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c詐騙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肯尼亞新聞| Anue鉅亨也說明:肯尼亞中央銀行行長:智慧型手機滲透率低不利於啟動CBDC 的計劃 · 肯尼亞央行行長:肯尼亞並不急於推出數位貨幣 · 肯尼亞內閣秘書:肯尼亞人在2021年度因加密貨幣詐騙損失1.2 ...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蔡鐘慶所指導 蔡宇傑的 虛擬資產及服務提供者監管法規之研究 (2021),提出cbdc詐騙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數位法幣、反洗錢、反資恐、虛擬資產、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洗錢防制法、區塊鏈、穩定幣。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蘇怡慈所指導 李冠廷的 區塊鏈金融應用之洗錢防制研究-以虛擬資產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虛擬資產、洗錢防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cbdc詐騙的解答。

最後網站去中心化金融之法律規範研究 - 高大法學論叢則補充:應用於CBDC 之貨幣及金融交易演進外,透過區塊鏈結合有形. 資產、無形資產或服務以及加密虛擬 ... 皮書承諾,缺乏審查與監管,易淪為詐騙者的天堂。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cbdc詐騙,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虛擬資產及服務提供者監管法規之研究

為了解決cbdc詐騙的問題,作者蔡宇傑 這樣論述:

區塊鏈技術自從2008年出現後即快速發展,虛擬資產即是眾多知名應用之一,其所帶來的影響以及可能的風險當然隨之升高也另人難以預測,當中最為各國所重視的包括了針對洗錢以及資恐的風險。現行法律的規範用於規範虛擬資產已不敷使用了,又因法律制定時常曠日費時,無法跟上虛擬資產的快速發展,且和虛擬資產相關的爭議、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因此建構全面性的規範迫在眉睫。本文參酌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 FATF)給予國際之反洗錢以及打擊資恐的40項建議書,以及國際上按照該40項建議所制定之對於虛擬資產以及其服務業者的規

定及定性,並和我國現行所制定的規定兩相比較,對於我國規定不足之處以及現行規定當中有爭議之處提出建議。將虛擬資產根本面之規範解決後,隨之就需著手解決因虛擬資產其固有之特性所帶來的洗錢、資恐風險。我國在2021年7月正式上路之虛擬資產以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相關之防制洗錢和打擊資恐措施有望可以解決現存的這些問題。我國之數位法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CBDC)研究小組係由央行負責籌組及試驗。數位法幣所帶來對於金融體系之正向效果雖令人期待,但其同時亦有可能危及金融體系,因此其所面臨之難題仍尚待解決。本文參酌各國對於數位法幣所採用之架構及規範,並以我國現行試驗之結

論,提出我國數位法幣可能遭遇之困境及可行之解決方法,以期數位法幣能盡快上線並發揮其正向效果,對於我國金融體系帶來加乘之效果。

區塊鏈金融應用之洗錢防制研究-以虛擬資產為中心

為了解決cbdc詐騙的問題,作者李冠廷 這樣論述:

2018年,FATF修正了40項建議(FATF 40 Recommendations),將虛擬資產(Virtual asset)納入規範之中,並於2019年發布虛擬資產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風險基礎指引(Guidance for a risk-based approach-virtual assets and 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欲使用新規定對虛擬資產及相關服務提供商進行更加嚴密的監控。FATF進行規範之修正後,世界各國也逐漸跟上腳步,制定針對虛擬資產活動的監管法規,像是新加坡2019年訂立的「支付服務法」即針對虛擬資產的交易、支付型為設有詳細之監

管規定。2021年6月,我國也正式訂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此法明定虛擬通貨平台業者的各項洗錢防制義務,並詳細的規範各項洗錢防制措施的具體辦理方式。我國新增訂的「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以及修正後的「洗錢防制法」中,大部分的洗錢防制措施已符合FATF建議之標準,但是有少部分項目仍有進步之空間。因此,本文將利用FATF規範及他國之法規與我國之洗錢防制規範進行比較,進而找出值得我國未來能夠學習的虛擬資產監管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