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n clause 意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向明恩所指導 林佩瑩的 智能合約法律關係之研究 —以契約法為中心 (2021),提出Main clause 意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區塊鏈、智能合約、電子商務契約、契約法制、電子簽章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韓國語文學系 朴炳善所指導 崔美羅的 ‘이다’句和‘是’字句對比及使用情況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繫辭、‘이다’句、‘是’字句、語料庫、語意功能、語法功能、使用情況的重點而找出了 Main clause 意思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Main clause 意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智能合約法律關係之研究 —以契約法為中心

為了解決Main clause 意思的問題,作者林佩瑩 這樣論述:

本論文以「智能合約法律關係之研究—以契約法為中心」為題,主要係在探討智能合約的法律地位,以及從契約法觀點出發,觀察智能合約與既有法制的互動關係。 智能合約一詞濫觴於1990年代,然區塊鏈技術的輔助才是其真正興起的關鍵。挾帶著區塊鏈去中心化、假名化及不可篡改性等優勢,智能合約提供新興的締約型態,並自動化契約履行,提升交易效率,節省交易成本。本文爬梳國內外文獻,嘗試從科技面論述為始,介紹區塊鏈及智能合約的梗要。接著進入智能合約法律問題的剖析,隨著智能合約的應用領域漸廣,其法律上評價是未來產生爭議時最重要的關鍵,本文首要界定智能合約的本質,奠定本文對智能合約作為受法律規管之新型態契約立場。確立其

契約地位後,再就智能合約獨有的特性,與傳統口頭契約、書面契約及電子商務契約比較,分析其適用傳統契約法時是否將生扞格,依契約發展的時序區分為締約階段及履約階段,為智能合約可能產生的問題提出解決的建議。同時藉由智能合約出現的疑義,反思契約法等面對科技浪潮下數位化的挑戰,值得檢討的地方。

‘이다’句和‘是’字句對比及使用情況研究

為了解決Main clause 意思的問題,作者崔美羅 這樣論述:

繫詞在大部分的語言中基本上都表示"確認"和"屬性"的意思,並具有連接主詞和補語的語法功能。"이다"和"是"有共同點,就是在韓文和中文中起到連接主詞和補語的繫詞作用。但是,由於韓文和中文屬於不同的語言系統,因此作爲繫詞的語意功能和語法結構不同。這些差異會引起學習者的混亂。因此,爲了正確理解和使用"이다"和"是"字句,需要分析兩句的語意上的、語法上的對照和使用情況。 本研究的目的是透過對比方式確認"이다"和"是"的特性和功能。本篇論文將"이다"句的語意功能分爲確認句、屬性句、存在及領有句、數量及時間句、分裂句、習用語句、模態句、提示句、隱含語意句等共9種功能,以瞭解與"是"字句的應對關係。通過這

樣的語意對照可以看出,"이다"句和"是"字句如果表示繫詞的基本類型確認和屬性敘述,大體上會表現出相互對應的關係。相反,模態語意、習用語意等與基本類型有距離的句子則很難形成相互對應關係。爲了瞭解"이다"句和"是"字句的語法特性,對照主詞和補語位置上可以結合的成分了。以"이다"的句子爲例,主詞位置只能接名詞性成分,但"是"字句的話,主詞位置除了名詞性成分之外,也可以接動詞短語、形容詞短語、小句等非名詞性成分。"이다"句的補語位置上名詞性成分之外,也可以使用副詞、助詞、詞尾、成語等更多的成分。"是"字句的補語位置,可以接比"이다"句更多樣的成分, 例如, 動詞短語, 形容詞短語、小句、連接詞、介詞短

語、成語、 “的”字句等。這種語意功能及語法功能實際上如何出現,爲了確認實際使用情況,韓國國立國語院的世宗21 語料庫和臺灣中央研究院的sinica 語料庫書面資料(新聞報道-社會)中選取了1,000個例子進行了分析。分析結果顯示,確認、屬性等繫詞的基本語意功能的分佈率在兩個句子中都顯示出75%以上的高使用頻率,這代表韓文"이다"句和中文"是"字句的主要功能是繫詞功能。觀察了"이다"和"是"的前後位置可以結合的成分,發現這兩個句子都是結合名詞性成分的分佈率最高,這證明了至今爲止兩個句子的基本句型被討論爲" ‘NP1이 NP2이다"和"NP1是NP2"的合理性。以"이다"爲例,與名詞性成分的結合

高達98%,從這一點來看,"이다"句在Pustet(2003)中提出的4種繫詞結合類型中屬於只結合名詞的類型。 "是"字句是除名詞性成分外,與動詞(短語)、形容詞(短語)、介詞短語、連接詞、小句等非名詞性成分結合的佔43.4%,幾乎佔了一半。由此,可以解釋爲"是"字句是Pustet(2003)的繫詞結合類型中,與名詞、形容詞、動詞都可以結合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