記下。   「格林法則」發音位置│雙唇音:﹝e﹞、﹝d﹞、﹝m﹞   ﹝e﹞、﹝d﹞、﹝m﹞的發音相似於注音符號的:ㄅㄆㄇ。   ﹝d﹞對應﹝e﹞│purse - burs   「purse」指皮革製的囊袋,主要用途是裝錢;「burs」這字根也具有相同概念,可指袋子、囊、付錢等概念。   ﹝e﹞對應﹝m﹞│black - melan   透過雙唇音﹝b﹞和﹝m﹞互換,藉由簡單的「black(黑)」可輕鬆記憶字根「melan(黑)」的意思。   「格林法則」發音位置│唇齒音:﹝i﹞、﹝j﹞   ﹝i﹞、﹝j﹞的發音相似於注音符號的:ㄈ。   ﹝j﹞對應﹝i﹞│love -

phil   兩者並無字源關係,但皆表示愛。可將「phil」倒過來拼字,形成「liph」的組合,和「love」相對照,藉由﹝v﹞和﹝ph﹞互換,母音通轉等概念能簡單記憶「phil」的意思。   ﹝i﹞對應﹝j﹞│different - var   兩者雖無字源關係,但字根「var」即表示改變、不同,透過子音﹝f﹞和﹝v﹞互換,母音通轉,用「different」來記憶「var」的意思。   「格林法則」發音位置│齒齦音:﹝g﹞、﹝f﹞、﹝n﹞、﹝p﹞、﹝q﹞、﹝l﹞、﹝k﹞   ﹝g﹞、﹝f﹞、﹝n﹞、﹝p﹞、﹝q﹞、﹝l﹞、﹝k﹞的發音相似於注音符號的:ㄉㄊㄋㄌㄖㄙ。   ﹝f﹞對應﹝g﹞│

tame - dom   子音﹝t﹞和﹝d﹞互換,母音通轉,「tame」是馴服的,「dom-」是家,有一派字源學家推測,像狗、貓這樣的動物是經馴服,才能養到家中。   ﹝k﹞對應﹝f﹞│plus - plut   兩者雖無字源上的關係,但可藉由子音﹝s﹞和﹝t﹞互換,母音通轉來記憶,「plus」的意思是更多,「plut」是財富,可想像成財富是累積來的、愈來愈多。   ﹝q﹞對應﹝p﹞│star - stell   子音r和l互換,母音通轉,「star」和「stell」皆表示「星星」。   「格林法則」發音位置│齒齦後音:﹝Y﹞、﹝X﹞   ﹝Y﹞、﹝X﹞的發音相似於注音符號的:ㄕㄙ。   ﹝

X﹞對應﹝k﹞│sugar - sacchar   子音﹝sh﹞和﹝s﹞互換,母音通轉,「sugar」和「sacchar」皆表示「糖」。   「格林法則」發音位置│齒間音:﹝Z﹞、﹝\﹞   ﹝Z﹞、﹝\﹞的發音相似於注音符號的:ㄙ。   ﹝g﹞對應﹝Z﹞│death - thanas   兩者雖無字源關係,但可藉由子音﹝d﹞和﹝th﹞互換,母音通轉,兩者皆表示死亡,「Thanatos」是希臘故事中的死亡之神。   「格林法則」發音位置│硬顎音:﹝gY﹞、﹝fX﹞、﹝s﹞   ﹝gY﹞、﹝fX﹞、﹝s﹞的發音相似於注音符號的:ㄓㄔ。   ﹝fX﹞對應﹝h﹞│chaste - cast   

子音﹝ch﹞和﹝c﹞互換,母音通轉,兩者核心意思皆表示切除、純潔的,切除不必要的部分,是為了讓某對象更純淨、純潔。   ﹝s﹞對應﹝gY﹞│young - juven / jun   子音﹝y﹞和﹝j﹞互換,母音通轉,「young」和「juven / jun」的意思皆是「年輕」。   「格林法則」發音位置│軟顎音:﹝v﹞、﹝h﹞、﹝V﹞   ﹝v﹞、﹝h﹞、﹝V﹞的發音相似於注音符號的:ㄍㄎㄥ。   ﹝h﹞對應﹝v﹞│acre - agri   子音﹝c﹞和﹝g﹞互換,母音通轉,兩者皆表示田地;「acre」在今日英語中的意思是「英畝」;「agri-」還可指農業,兩者系出同源。   ﹝v﹞對應

﹝o﹞│garden - horti   子音﹝g﹞和﹝h﹞互換,母音通轉,兩者核心意思皆是包圍;「garden」是圍起來的花園;「horti-」亦是花園,和「yard」也是同源。   「格林法則」發音位置│喉音:﹝o﹞   ﹝o﹞的發音相似於注音符號的:ㄏ。   ﹝o﹞對應﹝v﹞│heavy - grav   兩者雖無字源關係,但可藉由子音﹝h﹞和﹝g﹞互換,母音通轉,「heavy」和「grav」皆表示重。   ﹝o﹞對應﹝h﹞│horn - corn   「corn」的兩大主要意思:穀物/玉米、雞眼/硬皮,語意之所以落差這麼大,主要是來源不同。表示穀物的「corn」和「grain」同源,

