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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團體社團法人差別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財團法人資訊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寫的 個資保護2.0(2版) 和甘興霸的 憲法爭點地圖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宗教團體法草案之評析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也說明:依據人民團體法或民法向主管機關聲請許可立案為人民團體後,再依民法規定向法院聲請登記之「宗教社團法人」。4.依民法規定向主管機關聲請財團法人設立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吳必然所指導 吳盈容的 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相關法律問題 (2021),提出人民團體社團法人差別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人臉辨識、個人資料保護、合憲性、合法性、系統誤判、目的正當性、資訊自決權、資訊安全風險。

而第二篇論文佛光大學 公共事務學系 柳金財所指導 黃子堯的 從宗教文化看地方宮廟信仰的發展–以孝威村艮安宮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宗教文化、地方信仰、文化資本、宮廟管理、艮安宮的重點而找出了 人民團體社團法人差別的解答。

最後網站第一講:非營利組織管理導讀則補充:二、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之差異. 1. 社團法人:依「人民團體法」成立並受主管機關(含成立之主管機關. 及目的事業主關機關)之指導、監督。其中第第三十九條規定「社會.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人民團體社團法人差別,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個資保護2.0(2版)

為了解決人民團體社團法人差別的問題,作者財團法人資訊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這樣論述:

  必知!一定要懂的個資法,讓您面對個資不觸法!   ◎藉由Q&A清楚明白組織和個人在個資法中扮演的角色!   ◎透過淺顯易懂的說明,搞懂個資法輕而易舉!   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係以「人格隱私權」概念中之「個人資料保障」為出發點,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合理利用、告知義務等程序事項;以及個人資料之當事人權利維護等實體事項。本書以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整體架構為脈絡,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最新修正條文,更新《個資保護1.0》相關法規內容說明,並新增個資保護國際概況掃描以及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TPIPAS)章節,透過深入淺出的內容說明個人資料保護與管

理,搭配相關函釋及案例說明,使國內個人資料保護工作者更快速、清楚認識如何維護權益及遵循法律。  

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相關法律問題

為了解決人民團體社團法人差別的問題,作者吳盈容 這樣論述:

人臉辨識系統是我國警政科技發展重點項目之一,惟近年來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所產生之負面效應,在世界各國掀起風起雲湧般之人權論戰,本研究從「科技建警」發想,以人臉辨識系統可能衍生之相關法律問題為研究主題,全文分八章:第一章緒論,主要在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範圍與限制、研究方法及預期之研究結果;第二章介紹人臉辨識技術之原理及應用,內容包括其發展、分類、步驟、特點及應用五個部分;第三章介紹警政人臉辨識系統相關法理概念,內容包括法律保留原則、令狀主義、比例原則及毒樹果實理論;第四章是簡介我國警政人臉辨識系統概況,包括建置軌跡、可行運用及自評效益;第五章蒐集彙整各國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

統之爭議事件,內容除我國、美國、英國、德國、日本、中國等國家外,還包括香港、印度、國際特赦組織等;第六章則是從各國已發生之爭議中歸納出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有關之法律議題,並分「技術面」、「管理面」及「法制面」三者論述;第七章針對我國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所衍生之法律問題,參照現階段主管機關已提出之法制策略以及各國已採行之法制先例,分「研修《個人資料保護法》」、「儘速通過《科技偵查法草案》」、「修正《內政部警政署使用國民身分證影像資料管理要點》」及「訂定《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標準作業流程》」四節提出本文研究意見;第八章結論,主要是就全文作摘要與總結。

憲法爭點地圖

為了解決人民團體社團法人差別的問題,作者甘興霸 這樣論述:

  憲法to Go!輕薄短小!方便攜帶!   臨陣磨槍!臨時抱佛腳!讀這本就對了!   爭點層層相疊自然湧現,地圖一目瞭然盡收眼底!   篇幅降至所需最低限度,風馳電掣呈現豐富內容!  

從宗教文化看地方宮廟信仰的發展–以孝威村艮安宮為例

為了解決人民團體社團法人差別的問題,作者黃子堯 這樣論述:

地方民間信仰在現代化的衝擊之下,信仰空間的變化,造成地方信眾重新面對民間信仰的認識,居民對土地的關懷、信仰的認同、生活的依賴與民俗信仰的影響,都成為新環境不可逃避的問題。本文從地方信仰的宗教結構、信仰類別、社會資本與現代化轉變,探討地方信仰文化與地方關係的建立、合作與發展。本研究主要探討民間信仰在地方宮廟文化推動之下,社區信眾共同參與宮廟公共事務發展與社區發展活動,在這些參與的過程中,藉由地方宗教信仰力量的認同,作為凝聚社區意識建立共識,透過地方宮廟信仰組織發展、活動參與、公益服務與地方發展,讓居民藉由信仰文化過程,探討在宗教文化民間信仰下,對社區居民、社區發展、社會服務及社區營造行

動帶來的影響。 本研究藉由宮廟在區域的族群融合、社會變化與區域發展過程中,觀察地方民間信仰透過宮廟文化所展現的信仰凝聚力、政策推動力、世代創新力與信眾參與力等面向,驅動宮廟民間信仰的社團化、社福化、市場化與功能化,更有效的帶動地方除藉由產業發展外,結合文化資源發展及新興文創集思,形成更多元的地方資源與特色,吸引青年世代返鄉參與地方發展。針對宮廟信仰文化的發展歷程中,從傳統地方型信仰祭祀的心靈活動,經環境變遷與社會結構的轉型下,在信仰文化管理、政策推動輔導、世代傳承發展與信眾凝聚共識等多面向探討,分別就宮廟文化的社會性、公共性、群聚性與參與性等特徵,討論民間信仰維繫下的宮廟文化對宮廟發展、

信仰環境、社群凝聚、社會服務、地方傳承與文化永續發展等課題,探討所面臨的問題及發展困境。 本研究運用「文獻討論」、「深度訪談」、「個案研究」及「參與觀察」作為研究方法的手段,以五結鄉孝威村艮安宮推動地方宮廟文化發展的關係人作為研究對象,參與關係人區分為管理單位、行政單位、青年世代與社群信眾進行訪談分析,作為本論文有關資料的蒐集、分析、歸納與討論的架構論述依據。通過對五結鄉孝威村艮安宮廟文化的發展,藉由祭祀圈形成地方信仰的探析發現,透過孝威艮安宮、地方非營利組織、孝威社區發展協會等在地組織文化形成地方認同,轉化為信任、規範、網絡的社會動能,做為社會的無形資本累積。 地方信仰文化透過社

會各型式資本的中介運作,影響地方生活、生產與生態的發展。本研究證實地方宗教信仰文化資源在地方發展中佔據重要位置,某種意義上對地方社會型態變化起部分決定性作用。尤其在 2019年起,作為台灣地方創生元年,對地方型社區發展工作尤為重要。研究發現文化資本在台灣農業型社區發展中的作用,區域性宗教信仰帶動地區文化結構的轉型發展,直接或間接影響地方治理發展的關鍵,再透過藉由地方社會資本功能帶來的轉變,俾利地方宮廟信仰的永續發展。研究建議如下:宗教信仰推動行政治理與發展的策進;加強宗教團體溝通輔導與行政效率;推動現代化經營管理及人才培育;地方節慶舉辦應建構在地特色之上,擴大教育宣傳釋放民間信仰的正向能量;建

立完備的宗教管理隊伍,提高專業能力與管理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