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調解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侵害配偶權調解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曾勝珍寫的 圖解智慧財產權(四版) 和Marie-FranceHirigoyen的 冷暴力:揭開日常生活中精神虐待的真相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侵害配偶權|外遇求償|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綠光罩頂 - YouTube也說明:被外遇怎麼搞| 侵害配偶權 ... 車禍和解的時機與技巧|車禍|刑事程序|附帶民事訴訟|車禍鑑定委員會|事故初判表|車禍學術鑑定|和解| 調解 |立功律師|N楚立功【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商周出版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施慧玲所指導 張瑋庭的 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之研究 (2021),提出侵害配偶權調解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新住民、離婚、親權行使、會面交往、家庭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呂麗慧所指導 林伯翰的 我國離婚過失與離婚損害賠償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裁判離婚、離婚事由、離婚責任、離婚過失、有責主義離婚、離婚損害賠償的重點而找出了 侵害配偶權調解的解答。

最後網站【侵害配偶權訴訟之注意事項】則補充:配偶權,司法院大法官於109年5月以釋字第791號宣告刑法通姦罪違憲後,對於配偶權的維護及賠償將回歸民事程序處理。本文將針對侵害配偶權定義、賠償金額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侵害配偶權調解,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圖解智慧財產權(四版)

為了解決侵害配偶權調解的問題,作者曾勝珍 這樣論述:

  知識經濟時代來臨,國力強盛與否的指標,取決於對智慧財產的創造、保護、管理與應用之綜合表現,智慧財產是國家對於人類精神活動成果保護之權益總稱,本書詳實說明我國智慧財產基礎理論與實務,配合圖解深入淺出說明以下內容:一、將均衡創作者的權利與使用者之社會公共利益,讓創作能因共享而綿延不斷,增進人類文化之發展的著作權法。二、透過完善的法規授予專利權保護,建立制度鼓勵創造與發明,調和私益保護與公共利益,刺激經濟或產業之發展的專利法。三、賦予商標與標章權人專屬及排他的權利,藉以保障消費者利益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商標法。

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之研究

為了解決侵害配偶權調解的問題,作者張瑋庭 這樣論述:

據統計,過去十幾年新住民配偶(包含大陸地區、港澳地區及外籍配偶)之離婚率居高不下,有數年皆達10%以上,因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變遷,新住民已成為我國第五大族群,依民國109年之資料統計,新住民配偶中來自大陸地區及東南亞國家比例已逾90%,若以性別統計,新住民配偶女性比例亦逾90%。故論及我國新住民離婚後親權行使議題,不免需論及性別及階層的議題,新住民在離婚時在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或離婚後行使未成年子女親權上多有不易之處,有縱其自未成年子女出生後一直為其主要照顧者,但因經濟因素、文化背景、家族觀念、居住環境或個人對未來之期待等,或其欲極力爭取,但缺乏法律知能,或尋求專業資源予以協助之能力,在

未成年子女爭取及行使上受到阻礙者。 隨著民法親屬篇修訂、與兒童相關之福利及權益法制推行及我國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備受重視,父母離婚後之親權酌定尤會以此為評估之重點。且近年來我國新住民人數逐年提升,新住民父母在離婚後,是否會因其原國籍之不同,或因其在語言、文化、經濟、社會地位、居住環境或法律知能等方面,與我國籍之配偶相比較為弱勢,而致其在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之權益有減損,為本文研究之核心。 而本文期待可以科際整合的概念,一方面從法學理論及相對之實務運作上探討弱勢新住民離婚後對其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之議題,另一方面,筆者欲結合自身及相關領域社會工作夥伴多年來

在實務上之觀察,以及對曾於生命歷程中經曾面臨此議題之新住民進行深度訪談,進而探討之,將現階段新住民離婚後對其未成年子女之親權行使會遇到之困境予以歸納、呈現,給予未來實務運作調整及法制修正上為參考。

冷暴力:揭開日常生活中精神虐待的真相

為了解決侵害配偶權調解的問題,作者Marie-FranceHirigoyen 這樣論述:

冷嘲熱諷、視而不見、騷擾、霸凌,都是──冷暴力! 不用把你打得頭破血流也一樣崩潰,身心受創。 它就在感情、婚姻、家庭、職場、社交關係中, 現在,我們還要默許、隱忍嗎? 精神虐待研究與防治權威著作 全球百萬暢銷書,德法心理諮商經典 教你把冷暴力趕出你的生活! 如果你/妳曾經疑惑的問過: ☆我是做了什麼,他要如此痛恨我? ☆我到底哪裡犯下錯誤,該當受此懲罰? ☆我怎麼會吸引到這樣的人? ☆為什麼全部都是我的錯? ……那你/妳很可能就是冷暴力的受害者! 所謂「冷暴力」指長期以精神虐待或惡意操弄,貶損打擊他人、奪取自尊,使其身心受創的行為,如言語暴力、騷擾、拒絕溝通、不給予愛、網路霸凌

……,可能發生在感情、婚姻、家庭、職場、社交關係中。作者伊里戈揚醫師在這本開創性著作中,把精神虐待具有毀滅性的幽微現象公諸於世。 她主張精神虐待雖不像身體虐待明顯,暴力程度卻不相上下,甚至更普遍。要防治冷暴力的攻擊很困難,因它近乎無形,不易證明,周遭環境又常姑息這種行為,讓受害者孤立無援。因此作者直指冷暴力是一種罪行,「對靈魂的實質謀殺」。 書中描述眾多真實案例,並舉通俗的例證,從好萊塢電影、愛因斯坦的私生活,到文學作品,讓世人了解精神虐待的真實面貌。作者分析了施虐者與受害者的心理,區分精神虐待的發展階段,從引誘與洗腦開始,在公開施暴時到達高點,受害者逐步被掃進毀滅的旋渦中。 更重要的是

,本書針對突破虐行的掌控,提供有效建議,並給予希望與勇氣,指引求助與對抗的正確方向。作者呼籲世人正視問題,不再冷眼旁觀,以成功阻遏精神暴力的恣意蔓延。 這是一本劃時代的專業著作,深入淺出,是醫療專業人員、專業心理工作者與受害者,也是關心此一課題的社會大眾,必讀的經典。 精神科醫師 王浩威 律師 呂秋遠 評論家 南方朔 諮商心理師 許皓宜 淡江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副教授 楊明磊 ──強力推薦 你會跟我一樣一口氣從頭到尾讀完這本書,沒有停頓。為什麼?因為你想在自己的書上畫線、標記,在某些行和段落畫下大大的驚嘆號,甚至讓書頁被眼淚浸濕。你想把這本書擺在床邊,當你夜半醒來,為你已經不記得

的夢哭泣,作者的智慧能把你帶到一個理性的地方,安全保護你,解開你糾結的心。──amazon.com讀者 理解冷暴力與霸凌,這是一本容易入門的書籍。希望讀者藉由本書「冷暴力」的精準描述,讓自己遠離霸凌,也不再霸凌他人。──律師 呂秋遠 古代之罪,以身體的物理傷害為主,到了現代,轉移到心理的傷害。針對這種罪惡,該感謝本書的告知、提點和許多建議!──評論家 南方朔 這是每個人都該理解的議題。在本書的閱讀中,我感受到生活在精神暴力中的嘆息,卻也讀到如何創造愛與關係的希望。──諮商心理師 許皓宜 幫助受害者走出傷痛的心理康復歷程,字字珠璣,指出一條有效出路,更是專業心理工作者的極佳指引。──淡江

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副教授 楊明磊 法國心理治療專家伊里戈揚在書中指出,精神虐待關係在婚姻、家庭和職場都十分普遍,她也詳盡說明「精神虐待者」與其「受害者」演變出的微妙、陰暗關係。本書在法國已是暢銷書,其行文條理分明又充滿仁心仁術,並提供明智的建議,在關注此議題的一般大眾與專業人士中,贏得一群忠實讀者。──美國《出版人周刊》 伊里戈揚完成了一部對心理治療特別有價值的巨著。閱讀此書成為獨特的經驗。我相信許多讀者會意外的發現,書裡不僅有一面反映自己人生的鏡子,還有最重要的,由一個深入了解問題的目擊者提供的協助。唯有像這樣的目擊者在身旁,我們才有勇氣和力量,面對本身痛苦的真相,也才可能去了解,

最終獲得療癒。──猶太裔德國心理分析師愛麗絲.米勒(Alice Miller),《幸福童年的祕密》(The Drama of the Gifted Child)作者 伊里戈揚提出許多關於這個主題的嚴肅課題。她明智的建議我們,不要把這整個問題內化或變成心理負擔,而應認清,人生充滿涉及權力的極端行為。當權力問題失控時,受傷的就是靈魂。──美國心理治療及靈修主題知名作家湯瑪斯.摩爾(Thomas Moore),著有暢銷書《隨心所欲》(Care of the Soul) 當雇主們愈來愈憂心員工的狀態欠佳,因鬱抑而病假連連,作者身為精神科醫師及精神分析學家,向讀者揭示我們的同事往往深陷在怎樣的抑鬱的