可用格林法則「g / c」互換、母音通轉來記憶。至於表示雞眼的「corn」則是和「horn」同源,可用格林法則「c / h」互換、母音通轉來記憶;「horn」是「角」,古義尚有頭、身體最外面的(突出)部分,雞眼是皮膚上的突起物。  

Facebook及Google運用人工智慧在投放廣告行為所產生的憲法爭議與實踐

為了解決IG Shadow Ban的問題,作者洪于庭 這樣論述:

近幾年人工智慧又再度成為熱門的討論話題,並運用在我們生活的各個角落, 無論是醫療、量刑、家居、公共衛生等,都佔了一席之地。人工智慧是否最後會 發展得與真正的「人」一樣,目前未可知,但很多電影中都以此作為背景,去探 討相關道德問題。據此,本文並未於此解決相關道德問題,而是針對訓練人工智 慧的資料作為主要討論焦點。即,人工智慧的「學習」,需要透過大量資料不斷 反覆測試、訓練,以確保其所輸出之結果精確。據此,當輸入的資料變成人民的 個人資料時,會產生何種問題,這是本文所好奇的。此外,Facebook 及 Google 在 全世界的高度覆蓋率,並掌握所有用戶,甚至是非用戶的個人資料,以人工智慧 技術

運用在廣告投放中。據此,本文主要以 Facebook 及 Google 在投放廣告行為利 用人工智慧技術之介紹出發,並針對此探討相關的憲法議題及各國針對此有所為 的法律規範,最後回到我國進行相關探討,期能在我國針對此能有相關因應措施。本論文共計六個章節,第一章簡要介紹本論文的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對象 與範圍、研究方法等。第二章分為四大部分,從傳統的廣告形式至線上廣告的發 展,在介紹 Facebook 及 Google 運用機器學習及自然語言處理等人工智慧技術,在 其廣告投放中。本文將其投放廣告行為階段分為三:資料蒐集階段、使用人工智 慧技術進行資料分析階段、透過廣告與廣告受眾進行匹配之投放階段

,分別在該 部分進行介紹。第三章部分為投放廣告行為所產生的憲法議題,主要係針對廣告 商及廣告受眾可能產生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影響。本論文區分為三大部分,即人 工智慧進入投放廣告行為前,廣告所產生的憲法議題。以及人工智慧進入投放廣 告行為後所產生的憲法議題。第三部分,則是介紹劍橋分析事件,強調投放廣告 行為產生之爭議可能產生外溢效果,而導致民主受到影響。第四章以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及加州消費者隱私保護法為主要架構,並進 行介紹。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針對其立法沿革,並強調其規範重點,如擴大適 用範圍、擴張適用客體、特種個資之新增、相關罰則及具體化當事人同意、強化 當事人權利等。並介紹以歐盟一般資料保

護規則作為依據,對 Facebook、Google 在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違反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而受到裁罰之案例。 就加州消費者隱私保護法之內容介紹,除規範重點,即適用範圍、適用客體、當 事人權利、通知義務、執法與罰則等規定外,並就可能適用投放廣告行為之條文 規範,及對 Facebook、Google 投放廣告可能產生之影響進行探討。就加州消費者 隱私保護法施行到現在,針對 Facebook 及 Google 違反加州消費者隱私保護法條文 之二案例介紹。此外,針對此二法之異同,分為範圍、定義、資料蒐集合法性基 礎、當事人權利、執法事項等五大部分進行比較。Facebook 及 Googl

e 針對二法之 發布施行,所為之相關因應措施,於第四節中進行介紹。第五章部分即回歸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就立法沿革、目的、個資保護範圍、 原則、當事人權利及罰則等介紹。並比較,我國個資法訂定時所參考歐盟 1995 年 之個人資料保護指令。而 2018 年 GDPR 施行後,許多國家變紛紛效仿,我國立委 亦提出修正草案,本論文針對與現行個資法相異之處進行介紹,並對比與 GDPR 相異之處。據此,提出針對 Facebook 及 Google 投放廣告行為,我國可能可以做出 的回應。第六章即結論,本文認為針對 Facebook 及 Google 運用人工智慧在其投放 廣告行為產生最大的問題就是個人資料

蒐集、利用與處理。據此,在我國涉及資 料使用之法律即為個人資料保護法。雖說立委已經提出修正草案,惟相關規範未 清,且草案尚未通過。而蒐集個人資料之行為是每天不斷發生,若為提早做好規 劃及規範,並有專責機關進行相關執行,人民之隱私將由如在陽光下,不斷被曝 曬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