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guard ESG ETF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曾宛如所指導 譚凱聲的 我國自動化投資顧問法制之改革—以英國法為借鏡 (2019),提出Vanguard ESG ETF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自動化投資顧問、金融科技、監理沙盒、理財機器人、普惠金融。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財務金融組 李存修所指導 李雅惠的 美國主題型ETF之發展與投資績效 (2017),提出因為有 ETF、主題型ETF、Thematic ETF的重點而找出了 Vanguard ESG ETF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Vanguard ESG ETF,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我國自動化投資顧問法制之改革—以英國法為借鏡

為了解決Vanguard ESG ETF的問題,作者譚凱聲 這樣論述:

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Automated Investment Services)的出現打破過往財富管理僅限於資產高淨值消費者的結構,同時亦為市場中所有參與者帶來一個新的選擇。然而新興技術的出現,難免與傳統環境產生衝突,尤其在受高度監理的金融服務產業,是否適用現行法規即是一大爭議,該以何種形式實踐於市場甚或市場是否需要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更是產、官、學界所需共同探討的議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主管機關站在維護投資人權益之立場,是否能在監理業者行為的同時顧及人民使用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之需求,以及鼓勵業者經營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之創新、自由發展之權利,實有疑問。再者,新興金融科技服務該如何監理

(以及監理尺度之拿捏)與該服務之效益與風險,對於主管機關、業者以及消費者而言都存在太多未知數,此時,主管機關作為領導者所扮演之角色顯得格外重要。觀諸我國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於2017年發展至今,使用人數與資產管理規模甚微,監理規範亦是僅針對同業公會內部約束之自律規範,故建構一套完善法制架構且找尋到利於普通大眾使用的服務模式即為本文研究之重點。 觀察英國為促進金融科技之發展,在法規層面以原則性規範取代繁瑣的細部規定,在符合上位條件下業者得依據市場以及自身需求發展多樣化的商業模式。在政策層面鼓勵外資與技術進入扶持國內金融科技業者,亦啟動多項金融創新計畫,如設立監理機關與業者共同合作且風險可控的金融

監理沙盒制度、針對自動化投顧服務成立專為扶持提供服務之業者測試演算法並給予監理回饋的專責小組。從上述做法中可以看出,英國監理機關與業者間不全然是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關係,而是透過相互合作的模式平衡保障投資人之權益與創新服務之發展。 本文認為我國對於自動化投顧服務之監理可效仿英國模式。其一,金管會僅作原則性立法,細部規範交由業者自行依其需求為之。其二,金管會之態度應轉向與業者互相合作而非站在上位監理者之角色強制要求業者必須遵守嚴格限制,具體作法比如降低申請創新實驗之門檻與減輕業者所需承擔之義務。其三,鑑於普惠金融之目標以及我國人民有使用財富管理之需求,金管會應當設立專責單位扶持經營或有意經營自動

化投顧服務之業者發展。其四,完善使用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消費者之投資人保護措施。最後,本文希望能重新審視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之監理主體,甚至探討是否重構監理模式之必要性。

美國主題型ETF之發展與投資績效

為了解決Vanguard ESG ETF的問題,作者李雅惠 這樣論述:

ETF(Exchange-Traded Funds)是過去十幾年來成長最快的金融商品之一,它具備低成本、透明度高,及提供追蹤指數報酬的特色已獲得越來越多投資人的青睞。ETF的蓬勃發展也帶動越來越多金融機構投入成為ETF發行商,隨著ETF發行市場的日益競爭,各家發行商無不推陳出新以區隔化產品,並迎合投資人追求更高報酬或達成影響社會與地球的價值,而Smart Beta Style指數及主題型指數(Thematic Index)ETF正是近幾年應運而生成為ETF產業最熱門的發展新趨勢。 本研究是針對主題型ETF在美國股票市場的發展經驗為主軸,蒐集歸納主題型ETF的定義、理論基礎、發展過程、主

要類別、最新趨勢以及有關報酬研究的相關資料及文獻。同時以實際已掛牌交易的主題型股權ETF為樣本,探討不同期間的報酬表現,以檢驗實際的成果是否有達到的主題型ETF的理論預期目標,並據此提出對業者、投資人與後續研究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