漩渦,其中潛在的機制又是如何運作的。這種新穎的研究路徑,從充分的臨床經驗汲取許多案例作為基礎,也令人對此議題更感不安。──法國《企業月刊》(LEntreprise) 精神騷擾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心理謀殺。作者以受害者研究的觀點談精神騷擾,分析這種惡性關係的特徵,幫助受害者認識、防範和採取有效的手段來加以擺脫。這是一種比你所以為還要更普遍的一種暴力形式。我們都有可能在伴侶關係、家庭或工作中遭遇這樣的問題。──法國《商業文摘》(Business Digest) 已有百萬讀者在這本暢銷書中看到施虐者特徵經過分析後的合成肖像。讓大眾了解精神虐待如何表現在我們的生活中,伊里戈揚有相當卓著的貢獻。──法國

《新觀察者》(Le Nouvel Observateur) 伊里戈揚挑起人們心中的不安。讀者在這本書裡都認出了自己。──法國《圖書週刊》(Livres Hebdo) 根據1998年的調查,9%的法國(上班族)勞工遭遇過這類的精神騷擾,作者M.F Hirigoyen的這本書讓我們得以了解這一百九十萬人所經歷過的處境。──瑞士《周刊》(LHebdo) 本書幫助讀者清楚且完整認識到,帶著不同面具的冷暴力是施以怎樣的手法去傷害他人。也讓周遭原本對此過程無法想像且難以理解的人,正視問題的嚴重性。──德國《慕尼黑水星報》(Münchner Merkur) 勇敢且前衛!──德國《每日鏡報》(Der

Tagesspiegel)

我國離婚過失與離婚損害賠償之研究

為了解決侵害配偶權調解的問題,作者林伯翰 這樣論述:

我國現行離婚方式依民法規定有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等三種;其中裁判離婚為我國從歐陸法系國家所引進之離婚制度,當配偶一方有法定之離婚事由時,他方配偶可向法院訴請離婚,使婚姻關係消滅,當配偶雙方無法協議或調解離婚時,則須由法院裁判來使婚姻關係消滅;相比協議離婚和調解離婚,裁判離婚通常過程較具衝突,爭議也較大;而在裁判離婚之爭議問題中,因離婚過失牽涉離婚損害賠償與離婚贍養費之認定,且會連帶影響子女親權的審酌,因此為裁判離婚之重要問題;有關離婚過失之規定,規範在民法第一○五六條規定,其中第一項為財產上離婚損害賠償規定,第二項則為非財產上離婚損害賠償規定;從第一○五六條規定可知,如請求離婚損害賠

償,須他方配偶有離婚過失,若為非財產上之離婚損害賠償請求,則須請求者本身無過失,惟從第一○五六條離婚損害賠償規定中無法明確得知,離婚過失之定義及判斷方式為何;由於第一○五六條離婚損害賠償規定為不確定之抽象概念規範,對於離婚過失與離婚損害賠償欠缺具體認定方式;從實務案例上觀察,離婚損害賠償會發生之爭議問題,包含離婚過失與民法過失之概念混淆、概括離婚事由之離婚過失認定,及離因損害與離婚損害之交錯重疊等。因此,本研究透過國內外相關文獻資料,探索我國相關離婚損害賠償之法規來源,並與外國離婚法規進行比較,以瞭解與外國離婚法規之差異情形;且從學理上分析離婚損害賠償之法規性質與組成,透過實務案例之研究分析,

深入探討離婚損害賠償規定之法律適用情形,以確認離婚過失與離婚損害賠償之問題癥結,並進一步分析裁判離婚事由、離婚過失與離婚損害賠償之相互關係;此外,運用抽象概念規範之特定法學研究方法,探究其抽象概念規範之具體化方法,包含離婚過失之判斷標準,與離婚損害賠償之審認方式,期能在離婚過失與離婚損害賠償之問題上,探索具體有效之解決方法;並嘗試研擬離婚過失之具體判斷標準,及離婚損害賠償之審認方式,就現行離婚損害賠償規定提出淺見,期使能對於離婚過失與離婚損害賠償之審認能更趨完善。